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請問往三亞遷戶口需要什麼條件和手續,有什麼其他辦法
1、畢業生分配戶口遷入
2、夫妻投靠戶口遷入
3、父母投靠子女戶口遷入
4、子女投靠父母戶口遷入
5、購買商品房或自建房屋戶口遷入
6、大、中專院校(含技工學校)錄取新生入戶
7、復退轉軍人入戶
8、幹部、工人調動入戶
9、購房入戶
10、親屬投靠入戶
11、隨軍家屬入戶
12、投資興業入戶
辦理材料
一.父母投靠子女戶口遷入
申報材料列表:
1、申請人的書面報告;
2、父、母《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3、派出所的父母、子女關系調查核實證明或子女的《出生醫學證明》或憑親子鑒定;
4、子女《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二. 畢業生分配戶口遷入
申報材料列表:
1、畢業生《戶口遷移證明》[市或各縣(市、區)人事局蓋「畢業分配」章];
2、畢業生的《就業報到證》;
3、市或各縣(市、區)人事或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的介紹信;
4、接收單位的錄(聘)用證明;
5、畢業生的《居民身份證》;
6、合法固定住所證明。
⑵ 三亞父母隨遷後可以單獨戶口本
不可以單獨戶口本。
未滿18周歲的(除父母均為軍人,出國出境,或雙亡的)不得單獨立戶,租用私房居住的,不得單獨立戶。
公民立戶應提供家庭成員有親屬關系和居住條件的證明,持戶口簿,身份證,及(居)委會證明,到派出所辦理。
⑶ 把戶口遷入海南三亞需要滿足什麼條件
一、省政府近日出台了《關於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明確將進一步調整戶口遷移政策,統一城鄉戶口登記制度,全面實施居住證。
二、落戶申請(派出所有統一的格式)主要寫原因小孩子的寫讀書問題。
1、等准遷證。這個過程有些長,戶口遷入地(如海南)開出准遷證後,一般是一個月內要遷入.你要及時辦以下兩步。
2、辦遷出手續。帶上原籍戶口本、准遷證到原戶口所在地辦遷出手續,因為我辦的是小孩的,無身份證問題,大人的估計要帶上。記得帶點錢在身邊,不用多,手續費嘛。
3、辦遷入手續。原戶口所在地開出的遷出證明。
三、2008年7月16日,海南省政府頒布第125號令,決定取消購房入戶政策。
目前,三亞按照國家現行戶籍管理規定和地方政府規范性文件嚴格執行以居住地登記戶口為准入條件的戶口遷移政策,符合夫妻投靠、幹部職工調動(錄用)落戶、引進人才落戶、
大中專畢業生就業落戶、隨軍家屬落戶等條件的可申請戶口遷入(可以通過三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查詢具體的戶口辦理類別、條件、辦理程序及法律依據)。
(3)父母戶口投靠子女三亞擴展閱讀:
所需材料
引進人才
所需申報材料:遷移戶口申請;接收單位證明;學歷和職稱證書;組織人事、勞動部門相關證明;擬遷移戶口人員戶籍證明和戶成員關系證明或公證書;擬遷移戶口人員的身份證或戶口簿復印件。
親屬投靠
新生嬰兒入戶的:嬰兒出生醫學證明書;嬰兒父母身份證或戶口簿;嬰兒父母的結婚證書;准生證或生育證(其中:違反計劃生育規定的應出具徵收社會撫養費憑證)。
夫妻投靠入戶:被投靠人申請、身份證或戶口簿;接收單位證明;結婚證書;夫妻雙方身份證或戶口薄;擬遷移人員的戶籍證明和隨遷人員的戶或員關系證明或公證書。
父母子女投靠入戶:被投靠人申請、身份證或戶口簿;接收單位證明;投靠人戶籍證明和戶成員關系證明或公證書;夫妻同時遷入的還應出具結婚證書;已達到法定婚齡的子女投靠父母,還應出具婚姻登記機關的未婚證明。
近親屬投靠:出具法定監護(撫養)人喪失撫養能力或病故傷亡證明和與被投靠人確立監護(撫養)關系的公證書
⑷ 把戶口遷到海南,需要哪些手續
一般就是三投靠落戶,買房落戶,單位人才引進落戶,特殊人才落戶,納稅落戶等。海南省政府近日出台了《關於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明確將進一步調整戶口遷移政策,統一城鄉戶口登記制度,全面實施居住證。
落戶申請(派出所有統一的格式)。
等准遷證。這個過程有些長,戶口遷入地(如海南)開出准遷證後,一般是一個月內要遷入.你要及時辦以下兩步。
辦遷出手續。帶上原籍戶口本、准遷證到原戶口所在地辦遷出手續,因為我辦的是小孩的,無身份證問題,大人的估計要帶上。
