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獨生子女證是什麼樣的補貼政策
獨生子女政策根據國務院辦公室印發的《醫療衛生領域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自2019年1月1日起開始執行。《方案》提出,中央制定計劃生育扶助保障補助國家基礎標准,獨生子女補助標准提高,這意味著此前實施的「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金」「計劃生育特別扶助金」將統一於國家基本標准,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情況不斷增高,補貼形式由中央安排。《計劃生育法》第二十七條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 獨生子女父母 光榮證》。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的,按照規定獲得扶助。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按照規定應當享受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獎勵扶助的,繼續享受相關獎勵扶助。
㈡ 民法典關於獨生子女的優惠政策
獨生子女,是指一對夫妻生育的唯一孩子。獨生子女與非獨生子女,具有同樣的身心發展規律。但兄弟姐妹關系會在兒童社會化過程中產生一定作用。獨生子女除了與父母之間的親子關系外,沒有兄弟姐妹這層關系,因此其社會化帶有自身的特點,但是獨生子女與非獨生子女都能學會交朋友。獨生子女政策是為了響應國家號召,而實施的控制人口增長過快的一項政策。
一、獨生子女補貼申請條件:
1、持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2、父母是農村居民戶口;
3、在計劃生育期間,沒有出現違法違規行為;
4、家只有一個子女(或者雙女);
二、獨生子女補貼申請程序:
1、申請人持《一孩生育服務手冊》《醫學出生證明》報村委初審;
2、初審通過後,申請人提交書面申請,將材料交回村委;
3、村委對申請人員進行7天公示;
4、無異議後,報鎮計生辦審核;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二十七條 國家採取財政、稅收、保險、教育、住房、就業等支持措施,減輕家庭生育、養育、教育負擔。
㈢ 獨生子女政策
一、什麼是獨生子女
獨生子女,是指一對夫妻生育的唯一孩子。獨生子女與非獨生子女,具有同樣的身心發展規律。但兄弟姐妹關系會在兒童社會化過程中產生一定作用。獨生子女除了與父母之間的親子關系外,沒有兄弟姐妹這層關系,因此其社會化帶有自身的特點,但是獨生子女與非獨生子女都能學會交朋友。獨生子女政策是為了響應國家號召,而實施的控制人口增長過快的一項政策。
二、2019獨生子女新政策
4、獨生子女人員死亡補貼
天有不測風雲,人有旦夕禍福,如果獨生子女不幸遭遇死亡的,不論是何原因造成的,他(她)的直系親屬都能每人每月領到340元的補貼撫恤金。
5、獨生子女教育補貼
對於農村獨生子女家庭,國家也會給予一定的教育補貼,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是可享受高考加分優惠政策;二是直接發放現金補貼,補貼金額一般在1000-3000元。
㈣ 2019年遼寧沈陽獨生子女費發放新規定標准
獨生子女費的發放標准,內容包括職工晚婚的、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或者未生育且依法只收養一個子女的、育齡夫妻符合規定可以再生育子女的夫妻,自願不再生育的,依法領取退休金的獨生子女父母等。
職工晚婚的,除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二天;晚育的,除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產假三十天;在產假期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另增加產假三十天,男方享受護理假十五天。增加的產假和護理假視為出勤。
農村居民晚育的,減免本人當年村內集體生產公益事業所籌資金;城鎮無業居民晚育的,由戶籍所在地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給予適當獎勵。
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或者未生育且依法只收養一個子女的育齡夫妻,經本人申請,由所在單位或者村(居)民委員會核實,報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憑證享受以下優待:
1、從領證之月起到子女十四周歲止,每月發給五至二十元的獨生子女保健費。夫妻雙方均有工作單位的,由雙方工作單位各負擔一半;一方有工作單位,另一方沒有工作單位的,由有工作單位一方的工作單位支付;夫妻雙方均無工作單位的,由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支付,所需費用由各級計劃生育經費分擔。
2、農村分配集體收益對獨生子女家庭增加一人份額(包括農村土地徵用後,土地補償費分配中對獨生子女家庭應當增加一人份額);在劃分宅基地(包括征地拆遷安置中,對農村獨生子女按重建安置房價的70%加房屋層次調整系數每人優惠購買40平方米)、扶持生產、介紹就業等方面,對獨生子女及其父母給予照顧。
3、有條件的地方和單位可以對獨生子女入托、入園、就學、就醫給予補助。農村貧困家庭獨生子女接受義務教育期間,有條件的地方可以減免雜費。
4、各級人民政府和獨生子女父母所在單位或者村(居)民委員會規定的其他獎勵與優待。
符合規定可以再生育子女的夫妻,自願不再生育的,是農村居民的按照不低於所在鄉(鎮)上年度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的標准發給獎金,是城市居民的按照不低於所在市、縣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標准發給獎金。具體辦法按長沙市人民政府規定執行。依法領取退休金的獨生子女父母,自法定退休年齡退休之月起,按本人基本工資百分之五的標准增發退休金。已建立了社會養老保險的單位,這項獎勵仍由原單位發放。
沈陽獨生子女費發放新規定焦點:
焦點一
子女有死亡的,可以再生嗎?
