❶ 領獨生子女費需要什麼證件
領獨生子女費需要證件具體如下:
1、需要《出生醫學證明》;
2、需要本人的身份證,夫妻雙方的身份證都需要;
3、需要攜帶戶口簿,需要去相關部門把孩子也加到戶口簿中;
4、還需要攜帶結婚證,領取成功。
辦理獨生子女證的程序如下:
1、申請人至其戶籍地社區工作站領取《申請表》如實填寫;
2、申請人持申請材料原件及復印件、《申請表》原件至男女雙方戶籍地社區工作站(村、居委會)初審並加具意見;
3、申請人持社區工作站加具意見的《申請表》及相關材料提交街道計生部門審核發證;
4、經街道計生部門審核,符合發放條件,材料齊全無誤的,即時發放《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並在本省《計劃生育服務證》中登記,將材料原件退還申請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十一條 人口與計劃生育實施方案應當規定調控人口數量,提高人口素質,推動實現適度生育水平,優化人口結構,加強母嬰保健和嬰幼兒照護服務,促進家庭發展的措施。
第三十一條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按照規定應當享受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獎勵扶助的,繼續享受相關獎勵扶助,並在老年人福利、養老服務等方面給予必要的優先和照顧。
❷ 領獨生子女費需要什麼證件
首先,需要《出生醫學證明》,這個證明一般是醫院那邊拿的,非常的重要,如果沒有這個證件的話,是無法領取獨生子女費的。
其次,是需要我們本人的身份證的,這個也是必須要帶去的,不然也是無法領取的,夫妻雙方的身份證都需要。
之後,我們還需要攜帶戶口簿,一般孩子出生後,我們需要去相關部門把孩子也加到戶口簿中,這個也是必須要帶去的,不然也無法領取獨生子女費的。
我們還需要攜帶結婚證去領取,不然也是無法領取的,這個證書也是非常重要的,不帶的話,一般也是無法領取的。
❸ 領取獨生子女費需要哪些材料
領取獨生子女需要的材料如下:
1、雙方戶口本;
2、光榮證;
3、雙方失業證;
4、結婚證;
5、離婚的要離婚證及離婚協議書;
6、喪偶的死亡證明;
7、帶以上原件及復印件,到戶口所在的社區填寫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發放申請表;
8、已經領取過一次《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的家庭,每年8——9月份,將失業證年審後,帶失業證和戶口本到所在社區再次申請當年的獨子費。不再申請的家庭將視為已就業或戶口遷出,自動放棄領取獨子費。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七條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的,按照規定獲得扶助。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按照規定應當享受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獎勵扶助的,繼續享受相關獎勵扶助。
❹ 領獨生子女費需要什麼證件
領獨生子女費需要的證件,具體如下:
1、雙方戶口本、光榮證以及雙方失業證;
2、結婚證或者是離婚的要離婚證及離婚協議書;
3、喪偶的死亡證明以及帶以上原件及復印件,到戶口所在的社區填寫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發放申請表。
獨生子女費是計劃生育政策自實施以來,中國對獨生子女實行獎勵政策。凡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從領證之月起到子女14周歲止,每年發放獨生子女獎勵費。原則上應當按月發放,經發放單位同意,也可以每年領取一次。當年沒有領取的,不予補發。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或者人民政府可以依據本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制定具體實施辦法。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二十八條
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綜合採取規劃、土地、住房、財政、金融、人才等措施,推動建立普惠托育服務體系,提高嬰幼兒家庭獲得服務的可及性和公平性。
國家鼓勵和引導社會力量興辦托育機構,支持幼兒園和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區提供托育服務。
托育機構的設置和服務應當符合托育服務相關標准和規范。托育機構應當向縣級人民政府衛生健康主管部門備案。
❺ 領獨生子女費證明需要什麼資料
領獨生子女費的證明,這個是需要你用這個獨生子女證,還有戶口本以及父母的身份證,這個要求的也是很多,這些相關資料都是需要的。
❻ 獨生子女證在哪裡開證明
法律分析:獨生子女證明是在夫妻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申請,後報經區、縣計劃生育委員會批准後對符合條件的夫妻予以發放的。根據法律和相應政策規定,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領取《獨生子女證》:(1)夫妻生育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2)夫妻按有關規定收養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3)夫妻原有兩個計劃生育的孩子,其中一個意外死亡,另一個不滿十六周歲的;(4)夫妻喪偶後只有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5)夫妻離婚前生育過一個孩子,離婚時孩子判給本人撫養,並且該孩子不滿十六周歲的;(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過一個孩子,另一方未生育過孩子,現家庭只有這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7)再婚夫妻再婚前雙方各生育過一個孩子,其中一個由對方撫養,現家庭只有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8)經過批准可以生育第二個孩子的夫妻放棄生育,現家庭孩子年齡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二十七條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的,按照規定獲得扶助。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按照規定應當享受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獎勵扶助的,繼續享受相關獎勵扶助。
❼ 獨生子女證明在哪裡開
獨生子女證明是在夫妻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申請辦理的。對於年滿60周歲的獨生子女父母,每人每年就可以領取到960元的養老補助,按月發放,每月80元。
各地政府可以根據不同的經濟發展狀況在此基礎上予以增加,以廣東省為例,對於退休獨生子女父母在其退休後發放一次性補貼,每人發放5000元合計10000元。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二十七條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的,按照規定獲得扶助。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按照規定應當享受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獎勵扶助的,繼續享受相關獎勵扶助。
❽ 獨生子女證明在什麼地方可以開
獨生子女證明需要在當地社區居委會開。❾ 如何開具獨生子女證明
法律分析:1、首先到戶口所在地的村委會或者居委會領取《獨生子女證申請審批表》(也有可能直接到鄉鎮或者街道計生辦領取)。2、請戶口所在地的村委會或者居委會開具親子關系證明以及初審申請。3、再攜帶上述材料到戶口所在地的鄉鎮或者街道計生辦填寫表格。4、大約一個半月之後(各地辦事效率有差別,時間不一定能夠),就可以到計生辦領取獨生子女證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二十七條: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
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養子女的,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給予必要的幫助。
❿ 領取獨生子女補貼金需要什麼證件
領取獨生子女補貼金需要的證件,具體如下:
1、戶口簿;
2、身份證;
3、結婚證;
4、退休證;
5、獨生子女證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原件和復印件。
領取了獨生子女光榮證的夫妻雙方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可以領取獨生子女費。具體的實施根據的是各省市發布的規定。
領取獨生子女費一般需要的證件有夫妻雙方當事人的戶口本和孩子的戶口本,還有夫妻的結婚證、身份證和孩子的身份證證件去當地管理行政部門領取獨生子女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三十一條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按照規定應當享受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獎勵扶助的,繼續享受相關獎勵扶助,並在老年人福利、養老服務等方面給予必要的優先和照顧。第三十二條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的,按照規定獲得扶助。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對上述人群的生活、養老、醫療、精神慰藉等全方位幫扶保障制度。第三十三條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對農村實行計劃生育的家庭發展經濟,給予資金、技術、培訓等方面的支持、優惠;對實行計劃生育的貧困家庭,在扶貧貸款、以工代賑、扶貧項目和社會救濟等方面給予優先照顧。第三十四條 本章規定的獎勵和社會保障措施,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設區的市、自治州的市的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或者人民政府可以依據本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制定具體實施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