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父母的房子怎樣過戶給子女
房產是家庭的重要財產之一,多數父母會選擇把房產過戶給子女。房屋過戶給子女可以採取買賣過戶的方式,也就是直接由父母轉讓房產給子女。具體的流程如下:
(1)父母和子女簽訂房產轉讓合同。房產轉讓合同應當包括房屋的基本信息,成交價款及支付方式,違約責任等內容;
(2)繳納相應的稅費,包括了契稅,個人所得稅,增值稅;
(3)雙方攜帶房屋的產權證,買賣合同,身份證等材料,到房地產管理機構申請辦理房產變更登記。完成了過戶手續,那麼法律上房屋就已經是屬於子女所有的了。在依法取得的房地產開發用地上建成房屋的,應當憑土地使用權證書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申請登記,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核實並頒發房屋所有權證書。房地產轉讓或者變更時,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申請房產變更登記,並憑變更後的房屋所有權證書向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經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核實,由同級人民政府更換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權證書。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辦理。
拓展資料:可以通過買賣、贈與、繼承的方式將房屋過戶給子女。
房產贈與子女,受贈房屋需提交房屋所有權證、贈與書和契證,到相關部門辦理正式的房屋所有權變更登記手續後,這種贈與行為才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第三十七條 房地產轉讓,是指房地產權利人通過買賣、贈與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將其房地產轉移給他人的行為。
第六十一條 以出讓或者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登記,經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核實,由同級人民政府頒發土地使用權證書。
Ⅱ 父母的房產過戶給子女需要什麼手續
父母的房產過戶給子女需要的手續如下:
1、房屋評估:評估公司對房屋進行市值評估;
2、繼承公證:房產繼承人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證處辦理繼承公證,領繼承公證書;
3、房屋測繪;
4、繼承登記:房產繼承人應該攜帶房地產權證、繼承公證書、房屋測繪等證明到房地產交易申請繼承登記手續;
5、規定需遞交的其它資料。
父親名下的房子誰繼承
1、父親有遺囑或者遺贈扶養協議的,父親名下的房屋作為父親的遺產,由遺囑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來繼承;
2、不符合上述情況的,父親名下的房屋由其配偶、父母、子女作為法定繼承的第一順位繼承人來繼承,原則上各法定繼承人平均分割該房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條
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Ⅲ 父母房產過戶給子女的規定
父母的房子過戶給子女,可以通過買賣、贈與和繼承三種方式,不管哪一種都是要按照規定繳納一定的費用的,一般選擇繼承過戶的費用是最少的,對於農村的宅基地,子女只能繼承宅基地上的房屋,在繼承開始之後要按照規定辦理繼承過戶手續。
父母將房產贈與子女,受贈人需提交房屋所有權證、贈與書和契證,到相關部門辦理正式的房屋所有權變更登記手續後,這種贈與行為才具有法律效力。但依法屬於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
父母的房子過戶給子女有三種方式,買賣、贈與和繼承,不管哪一種都是要按照規定繳納一定的費用的,其中繼承過戶的費用是最少的,目前國家對繼承沒有開征遺產稅。
1、申請人申請辦理房屋產權繼承過戶一般需要具備以下資料:
(1)繼承公證書或其他符合規定的法律文書;
(2)繼承人身份證證明;(核驗原件)
本地:身份證復印件;
外地:身份證復印件,《暫住證》或《居住證》復印件;
2、辦理房屋繼承產權過戶程序如以下(以公證繼承登記為例):
(1)申請人到公證處辦理繼承公證手續領取繼承公證書;
(2)申請人到房地產測繪所辦理房屋面積測繪或轉繪手續,領取結果;
(3)申請人備齊資料到收件窗口申請繼承登記,收件人員收件立案受理,繳交登記費後核發《房地產申請登記回執》。
1、贈與房產過戶程序
(1)贈與人與受贈人訂立關於房屋贈與的書面合同。
(2)房產贈與過戶受贈人憑原房屋所有權證、贈與合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法》規定繳納契稅,領取契證。
