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深圳辦理獨生子女證需要什麼材料
辦理獨生子抄女證襲一、應該提交的資料:1、夫妻雙方的《居民身份證》或《居民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本人頁須和首頁復印在一張)1張。2、夫妻雙方的《結婚證》原件和復印件1張3、《生育服務證》原件和復印件1張4、第一個子女身份證明,即《居民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本人頁須和首頁復印在一張)1張5、夫妻雙方近期1寸免冠相片各兩張。6、夫妻雙方填寫的《《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申領表》一式兩份,並經單位、戶籍地村(社區)委員會核實並簽注意見。7、夫妻雙方已經落實節育措施證明。二、辦理的主要程序:(一)、符合辦理條件的,夫妻雙方填寫的《《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申領表》一式兩份,並經單位、戶籍地村(社區)委員會核實並簽注意見。(二)、由申領人單位、戶籍地(如申領人夫妻戶籍地不在同一個鄉鎮的,可分別在其戶籍地申請領取),鄉鎮計生辦審核,符合條件的免費發給夫妻雙方各一份《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從發證之月起憑證享受規定的獎勵和優待。
㈡ 獨生子女證的辦理流程是什麼
獨生子女證辦理流程是當事人持雙方身份證或戶口本、結婚證等材料到計劃生育委員會申請辦理。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法律依據】
《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二十七條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的,按照規定獲得扶助。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按照規定應當享受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獎勵扶助的,繼續享受相關獎勵扶助。
㈢ 深圳獨生子女證還辦嗎
獨生子女證辦理流程 根據《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深圳 經濟特區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及相關規定,現就深圳市戶籍人口《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申領辦法,規定如下: 一、申領對象 本市戶籍的獨生子女父母(具體條件見附件1)。夫妻雙方應共同申請《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夫妻離異或喪偶的、單身合法 收養 子女的,可由直接 撫養 子女方(收養方)提出申請。深圳獨生子女證還辦嗎 二、申請材料 (一)《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申請表》(具體見附件2,以下簡稱《申請表》)。 (二)廣東省《計劃生育服務證》。 (三)全家戶口本。 (四)特殊情況另需提供以下材料:離異或 再婚 者提供 離婚證 (包括 離婚判決書 或協議書);前配偶戶籍所在地鎮(街道)計生部門出具的未再生育的書面證明;收養的提供收養證或收養公證;夫妻一方或生育的其他子女死亡的提供 死亡證明 。 三、申領程序 (一)領表地點。申請人至其戶籍地社區工作站領取《申請表》如實填寫,《申請表》也可在深圳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網站自行下載。 (二)初審部門。 申請人持申請材料原件及復印件、《申請表》原件至男女雙方戶籍地社區工作站(村、居委會)初審並加具意見: 1.男女雙方戶籍為本市同一地址的,由該地址所屬社區工作站初審並加具意見; 2.男女雙方戶籍均為本市但屬不同社區工作站的,由女方戶籍地社區工作站初審並加具意見說明情況,取消男方戶籍地社區工作站初審和加具意見; 3.一方為本市戶籍,一方為外市戶籍的,由各自戶籍地社區工作站(村委會)初審並加具意見; 4. 夫妻離異或喪偶的、單身合法收養子女的,由直接撫養子女方(收養方)戶籍地社區工作站初審和加具意見。 (三)發證部門。 申請人持社區工作站加具意見的《申請表》及相關材料交街道計生部門審核發證: 1.夫妻雙方戶籍均在本市的,由女方戶籍地街道計生部門審核發放《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2.夫妻一方戶籍在本市的,由本市戶籍一方的戶籍地街道計生部門審核發放《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3. 夫妻離異或喪偶的、單身合法收養子女的,由直接撫養子女方(收養方)戶籍地街道計生部門審核發放《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四)經街道計生部門審核,符合發放條件,材料齊全無誤的,即時發放《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並在廣東省《計劃生育服務證》中登記,將材料原件退還申請人。對不符合發放條件的,書面告知申請人(具體見附件3);對材料矛盾或存疑的,街道計生部門、社區工作站可以開展調查核實,10個工作日內核實完畢,核實符合發放條件的,發放《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不符合發放條件,書面告知申請人。
㈣ 深圳獨生子女家庭如何申請補貼哪裡申請
深圳獨生子女家庭如何申請補貼?
