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父親在基層法院,女兒公務員考試也考進了法院和父親同一個單位算違規嗎
考公務員不可以和直系親屬考一個單位。
根據我國《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規定:」公務員之間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不得在同一機關擔任雙方版直接隸屬於同一領導人員的職務或者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職務,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擔任領導職務的機關從事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和財務工作權。「
2. 事業單位招考子女能否報考父母所在單立
你好!不能報考父母所在單位,根據規定是需要迴避直系親屬關系的。。
3. 公務員可以報考父母所在的單位嗎會不會有什麼影響
現在報名公務員考試的人越來越多,在報名相關崗位的時候,公務員可以報考父母所在的單位嗎?事實上是不可以的,需要避開這些崗位。否則在政審的時候可能會不通過,因此,在選擇崗位的時候,可以挑選自己喜歡而自己又非常擅長的崗位,接下來跟大傢具體說明。總而言之,公務員不可以報考父母所在的單位,這是因為在規定中有詳細的說明,特別是有上下級關系的單位,除此之外,我們在選擇崗位的時候應該選擇容易考又擅長的崗位,這樣有利於自己接下來的錄取和開心工作。
4. 臨滄公務員報考有沒有迴避政策,我可否報考本縣公務員,和父母一個單位
你得看招錄公告上邊有沒有寫,一般來說公務員招錄公告都會說明「考生不得報考構成迴避關系的職位。」如果實在有疑問,建議提前咨詢招錄機關單位。
哪些職位會與考生構成迴避關系呢?
政策規定: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不得在同一機關擔任雙方直接隸屬於同一領導人員的職務或者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職務,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擔任領導職務的機關從事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和財務工作。
也就是說,考生不能報考妻子(丈夫)、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孫子女、外孫子女所在的機關單位;不得報考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關系所在的機關單位。
希望能幫到你。
5. 國考能報考跟父親同市不同區的稅務崗位嗎
當然可以報考了,雖然跟你的父親是同事不同區的稅務崗位,但是你的父親假如不是什麼領導的話?你就可以報考人家迴避的是有直系親屬在就是處理領導崗位上的人。如果你的父親是在領導崗位上,那麼你不能報考的是它錯在的那個單位,也就是說他們如果是區上就是區上的單位,如果是市場就市場的單位
6. 事業單位招考子女能否報考父母所在單立
事業單位招錄公務員,一般情況下,本單位的子女及近親屬是要迴避的,也就是不能夠報考,但具體還是要看事業單位的性質,比如一些自收自支的單位,就可以報考,這樣的單位比如醫院,基本上不管親屬迴避的問題。那子女就可以報考的。
7. 父母是某單位班子成員,子女可以考這個單位的事業人員或者公務員嗎
你好!看了你的描來述,父自母是某單位班子成員,子女可以考這個單位的事業人員或者公務員嗎?這個問題的回答是,父母是某單位班子成員,並不代表子女不能報考這個單位的事業單位或公務員,不會影響,沒有關系的,子女可以報考這個單位的職位,完全沒問題,祝新年快樂!
8. 父親在市政府工作部門(某單位),單位公務員招考,兒子可以報名參加考試錄用嗎
這個,是可以的。現實中,父子、父女在同一個單位工作的情況很普遍。只是公務員法要求在一方或雙方有職務的情況下,必須實行近親迴避制度。如果父親在部門擔任著領導職務,是不能報考監察、審計、人事、財務相關工作崗位的。
PS:根據公務員法,有近親關系的人員「不得在同一機關擔任雙方直接隸屬於同一行政首長的職務或者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職務,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擔任領導職務的機關從事監察、審計、人事、財務等工作」。
9. 公務員考試中能否報考父母單位
公務員考試可以報考父母所在單位,但是需要注意,父母為單位領導的,不得在同一機關雙方直接隸屬於同一領導人員的職位或者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職位工作。所以為了避嫌,不建議報考父母所在單位的公務員。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公務員之間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不得在同一機關雙方直接隸屬於同一領導人員的職位或者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職位工作,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擔任領導職務的機關從事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和財務工作。
公務員不得在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經營的企業、營利性組織的行業監管或者主管部門擔任領導成員。因地域或者工作性質特殊,需要變通執行任職迴避的,由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
面試改革
2014年的公務員面試中,湖南實行省市縣鄉四級聯考集中面試。在面試進行前的半小時,考官、考生分別「抽簽」決定考場,考官100%異地交流。面試過程中考生不準透露自己的名字,僅交代考號。考生考完後當場宣布成績,用公開透明的方式杜絕一切「貓膩」。
體檢和考察
面試和專業科目考試結束後,將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的人選。
錄用
擬錄用人員由招錄機關按規定的程序和標准從考試成績、考察情況和體檢結果合格的人員中綜合考慮,擇優確定。2014年,湖南公務員面試考完當場宣布考生成績。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公務員考試
10. 不能報家裡人同個單位嗎3月翔安事業單位考試中說的迴避情形一般是指什麼
不可以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凡有下列親屬關系的,不得在同一事業單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管理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擔任領導人員的事業單位聘用至從事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財務工作的崗位,也不得聘用至雙方直接隸屬於同一領導人員的從事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財務工作的內設機構正職崗位:
1.夫妻關系;
2.直系血親關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孫子女、外孫子女;
3.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
4.近姻親關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的配偶;
5.其他親屬關系,包括養父母子女、形成撫養關系的繼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親、三代以內旁系血親和近姻親關系。
所稱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包括:
1.領導班子正職與副職;
2.同一內設機構正職與副職;
3.上級正職、副職與下級正職;
4.單位無內設機構的,其正職、副職與其他管理人員以及從事審計、財務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
5.內設機構無下一級單位的,其正職、副職與其他管理人員以及從事審計、財務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
從事招聘工作的人員存在應當迴避情形的,須實行履職迴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