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以前沒有辦理獨生子女證的現在還能辦理嗎
不可以,因為從2016年國家推行兩孩政策開始,獨生子女證制度就已經取消,原來已經辦理的可以繼續享受相關優惠,沒有辦理的就按照新人新辦法處理,就算那些已經印刷好的獨生子女證件大概也都已經銷毀,不可能再給你印刷一兩本,而且獨生子女證的檔案名冊也已經封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規定第十八條: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條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規定。
少數民族也要實行計劃生育,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規定。夫妻雙方戶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之間關於再生育子女的規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於當事人的原則適用。
㈡ 沒有辦獨生子女證的現在如何補救
沒有辦獨生子女證但只要具備相應條件的,現在還可以補辦。需要由當事人持雙方身份證或戶口本、結婚證等材料到計劃生育委員會申請補辦。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㈢ 以前沒有辦獨生子女證以後怎麼辦
【法律分析】:2016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獨生子女,依舊可以辦理或者補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依舊享受以往獨生子女優惠政策。但是2016年1月1日起,自願只生一個子女的家庭,不再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也不能享受相關的獎勵政策。辦理程序:
1、由女方到所在單位(無單位的到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領取《獨生子女證申請審批表》。
2、經雙方單位(無單位的由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初審同意後,送女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審核(需攜帶戶口簿、結婚證原件)。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應在十五天內審核完畢,報所在地的區、縣計劃生育委員會審批(附戶口簿復印件)。
3、區、縣計劃生育委員會應在接到《獨生子女證申請審批表》次日起三十天內審批完畢。對符合條件的,發《獨生子女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二十七條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的,按照規定獲得扶助。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按照規定應當享受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獎勵扶助的,繼續享受相關獎勵扶助。
㈣ 以前沒有辦獨生子女證以後怎麼辦
以前沒有辦獨生子女證以後詳情如下:
1、獨生子女證目前已經停辦了。獨生子女證是以前法律規定獨生子女家庭可以依法辦理的證件,可以享受到規定的獨生子女政策的補貼。但是,隨著我國二胎政策的實施,國家已經取消了獨生子女證的辦理,原來已經辦理的可以繼續享受相關優惠,沒有辦理的就按照新人新辦法處理,而且獨生子女證的檔案名冊也已經封存,因此是不能進行補辦的;
2、偽造、變造、買賣計劃生育證明,由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沒收違法所得,違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處違法所得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五千元的,處五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二十七條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的,按照規定獲得扶助。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按照規定應當享受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獎勵扶助的,繼續享受相關獎勵扶助。第三十七條 偽造、變造、買賣計劃生育證明,由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沒收違法所得,違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處違法所得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五千元的,處五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以不正當手段取得計劃生育證明的,由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取消其計劃生育證明,出具證明的單位有過錯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㈤ 沒有辦獨生子女證的現在如何補救
這個是國家之前的政策,現在因為養老金的缺口,國家放開二胎政策了,如果你在國企,每個月比別人多拿5塊錢獨子證得費用,以後取不取消就不知道了。這個待遇已經有幾十年沒變過了。1、目前獨生子女證已經基本停辦,在兩孩政策實施後1月1日之後生育,出生且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不予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不再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政策,不再納入獎勵扶助和特別扶助范圍。2、實施全面兩孩政策後,在1月1日之前生育,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尚未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仍可領取獨生子女證,申請受理時間截至6月30日(不同省份,截止時間略有差異,有的省份截止時間為12月31日,有的身份目前未目前截止時間)。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二十七條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養子女的,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給予必要的幫助。
㈥ 一直沒有辦理獨生子女證,請問現在可以補辦嗎
關於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問題。
1、申請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應提供夫妻雙方身份證、戶口簿、夫妻雙方所在單位或者戶籍所在村(居)民委員會證明,由夫妻一方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 *** 或者街道辦事處予以稽核辦理。
2、未生育過子女的單身公民,收養一個子女,申請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應提供民政部門出具的收養證明檔案或者單位或者村(居)收養一個子女證明。
3、《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丟失或者子女十八周歲前未辦理的,可以補辦。
你好!看了你的描述,以前沒有辦理獨生子女證,現在可以補辦,按照計生條例的的有關規定,可以帶上結婚證,雙方戶口本,雙方身份證,各二張一寸照片,小孩戶口本,出生證明到戶口所在地鄉鎮 *** 的計生辦補辦獨生子女證,完全沒問題,祝好運!
