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重組家庭各帶一個孩子算獨生子女嗎
法律分析:重組家庭,只有一個孩子並且不再生育,就算獨生子女。各帶一個,或已經有一個婚後再生育一個的情形都不算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三十六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採取措施,保障公民享有計劃生育服務,提高公民的生殖健康水平。
第三十七條 醫療衛生機構應當針對育齡人群開展優生優育知識宣傳教育,對育齡婦女開展圍孕期、孕產期保健服務,承擔計劃生育、優生優育、生殖保健的咨詢、指導和技術服務,規范開展不孕不育症診療。
第三十八條 計劃生育技術服務人員應當指導實行計劃生育的公民選擇安全、有效、適宜的避孕措施。
國家鼓勵計劃生育新技術、新葯具的研究、應用和推廣。
Ⅱ 重組家庭獨生子女的定義
重組家庭獨生子女的定義是重組家庭只有一個孩子並且不再生育,就算獨生子女。重組家庭獨生子女注意事項如下:
1、一方有一個子女,與初婚者重組家庭後再生育的,均不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金;
2、雙方均為再婚各有一個子女,再婚前已分別領取了獨生子女光榮證,可享受獎勵(單方有光榮證的單方享受);
3、重組家庭前一方有一個子女並領取了光榮證,另一方有兩個以上子女的,一個子女的一方可單方享受獎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三十一條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按照規定應當享受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獎勵扶助的,繼續享受相關獎勵扶助,並在老年人福利、養老服務等方面給予必要的優先和照顧。
Ⅲ 重組家庭獨生子女的定義
一、重組家庭獨生子女如何定義
1、重組家庭只有一個孩子並且不再生育,就算獨生子女。重組家庭獨生子女注意事項如下:
(1)一方有一個子女,與初婚者重組家庭後再生育的,均不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金;
(2)雙方均為再婚各有一個子女,再婚前已分別領取了獨生子女光榮證,可享受獎勵(單方有光榮證的單方享受);
(3)重組家庭前一方有一個子女並領取了光榮證,另一方有兩個以上子女的,一個子女的一方可單方享受獎金。
二、重組家庭是什麼意思
重組家庭是指一個家庭中至少有一個成年人在曾經的婚姻或關系中有孩子。重組家庭有一些獨有的特徵,如家庭成員都擁有和喪失相關的經歷,心理上仍保持與家庭外部單元的聯系,子女可能認為自己有兩個家,不同家庭成員之間的信念和價值體系很可能不同,父母和孩子建立關系的時間比配偶更長,關系處在變遷之中等。
這些特徵意味著重組家庭面臨著獨特的發展優勢和挑戰。正確認識重組家庭,學習相關知識可以幫助重組家庭建立良好的關系。了解重組家庭的關系和發展差異,對於家庭形成的動盪初期建立正確的認識,建立面對污名化的應對策略,家庭成員之間互相尊重並具有靈活性,制定配偶協議,達成金錢管理和責任的共識等大有裨益,可以幫助重組家庭處理彼此間的關系 。
重組家庭是多元家庭的重要組成部分,保證重組家庭的兒童青少年的健康成長需要家庭、學校、相關行政部門和服務機構等共同努力。有一系列【【法律法規】】從父母對子女的撫養、教育、保護義務,女性的生育權和監護權,未成年人權益保護等方面進行規定,共同保障公民在重組家庭中的合法權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二十七條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的,按照規定獲得扶助。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按照規定應當享受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獎勵扶助的,繼續享受相關獎勵扶助。
Ⅳ 重組家庭獨生子女的定義
法律分析:重組家庭,只有一個孩子並且不再生育,就算獨生子女。各帶一個,或已經有一個婚後再生育一個的情形都不算的。
法律依據:《中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第二十七條 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養子女的,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給予必要的幫助。
Ⅳ 重組家庭的孩子算獨生子女嗎
重組家庭,只有一個孩子並且不再生育,就算獨生子女。各帶一個,或已經有一個婚後再生內育一個的容情形都不算的。
獨生子女確定標准如下:
中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2004修訂)第二十條第一款第(一)項、第(十)項中的獨生子女按下列標准確定:
(1)夫妻雙方只生育一個子女或所生育子女只有一個存活的;
(2)無子女的夫妻依法只收養一個子女的;(3)由社會福利機構撫養成人且沒有兄弟姐妹的;
(4)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離異後,一方依法與該子女共同生活,未再婚或與無子女的人再婚但沒有生育的。
再婚夫妻,雙方各有一個子女,原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所生育子女已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再婚後未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的,可以繼續享受獨生子女父母待遇。
再婚夫妻,一方未生育過,另一方生育過一個子女且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再婚後未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的,生育子女的一方可繼續享受獨生子女父母待遇,未生育子女一方可享受條例第四十四條規定的獎勵。
獨生子女,是指一對夫妻生育的唯一孩子。
Ⅵ 重組家庭可以享受獨生子女政策嗎
法律分析:看情況。如果重組家庭雙方或者一方均有孩子的話,那麼是不能享受獨生子女政策的,如果只有一方育有一個孩子的話,是可以享受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和計劃生育法》 第二十七條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Ⅶ 按照婚姻法,重組家庭的我算獨生子女嗎
按照目前的狀況,你應該還屬於獨生子女范圍。因為你跟著母親這邊目前只有你一個孩子。如果母親和再婚的這個人再生一個孩子,你就沒有獨生子女權利了,你現在要保存好獨生子女證。獨生子女證現在好像對獨生子女用途並不大。只是對獨生子女父母退休後會有退休獨生子女補貼。
Ⅷ 重組家庭獨生子女的定義
重組家庭獨生子女屬於獨生子女。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規定:國家穩定現行生育政策,鼓勵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條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個子女。
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規定。
地方法規規定:雙方無子女的公民結婚後,可以自願安排生育第一個子女。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夫妻,經過批准可以再生育一個子女:
(三)夫妻雙方均為獨生子女,只有一個子女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規定:國家穩定現行生育政策,鼓勵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條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個子女。
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規定。
地方法規規定:雙方無子女的公民結婚後,可以自願安排生育第一個子女。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夫妻,經過批准可以再生育一個子女:
(三)夫妻雙方均為獨生子女,只有一個子女的;
Ⅸ 重組家庭一人一個孩子是獨生子女嗎
法律分析:不是。所謂獨生子女指的是家中只有一個獨生子或者是獨生女兒,無同胞兄弟姐妹,也沒有同父異母、同母異父或是家庭收養的兄弟姐妹,因此離婚重組家庭只有一個孩子也算是獨生子女。其實重組家庭面臨的問題也有很多,可能是家裡長輩不同意,特別是對方離過婚還帶著孩子是很多普通家庭不能接受的,長輩擔心這樣的家庭組合在一起矛盾多。另外就是孩子不同意,不管新爸爸或新媽媽怎樣,孩子依然會偏向親生父母,而繼父繼母也不好當,尤其是孩子年齡比較小,可能會很辛苦。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二十七條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的,按照規定獲得扶助。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按照規定應當享受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獎勵扶助的,繼續享受相關獎勵扶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