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王大嬸有三個兒子,這三個兒子又各有一個姐姐和妹妹,請問王大嬸共有幾個孩子
王大嬸有三個兒子,這三個兒子又各有一個姐姐和妹妹,王大嬸共有5個孩子。
王大嬸有三個兒子,也就是說王大嬸生了3個男孩子。
這三個兒子又各有一個姐姐和妹妹,這句話的意思是王大嬸生了2個女孩子,這兩個女兒分別排最大和最小。因為若是這兩個女兒不是分別排最大和最小的話,對於三個兒子來說就不是各有一個姐姐和妹妹。
3+2=5。也就是說王大嬸共有5個孩子,排序為為大女兒、三個兒子、小女兒。
(1)有一對父母和未成年子女組成的家庭是擴展閱讀:
常見的家庭結構有:
1、核心家庭:由一對父母和未成年子女組成的家庭。
2、主幹家庭:由一對父母和一對已婚子女(或者再加其他親屬)組成的家庭。
3、擴大聯合家庭:由一對父母和多對已婚子女(或者再加其他親屬)組成的家庭。
擴大家庭曾經是中國人的夢想,人們常常用「子孫滿堂」來表述長輩的成功與幸福。有人指出,中國傳統社會是以大家庭為主其實是一種誤解。人們確實是以大家庭為理想,但並未普遍存在過所謂的大家庭。
Ⅱ 在描述家庭的規模與結構時,常用的一些分類概念有:家庭、主幹家庭和聯合家庭等.
按照家庭的規模劃分的家庭結構有:核心家庭:由一對父母和未成年子女組成的家庭 擴展家庭:分為主幹家庭和擴大/聯合家庭 主幹家庭:由一對父母和一對已婚子女(或者再加其他親屬)組成的家庭 擴大/聯合家庭:由一對父母和多對已婚子女(或者再加其他親屬)組成的家庭 擴大家庭曾經是中國人的夢想,人們常常用"子孫滿堂"來表述長輩的成功與幸福.有人指出,中國傳統社會是以大家庭為主其實是一種誤解.人們確實是以大家庭為理想,但並未普遍存在過所謂的大家庭.事實上,所謂的大家庭主要存在於世族門閥之中,而且這樣的人畢竟是少數;絕大多數庶民是以核心家庭或者主幹家庭為主的小家庭,擴大家庭式的大家庭並不存在.這是對傳統家庭的理解,現代的家庭模式已經遠遠超出簡單的三分法,並正向更加多元的方向發展.
Ⅲ 解析一下「Family」這個詞,到底它是可數還是不可數
family是集合名詞,可以解釋成家庭,也可以解釋成家人。當它解釋為家庭時,就是可數名詞,而當它解釋成家人,即家庭成員時,本身就是復數名詞。
家庭是指婚姻關系、血緣關系或收養關系基礎上產生的,親屬之間所構成的社會生活單位。[1]家庭是幸福生活的一種存在。
家庭有廣義和狹義之分,狹義是指一夫一妻制構成的社會單元;廣義的則泛指人類進化的不同階段上的各種家庭利益集團即家族。
從社會設置來說,家庭是最基本的社會設置之一,是人類最基本最重要的一種制度和群體形式。
從功能來說,家庭是兒童社會化,供養老人,是滿足經濟合作的人類親密關系的基本單位。從關系來說,家庭是由具有婚姻、血緣和收養關系的人們長期居住的共同群體。
《說文解字》釋「家」:「□也,從宀」。清段玉裁註:「本義乃豕之□也,引申□藉以為人之□」。家庭一詞是後起的,基本含義是指一家之內。如南朝宋《後漢書·鄭均傳》:「常稱疾家庭,不應州郡辟召」。在古羅馬,Famulus(家庭)的意思是一個家庭奴隸,而Familia則是指屬於一個人的全體奴隸。古羅馬人用 Familia一詞表示父權支配著妻子、子女和一定數量奴隸的社會機體。
