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子女多長時間不回家探望父母是犯罪
《老抄年人權益保障法》第十八條 家庭成員應當關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視、冷落老年人。
與老年人分開居住的家庭成員,應當經常看望或者問候老年人。
如果子女長時間不回家或拒絕回家看望的,老年人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子女回家看看。
❷ 子女三個月內不看望父母是一種違法行為嗎
那要看父母身體是什麼情況丶如正常的話因子女工作忙、或在外地工作有情可原、如有疾病或生活不能自力那麼法律上是不充許的。
❸ 成年子女不贍養父母犯法嗎
法律分析:不贍養父母違反了民法,如果如果情節惡劣,構成遺棄罪會違反刑法。民法典中子女的贍養義務有包含贍養、扶助和保護的義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護法》 第十條 老年人養老主要依靠家庭,家庭成員應當關心和照料老人。這種義務是無期限的,只要父母需要贍養扶助,子女就應繼續履行這一義務。並且不能以放棄繼承為由拒絕履行贍養義務
❹ 兒女不養父母犯法嗎
違法。法律規定子女有贍養父母的義務,不贍養父母是違法的,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1,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運用國家強制力量,根據發生法律效力文書明確具體的執行內容,強制民事義務人完成其所承擔的義務,以保證權利人的權利得以實現。發生法律效力的文書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幾種:民事判決書、實現擔保物權裁定、確認調解協議裁定、支付令等。它們一經生效,義務人即應自動履行。如拒不履行,權利人可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2,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的通常方法和手段有以下幾種:
一、查詢、凍結、劃撥被申請執行人的存款。
二、扣留、提取被申請執行人的收入。
三、查封、扣押、拍賣、變賣被申請執行人的財產。
四、搜查被申請執行人隱匿的財產。
五、強制被申請執行人交付法律文書指定交付的財物或者單據。
六、強制被申請執行人遷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條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❺ 半年不看父母違法嗎
違法,但一般不追究。因為子女也有子女的工作壓力,因為客觀條件限制不能履行贍養義務(精神關愛的)也情有可原。但是,故意不贍養父母、不從物質上、精神上、生活條件上盡贍養義務的,一定是違法行為。
❻ 女兒不贍養父母犯法嗎
【法律分析】
犯法。父母對未成年子女負有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成年子女對父母負有贍養、扶助和保護的義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四條 有負擔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對於父母已經死亡或者父母無力撫養的未成年孫子女、外孫子女,有撫養的義務。有負擔能力的孫子女、外孫子女,對於子女已經死亡或者子女無力贍養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贍養的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 第二十三條 老年人與配偶有相互扶養的義務。由兄、姐扶養的弟、妹成年後,有負擔能力的,對年老無贍養人的兄、姐有扶養的義務。
❼ 兒子不養父母犯法嗎
子女不贍養父母一般是屬於民事爭議,不會構成犯罪。但子女如果有遺棄父母的行為,並且造成嚴重後果的,會構成遺棄罪。
【法律分析】
正常情況下,已經成年且有獨立生活能力的子女對父母是有贍養義務的,對父母的贍養義務不僅體現在物質上的供養,在生活上也要對父母進行照料。如果子女不能獨立生活,或者父母對子女有嚴重犯罪行為的,可免除贍養義務。可以免除贍養義務的情形有:(1)未婚或離異的成年子女無經濟收入、喪失勞動力或不能獨立生活的;(2)已婚的成年子女本身無經濟收入,其家庭的收入不足以維持當地基本生活水平的;(3)父母對子女有嚴重犯罪行為。比如父母犯有殺害子女、虐待子女嚴重的、遺棄子女的、或強奸女兒等行為的,喪失要求被害子女贍養的權利,對子女來說就是可以免除贍養義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一條 對於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 第七十六條 干涉老年人婚姻自由,對老年人負有贍養義務、扶養義務而拒絕贍養、扶養,虐待老年人或者對老年人實施家庭暴力的,由有關單位給予批評教育;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❽ 兒女不贍養父母犯法嗎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五條規定,遺棄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被扶養人的,處5日以專下拘留或者屬警告。如果對於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撫養義務而拒絕撫養,情節惡劣的則應按刑法的規定構成遺棄罪。如果老人有獨立生活的能力,不需要子女的贍養或子女本身並無贍養父母的能力,則不會構成此罪。構成此罪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❾ 不回家看望父母違法嗎
法律分析:長時間不回家看望父母不構成犯罪。家庭成員應當關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視、冷落老年人。與老年人分開居住的家庭成員,應當經常看望或者問候老年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 第十八條 長時間不回家看望父母不構成犯罪, 家庭成員應當關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視、冷落老年人。與老年人分開居住的家庭成員,應當經常看望或者問候老年人。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保障贍養人探親休假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