政策:新《條例》規定:「合法生育或者收養的子女不超過兩個,其子女有死亡的」,經批准,可以再生育一個子女。
焦點二
「加長版」產假,時間節點卡在哪兒?
政策:新《條例》規定:「職工晚育的,產假增加60天,男方護理假為15天。休假期間工資照發,福利待遇不變。符合法定生育條件生育第二個子女的夫妻,享受本條款規定的生育第一個子女時的相同待遇。」
焦點三
獨生子女費「加量」,哪些人能享受?
政策:新《條例》延長了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發放年限並提高了標准,將發放年限從截止到獨生子女14周歲延長到18周歲,一次性獎勵從1500元提高到2000元,按月發放的10元標准修改為「不低於10元」。
就合法生育而言,是指在生育了第一個子女後符合條件經審批生育了第二個子女,兩次生育行為後「其子女有死亡的」。此種情形,可以再生育一個子女。
夫妻初次生育了雙胞胎是一次生育行為,因而「其中死亡一個的」不能參照此項規定執行;但如果該對夫妻一方為獨生子女的,則可以根據政策再生育一個子女。
9月26日確定為新《條例》實施日期,在執行「加長版」產假時應注意以下時間節點:
1在實施日期前,已經按規定休完產假的不享受本規定的待遇;
2在實施日期當日以及在實施日期後,符合法定生育條件,女方已滿23周歲後懷孕生育第二個子女,應享受本規定的晚育產假,男方享受晚育護理假,並且「休假期間工資照發,福利待遇不變」。
1採取按月發放方式的,在實施日期當日:獨生子女未滿14周歲的,應繼續發放;獨生子女超過14周歲,應從9月份開始發放(超過14周歲至8月期間不發),至獨生子女滿18周歲止;獨生子女滿18周歲的,不發。
2採取一次性發放方式的,在實施日期前,獨生子女已滿14周歲的:已經一次性支付1500元的,不再是獎勵費的發放對象;按一次性支付方式尚未支付或一次性支付不足1500元的,應自實施日期起一次性支付2000元或補足2000元。
9月26日成「二胎福利」分水嶺
同時,也是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發放的節點
12月3日,記者從省衛生計生委獲悉,9月26日確定為《遼寧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三次修正,以下簡稱《條例》)的實施日期,能否享受新《條例》規定的福利政策,將以該實施日期作為判斷節點。
按《條例》規定,符合條件生育「二孩」的夫妻,可享受與「一孩」同樣的產假待遇。其中,在9月26日前已經按規定休完產假的不享受該待遇;9月26日當天及以後,符合法定生育條件,女方已滿23周歲後懷孕生育第二個子女,尚未休完產假的,可享受本規定的晚育產假,男方享受晚育護理假,並且「休假期間工資照發,福利待遇不變」。
對於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的領取,採取按月發放方式的,在9月26日當日:獨生子女未滿14周歲的,應繼續發放,至獨生子女滿18周歲止;獨生子女超過14周歲、未滿18周歲的,應從9月份開始發放(超過14周歲至8月期間不發),至獨生子女滿18周歲止;獨生子女滿18周歲的,不發。
採取一次性發放方式的,在9月26日前,獨生子女已滿14周歲的:已經一次性支付1500元的,不再是獎勵費的發放對象,因而不需補發;按一次性支付方式尚未支付或一次性支付不足1500元的,應自9月26日起一次性支付2000元或補足2000元。
㈤ 獨生子女2019年補助多少
以前為了響應國家的計劃生育政策,如今不少家庭都是獨生子女家庭,我國對於獨生子女家庭也是有一定的補貼和獎勵,持有獨生子女證的家庭都是有一定福利的,但是由於時代的發展,人們的壓力越來越大,養老的壓力也是越來越大,在這種情況下,國家為了獨生子女家庭的生活,頒布了獨生子女補貼新政策,今天我們來看看2019年獨生子女補貼新正常,滿足3大條件,可每年領取2400元。
雖然獨生子女家庭撫養教育等成本是比較低的,但是獨生子女以後的養老就是更加有壓力了,本來不少人的壓力已經是很大的,要是在加上養老的壓力,這個壓力可想而知,可能有些人自己生活都是一個問題,更何況還要加上每月每年都是要給父母一定的生活費用,在這種情況下,國家也是會對獨生子女家庭提供一些補助和獎勵,目前2019年獨生子女補貼新政策已經是在相關新聞當中是報道出來了,滿足3大條件,可每年領取2400元補助。
要領取2400元的獨生子女補貼是需要滿足3大條件,也是要在有獨生子女證的前提下,條件一,本身居民沒有在外省享受過同類補貼政策的,在這個條件中還有滿足這3種之一,一是要本省事業單位、國家機關、國企等等職工,二是有本省戶籍的外來城市人員,三是戶口不在本省,仍然是在本身領取養老金的人。
條件二,要是沒有違反計劃生育相關政策的獨生子女父母,條件三,是要在1933年以後出生的,男性是60歲以上,女性是55歲,有些人對於這個條件是存在著意見的,真正要滿足這個條件的人是比較少的,滿足這3大條件,可每年領取2400元補貼,目前我國部分地區就已經給出了申請這個獨生子女具體條件,想要申請的獨生子女補貼的,可要關注當地的政策。
㈥ 2019年吉林省獨生子女費發放新規定
補助新標准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提至10元