(3)房產贈與過戶贈與人將房屋交付受贈人。這里的「交付」要以辦理了房屋產權登記為准。即贈與人和受贈人到房屋管理機關申請辦理所有權轉移登記。
2、房產贈與的流程
(1)房屋贈與人與受贈人訂立房屋贈與的書面合同。
(2)房屋贈與的雙方當事人憑房屋所有權證、贈與合同等材料,按規定繳納有關稅費。
(3)房屋贈與可以辦理公證,可以具體咨詢房產交易中心。
(4)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房屋贈與當事人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產交易中心申請轉移過戶登記,一般需要准備下列材料:(1)過戶申請書;(2)身份證件;(3)房地產權證;(4)贈與書及公證書;(5)有關稅費的收據。
(5)贈與人將房屋交付受贈人。這里的交付以辦理房屋產權轉移登記為准。
1、雙方當事人在房屋買賣合同簽訂後,持房地產權屬證書、當事人的合法證明、轉讓合同等有關文件向房地產管理部門提出申請,並申報銷售價格;
2、房地產管理部門對提供的有關文件進行審查;
3、房地產管理部門核實申報的銷售價格,並根據需要對轉讓的房屋進行現場勘查和評估;
4、房地產轉讓當事人按照規定繳納有關稅費;
5、由房地產管理部門核發過戶單。
在辦理上述手續後,雙方當事人應憑過戶手續。
以上三種過戶方式中,多數情況下繼承的費用是最少的,也是最快捷的,因為我國還沒有開征遺產稅,辦理繼承過戶只要繳納公證費,其他稅費全免。
Ⅳ 父母的房產如何過戶給子女
法律分析:1、以買賣形式過戶。攜帶好父母的身份證、戶口本、房產證、結婚證以及子女的身份證,到房屋管理部門辦理房屋轉移登記。
2、以贈與形式過戶。根據相關的規定先去公證處做合同公證,再攜帶房產證和公證書去辦理轉移登記手續。
3、繼承過戶。所需材料:房產所有權證、土地使用權證、契證、被繼承人死亡證明、繼承人的情況證明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依法屬於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
《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 第四條 契稅的計稅依據:
(一)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土地使用權出售、房屋買賣,為成交價格;
(二)土地使用權贈與、房屋贈與,由徵收機關參照土地使用權出售、房屋買賣的市場價格核定;
(三)土地使用權交換、房屋交換,為所交換的土地使用權、房屋的價格的差額。
前款成交價格明顯低於市場價格並且無正當理由的,或者所交換土地使用權、房屋的價格的差額明顯不合理並且無正當理由的,由徵收機關參照市場價格核定。
Ⅳ 父母名下的房子怎麼過戶給子女
父母想要將房子過戶給子女,一共有三種方式:贈與、繼承、買賣。
一、贈與房產流程:
(1)直系親屬之間的贈與:
第一步:受贈人提交購房資質審核
第二步:雙方簽訂贈與協議
第三步:雙方到公證處做親屬公證(在一個戶口本上不需要公正)
第四步:雙方拿著親屬公證書到建委繳稅、辦理產權轉移登記
直系親屬之間的贈與稅費僅需3%的契稅。
(2)非直系親屬之間的贈與
第一步:受贈人提交購房資質審核
第二步:雙方簽訂贈與協議
第三步:雙方拿著贈與協議到公證處做贈與公證
第四步:拿著公證書到建委繳稅、辦理轉移產權登記
非直系親屬之間贈與房產的公證費用:
成本價購房的樓房每平方米60元、平房每平方米40元,商品房按照評估價的百分之二收取(無評估值的,以該地區平均價格計算)。
辦理贈與的工本費80元,不分是否直系親屬。
二、繼承房產流程:
(一)、辦理房產證過戶手續要到被繼承人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銷戶籍,辦理死亡證明;
(二)、辦理房產證過戶手續要到區或市公證處(原外銷商品房到市公證處)辦理繼承權公證,房產繼承分兩種:一是遺囑繼承,二是法定繼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繼承人死亡證明;
2、辦理房產證過戶手續需要該套房屋的產權證明或其他憑證;
3、戶口簿或其他可以證明被繼承人與法定繼承人的親屬關系的證明文件;
4、辦理房產證過戶手續需要繼承人的身份證件;
有遺囑的繼承權公證另需提交的資料:被繼承人所立遺囑(該遺囑必須是已公證過的遺囑,其他形式的遺囑由於無法認定其真實性,因此暫不予採納)。
(三)、辦理房屋過戶登記,申請人是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
申請人應當向登記機構提交下列文件:《房地產登記申請書》(原件)、身份證明(復印件)、房地產權證書(原件)、繼承權公證文書或者遺囑公證書和接受遺贈公證書(原件)契稅完稅憑證(原件)。
(四)、遺贈和法定繼承、遺囑繼承不同,需要支付稅收。
三、買賣房產流程:
父母帶《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房屋所有權證》和子女帶《身份證》、《戶口簿》、《婚姻證明》一同到到當地房屋產權登記部門辦理房屋產權交易過戶手續,將該房屋產權過戶到子女名下即可。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條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九條贈與的財產依法需要辦理登記或者其他手續的,應當辦理有關手續。
