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抱養小孩父母到了六十歲可以領獨生子女補住嗎
不能。
小孩是領養的,父母並有真正的生育,所以不具備領養獨生子女補助要求。
獨生子女的父母只要是年滿59歲後,國家都會給予其父母每年960元的補助。
需要說明的是,想要領取這項補貼是需要經過審核批準的,具體條件請詳詢當地部門。
㈡ 抱養一個孩子能享受獨生子女待遇嗎
法律分析:只要夫妻雙方只有一個子女,不管這個子女是親生的還是收養的,都可以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的待遇。如果夫妻雙方已經收養了一個子女後,又生育了另一個子女,雖然事實上他們只有一個親生子女,但並不能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的待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二十七條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的,按照規定獲得扶助。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按照規定應當享受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獎勵扶助的,繼續享受相關獎勵扶助。
㈢ 領養的獨生子女可享獨生子女政策嗎
法律分析:可以,但要符合規定。享受但必須符合條件規定否則不享受,按規定合法收養一個子女並且辦理獨生子女證的可以享受獨生子女政策不符合的不能享受,所以可以享受但必須符合條件規定否則不可以享受。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三十一條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按照規定應當享受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獎勵扶助的,繼續享受相關獎勵扶助,並在老年人福利、養老服務等方面給予必要的優先和照顧。
㈣ 抱養的孩子可以享受獨生子女嗎
法律分析:與是否是收養的孩子無關,申請條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領取《獨生子女證》:(1)夫妻生育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2)夫妻按有關規定收養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3)夫妻原有兩個計劃內生育的孩子,其中一個意外死亡,另一個不滿十六周歲的;(4)夫妻喪偶後只有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5)夫妻離婚前生育過一個孩子,離婚時孩子判由本人撫養,並且該孩子不滿十六周歲的;(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過一個孩子,另一方未生育過孩子,現家庭只有這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九條 國務院編制人口發展規劃,並將其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根據全國人口發展規劃以及上一級人民政府人口發展規劃,結合當地實際情況編制本行政區域的人口發展規劃,並將其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
第十條 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根據人口發展規劃,制定人口與計劃生育實施方案並組織實施。
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負責實施人口與計劃生育實施方案的日常工作。
鄉、民族鄉、鎮的人民政府和城市街道辦事處負責本管轄區域內的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貫徹落實人口與計劃生育實施方案。
第十八條 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
第二十三條 國家對實行計劃生育的夫妻,按照規定給予獎勵。
第二十四條 國家建立、健全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和社會福利等社會保障制度,促進計劃生育。
國家鼓勵保險公司舉辦有利於計劃生育的保險項目。
有條件的地方可以根據政府引導、農民自願的原則,在農村實行多種形式的養老保障辦法。
㈤ 收養子女,是否享受國家獨生子女補貼政策
可以的。《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是自願終身只生育或依法只收養一個子女夫妻的憑證。
以山西省為例,根據《山西省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管理辦法》:
第二條《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是自願終身只生育或依法只收養一個子女夫妻的憑證。
第三條夫妻雙方或一方戶籍在本省行政區域內,自願終身只生育或依法只收養一個子女的,即可向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申請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第四條申領《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自願終身只生育或依法只收養一個子女(包括雖然離異或喪偶,但其獨生子女是在婚姻存續期間生育或收養的);
(二)夫妻一方或雙方為山西省境內戶籍;
(三)女方年齡在20周歲至49周歲之間。
㈥ 收養子女,是否享受國家獨生子女補貼政策
按規定夫妻雙方無生育能力的合法收養一個子女的並且辦理獨生子女證的可以享受獨生子女獎勵政策,所以可以但必須合法收養並且辦理了獨生子女證否則不可以。
㈦ 領養的獨生子女能享受國家的獨生子女政策嗎
按規定夫妻雙方無生育能力合法收養一個子女的並且辦理獨生子女證的可以享受獨生子女政策,所以符合條件規定的可以否則不可以。
㈧ 抱養子女能拿補貼嗎
可以的,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只 收養 一個子女的夫妻,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可以享受當地的獎勵和優待。法律嚴禁買賣兒童或者借收養名義買賣兒童。 《 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八條 收養人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一)無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 撫養 、教育和保護被收養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 (四)無不利於被收養人健康成長的違法犯罪記錄; (五)年滿三十周歲。 第一千零九十九條 收養三代以內旁系同輩血親的子女,可以不受本法第一千零九十三條第三項、第一千零九十四條第三項和第一千一百零二條規定的限制。 華僑收養三代以內旁系同輩血親的子女,還可以不受本法第一千零九十八條第一項規定的限制。
㈨ 失獨家庭領養孩子後還能領取失獨扶助金嗎
法律分析:一般情況下是可以的。只要符合條件,可以領取補助。「失獨家庭」指獨生子女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不能再生育和不願意收養子女的家庭。
法律依據:《社會救助暫行辦法》
第二條 社會救助制度堅持托底線、救急難、可持續,與其他社會保障制度相銜接,社會救助水平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社會救助工作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及時的原則。
第三條 國務院民政部門統籌全國社會救助體系建設。國務院民政、應急管理、衛生健康、教育、住房城鄉建設、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醫療保障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負責相應的社會救助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