為了鼓勵獨生子母家庭,吉林省繼續實行為其發放《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提高獎勵,按照條例,夫妻決定終生只生育一個子女的,由雙方提出申請,經所在單位或者戶籍所在村(居)民委員會證明,由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發給其《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此外,再婚夫妻一方無子女,另一方有一個子女的;無子女依法收養一個子女的情況下,並且決定不再生育的,也可以提出申請,經所在單位或者戶籍所在村(居)民委員會證明,由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發給其《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持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職工,每月領取獨生子女父母獎勵由4-8元提高至10元,從領證之月起至子女滿十八周歲止,有條件的地方可適當提高獎勵標准;晚育女職工,經本人申請,單位同意,可延長產假至一年。產假延長期間工資按原額的75%發放,不影響調整工資、晉升級別、計算工齡;獨生子女十六周歲以前入托(園)、入學、就醫等,其費用由父母所在單位根據情況給予適當補助;退休時,夫妻雙方所在單位根據實際情況,可以給予適當的獎勵。
此外,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或者收養子女的,執行國家和省的有關扶助規定。獨生子女死亡後未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的夫妻,由政府給予每人每月不低於100元的扶助金,直到亡故為止;獨生子女傷病殘後未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的夫妻,由政府給予每人每月不低於80元的扶助金,直至亡故或康復為止。
懲治新措施非法鑒定胎兒性別情節嚴重吊銷執業證書
在懲罰措施上,非法為他人施行計劃生育手術的;利用超聲技術和其他技術手段為他人進行非醫學需要的胎兒性別鑒定或者選擇性別的人工中止妊娠的;實施假節育手術、進行假醫學鑒定、出具假計劃生育證明的。有其中行為之一的,將由縣級以上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或者衛生行政部門依據職權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違法所得一萬元以上的,處違法所得二倍以上四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一萬元的,處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由原發證機關吊銷執業證書;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閱讀延伸】
根據《吉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相關規定:
持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職工,享受以下優惠待遇:
每月領取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十元,從領證之月起至子女滿十八周歲止,有條件的地方可以適當提高獎勵標准;晚育女職工,經本人申請,單位同意,可延長產假至一年。產假延長期間工資按原額的百分之七十五發放,不影響調整工資、晉升級別、計算工齡;獨生子女十六周歲以前入托(園)、入學、就醫等,其費用由父母所在單位根據情況給予適當補助;退休時,夫妻雙方所在單位根據實際情況,可以給予適當的獎勵。
同時,持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農村村民,可以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至子女滿十八周歲止,獎勵的具體辦法由當地人民政府規定。在集體經濟收益分配、劃分宅基地、享受集體福利、接受扶貧、培訓等方面應當對獨生子女父母給予優先照顧。
持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人員,再婚後不再生育的,可以繼續享受本條例規定的對獨生子女父母的獎勵。再婚夫妻一方持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另一方無子女並且決定不再生育的,無子女一方同樣享受本條例規定的對獨生子女父母的獎勵。
符合本條例再生育規定的夫妻,自願終生只生育一個子女並且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除享受以上規定的獎勵外,再給予二百元以上的獎勵。
獨生子女證得咋辦?