辦遷入手續。原戶口所在地開出的遷出證明。
(4)父母戶口投靠子女三亞擴展閱讀:
一、有合法固定住所類居民。
遷移申報材料:遷移戶口申請;接收單位證明;擬遷移戶口人員戶籍證明及戶成員關系證明或公證書;申請人和擬遷移戶口人員的身份證或戶口本原件(留存復印件);房產證原件(留存復印件)。
此外,還應根據不同情況分別提供以下材料:
自建房:土地使用證;土地、規劃部門批准建房的有關材料。
購買成套商品住宅:商品房購銷上稅發票原件(留存復印件)。
單位租賃給本單位職工使用的公有住房:單位證明;收取房屋租金發票或有關憑證。
二、有相對穩定的職業或生活來源類。
屬工作調動、招工、招干入戶的:工作調動介紹信或錄(聘)用通知(或報到介紹信);調動人員登記表或錄(聘)用人員審批表;錄(聘)用人員身份證或戶口簿復印件;為被企業錄(聘)用人員辦理社會保險的相關憑證。
屬軍隊轉業幹部及復員退伍軍人人戶的:軍轉幹部或復退軍人安置部門介紹信;隨遷軍轉幹部家屬安置通知書。
屬大中專(含技校)畢業生就業入戶: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就業協議書;普通高等(中專、技校)學校畢業證書;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報到證;戶口遷移證。
屬投資興辦實業的人員入戶:投資人遷移戶口申請;接收單位證明;《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中華人民共和國通用完稅證》;擬遷移人員的戶籍證明和戶成員關系證明或公證書;擬遷移人員的身份證或戶口本復印件。
三、引進人才。
所需申報材料:遷移戶口申請;接收單位證明;學歷和職稱證書;組織人事、勞動部門相關證明;擬遷移戶口人員戶籍證明和戶成員關系證明或公證書;擬遷移戶口人員的身份證或戶口簿復印件。
四、親屬投靠。
新生嬰兒入戶的:嬰兒出生醫學證明書;嬰兒父母身份證或戶口簿;嬰兒父母的結婚證書;准生證或生育證(其中:違反計劃生育規定的應出具徵收社會撫養費憑證)。
夫妻投靠入戶:被投靠人申請、身份證或戶口簿;接收單位證明;結婚證書;夫妻雙方身份證或戶口薄;擬遷移人員的戶籍證明和隨遷人員的戶或員關系證明或公證書。
父母子女投靠入戶:被投靠人申請、身份證或戶口簿;接收單位證明;投靠人戶籍證明和戶成員關系證明或公證書;夫妻同時遷入的還應出具結婚證書;已達到法定婚齡的子女投靠父母,還應出具婚姻登記機關的未婚證明。
近親屬投靠:出具法定監護(撫養)人喪失撫養能力或病故傷亡證明和與被投靠人確立監護(撫養)關系的公證書。
⑸ 父母的戶口遷到子女戶口上怎麼辦理
父母投靠子女落戶須知:
一、辦理條件
1、子(女)為本市常住戶口,子女戶口因購房遷入,需常住戶口滿3年。
2、父母年齡,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
3、子(女)或父母在本市有合法固定住所。
二、所需材料
1、父母戶口簿、身份證。
2、在本市子女戶口簿、身份證。
3、子女與父母的關系證明(由父母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或公證機關出具的關系公證。
4、子(女)或父母在本市有合法固定住所憑證。
以上材料需原件和復印件(A4規格)一套。
三、辦理程序
1、父母戶口從本市外移入市內的,申請人持上述所需材料原件和一套復印件,向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請,由派出所核准。
2、父母戶口從市外遷入本市,申請人持上述所需材料原件和一套復印件,向戶口所在地公安分局戶政科申請,經公安分局核准後,簽發戶口准遷證。
3、經核准遷(移)入人員,憑准遷憑證到原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將戶口遷(移)出後,到擬落戶地派出所辦理落戶。 對證明材料齊全的,戶籍民警應當場受理並開具回執單。
四、辦理時限
市外戶口遷入本市,公安分局7個工作日辦結,並簽發戶口准遷證。
⑹ 父母投靠子女戶口遷入需要什麼條件
1、被來投靠人具有本市常住戶自口;
2、投靠人男性已滿60周歲,女性已滿55周歲;
3、投靠人為退休或無業人員(父母雙方均退休,一人年齡達到標准,另一人可隨遷入戶);
4、投靠人在原戶籍地無其他子女(原本市戶籍人員除外);
5、投靠人或被投靠人在本市有合法的自有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