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獨生子女證有什麼補貼和待遇
1、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從領到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起,截至到子女滿18周歲,夫妻二人可從各自所在單位領取獎勵費。每人每月可以領5元,累積下來雙方共得2160元,但不可以一次領取,受單位制度等限制,具體發放形式有所差別。2、退休補助費。獨生子女父母為機關以及事業職工的,退休時按規定給予一次性補貼。父母為企業職工的,退休時可領取一次性養老補助,以單位發放,標準是當地上一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30%。3、獨生子女父母為農村居民的。年滿60周歲的農村夫妻,符合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條件的,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可領取相應的獎勵扶助。4、獨生子女父母為城鎮居民的。戶口為城鎮居民的獨生子女父母,由當地縣市區人民政府,參照農村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結合當地實際情況,給予他們一定的獎勵扶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二十三條國家對實行計劃生育的夫妻,按照規定給予獎勵。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二十五條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獲得延長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二十七條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的,按照規定獲得扶助。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按照規定應當享受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獎勵扶助的,繼續享受相關獎勵扶助。
② 吉林省對獨生子女家庭的補助待遇是多少
吉林省對獨生子女家庭的補助待遇如下:
(一)獨生子女獎勵費吉林省獨生子女父母在領取完獨生子女證後一直到獨生2女滿十八周歲止,每月可領取10元的獨生子女獎勵費。我們可以簡單地計算一下,到子女18周歲時,我們共可領取融生子女父母獎勵費共:10*12*18*2=4320元。
(二)一次性獎勵金獨生子女父母退休後,有獨生子女證並符合獨生子女條件的,可一次性領取獨生子女獎勵費:2000元。有一點需要注意:吉林省之前是獨生子女父母在退休後可按照一定比例享受養老金增發待遇,後來改為發放2000元的一次性獎勵金了。
對於以前享受加發養老金待遇的,也將停止此待遇,但是對於已加發養老金額不足2000元的,差額會進行一次性發放。如果加發超過2000元的,超出部分也不再追繳,無需退還。
③ 吉林省獨生子女費領取流程
吉林省獨生子女費領取流程如下:
1、雙方戶口本;
2、光榮證;
3、雙方失業證;
4、結婚證;
5、離婚的要離婚證及離婚協議書;
6、喪偶的死亡證明;
7、帶以上原件及復印件,到戶口所在的社區填寫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發放申請表;
8、已經領取過一次《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的家庭,每年8到9月份,將失業證年審後,帶失業證和戶口本到所在社區再次申請當年的獨子費。不再申請的家庭將視為已就業或戶口遷出,自動放棄領取獨子費。領取補貼流程:
(1)要去戶籍所在地計劃生育辦申請再到當地政府機關領《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2)如果是有工作單位的父母,可以拿夫妻雙方的身份證,結婚證,計劃生育證,獨身子女父母光榮證,到工作單位人事部申請,在領取;
(3)如果在經商,可以帶齊所需證件到當地街道辦事處申請在領取;
(4)如果是城市戶口,但是但是待業在家,也沒有工作單位,也沒經商,就到戶籍所在地,提交資料,申請再領取;
(5)如果是農民,要備齊所有證件,到鄉鎮人民政府辦事處申請,再領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二十七條
國家採取財政、稅收、保險、教育、住房、就業等支持措施,減輕家庭生育、養育、教育負擔。
④ 吉林省延吉市父母退休獨生子女補貼多少
2000元。獨生子女父母退休後,有獨生子女證並符合獨生子女條件的,可一次性領取獨生子女獎勵費2000元。
⑤ 吉林省獨生子女補助標准
獨生子女保健費每月十二元,發到孩子滿十四周歲止。職工在產假期間領證的,可以增加產假四十天,並給予男方十天的護理假,工資、資金照發。夫妻不在一地的,除探親假外,另外給予男方護理假三十天,享受探親假待遇。領取《 獨生子女父母 光榮證》的女方,在產假期滿後撫育嬰兒有困難的,經本人申請,單位給予六個月的哺乳假,不影響晉級、調整工資。農村獨生子女參加高中招生考試的,給予加分的照顧。參加大、中專招生考試,報自治區屬院校和地方院校的,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⑥ 2019年吉林省獨生子女費發放新規定
補助新標准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提至10元
為了鼓勵獨生子母家庭,吉林省繼續實行為其發放《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提高獎勵,按照條例,夫妻決定終生只生育一個子女的,由雙方提出申請,經所在單位或者戶籍所在村(居)民委員會證明,由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發給其《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此外,再婚夫妻一方無子女,另一方有一個子女的;無子女依法收養一個子女的情況下,並且決定不再生育的,也可以提出申請,經所在單位或者戶籍所在村(居)民委員會證明,由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發給其《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持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職工,每月領取獨生子女父母獎勵由4-8元提高至10元,從領證之月起至子女滿十八周歲止,有條件的地方可適當提高獎勵標准;晚育女職工,經本人申請,單位同意,可延長產假至一年。產假延長期間工資按原額的75%發放,不影響調整工資、晉升級別、計算工齡;獨生子女十六周歲以前入托(園)、入學、就醫等,其費用由父母所在單位根據情況給予適當補助;退休時,夫妻雙方所在單位根據實際情況,可以給予適當的獎勵。
此外,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或者收養子女的,執行國家和省的有關扶助規定。獨生子女死亡後未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的夫妻,由政府給予每人每月不低於100元的扶助金,直到亡故為止;獨生子女傷病殘後未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的夫妻,由政府給予每人每月不低於80元的扶助金,直至亡故或康復為止。
懲治新措施非法鑒定胎兒性別情節嚴重吊銷執業證書
在懲罰措施上,非法為他人施行計劃生育手術的;利用超聲技術和其他技術手段為他人進行非醫學需要的胎兒性別鑒定或者選擇性別的人工中止妊娠的;實施假節育手術、進行假醫學鑒定、出具假計劃生育證明的。有其中行為之一的,將由縣級以上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或者衛生行政部門依據職權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違法所得一萬元以上的,處違法所得二倍以上四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一萬元的,處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由原發證機關吊銷執業證書;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閱讀延伸】
