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廈門戶口遷入辦理流程有哪些
廈門是福建的副省級城市,也是中國著名的旅遊城市之一,因此吸引著不少外來人口來廈門工作,有些甚至還在廈門買房定居;買房定居後就會將戶口遷入,那麼廈門戶口遷入辦理流程是怎麼樣的呢?下面就隨我一起來了解下吧!
廈門戶口遷入辦理流程有哪些?
首先到原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將戶口遷出,然後攜帶《申請入戶登記表》、戶口薄、身份證、暫住證、准遷憑證等相關資料,到廈門落戶地派出所辦理落戶即可。
廈門戶口遷入需滿足以下條件:1、落戶在廈門思明區、湖裡區的,需持有本市《暫住證》或《居住證》連續滿八年,繳存社保滿八年;落戶在集美區、海滄區、同安區、翔安區的,需持有本市《暫住證》或《居住證》連續滿五年,繳存社保滿五年;2、有固定的職業並簽訂勞動合同;3、在本市擁有房產;4、無違法犯罪記錄;5、無違法計劃生育政策規定。
戶口遷移手續流程有哪些?
父母投靠子女的,子女須滿18周歲;子女投靠父母,子女年齡不能超過法定婚齡且未婚又無正式工作。如投靠人是在職幹部或職工的,按工作調動辦理戶口遷移。
父母、配偶、子女相互投靠所需材料有:
1、申請人書面申請表;
2、結婚證、身份證;
3、遷入人戶籍證明;
4、合法固定住所證件證明;
5、申請人或遷入人生活來源證明;
6、父母、配偶遷入的,出具退休證或居住證明;
7、父母子女關系證明;
8、《申請戶口遷入落戶表》一式兩份。
我總結:以上就是關於廈門戶口遷入辦理流程有哪些以及廈門戶口遷入需滿足哪些條件的相關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❷ 廈門父母投靠子女落戶問題
申辦條件:1、子(女)為本市常住戶口,子女戶口因購房遷入,需常住戶口滿3年。 2、父母年齡,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 3、子(女)或父母在本市有合法固定住所。 本市島外人員投靠島內子女戶口遷移參照上述條件。 申辦材料:1、父母戶口簿、身份證。 2、在廈門子女戶口簿、身份證。 3、子女與父母的關系證明(由父母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或公證機關出具的關系公證。 4、子(女)或父母在本市有合法固定住所憑證。 以上材料需原件和復印件(A4規格)一套。 辦理程序:1、父母戶口從本市島外移入島內的,申請人持上述所需材料原件和一套復印件,向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請,由派出所核准。 2、父母戶口從市外遷入本市,申請人持上述所需材料原件和一套復印件,向戶口所在地公安分局戶政科申請,經公安分局核准後,簽發戶口准遷證。 3、經核准遷(移)入人員,憑准遷憑證到原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將戶口遷(移)出後,到擬落戶地派出所辦理落戶。 對證明材料齊全的,戶籍民警應當場受理並開具回執單。 辦理時限:本市島外戶口移入島內,派出所5個工作日完成調查核准工作;市外 戶口遷入本市,公安分局7個工作日辦結,並簽發戶口准遷證。
❸ 廈門父母投靠子女落戶指南
廈門父母投靠子女落戶指南
戶籍,又稱戶口,是指國家主管戶政的行政機關所製作的,用以記載和留存住戶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書。也是我們每個公民的身份證明。以下是我為大家整理的廈門父母投靠子女落戶指南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辦理條件
一、投靠島內戶籍子女
(一)將戶口遷入思明區、湖裡區,需子(女)一方登記為廈門戶籍人口時間滿五周年且父母結婚登記時間滿五周年,父母復婚的'以復婚登記時間作為夫妻婚姻關系存續時限的起算點;
(二)將戶口遷入集美區、海滄區、同安區、翔安區的,需子(女)一方登記為廈門戶籍人口時間滿三周年且父母結婚登記時間滿三周年。父母復婚的以復婚登記時間作為夫妻婚姻關系存續時限的起算點;
(三)本人或配偶及被投靠子女或配偶在廈擁有《廈門市土地房屋產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房屋用途為住宅,且所有權份額所佔比例不得低於50%)的房產;
(四)父母年齡要求,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
(五)父(母)年齡滿80周歲的,投靠廈門戶籍子(女)不受以上條件限制。
二、投靠島外戶籍子女
(一)將戶口遷入思明區、湖裡區的,需子(女)一方登記為廈門戶籍人口時間滿五周年且父母結婚登記時間滿五周年,父母復婚的以復婚登記時間作為夫妻婚姻關系存續時限的起算點;
(二)本人或配偶及被投靠子女或配偶在廈擁有《廈門市土地房屋產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房屋用途為住宅,且所有權份額所佔比例不得低於50%);
(三)父母年齡要求,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
(四)島外海滄區、集美區、同安區、翔安區因父母投靠成年子女移入島內思明區或湖裡區的,與市外遷入的結婚和來廈落戶年限要求一致。
辦理材料
(一)《申請入戶登記表》;
(二)父(母)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父母復婚或再婚的需提供《結婚證》;
(三)在廈子(女)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四)《廈門市土地房屋權證》原件或市房管局出具的《廈門市城鎮房屋權屬登記查詢結果》原件和《廈門市土地房屋權證》復印件;(房產屬被投靠子女配偶的,還需提供子女的《結婚證》)