一、申請條件
1、具有本市戶籍;
2、2015年12月31日前,只生育一個子女,或者沒有生育只依法收養一個子女的夫妻,或者失獨後再生育或者只依法收養一個子女的;
3、2016年1月1日後,未再生育或者收養的;
4、1980年2月2日後,男性年滿60周歲,女性年滿55周歲的。
注意事項
1、2008年12月31日前,男性年滿60周歲、女性年滿55周歲,戶籍於2009年1月1日後遷入本市,且從未領取過獎勵金的,自遷入當月起計發。
2、2009年1月1日後,男性年滿60周歲、女性年滿55周歲,自達到要求年齡的當月起計發;戶籍遷入本市的,自戶籍遷入的當月起計發。
二、申請材料
(一)基本材料
1、申請人戶口本
2、申請人居民身份證
3、申請人深圳銀行卡賬號
4、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或單位證明社區核實,無法核實的簽訂承諾書。
5、結婚證
6、申請人免冠(1寸)近照1張
(二)根據不同的情況,還需提供以下材料
1、屬離婚的,請提交離婚證、離婚協議書或法院判決書或法院調解書
2、屬喪偶或失獨的,請提交死亡證明或戶口注銷證明
3、屬收養的,請提交收養證或收養公證書
4、屬於2008年12月31日前滿年齡,2009年1月1日後遷入的,未在原戶籍地享受過獎勵的,需提供原戶籍地出具的書面證明或在深原單位未享受過計劃生育獎勵金的需提供書面證明材料
㈤ 深圳獨生子女證如何辦理
獨生子女證辦理流程 1、獨生子女證所需材料:計劃生育服務證、全家戶口簿、小孩一寸照片1張,收養的須提供《收養證》。離異的應提供全家戶口簿、離婚證、離婚判決書或協議書、前夫或前妻現居住地鎮、街道計生機構出具的沒有再生育證明。配偶死亡的應提供全家戶口簿、配偶死亡證明。離異或配偶死亡的申請人為女方的還需提供計劃生育服務證。 2、申請人到其戶籍地村(居)委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申請表》一份,填寫後交雙方單位加具意見。 3、申請人將《申請表》及1項規定材料交雙方戶籍地村(居)委(離異或喪偶的申請人將材料交本人戶籍地村(居)委)。村(居)委對材料齊全的應即時進行初審。 4、申請人持審核過的《申請表》、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一套交女方或直接撫養子女的男方戶籍地鎮、街道計生機構,鎮、街道在材料齊全時應於3個工作日內進行核准。 5、對經核准符合條件的,鎮、街道計生機構應及時發放《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並將材料原件退還申請人;對不符合條件的,鎮、街道計生機構應書面告知當事人,並將材料原件退還當事人。
㈥ 獨生子女證辦理流程
三、辦事對象須知 凡女方具有本轄區常住戶口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領取《獨生子女證》: 1、夫妻生育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2、夫妻按有關規定收養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3、夫妻原有兩個孩子,其中一個意外死亡,另一個不滿十六周歲的。 4、夫妻喪偶後只有一個不滿十六周歲的孩子。 5、夫妻離婚前生育過一個孩子,離婚時孩子判給本人撫養,並且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過一個孩子,另一方未生育過孩子,現家庭只有這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7、再婚夫妻再婚前雙方各生育過一個孩子,其中一個由對方撫養,現家庭只有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8、經過批准可以生育第二個孩子的夫妻放棄生育,且現家庭孩子年齡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四、辦事程序 申請領取《獨身子女證》,請攜帶戶口簿、結婚證原件 1、 由女方到所在單位(無單位的到所在地居民委員會)領取《獨子女證申請審批表》。 2、經雙方單位(無單位的由所在地居民委員會)初審同意後,至本機關審核。 3、對於材料齊全的申請,在十五天內審核完畢,報區計劃生育委員會審批。 4、區計劃生育委員會接到本機關審核申請次日起三十天內審批完畢,對符合條件的,發給《獨生子女證》。
㈦ 深圳獨生子女證怎麼辦理
法律分析:申請材料:
(一)《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申請表》(具體見附件2,以下簡稱《申請表》)。
(二)廣東省《計劃生育服務證》。
(三)全家戶口本。
(四)特殊情況另需提供以下材料:離異或再婚者提供離婚證(包括離婚判決書或協議書);前配偶戶籍所在地鎮(街道)計生部門出具的未再生育的書面證明;收養的提供收養證或收養公證;夫妻一方或生育的其他子女死亡的提供死亡證明。
申領程序:
(一)領表地點。申請人至其戶籍地社區工作站領取《申請表》如實填寫,《申請表》也可在深圳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網站自行下載。
(二)初審部門。
申請人持申請材料原件及復印件、《申請表》原件至男女雙方戶籍地社區工作站(村、居委會)初審並加具意見:
1.男女雙方戶籍為本市同一地址的,由該地址所屬社區工作站初審並加具意見;
2.男女雙方戶籍均為本市但屬不同社區工作站的,由女方戶籍地社區工作站初審並加具意見說明情況,取消男方戶籍地社區工作站初審和加具意見;
3.一方為本市戶籍,一方為外市戶籍的,由各自戶籍地社區工作站(村委會)初審並加具意見;
4. 夫妻離異或喪偶的、單身合法收養子女的,由直接撫養子女方(收養方)戶籍地社區工作站初審和加具意見。