現在辦獨生子女證沒用了,沒優惠,也沒補助,什麼好處都沒有,已經全面二孩政策了。
2015年10月國家全面開放二胎,不需要獨生子女證了
有年齡限制,只要符合條件,條件如下:
1、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其子女在14周歲以內的,可以申請領取《獨生子女證》;
⑴一對夫妻婚後生育一個孩子後自願不再生育的;
⑵婚後符合政策生育兩個孩子,一個孩子在18周歲前死亡,現只有一個孩子;
⑶再婚夫妻,一方只生育一個孩子,一方系未育,又不再生育的;
⑷再婚夫妻一方生育過一個孩子,判決或調解給原配偶撫養,一方未育,婚後生育一個孩子的;
⑸夫妻婚後生育一個孩子,離婚或喪偶後,撫養孩子的一方沒有再婚的;
⑹再婚夫妻的雙方均只生育一個孩子,其中一方的孩子已判決、調解給原配偶,而又不再生育的;
⑺婚後5年未育,按法定手續收養一個孩子的。
2、領取《獨生子女證》,一般由女方向常住地村(居)民委員會或單位提出申請,經男女雙方常住地地村(居)民委員會或單位初審後,送女方常住地鄉(鎮)人民 *** 、街道辦事處稽核,由所在縣(市、區)計劃生育委員會審批發證。
3、凡領取《獨生子女證》的夫妻,自領證之日起至子女滿十四周歲止,每年可領取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四十元。
4、獨生子女入園、入托、入學費用按有關規定給予報銷。獨生子女的醫療費用,凡參加統籌醫療的,免繳原由家長負擔的部分;享受勞保醫療的,按勞保規定范圍全額報銷。
很遺憾,沒有辦獨生子女證已經不能補辦了,因為國家調整了計劃生育政策,取消了獨生子女證,並不再補辦獨生子女證了。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2016年1月1日之前生育),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尚未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可以申請辦理(具體當地有沒有截止時間請直接咨詢當地計生部門)。
您好!
建議您去發證機關咨詢一下。
由於各地對於獨生子女證辦理的要求有所不同,建議咨詢當地計生部門比較好。國家從2016年開始取消獨生子女證辦理的,部分地區對於2016年出生的還是給予辦理。
我國的計劃生育政策已經作了調整,全面放開二孩,已經停止辦理獨生子女證,從2017年7月開始也不補辦獨生子女證了。
㈦ 以前沒有辦獨生子女證以後怎麼辦
一、辦理條件
1、夫妻持有《生育服務證》,只有一個未滿18周歲的子女,已採取避孕節育措施,自願不再生育的;
2、夫妻只有一個依法收養的未滿18周歲的子女,已採取避孕節育措施,自願不再生育的;
3、再婚夫妻雙方合計只有一個未滿18周歲的子女,已採取避孕節育措施,自願不再生育的;
4、獨生子女父母婚姻關系發生變化,符合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條件的獨生子女父親或者母親,單獨提出辦理申請的。
溫馨提示:2016年1月1日後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不再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不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優惠待遇。
遺失補證或者換證的娃兒爸媽注意:
1、對於7月31日截止辦理獨生子女證的時間限制,只是針對初次申領《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過去已經領過的沒必要換證了
2、遺失補證的在7月1日之後也是可以辦理的
二、辦理材料
1、《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申領表》;表格下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申領表樣.doc
2、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因離婚或喪偶單獨申領的,提交離婚證或離婚判決書或離婚調解書或配偶死亡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
3、子女出生醫學證明或收養證明;
4、夫妻免冠一寸照片三張(離婚、喪偶的提供免冠單人一寸照片兩張)。
備註:如果您在材料准備過程中存在疑問,請致電戶籍所在地區(縣)、鄉(鎮)街道、村(社區)衛生計生部門咨詢。
三、辦理流程
申請辦證只需填寫申請表、准備夫妻身份證明、戶口簿、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子女出生醫學證明以及夫妻雙方照片3張。夫妻戶籍不在同一地的還需提供另一方婚育情況證明,再婚的需提供再婚方婚育情況證明。
申領資料經所在單位或村(居)委會簽注意見後,由當地鄉鎮(街道)計生部門核實,符合條件的即可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孩子不滿2周歲的可以直接到鄉鎮(街道)申領。
四、具體辦理流程
1、申請
夫妻雙方(或一方)向各自所在單位或戶籍地村(居)民委員會提交《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申領表》,經所在單位或戶籍地村(居)民委員會核實簽字蓋章後,連同相關證明材料報其中一方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審核;
註:獨生子女在2周歲以內的,持有生育服務證的,無需村(居)核實,直接向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提出申請。
