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退休了獨生子女費怎麼領
法律分析:需要憑借獨生子女父母憑《光榮證》、《結婚證》(或《離婚證》)和雙方單位證明(無單位的由戶籍所在地的村、居委會出具證明)領取。領取步驟如下:
第一步:將《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復印一份,並在《光榮證》復印件上註明本人工號、所在單位、聯系電話。
第二步:將《光榮證》復印件交到人事處薪酬管理辦公室即可。
2.退休後獨生子女補貼費發放方式
(1)有工作單位的退休人員,由你所在單位發給你獨生子女補貼費。
(2)如果在人才交流中心、職業介紹中心存檔的人員,單位會委託存檔者,由委託存檔單位發給你獨生子女補貼費;如果屬於個人委託存檔者,由街道辦事處發獨生子女補貼費。
(3)如果檔案關系在街道辦事處但是是無業人員,將由街道辦事處發給獨生子女補貼費。
(4)如果是農村居民,攜帶好相關證明,鄉鎮人民政府會發給獨生子女補貼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三十二條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合理配置、綜合利用衛生資源,建立、健全由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和從事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的醫療、保健機構組成的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網路,改善技術服務設施和條件,提高技術服務水平。
第三十三條 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和從事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的醫療、保健機構應當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針對育齡人群開展人口與計劃生育基礎知識宣傳教育,對已婚育齡婦女開展孕情檢查、隨訪服務工作,承擔計劃生育、生殖保健的咨詢、指導和技術服務。
⑵ 退休後獨生子女費怎樣領取
一、獨生子女費辦理程序
(一)市區1996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期間持證退休人員一次性獎勵金的申領程序:
1、 申請。持證退休人員未享受或未足額享受加發5%養老金的,可以向戶籍所在地的街道(鎮)人口計生機構提出書面申請。
填寫《常州市持<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企業退休人員一次性獎勵金申領表》,提交申請人的《戶口簿》、《居民身份證》、《職工退休養老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或《獨生子女證》等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持證退休人員的戶籍所在地與領取養老金的社保經辦機構不在同一地區的,到市人口計生部門設在計劃生育流動人口管理站(常州市健身路27號)的窗口辦理相關申報手續。
持證退休人員已死亡的,由其配偶或子女等法定繼承人憑本人《居民身份證》、《結婚證》或直系親屬證明、持證退休人員的死亡證明及上述相關材料到市人口計生部門設在計劃生育流動人口管理站(常州市健身路27號)的窗口辦理相關申報手續。
二、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辦理流程
1、將《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復印一份,並在《光榮證》復印件上註明本人工號、所在單位、聯系電話。
2、將《光榮證》復印件交到人事處薪酬管理辦公室。
3、每月20日前交《光榮證》復印件的老師,在其下月6號工資中的「獨生費」欄目發放該月獨生子女費30元;獨生子女費補發部分放在工資中的「補貼3」欄目中。
4、每月20日後交《光榮證》復印件的老師,獨生子女費(及補發)在其隔月6號工資中發放。
5、獨生子女費發放期限:從發放《光榮證》之月起,至小孩16周歲止。
2014年以來,不少省區市的地方人大在修訂「計生條例」時增加了「單獨」可以生育二胎的條款。作為最後一個放開「雙獨二胎」的省份,河南省在修訂後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中規定:批准生育的簽訂計劃生育合同書,退回《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和已領取的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和其他獎勵,發給生育證。
然而對比國家的相關規定,河南的「退費」規定明顯「打架」。
在《國家衛生計生委關於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調整完善生育政策的意見〉的通知》第四條,可以找到明確要求:「單獨夫婦申請再生育的,應當注銷其《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停止繼續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優惠待遇,此前已經享受的不再退還。」