(五)在廈子女與父母的關系證明(由父母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並蓋戶口專用章)或公證機關出具的親屬關系公證書或親子鑒定。(通過「福建省治安管理信息系統」可以查詢到明確親屬關系的,不需提供父母戶籍地公安機關出具的親屬關系證明。)
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進行核驗,如涉及到省外派出所提供的材料需蓋派出所戶口專用章。
《申請入戶登記表》
辦理流程
1、進入i廈門政務服務平台,點擊「在線辦理」進行網上申報;
2、經公安人口管理部門網上預審並通過初審後,將申請材料原件送到擬落戶地區行政服務中心(擬落戶地在翔安區的,到翔安公安分局戶政辦證大廳)戶口受理窗口辦理。
3、申請人帶齊材料向擬落戶地區行政服務中心(擬落戶地在翔安區的,到翔安公安分局戶政辦證大廳)戶口受理窗口申請,經核准後,簽發戶口准遷憑證。
4、經核准遷入人員,憑《戶口准遷證》到原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將戶口遷出後(原戶口在本省內不需到原戶口所在地辦理戶口遷出手續,可直接持戶口准遷憑證),到擬落戶地派出所辦理落戶。
辦理時限與費用
即來即辦,免費(若戶口准遷證丟失補辦每證3元)
;❹ 父母投靠子女廈門戶口養老金拿多少
父母若已在原戶籍地辦理退休或退養手續,享受退休養老待遇及退休醫療待遇,戶籍遷入廈門市,仍享受原戶籍地退休待遇。若在原戶籍地辦理退休或退養手續,享受當地退休養老待遇,但未享受退休醫療待遇的,戶籍遷入廈門市,可參加廈門市醫療保險,享受醫保待遇。若在原戶籍地未達到辦理退休或退養手續年齡,戶籍遷入廈門市,可按廈門市規定參加社保,到齡時,符合條件可享受社保退休待遇。
❺ 廈門戶口掛靠新政策
廈門戶口掛靠新政策:一、放寬重點群體落戶限制:1、放寬高校畢業生落戶、技術工人落戶、留學歸國人員落戶限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所學專業符合廈門市產業發展規劃的普通高校專科學歷畢業生、取得人力資源行政部門核發的中級工及以上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或者高等教育文憑且經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留學歸國人員,與廈門市用人單位依法簽訂勞動(聘用)合同或者依法持有營業執照後,可以按規定將戶口遷入廈門市。2、高校和職業院校錄取的學生,可以根據本人意願將戶口遷至院校學生集體戶,畢業後可根據本人意願將戶口遷回原籍或按規定遷入廈門市。二、放寬在廈門市居住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落戶條件:外來務工人員持有廈門市居住證(暫住證)連續滿5周年、在廈門市辦理就業登記手續並參加廈門市社會養老保險連續滿5周年且在本市擁有廈門市土地房屋權證(房屋用途為住宅,所有權份額所佔比例不得低於51%)的房產,可將戶口遷入廈門市。三、調整完善廈門市有關落戶政策1、調整父母投靠子女落戶政策:父母投靠成年子女落戶取消被投靠子女屬獨生子女的限制。2、調整完善市內戶口遷移政策:戶口在集美區、海滄區、同安區或翔安區且滿5周年的居民,在本市辦理就業登記手續並參加廈門市社會養老保險連續滿5周年,在思明區、湖裡區擁有廈門市土地房屋權證(房屋用途為住宅,所有權份額所佔比例不得低於51%)的房產,可將戶口遷入思明區、湖裡區。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管理條例》
第十條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
❻ 廈門父母投靠子女落戶最新政策
申請條件
1.父(母)投靠成年子女的,將戶口遷入思明區、湖裡區的,需父母結婚登記時間均滿五周年;將戶口遷入集美區、海滄區、同安區、翔安區的,需父母結婚登記時間均滿三周年。父母復婚的以復婚登記時間作為夫妻婚姻關系存續時限的起算點;
2.本人或配偶及被投靠子女或配偶在廈擁有《廈門市土地房屋產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房屋用途為住宅,且所有權份額所佔比例不得低於50%)的房產;
3.父母年齡要求,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
4、島外海滄區、集美區、同安區、翔安區因父母投靠成年子女移入島內思明區或湖裡區的,與市外遷入的結婚年限要求一致。
5、父(母)年齡滿80周歲的,投靠本市戶籍子(女)不受以上條件限制。
申報材料
1、《申請入戶登記表》
2、父(母)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3、父(母)的《結婚證》(父(母)年齡滿80周歲的,投靠本市戶籍子(女)不受以上條件限制)
4、在廈子(女)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5、《廈門市土地房屋權證》原件或市房管局出具的《廈門市城鎮房屋權屬登記查詢結果》原件和《廈門市土地房屋權證》復印件(父(母)年齡滿80周歲的,投靠本市戶籍子(女)不受以上條件限制)
6、房產屬被投靠子女配偶的,還需提供子女的《結婚證》
7、子女與父母的關系證明(父母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或公證機關出具的親屬關系公證書或親子司法鑒定書(通過「福建省治安管理信息系統」可以查詢到親屬關系的,不需提供)。
❼ 廈門投靠落戶最新政策
廈門戶口遷入條件指南最新廈門戶口遷入辦理材料需要哪些?