房屋贈與,指一方(贈與人)自願把自己所有的房屋無償贈與他人(受贈人),他人願意接受的民事法律行為。房屋贈與的雙方當事人應訂立書面合同。
Ⅵ 父母的房產怎麼過戶給子女
父母將房產過戶給子女有以下方法:
1、房產贈與子女。有房有貸以及有房無貸,視做贈與;
2、子女繼承房產。凡領取《房地產權證》的房屋,當房屋的權屬人死亡後,其合法繼承人就可以申請辦理該房屋繼承登記;
3、通過買賣過戶給子女。父母將房產以買賣的方式過戶給子女與普通的二手房買賣方式一樣。
《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規定》
第七條
房地產轉讓,應當按照下列程序辦理:
(一)房地產轉讓當事人簽訂書面轉讓合同;
(二)房地產轉讓當事人在房地產轉讓合同簽訂後90日內持房地產權屬證書、當事人的合法證明、轉讓合同等有關文件向房地產所在地的房地產管理部門提出申請,並申報成交價格;
(三)房地產管理部門對提供的有關文件進行審查,並在7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申請的書面答復,7日內未作書面答復的,視為同意受理;
(四)房地產管理部門核實申報的成交價格,並根據需要對轉讓的房地產進行現場查勘和評估;
(五)房地產轉讓當事人按照規定繳納有關稅費;
(六)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房屋權屬登記手續,核發房地產權屬證書。
Ⅶ 父母房產過戶給子女新政策
父母房產過戶給子女新政策包括:以生前繼承的方式過戶給子女,分為贈與過戶和買賣過戶。以身後繼承的方式過戶給子女,關於無遺囑的法定繼承,增加了直系晚輩血親代位繼承,如甥、侄。
房產過戶給子女的方式有三種:第一種是以出讓的方式辦理過戶,也就是以買賣的方式按照交易的程序去辦理過戶。第二種是以贈與的方式辦理過戶,先辦理贈與公證,然後辦理房屋評估作價和房屋鑒定,最後辦理過戶。第三種是以繼承的方式辦理過戶,但這種情況需要發生在父母一方死亡的情況下,不是很常用。
繼承過戶流程有哪些?
1.辦理房產證過戶手續要到被繼承人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銷戶籍,辦理死亡證明;
2.辦理房產證過戶手續要到區或市公證處(原外銷商品房到市公證處)辦理繼承權公證,房產繼承分兩種:一是信頃鉛遺囑繼承,二是法定繼承。
3.辦理房屋過戶登記,申請人是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申乎伏請人應當向登記機構提交下列文件:《房地產登記申請書》(原件)、身份證明(復印件)、房地產權證書(原件)、 繼承權公證文書或者遺囑公證書和接受遺贈公證書(原件) 契稅完稅憑證(原件)。
4.遺贈和法定繼承、遺囑繼承不同,需要支付稅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四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登記的,自記載於不動滑好產登記簿時發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五條 當事人之間訂立有關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不動產物權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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Ⅷ 父母房產過戶給子女需要什麼手續
父母房產過戶給子女需要的手續如下:
1、簽訂轉讓、贈與或繼承合同,父母雙方簽字;
2、提交申請材料,到房產局填寫表格和存量合同;
3、房產局給予回執單,繳納稅費;
4、領取完稅憑證,辦理產權變更登記。
房產過戶需要什麼條件
房產過戶需要的條件如下:
1、雙方具有民事行為能力,意思表示真實一致;
2、房產具有合法有效的房產證,產權明確;
3、房產過戶符合當地政策規定,無抵押貸款或已注銷抵押登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依法屬於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
第二百一十二條
登記機構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查驗申請人提供的權屬證明和其他必要材料;
(二)就有關登記事項詢問申請人;
(三)如實、及時登記有關事項;
(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
申請登記的不動產的有關情況需要進一步證明的,登記機構可以要求申請人補充材料,必要時可以實地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