河南省衛計委相關人員回應稱,國家衛計委的通知,是面向全國、全局的指導性意見,而每個省份情況不同。
⑶ 退休後獨生子女費怎麼領取
夫妻雙方均為城鎮居民的獨生子女家庭,在退休時可享受到每人5000元,合計1萬元的補助,雙方均為農村戶口的獨生子女家庭在年滿60歲後,雙方均可領到每年720元的補助,但是一方為農村戶口一方為城鎮戶口的家庭,則只能領到5000元補助。以上條件必須為父母雙方年滿60歲,不過各地的標准不一樣。
⑷ 社保人員退休後如何領取獨生子女費
《北京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十九條第一款第三項規定,已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憑證可在女方年滿55周歲、男方年滿60周歲時,享受不少於1000元的一次性獎勵。
按照《關於落實〈北京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的有關獎勵問題的通知》(京計生委字[2003]112號)第三條規定,獨生子女父母年老時的一次性獎勵發放渠道為:
一、有工作單位的人員,由所在單位發放。
二、在人才交流中心、職業介紹中心存檔的人員,單位委託存檔者,由委託存檔單位發放;個人委託存檔者,由街道辦事處發放。
三、檔案關系在街道辦事處的無業人員,由街道辦事處發放。
四、農村居民,由鄉鎮人民政府發放。退休人員的工作單位,是指其辦理退休手續前的單位,故宋女士的獨生子女費獎勵,應由其退休單位發放,朝陽區衛生計生委已要求相關部門對該單位進行督辦。
獨生子女費發放標准:
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規定退休時享受以下優待:
(一)未實行養老保險的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職工,各加發退休費標准百分之五的退休金;
(二)企業和實行養老保險的機關、事業單位職工,2000年2月1日前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在本條例實施後退休的,由其所在單位給予不低於三千元的一次性補助;
2000年2月1日及以後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由所在單位在領證時為其一次性辦理相當於本人一個月工資額的獨生子女父母補充養老保險。
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職工,在獨生子女死亡後不再生育和收養子女的,除享受前款規定的獎勵外,退休時由所在單位給予不低於五千元的一次性補助;其他人員由當地人民政府給予適當幫助。
退休時增加的百分之5和這次月增加106元應該不會矛盾。
⑸ 常州獨生子女費怎麼領
(一)申請
從2018年1月1日起,獨生子女父母一次性獎勵金不再由企業承擔,改為政府發放(省部屬企業除外)。
持證退休人員 可以向戶籍所在地的社區、村(居)委會提出書面申請,填寫《xx區持〈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企業退休人員一次性獎勵金申領表》(以下簡稱《申領表》),提交申請人的戶口簿、居民身份證、職工退休養老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或獨生子女證等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企業未支付一次性獎勵金的持證退休人員和其他持證退休人員的 戶籍地不在本區的 ,到區人口計生局辦理相關手續。
持證退休人員已死亡的 ,由其配偶或子女等法定繼承人憑本人居民身份證、結婚證或直系親屬證明、持證退休人員的死亡證明及上述相關材料,到區人口計生局辦理相關手續。
(二)審核
1.初審。 企業未支付一次性獎勵金的持證退休人員和其他持證退休人員,由社區、村(居)委會對證件的有效性及《申領表》與證件的一致性進行審核,並對申請人的獨生子女父母資格進行調查核實,在《申領表》相應欄簽署意見並簽名蓋章。
2.復核。 鎮(開發區、街道)人口計生部門對所有相關材料進行復核,在相關表格上簽署意見並簽名蓋章,並及時將信息錄入一次性獎勵金信息系統,報區人口計生局審核。
3.公示。 經審核符合一次性獎勵對象的,由所在鎮(開發區、街道)人口計生部門填寫《擬享受企業持證退休人員一次性獎勵金名單公示榜》,在所在鎮(開發區、街道)和社區、村(居)委會同時進行公示, 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 。經審核不符合一次性獎勵對象的,由區人口和計劃生育局出具《不符合享受持〈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退休的企業職工實行一次性獎勵條件通知書》,交各鎮(開發區、街道)人口計生部門送達申請人,各鎮(開發區、街道)人口計生部門送達時應做好解釋工作。
4.匯總。以武進區為例: 區人口計生局對上報數據進行匯總、審核並於當年6月底前將《武進區享受一次性獎勵委託代征代發花名冊》以EXCEL表格和紙質形式報稅務部門;將其他持證退休人員名單以鎮(開發區、街道)為單位進行劃分,匯總報區財政部門、區社保經辦機構。
(三)發放
凡屬企業未支付一次性獎勵金的持證退休人員,一次性獎勵金由稅務部門代征後繳入區財政局財政專戶,並按持證退休人員退休時間逐步發放。 一次性獎勵金的標准為每人 3600元 。
