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父母離婚贈予孩子的財產是否可以撤銷
法律分析:可以。但如果該贈與行為已經生效,且人民法院審理後,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撤銷贈與的訴訟請求。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六十九條 當事人達成的以協議離婚或者到人民法院調解離婚為條件的財產以及債務處理協議,如果雙方離婚未成,一方在離婚訴訟中反悔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該財產以及債務處理協議沒有生效,並根據實際情況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和第一千零八十九條的規定判決。當事人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簽訂的離婚協議中關於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的條款,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登記離婚後當事人因履行上述協議發生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第七十條 夫妻雙方協議離婚後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人民法院審理後,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貳』 父母離婚時贈與給孩子的房產是否可以撤銷
法律分析:如果孩子存在嚴重侵害父母親或者爺爺、奶奶、外公、外婆的行為,或者對父母親或者爺爺、奶奶、外公、外婆有贍養義務而不履行,那麼父母親(贈與房產給孩子的夫妻)可以撤銷房產的贈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條 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條 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
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銷的具有救災、扶貧、助殘等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定。
第六百六十三條 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
(一)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近親屬的合法權益;
(二)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
贈與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行使。
『叄』 贈與子女的財產,離婚時可以分割嗎
贈予子女的財產,離婚時不可以分割的,但是在贈予的時候,必須夫妻雙方共同同意,才可以贈予的,有一方不同意是不可以贈予的,既然已經贈予,離婚時不可以分割,那是子女的財產了,但是可以取消贈予的,取消後是可以分割的
『肆』 婚內父母贈予的財產離婚時怎麼分割
法律分析:婚後父母明確贈與一方子女的視為子女的個人財產,離婚時歸一方所有;明確贈與夫妻雙方或者未註明贈與對象的,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由雙方協商分割,協商不成由法院判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伍』 父母離婚贈予孩子財產能撤銷嗎
法律分析:父母離婚贈予孩子的財產一般是不可以撤銷的,但是如果房子還沒有辦理產權過戶登記的,當事人可以撤銷贈與。或者是子女成年已經成年,並且同意返還的,是可以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八條 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
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銷的具有救災、扶貧、助殘等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定。
第六百六十三條 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
(一)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近親屬的合法權益;
(二)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
贈與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行使。
『陸』 離婚父母贈與的財產如何分割
法律分析:婚後父母贈與的財產,如果是贈與一方的,屬於個人財產,離婚時不參與分割。如果是贈與雙方的,是共同財產,由雙方協商分割,協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柒』 父母協議離婚,將房屋贈送給子女
法律分析:父母協議離婚,將房屋贈送給子女,需要寫贈與協議書。當父母決定將房屋贈與給子女的話,也需要寫贈與協議書的。父母贈與子女房產是否需要簽訂贈與合同,可以在贈與合同中註明住房是否贈與子女個人所有,還可以註明受贈人的責任和義務。如果父母和子女有贈與合同約定了受贈人的責任義務,一旦子女違約,父母是可以主張收回贈與的住房。以此可以保障父母的權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條 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條 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銷的具有救災、扶貧、助殘等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定。
『捌』 離婚父母贈與的財產如何分割
離婚 父母贈與的財產如何分割? 1.是否明確贈與誰。 2.婚姻存續期間一方取得的財產均屬 夫妻共同財產 ,夫妻共同財產和 債務 歸夫妻共同所有和負擔,一般是一人一半 。如果一方有過錯,分割財產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體份額由法院裁定 《 婚姻法 》第十七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資 、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 知識產權 的收益; (四) 繼承 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 婚前財產 ;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 醫療費 、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 遺囑 或 贈與合同 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根據法律規定,如果沒有明確只歸一方,則為夫妻共同財產。如果明確只歸一方,則是 夫妻個人財產 夫妻一方將 共同財產 贈與子女是否有效 我國《婚姻法》缺乏上述有針對性的明確規定,但《婚姻法司法解釋》(一)第17條規定:《婚姻法》第17條關於「夫或妻對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的規定,應當理解為:「(一)夫或妻在處理夫妻共同財產上的權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處理夫妻共同財產的,任何一方均有權決定。(二)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對夫妻共同財產做重要處理決定,夫妻雙方應當平等協商,取得一致意見。他人有理由相信其為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為由對抗善意第三人。」 超出日常生活需要對夫妻共同財產進行處分,雙方應當協商一致,一方單獨將大額夫妻共同財產贈與他人,也是一種無權處分行為。在夫妻另一方事先不知情、事後未追認的情況下,根據《 合同法 》第51條的規定精神,除非權利人追認或處分人事後取得處分權,否則該處分行為無效;《 物權法 》第106條也規定:「無處分權人將不動產或者動產轉讓給受讓人的,所有權人有權追回。」當財產被他人無合法依據佔有時,所有權人有權根據物權的追及效力要求非法佔有人返還財產,夫妻中的受害方可以行使物上請求權,以配偶和婚外 同居 者為共同被告,請求法院判令其返還財產。 夫妻一方贈與 婚外情 人房產,究竟是返還房屋還是返還相應的 購房 款。我們認為,一般可分為兩種情況:如果贈與人給受贈人錢款讓其購房、購車等且登記在受贈人名下,贈與行為被確認無效後,受贈人應返還相應的錢款:如果贈與人是把原來登記在自己名下的房屋、車輛等變更登記為受贈人,受贈人應返還原房屋或車輛等。 綜合上面所說的,當離婚之後婚姻期間只要沒有明確約定的財產都是屬於共同的財產,包括父母給的任何財物,因此,在分割財產的時候一定要協商清楚,雙方各自都要好好的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只要分割的不合適,那麼是可以向法院進行起訴來解決。
『玖』 離婚時父母對子女的贈與財產如何分割
父母對子女的贈與部部份財產,如果已經贈與。則所有權歸屬於子女,已經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不分割。
離婚時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財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不能進行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