對家庭含義本質的認識是從近代才開始的。K.馬克思、F.恩格斯認為:「每日都在重新生產自己生命的人們開始生產另外一些人,即增殖。這就是夫妻之間的關系,父母和子女之間的關系,也就是家庭。」(《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32頁)奧地利心理學家S.弗洛伊德認為家庭是「肉體生活同社會機體生活之間的聯系環節」。美國社會學家E.W.伯吉斯和H.J.洛克在《家庭》(1953)一書中提出:「家庭是被婚姻、血緣或收養的紐帶聯合起來的人的群體,各人以其作為父母、夫妻或兄弟姐妹的社會身份相互作用和交往,創造一個共同的文化」。中國社會學家孫本文認為,家庭是夫婦子女等親屬所結合的團體。中國著名心理專家郝濱認為:「人類的家庭是由婚姻、血緣或收養等關系所組成的社會生活的基本單位」。中國社會學家費孝通認為家庭是父母子女形成的團體。
家庭關系和家庭教育分為:獨裁型,保護型,和平共處型,合作型。
家庭教育的任務:
1、根據子女情況,制定家庭教育的計劃和措施,並與學校密切配合做好教育工作;
2、加強對子女的思想品德和健康人格教育;
3、為子女的學校教育創造良好條件;
4、保護子女的身心健康,增強他們的體質。
希望我能幫助你解疑釋惑。
Ⅳ 到底什麼是原生家庭
原生家庭是一個社會學概念。是指兒女還未成婚,仍與父母生活在一起的家庭。
新生家庭就是夫妻雙方組成的家庭,這樣的家庭不包括夫妻雙方的父母。每個家庭都是有系統排列的,家庭有原生家庭和新生家庭之分。 原生家庭和新生家庭是一組相對的概念。
家庭結構:
按照家庭的規模劃分的家庭結構有:
核心家庭:由一對父母和未成年子女組成的家庭。
擴展家庭:分為主幹家庭和擴大聯合家庭。
主幹家庭:由一對父母和一對已婚子女(或者再加其他親屬)組成的家庭。
擴大聯合家庭:由一對父母和多對已婚子女(或者再加其他親屬)組成的家庭。
Ⅳ 家庭作為社會單元對穩定社會有何作用
它是一個親密的小群體,父母通常都很積極,對孩子有感情,有動力。孩子常常在依賴下,將父母看作是權威。
在一些國家,人們曾經嘗試過各種各樣代替家庭進行兒童社會化的方式。比如在早年的前蘇聯,引入過集體養育孩子的新模式,在以色列,探索過用集體農庄代替家庭的試驗,然而這些嘗試都以失敗告終。
其他
家庭對於成員的多種有價值的功能,其中最重要的是它為家庭成員提供著情感與心理方面的安全感,尤其是因為在一起居住而產生的伴侶間的及他們與孩子間的親情關系帶來的安全感。[8]此外家庭還為其成員提供了經濟方面的功能,以及家庭還加強了社會的秩序性和穩定性,無論家庭成員之種族、性別、宗教信仰為何。
全球頂尖的醫學期刊《新英格蘭醫學雜志》(NewEnglandJournalofMedicine,簡稱NEJM)追蹤長達32年的《美國全國女同志家庭長期研究》,表明「女同志伴侶撫養至成年的後代,其心理健康狀態與一般年輕成人並沒有差別。」顯示了多元成家對於社會及後代無負面之影響。
從歷史檢驗來看,分析大量的社會組織樣本後,對他們角色的研究結果基本是,丈夫的角色就是代表著家庭,他與性無關的其他角色同屬於經濟和社會地位的供給方。由於丈夫是家庭與社會之間的橋梁,所以妻子常常需要承擔丈夫與子女之間的紐帶。
夫妻之間的關系並不是單純的經濟合作,還有性方面的需求。妻子的角色通常就是在家庭中從事生養以及教育後代,相比於丈夫之角色,她則有著更廣泛的情緒性和感情性的依靠,這種雙方角色的普及化,在大量社會中都是存在的。