發放時間為每年10月。 區財政部門於每年9月底前根據審核確定的獎勵資金數額劃撥到區社保經辦機構,由區社保經辦機構通過持證退休人員發放養老金的銀行賬戶代為發放。對已死亡的持證退休人員的一次性獎勵金,區財政部門根據審核確定的獎勵資金數額劃撥到區人口和計劃生育局,由區人口和計劃生育局通過新建立的銀行卡發放。
(四) 受理地點
1、戶籍在 新北區、天寧區、鍾樓區、戚墅堰區 的持證退休人員,到本人戶籍地的街道(鎮)計劃生育辦公室登記。
2、戶籍在新北區、天寧區、鍾樓區、戚墅堰區以外的持證退休人員,可到四城區的任何一個街道(鎮)計劃生育辦公室登記。
3、 死亡持證退休人員的法定繼承人 ,到常州市計劃生育指導所一樓「12356」服務台。常見問題:社保關系在金壇、溧陽、武進的,見當地公告。
辦理時間: 每年1月5日至3月31日
是否收費 :不收費
⑹ 退休後怎樣申領獨生子女費
一、退休後獨生子女費發放規定
(一)凡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從領證之月起到子女14周歲止,每年發放獨生子女保障費60元,單方領證的對象發放30元(2006年發放對象為獨生子女出生於1990年7月1日以後的)。根據地區不同的情況,發放的獨生子女費是不同的,這就牽涉到獨生子女費的發放標准。
(二)獨生子女費的發放標准,內容包括職工晚婚的、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或者未生育且依法只收養一個子女的、育齡夫妻符合規定可以再生育子女的夫妻,自願不再生育的,依法領取退休金的獨生子女父母等。
職工晚婚的,除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二天;晚育的,除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產假三十天;在產假期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另增加產假三十天,男方享受護理假十五天。增加的產假和護理假視為出勤。農村居民晚育的,減免本人當年村內集體生產公益事業所籌資金;城鎮無業居民晚育的,由戶籍所在地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給予適當獎勵。
(三)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或者未生育且依法只收養一個子女的育齡夫妻,經本人申請,由所在單位或者村(居)民委員會核實,報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憑證享受以下優待:
1、從領證之月起到子女十四周歲止,每月發給五至二十元的獨生子女保健費。夫妻雙方均有工作單位的,由雙方工作單位各負擔一半;一方有工作單位,另一方沒有工作單位的,由有工作單位一方的工作單位支付;夫妻雙方均無工作單位的,由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支付,所需費用由各級計劃生育經費分擔。
⑺ 企業退休獨生子女費怎樣領取
法律分析:退休後的獨生子女補貼領取如下:1、獨生子女的母親年滿五十五周歲時領取;2、獨生子女的父親年滿六十周歲時領取。領取條件包括:獨生子女父母憑《光榮證》《結婚證》或《離婚證》和雙方單位證明無單位的由戶籍所在地的村、居委會出具證明領取。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規定退休時享受以下優待:1、末實行養老保險的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職工各加發退休費標准百分之五的退休金;2.企業和實行養老保險的機關、事業單位職工2000年2月1日前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在本條例實施後退休的,由其所在單位給予不低千三千元的一次的補助;2000年2月1日及以後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由所在單位在領證時為其一次性辦理相當千本人一個月工資額的獨生子女父母補充養老保險。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職工,在獨生子女死亡後不再生育和收養子女的,除享受前款規定的獎勵外,退休時由所在單位給予不低於五千元的一次性補助;其他人員由當地人民政府給予適當幫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九條 國務院編制人口發展規劃,並將其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根據全國人口發展規劃以及上一級人民政府人口發展規劃,結合當地實際情況編制本行政區域的人口發展規劃,並將其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
第十三條 衛生健康、教育、科技、文化、民政、新聞出版、廣播電視等部門應當組織開展人口與計劃生育宣傳教育。大眾傳媒負有開展人口與計劃生育的社會公益性宣傳的義務。學校應當在學生中,以符合受教育者特徵的適當方式,有計劃地開展生理衛生教育、青春期教育或者性健康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