根據《吉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相關規定:
持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職工,享受以下優惠待遇:
每月領取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十元,從領證之月起至子女滿十八周歲止,有條件的地方可以適當提高獎勵標准;晚育女職工,經本人申請,單位同意,可延長產假至一年。產假延長期間工資按原額的百分之七十五發放,不影響調整工資、晉升級別、計算工齡;獨生子女十六周歲以前入托(園)、入學、就醫等,其費用由父母所在單位根據情況給予適當補助;退休時,夫妻雙方所在單位根據實際情況,可以給予適當的獎勵。
同時,持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農村村民,可以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至子女滿十八周歲止,獎勵的具體辦法由當地人民政府規定。在集體經濟收益分配、劃分宅基地、享受集體福利、接受扶貧、培訓等方面應當對獨生子女父母給予優先照顧。
持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人員,再婚後不再生育的,可以繼續享受本條例規定的對獨生子女父母的獎勵。再婚夫妻一方持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另一方無子女並且決定不再生育的,無子女一方同樣享受本條例規定的對獨生子女父母的獎勵。
符合本條例再生育規定的夫妻,自願終生只生育一個子女並且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除享受以上規定的獎勵外,再給予二百元以上的獎勵。
獨生子女證得咋辦?
按照《吉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中的規定,夫妻決定終生只生(養)育一個子女的,由雙方提出申請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應當提供結婚證、雙方戶口本、雙方身份證、子女出生醫學證明、一胎生育情況證明等,在子女十八周歲以前申報,填寫《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申領表》,經所在單位或者戶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員會證明,由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發給其《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夫妻雙方各發一證,辦理免費。
待全面二孩政策在吉林省落地,省人大常委會修訂《吉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後,相關《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這部分政策一定會有所變化。
生二胎產假設新規
至於全面二孩政策實施以及獨生子女不再獎勵對於二孩產假的影響,多地企事業單位普遍反映「還需等具體操作辦法出台,在此之前都得按現有規定執行」。2日,記者從省人社廳了解到,目前還未針對二胎產假單獨做出規定。
孕婦產假主要由基礎性產假和獎勵性產假兩部分組成。基礎性產假為國務院2012年頒布的《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中明確的「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難產的應增加產假15天」,獎勵性產假包括晚育和獨生子女增加的產假,這部分各地規定不盡相同。目前來看,生育二孩不屬於晚育范疇,相應晚育獎勵的產假將無法享受。加上二孩不屬於獨生子女,相應增加的產假也無法享受,所以一般二孩產假就只有國務院相關規定中明確的98天。
⑦ 獨生子女證有什麼補貼和待遇
獨生子女證有的補貼和待遇:
1、屬於職工和城鎮居民的,從發證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歲止,每月可領取獨生子女保健費十元,並可給予適當獎勵。
2、屬於農村居民的,由當地人民政府給予獎勵或者辦理養老保險。
3、獨生子女死亡、傷殘後未再生育或者收養子女的夫妻,由人民政府給予一定的扶助金。
4、就業、住房、扶貧救濟及子女入托、入學、醫療等方面,國家優先照顧。
5、產婦除享受法定產假外,增加35天的產假,男方享受10天的看護假,假期工資照發。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二十三條
國家對實行計劃生育的夫妻,按照規定給予獎勵。第二十五條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獲得延長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國家支持有條件的地方設立父母育兒假。
⑧ 吉林獨生子女補貼是什麼
法律分析: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撫養雖是強制義務,但絕大多數情形是父母自覺自願地履行其義務為結果,法律和社會公力無須過多干預或介入。
妻雙方再生育一個子女以後不能在生育第二個,而子女在是十八周歲以內的時候,首先是夫妻二人申請經所在的單位或者村委會、街道辦事處核實,最後有女方的戶口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和城鎮人民政府給家庭發送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第一點:每個月的時候給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十元錢的補助,只要在你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之後開始領取一直到領取到你的子女十八歲的時候。
第二點:還享受產假的增加,在經單位的批准後,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可以增加三個月的產假,但是在享受這三個月的產假的時候,要減少三年的是、獨生子女獎勵費的發送。
第三點:獨生子女上幼兒園和十八歲之前的醫葯費,可以在相關的單位進行報銷。
第四點:獲得獨生子女的父母,在女方五十五周歲的時候和男方在六十周歲的時候,兩個人要享受過不少於一次性獎勵的一千元整。
第五點:當前的養老制度已經推往農村,辦理養老保險的時候應該獨生子女父母的優先辦理。
法律依據:《吉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第四十三條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夫妻決定終生只生(養)育一個子女的,由雙方提出申請,經所在單位或者戶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員會證明,由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發給其《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第四十四條 持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職工,享受以下優惠待遇:
(一)每月領取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十元,從領證之月起至子女滿十八周歲止,有條件的地方可以適當提高獎勵標准;
(二)退休時,夫妻雙方所在單位根據實際情況,可以給予適當的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