(5)有一對父母和未成年子女組成的家庭是擴展閱讀
家庭結構
按家庭規模劃分的家庭結構如下:
1.核心家庭:由雙親和未成年子女組成的家庭。
2.大家庭:分為主要家庭和大家庭。
3.主要家庭:由父母一方和一個已婚子女(或其他親屬)組成的家庭。
4.大家庭:由單親和許多已婚子女(或其他親戚)組成的家庭。
生兒育女曾經是中國人民的夢想。「兒孫滿堂」通常用來表達長輩們的成功和幸福。有人指出,傳統的中國社會是建立在大家庭的基礎上的,這實際上是一種誤解。
的確,大家庭是理想的,但是從來就沒有大家庭這樣的東西。事實上,所謂的大家庭主要存在於家庭的門內,而這樣的人畢竟是少數,絕大多數的平民是核心家庭或主要家庭主導的小家庭,extendedfamily類型的extendedfamily並不廣泛存在。
這是對傳統家庭的理解。現代家庭模式已經遠遠超越了簡單的三角法,正向更加多元化的方向發展。
Ⅵ 現代家庭的四大模式
「四大件」這一概念的變遷可以證明中國人民過上了更好的生活,吳作棟說,在七十年代,這四大件是手錶、自行車、半導體收音機和縫紉機;到八十年代,「四大件」變成了冰箱、電視機、石英手錶和洗衣機;到了九十年代,空調、計算機、手機和小汽車則成了人們的生活必需品;如今,再談論四大件已沒有什麼意義了,因為很多中國家庭都可購買大額的消費品。
Ⅶ 彼得的兒子是我的兒子的父親,那麼,「我」與彼得的關系
彼得的兒子是我的兒子的父親,那麼,「我」與彼得的關系是公公和媳婦的關系。
家庭成員之間的人際關系,包括姻親、血親與收養關系。其多樣性與家庭規模有關。核心家庭只有夫妻關系、父母子女關系和兄弟姐妹關系;直系家庭要加上婆媳(翁婿)關系、祖孫關系;聯合家庭還要加上妯娌、姑(叔)嫂關系等。
因為「我」的兒子有父親,說明「我」是兒子的母親,而彼得的兒子又是「我」的兒子的父親,說明彼得的兒子和「我」是夫妻關系,那麼,「我」與彼得的關系是公公和媳婦的關系。
(7)有一對父母和未成年子女組成的家庭是擴展閱讀:
按照家庭的規模劃分的家庭結構有:
1、核心家庭:由一對父母和未成年子女組成的家庭。
2、擴展家庭:分為主幹家庭和擴大聯合家庭。
3、主幹家庭:由一對父母和一對已婚子女(或者再加其他親屬)組成的家庭。
4、擴大聯合家庭:由一對父母和多對已婚子女(或者再加其他親屬)組成的家庭。
Ⅷ 有爺爺奶奶父母與未成年的我組成的家庭是什麼家庭
家庭可以分為:
1 核心家庭
是指由已婚夫婦和未婚子女或收養子女兩代組成的家庭。核心家庭已成為我國主要的家庭類型。核心家庭的特點是人數少、結構簡單,家庭內只有一個權力和活動中心,家庭成員間容易溝通、相處。
2 主幹家庭
又稱直系家庭。是指由兩代或兩代以上夫妻組成,每代最多不超過一對夫妻,且中間無斷代的家庭。在我國,主幹家庭曾為主要家庭類型,但隨著社會的發展,此家庭類型已不再佔主導地位。主幹家庭特點是家庭內不僅有一個主要的權力和活動中心,還有一個權力和活動的次中心存在。
3 聯合家庭
指包括父母、已婚子女、未婚子女、孫子女、曾孫子女等幾代居住在一起的家庭。聯合家庭的特點是人數多、結構復雜,家庭內存在一個主要的權力和活動中心,幾個權力和活動的次中心。
4 單親家庭
是指由離異、喪偶或未婚的單身父親或母親及其子女或領養子女組成的家庭。單親家庭的特點是人數少、結構簡單,家庭內只有一個權力和活動中心,但可能會受其他關系的影響。此外,經濟來源相對不足。