法律依據:《深圳經濟特區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二、申請材料:
(一)《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申請表》(具體見附件2,以下簡稱《申請表》)。
(二)廣東省《計劃生育服務證》。
(三)全家戶口本。
(四)特殊情況另需提供以下材料:離異或再婚者提供離婚證(包括離婚判決書或協議書);前配偶戶籍所在地鎮(街道)計生部門出具的未再生育的書面證明;收養的提供收養證或收養公證;夫妻一方或生育的其他子女死亡的提供死亡證明。
三、申領程序:
(一)領表地點。申請人至其戶籍地社區工作站領取《申請表》如實填寫,《申請表》也可在深圳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網站自行下載。
(二)初審部門。
申請人持申請材料原件及復印件、《申請表》原件至男女雙方戶籍地社區工作站(村、居委會)初審並加具意見:
1.男女雙方戶籍為本市同一地址的,由該地址所屬社區工作站初審並加具意見;
2.男女雙方戶籍均為本市但屬不同社區工作站的,由女方戶籍地社區工作站初審並加具意見說明情況,取消男方戶籍地社區工作站初審和加具意見;
3.一方為本市戶籍,一方為外市戶籍的,由各自戶籍地社區工作站(村委會)初審並加具意見;
4. 夫妻離異或喪偶的、單身合法收養子女的,由直接撫養子女方(收養方)戶籍地社區工作站初審和加具意見。
㈧ 深圳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現場申請流程
深圳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現場申請流程
獨生子女,是指一對夫妻生育的唯一子女,換句話說,沒有一個親兄弟姐妹。以下是我為大家整理的深圳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現場申請流程,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深圳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現場申請流程
1、申請:申請人向戶籍地社區工作站遞交紙質材料。
2、受理(1個工作日)社區接到申請人申請後,申請材料齊全且符合法定程序的,予以受理;申請材料不齊全或不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在受理時限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齊的材料;申請材料不符合受理條件的,駁回並簡訊告知申請人不予受理的理由。
3、審核(7個工作日)社區在4個工作日內完成初審,符合條件的,在「深圳市計劃生育管理信息系統」(以下簡稱「系統」)上傳資料報街道審核。街道通過「系統」在3個工作日內完成對初審材料的審核,對符合條件的加具意見,並將電子材料推送到區衛生健康部門備案。對不符合條件、材料不齊全或者存在疑點的,退回社區工作站進一步核實,經核查確實不符合條件的,由社區工作站書面回復當事人並說明理由;對經核查符合條件的.,予以確認通過,並將電子材料逐級推送到區衛生健康部門備案。
4、審批(1個工作)區衛生健康部門應在1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批。
5、辦結(1個工作日)區衛生健康部門審核後,1個工作日作出批准或不予批準的決定。
6、送達:對准予通過的,簡訊告知申請人審批通過;對不予通過的,簡訊告知申請人審批不通過並說明理由。
7、發放:市衛生健康部門匯總各區發放對象名單報市社保局,市社保局負責按季度發放獎勵金(未在本市社保部門領取養老金的人員,應當在收到確認通過信息一個月內,攜帶本人身份證到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勞動保障事務所)採集指紋及本人姓名、戶籍地等相關信息)。
所需材料:
1、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或單位證明社區核實,無法核實的簽訂承諾書。
2、離婚協議書或法院判決書或法院調解書:離異的需提供相關材料;驗原件,交復印件。
3、社會保障卡:在市社保部門領取養老金的,提供社保電腦號;驗原件,交復印件。
4、收養證或收養公證書。
5、未享受獎勵的證明:
①屬於2008年12月31日前滿年齡,2009年1月1日後遷入的,未在原戶籍地享受過獎勵的,需提供原戶籍地出具的書面證明;
②在深原單位未享受過計劃生育獎勵金的需提供書面證明材料;原件。
6、死亡證明或戶口注銷證明:喪偶或失獨的需提供上述相關材料;驗原件,交復印件。
7、結婚證。
8、申請人免冠(1寸)近照1張。
9、離婚證:離異的需提供相關材料;驗原件,交復印件。
10、申請人深圳銀行卡賬號:與當事人信息一致的深圳銀行卡,交復印件。
11、申請人居民身份證。
12、申請人戶口本。
13、深圳市獨生子女父母計劃生育獎勵金申請表。
;㈨ 深圳市獨生子女證辦理
攜帶孩子《出生醫學證明》、父母戶口本、 身份證 、 結婚證 、計劃生育服務證、計劃生育服務證明及其復印件各三份(一份交社區,一份交街道辦,一份交派出所)到社區工作站計生部門登記後,去街道辦事處計生科服務窗口辦理,備齊後到戶口所屬派出所辦理就好了。 攜帶孩子《出生醫學證明》、父母戶口本、身份證、結婚證、計劃生育服務證在社區工作站計生部門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申請表》三份,領取後分別在父母雙方單位蓋章,然後再交回到社區工作站,蓋章後到街道辦事處計生科服務窗口(攜帶小孩照片1張)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