投靠入戶:
夫妻投靠、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要將戶口遷入島內的,需要被投靠人登記為本市戶籍人口時間及夫妻(父母)結婚登記時間均滿5周年。
辦理材料
夫妻投靠入戶:
1、夫妻雙方的戶口簿
2、夫妻雙方的身份證
3、夫妻雙方的結婚證。
4、以上材料需原件和復印件(A4規格)1套。
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落戶:
1、子女的戶口簿、身份證(年滿16周歲)。
2、父母的戶口簿、身份證、結婚證,若子女與父、母戶口不在一起或在一起但父母與子女關系不明確的,應提供父母與子女關系證明(由子女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示並蓋戶口專用章)或親屬關系公證或出生醫學證明或親子鑒定,父母離婚需提供離婚協議或法院判決。
3、如投靠的子女屬收養的,需提供《收養證》或事實收養公證。
4、以上材料需原件和復印件(A4規格)1套。如涉及到派出所提供的證明,需蓋派出所戶口專用章
❽ 女兒嫁到廈門,父母戶口能遷入廈門嗎
戶口可以隨女兒轉,以親戚投靠的方式。老人投靠子女申請入戶時,應當向其子女的戶口所在地派出所交驗相關的證明材料,主要有:
1、入戶申請書。
2、入戶人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
3、入戶人的居民戶口簿及居民身份證。
4、被投靠人的居民戶口簿及居民身份證。
5、其他相關證明。
父母投靠子女戶口怎麼遷移提交材料:
1、已按要求填寫的《入戶申請審批表》和申請人書面入戶申請。(均收原件)
2、被投靠人和申請人的《戶口簿》(申請人屬集體戶的,提供集體《戶口簿》地址頁和《常住戶口登記卡》)、《居民身份證》,申請人遷出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戶籍證明收原件,《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等交正本驗證的同時收復印件)
3、被投靠人的《出生醫學證明》(《出生證》),或縣級以上公證機關出具的《親屬關系公證書》,或其他證實雙方關系的原始、權威憑據,或權威機構出具的雙方關系證明。(關系證明收原件,《出生醫學證明》、《出生證》、《親屬關系公證書》及原始、權威憑據等交正本驗證的同時收復印件)
4、個人《房產證》。《房產證》所登記的產權人為配偶的,應同時提供《結婚證》或婚姻登記機關出具的《婚姻(夫妻)關系證明》。(《房產證》、《結婚證》、《婚姻(夫妻)關系證明》交正本驗證的同時收復印件)
辦理流程
1、由遷入地派出所戶籍窗口受理申請,在規定工作日內,完成調查、審核審批手續和作出批准或不批準的決定,作出批准決定的簽發《准遷證》,並將審批結果通知申請人。
2、申請人憑《准遷證》到遷出地公安派出所辦理《遷移證》並注銷戶口。
3、遷入地公安分局戶政中隊或派出所戶籍窗口憑《准遷證》和《遷移證》當場辦理入戶手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條
自收養關系成立之日起,養父母與養子女間的權利義務關系,適用本法關於父母子女關系的規定;養子女與養父母的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系,適用本法關於子女與父母的近親屬關系的規定。
❾ 父母戶口投靠子女的條件
父母戶口子女遷移需要的條件如下:
1、以男滿60周歲、女滿55周歲及子女有自己的產權房屋、與子女共同生活為條件,不受父母戶口所在地有無子女的限制;
2、凡是違反計劃生育有關規定的人員及政策外生育的子女,從計生部門作出處理決定之日起五年內不予辦理遷入。
父母投靠子女遷戶口需要的證件如下:
1、離退休證原件及復印件;
2、投靠人戶口所在地出具身邊無子女照顧證明;
3、個人落戶申請;
4、投靠人原籍出具戶籍證明;
5、被投靠人單位證明或辦事處證明;
6、被投靠人身份證復印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第十九條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戶、並戶、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戶口變動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