5 重組家庭
指夫婦雙方至少有一人已經歷過一次婚姻,並可有一個或多個前次婚姻的子女及夫婦重組的共同子女。重組家庭的特點是人數相對較多、結構復雜。
6 丁克家庭
是指由夫婦兩人組成的無子女家庭。丁克家庭的數量在我國逐漸增多。丁克家庭的特點是人數少、結構簡單。
所以,你的家庭為主幹家庭。
Ⅸ 家庭在組成規模上具有大型性還是小型性還是中型性
小型。
家庭組成本就是按小型性規模,即由一對父母和未成年子女組成的家庭。 大型性規模應為家族。其他按照家庭的規模劃分還有:核心家庭、擴展家庭、主幹家庭。
Ⅹ 一個家庭是由什麼組成的
一個家庭是由什麼組成的
一個家庭是由什麼組成的,每個人都有屬於自己的家,家對於每個人來說都是很重要的,因為有家,我們才會覺得很幸福。以下就是我為大家整理的一些關於一個家庭是由什麼組成的的資料,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家庭是由婚姻、血緣或收養關系組合起來的初級社會群體,是人類社會中最基本的組織。家庭有廣義和狹義之分,狹義是指一夫一妻制構成的團體,廣義的則泛化為家族。換言之,狹義的家庭是指基於婚姻關系、親子兩代血緣關系或收養關系所形成的社會團體,這樣的家庭由一對父母和未成年子女組成;廣義的家庭是指具有共同的祖先、血緣,或具有姻親關系、養育關系的人所組成的親屬團體,這樣的家庭不但包括婚姻關系、親子關系.還包括由婚姻關系所連接起來的較大范圍的親屬關系。通過婚姻,夫妻一方的父母、兄弟、姐妹以及其他血親同時成為配偶的.親戚。如此,廣義的家庭成員包括夫妻及各自的(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姑姨和甥侄等。
家庭具有如下特點:
第一、家庭是最普遍的社會群體,每個人都與家庭有關。即便是孤兒,也是出生自合法或不合法的家庭;單身者,也是由家庭派生或游離出來的。
第二、這個群體間的人際關系是最親密的。夫妻間有愛情;親子間、兄弟姐妹間有血緣。除此之外,家庭成員間還有志同道合、經濟上的利益等等各種關系。
第三、這個群體能滿足人們多方面的需要。從物質到精神,從生產到消費,幾乎無所不包,這是其他社會群體所不能滿足的。
第四、這個群體對人的影響最早、最大、最深,個體身心皆留有家庭的烙印。
第五、家庭成員間的相互要求比其他任何群體都迫切。望子成龍、盼女成鳳、妻以夫貴、夫以妻榮、光宗耀祖等等觀點,皆說明了這一點。
第六、家庭是社會組織的核心。家庭往往是人們思想、行動的出發點和歸宿點。
家庭有不同的分類,按家庭的代際數量和親屬關系的特徵分類是常見的家庭分類的方法,主要有以下幾種家庭類型。
1、夫妻家庭
只有夫妻兩人組成的家庭。包括夫妻自願不育的丁克家庭、子女不在身邊的空巢家庭以及尚未生育的夫妻家庭。
2、核心家庭
由父母和未婚子女組成的家庭。
3、主幹家庭
有兩代或者兩代以上夫妻組成,每代最多不超過一對夫妻且中間無斷代的家庭,如:父母和已婚子女組成的家庭。
4、聯合家庭
指家庭中有任何一代含有兩對或兩對以上夫妻的家庭,如父母和兩對以上已婚子女組成的家庭或兄弟姐妹結婚後不分家的家庭。
5、其他形式的家庭
包括單親家庭、隔代家庭、同居家庭、同性戀家庭、單身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