2、審核、發證
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對當事人的申請進行審核,符合條件的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夫妻雙方同時申領的,發放《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一式兩份,夫妻雙方各持一份。一方申領的,只發給申請方一份《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2015年 12月 31日前已生育一個子女、自願不再生育、且子女未滿18周歲的夫妻,可在6月30日前向一方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申請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憑證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優待政策。2016年1月1日以後自願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不再辦理獨生子女證,不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優惠待遇。
五、辦理地點
戶籍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的計生部門
六、辦理時限及費用
辦理時限:當場辦理
辦理費用:免費
㈧ 以前沒有辦獨生子女證以後怎麼辦
之後是不可以補辦的,因為從國家推行兩孩政策開始,獨生子女證制度就已經取消,原來已經辦理的可以繼續享受相關優惠,沒有辦理的就按照新人新辦法處理,就算那些已經印刷好的獨生子女證件大概也都已經銷毀,不可能再給當事人印刷一兩本,而且獨生子女證的檔案名冊也已經封存。因此,現在新生獨生子女不能辦理獨生子女證了。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第二十七條 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養子女的,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給予必要的幫助。
㈨ 沒有辦獨生子女證怎麼辦
1.申請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應提供夫妻雙方身份證、戶口簿、夫妻雙方所在單位或者戶籍所在村(居)民委員會證明,由夫妻一方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予以審核辦理。
2.未生育過子女的單身公民,收養一個子女,申請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應提供民政部門出具的收養證明文件或者單位或者村(居)收養一個子女證明。
3.《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丟失或者子女十八周歲前未辦理的,可以補辦。
華律網
獨生子女證制度是我國實行計劃生育政策的一項重要制度,是國家對承諾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書面認可文件(類似於《結婚證》),夫妻生育一個子女後,向國家承諾不再生育子女,國家發給你一個證書,證明你向國家作出過承諾,國家出台相應的獨生子女獎勵政策規定,《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就作為一個享受該政策的一個重要憑據。該制度以《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的頒布實施將其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二十七條規定「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各省對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具體規定存在差異。主要差異表現在《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格式全國沒有統一,申請表格,辦理機關或有不同,具體申請條件也不盡相同。獎勵項目、標准也各不相同。已知的辦理時的一次性獎勵費和獨生子女保健費項目名稱全國基本統一。
㈩ 以前沒有辦過獨生子女證現在還能辦嗎
以前沒有辦過獨生子女證現在還能辦嗎
《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在2002年9月1日前稱《獨生子女證》,是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作為一種榮譽。下面是我分享的以前沒有辦過獨生子女證現在還能辦嗎,文章內容希望大家喜歡。
以前沒有辦過獨生子女證現在還能辦嗎
以前沒有辦過獨生子女證是可以補辦的,但需要滿足辦理獨生子女證的條件。以北京市為例,2015年12月31日之前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按照本市現行規定,符合條件的,仍可申請領取《光榮證》。
北京市:
2015年12月31日之前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按照本市現行規定,符合條件的,仍可申請領取《光榮證》。
女方戶口在外省市、男方戶口在本市的夫妻,符合辦理《光榮證》條件,子女已經在本市入戶的,可由男方戶口所在地辦理《光榮證》,女方應當按本市規定提供各種證明材料,女方憑證在其戶口所在地享受各項獎勵待遇。
