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親生子女未跟父母生活在一起 是否有繼承權
1、親生子女未與父母生活在一起的,也享有繼承權。
2、父母與子女之間具回有相互繼承遺產答的權利,這種權利是基於血親關系而產生的。只要血親關系存在,即相互有繼承權。不論是否生活在一起。
婚姻法
第二十四條夫妻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
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
繼承法
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⑵ 子女的財產父母是否有繼承權
子女的財產父母是可以繼承的。
⑶ 父母有沒有女兒的財產繼承權
俗話說,嫁出去的女兒是潑出去的水。在農村家庭中這種觀念尤其根深蒂固,女兒一旦出嫁,就不再被視為父母家的一分子,父母去世後的財產也往往只由兒子繼承,女兒是得不到遺產的。但根據我國繼承法的規定,子女是第一順序繼承人,男女享有平等的繼承權,女兒不管是否出嫁都享有繼承父母遺產的權利。以出嫁為理由否認女兒繼承權做法是違背法律規定的。
⑷ 父母沒有跟子女過,為何他們也有繼承權
跟不跟子女過,孩子跟父母都是血緣關系。法律承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