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房產證上可以寫父母和子女的名字嗎
房產證可以寫父母和子女的名字,但是需要父母房產過戶給子女,即房產過戶,可以採用轉讓、買賣等。房產證購房者通過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權,可依法對所購房屋行使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的證件。房屋所有者憑證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房產證包括房屋所有權證和房屋共有權證。產權從父母過戶到孩子時,需要提供資料主要有:房屋所有權證(現為不動產權證)、買賣雙方身份證明、房屋出售方婚姻狀況證明、房屋核檔證明、買賣契約以及其他房屋登記機構認為有必要提供的資料等。
無貸房產證加妻子、子女、父母名字流程:
1、帶好三證(結婚證,身份證,房產證)及其復印件;
2、去房屋交易中心,窗口工作人員會審核提交的材料;
3、辦理房產證上加名字需要110元費用:80元手續費,25元籍圖費,5元貼花費。順利的話,大概20天可以拿到房產證。
法律依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第二十六條
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動產權利人可以向不動產登記機構申請變更登記:
(一)權利人的姓名、名稱、身份證明類型或者身份證明號碼發生變更的;
(二)不動產的坐落、界址、用途、面積等狀況變更的;
(三)不動產權利期限、來源等狀況發生變化的;
(四)同一權利人分割或者合並不動產的;
(五)抵押擔保的范圍、主債權數額、債務履行期限、抵押權順位發生變化的;
(六)最高額抵押擔保的債權范圍、最高債權額、債權確定期間等發生變化的;
(七)地役權的利用目的、方法等發生變化的;
(八)共有性質發生變更的;
(九)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不涉及不動產權利轉移的變更情形。
② 房產證上父母及兒子都有名字,房子怎麼分配
房產證上父母及兒子都有名字房子分配方法是:那麼房子是父母與子女共同的財產,以父親母親一子為例(三人對房屋共有份額相同),在沒有其他約定的情況下,三人對房子各佔三分之一,如果父親去世了,其繼承人為母親,那麼他的1/3由母親,一子進行繼承。
③ 房子可以寫父親和女兒的名字嗎
法律分析:房產證可以寫父親和女兒的名字,只需要依法登記。就可以生效。按照現行的規定,房產證上最多可以寫三個人的名字。如果房產證上寫了父親和女兒的名字,這種情況證明這套房子屬於父親與子女的共有財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依法屬於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
④ 房產證可以同時寫父母和子女的名字嗎
房產證可以同時寫父母和子女的名字,這樣的話,房子就是父母和子女的共有財產了。只要父母和子女達成一致,就可以在房產證上登記父母和子女的名字。
⑤ 房產證上有父母和子女的名字子女如何繼承
首先如果房產證上有父母和子女的名字,那麼房子是父母與子女共同的財產,以父親母親一子一女為例(四人對房屋共有份額相同),在沒有其他約定的情況下,四人對房子各佔四分之一,如果父親去世了,其繼承人為母親,那麼他的1/4由母親,一子一女進行繼承。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條規定: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除有約定的外,遺產分割時,應當先將共同所有的財產的一半分出為配偶所有,其餘的為被繼承人的遺產。
遺產在家庭共有財產之中的,遺產分割時,應當先分出他人的財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規定: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⑥ 房子寫父母和孩子的名字,以後過戶給孩子要交稅嗎
一、父母的房子過戶給孩子要交稅,費用如下:1、工本費:居民住宅每套80元,如有共有權證增收工本費10元/本2、契稅——1.5%(非普通住宅3%)3、印花稅——0.1%4、營業稅——如果房產證下發不滿兩年的,需要交納成交價格5.5%的營業稅。已經滿兩年的普通住宅免交,非普通住宅繳納出售價格與購買價格差額部分5.5%的營業稅。二、依據《房屋登記辦法》規定:第四條房屋登記,由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記機構辦理。第十三條共有房屋,應當由共有人共同申請登記。共有房屋所有權變更登記,可以由相關的共有人申請,但因共有性質或者共有人份額變更申請房屋登記的,應當由共有人共同申請。第三十三條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記申請書;(二)申請人身份證明;(三)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者房地產權證書;(四)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五)其他必要材料。前款第(四)項材料,可以是買賣合同、互換合同、贈與合同、受遺贈證明、繼承證明、分割協議、合並協議、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或者其他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
⑦ 房產證可以同時寫父母和子女的名字嗎
從生活常識來講,如果是家庭共同財產的話,當然可以的。
⑧ 房產證上寫父母和子女可以嗎
房產證可以同時寫父母和子女的名字,但是需要父母過戶給子女,即房產過戶,可以採用買賣、轉讓等。產權從父母過戶給孩子時,需要提供的資料主要有:房屋所有權證、買賣雙方身份證明、房屋出售方婚姻狀況證明、房屋核檔證明、買賣契約以及其他房屋登記機構認為有必要提供的材料。
加名字所需的證件材料和注意事項:
1、所需證件:房產證、戶口本、身份證、婚姻證明(結婚證或單身證明),未成年子女需提供戶口本或出生證明。除了帶足證件,還需准備好各類證本的復印件;
2、注意事項:在到當地交易中心辦理加名字時,房屋的產權人和加產權人都要到場。
有貸房子房產證上加名字流程:
1、有貸房子房產證上加名字時,應先到借貸銀行辦理抵押變更手續;
2、如果貸款是純公積金的,需另外支付100元費用。而如果貸款是公積金+商業貸款的組合形式,則需要支付200元。其它規章步驟則和有房無貸相同。
法律依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第二十六條
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動產權利人可以向不動產登記機構申請變更登記:
(一)權利人的姓名、名稱、身份證明類型或者身份證明號碼發生變更的;
(二)不動產的坐落、界址、用途、面積等狀況變更的;
(三)不動產權利期限、來源等狀況發生變化的;
(四)同一權利人分割或者合並不動產的;
(五)抵押擔保的范圍、主債權數額、債務履行期限、抵押權順位發生變化的;
(六)最高額抵押擔保的債權范圍、最高債權額、債權確定期間等發生變化的;
(七)地役權的利用目的、方法等發生變化的;
(八)共有性質發生變更的;
(九)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不涉及不動產權利轉移的變更情形。
⑨ 房產證上有父母和子女的名字子女如何繼承
父母和子女共有的房產,遺產分割時,應當先分出子女的財產,其餘的為父或母的遺產,由其配偶、子女、父母繼承。
通常情況下,房產證上有父母和子女的名字父母過世後子女不需要繳納繼承稅,只需要走公證,免營業稅、個人所得稅,公正時交公證費用。
在繼承產權之前一定要先確定可同時享有該物業產權的人數,並提供有效的證明。先要去辦理公證,需要提交的材料有被繼承人死亡證明、該套房屋的產權證明或其他憑證、戶口簿或其他可以證明被繼承人與法定繼承人的親屬關系的證明文件、繼承人的身份證件和其他公證處要求提供的文件。有遺囑的繼承權公證比後者需要多提供一份已經被公證過的遺囑。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一條 夫妻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七十條 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
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條 繼承從被繼承人死亡時開始。
相互有繼承關系的數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難以確定死亡時間的,推定沒有其他繼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繼承人,輩份不同的,推定長輩先死亡;輩份相同的,推定同時死亡,相互不發生繼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 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