陝西省:
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一、辦證條件和要求
根據《陝西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四十九條規定,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未違反政策生育,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發放《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一)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或依法收養一個子女後不再生育的。
(二)夫妻生育兩個子女,其中一個子女未成年死亡,現存活一個子女的。(三)獨生子女死亡後,夫妻再生育一個子女或依法收養一個子女的。
(四)夫妻離異前或喪偶前雙方只生育一個子女,離異或喪偶後未再婚的。
(五)再婚夫妻一方生育過一個子女,另一方未生育過子女,再婚後未生育或未收養子女,現家庭只有一個子女的。
(六)再婚夫妻原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只生育過一個子女未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再婚後未生育或收養子女的,可以個人身份申請辦理。
二、辦證應當提交的材料
(1)夫妻雙方身份證、戶口簿、結(離)婚證原件及復印件;
(2)獨生子女出生醫學證明(或者收養證)原件及復印件;
(3)夫妻個人一寸免冠照片各四張;
(4)婚育情況復雜的,需提供認定獨生子女父母身份所需的相關材料。
(5)夫妻雙方或一方由於戶口多次遷移、多地流動、人戶分離和計劃生育服務管理未覆蓋的空白區域等原因造成信息難以核查的,夫妻雙方可作出婚育情況書面承諾,需加蓋手印。
三、特殊情況處理
(1)夫妻一方因出國不在本地或死亡的,可由另一方給予辦理。
(2)夫妻一方為外國人、華僑或港、澳、台公民,另一方為戶籍在我省的.居民,符合領取條件的,我省居民一方可在戶籍地、現居住地、工作單位所在地申請辦理,但獨生子女保健費只發放我省居民一方。
(3)夫妻雙方無法提供《收養證》的,1992年4月1日《收養法》頒布前以事實認定,由所在村(居)民委員會出具收養證明後,予以辦理。
(4)夫妻雙方原領取的《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遺失或者損毀,未再生育或未收養子女的,可以申請補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5)持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再婚夫妻,再婚後未生育或未收養子女的,原證件繼續有效。
(6)夫妻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後,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的,應在其生育或收養之日起三個月內,由發證機關收回其《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7)夫妻2015年12月31日以前只生育或收養一個子女,在子女16周歲以內未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現可申請補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8)夫妻2015年12月31日以前只生育一個子女或收養一個子女,2016年1月1日後申請並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的,應在其生育或收養之日起三個月內,由發證機關收回其《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並追回已經領取的獎金、補助、獨生子女保健費和其他優惠、獎勵。
(9)獨生子女年齡在1981年4月30日《陝西省計劃生育暫行條例》頒布時,已超過14周歲的獨生子女父母,不予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按事實認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優惠待遇。
(10)2016年1月1日以後,不再鼓勵只生育一個子女,凡2016年1月1日以後初次生育的,不予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上海市:
《上海市<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辦理規定》明確,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公民,可以在本市申請領取《光榮證》:
(一)依法登記結婚;
(二)本市戶籍;
(三)在2015年12月31日以前依法生育一個子女或者收養一個子女;
(四)自願不再生育或者收養;
(五)其子女未滿十六周歲的。喪偶或者離婚的公民,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依法生育或者收養一個子女,符合前款規定條件的,也可以在本市申請領取《光榮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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