按照《吉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中的規定,夫妻決定終生只生(養)育一個子女的,由雙方提出申請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應當提供結婚證、雙方戶口本、雙方身份證、子女出生醫學證明、一胎生育情況證明等,在子女十八周歲以前申報,填寫《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申領表》,經所在單位或者戶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員會證明,由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發給其《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夫妻雙方各發一證,辦理免費。
待全面二孩政策在吉林省落地,省人大常委會修訂《吉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後,相關《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這部分政策一定會有所變化。
生二胎產假設新規
至於全面二孩政策實施以及獨生子女不再獎勵對於二孩產假的影響,多地企事業單位普遍反映「還需等具體操作辦法出台,在此之前都得按現有規定執行」。2日,記者從省人社廳了解到,目前還未針對二胎產假單獨做出規定。
孕婦產假主要由基礎性產假和獎勵性產假兩部分組成。基礎性產假為國務院2012年頒布的《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中明確的「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難產的應增加產假15天」,獎勵性產假包括晚育和獨生子女增加的產假,這部分各地規定不盡相同。目前來看,生育二孩不屬於晚育范疇,相應晚育獎勵的產假將無法享受。加上二孩不屬於獨生子女,相應增加的產假也無法享受,所以一般二孩產假就只有國務院相關規定中明確的98天。
㈦ 獨生子女最新補貼政策
一、獨生子女
獨生子女,是指一對夫妻生育的唯一孩子。獨生子女與非獨生子女,具有同樣的身心發展規律。但兄弟姐妹關系會在兒童社會化過程中產生一定作用。獨生子女除了與父母之間的親子關系外,沒有兄弟姐妹這層關系,因此其社會化帶有自身的特點,但是獨生子女與非獨生子女都能學會交朋友。獨生子女政策是為了響應國家號召,而實施的控制人口增長過快的一項政策
二、獨生子女補貼新政策
只要是辦理了獨生子女光榮證的父母每年都可以領到至少60元以上的補助,一直到孩子長到18周歲位置。錢雖然不多,但蚊子腿也是肉啊。
獨生子女的父母只要是年滿59歲後,國家都會給予其父母每年960元的補助,需要說明的是,想要領取這項補貼是需要經過審核批準的,具體條件請詳詢當地部門。
三、獨生子女費
獨生子女費是計劃生育政策自實施以來,中國對獨生子女實行獎勵政策。凡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從領證之月起到子女14周歲止,每年發放獨生子女保障費60元,單方領證的對象發放30元(2006年發放對象為獨生子女出生於1990年7月1日以後的)。
㈧ 獨生子女補貼最新政策是什麼
法律分析: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醫療衛生領域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的通知》規定,計劃生育補貼主要包含以下3個項目:
1.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
2.計劃生育家庭特別扶助;
3.計劃生育「少生快富」補助。
新的計劃生育補貼自2019年1月1日起。
法律依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醫療衛生領域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的通知》 (三)計劃生育方面。
主要包括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計劃生育家庭特別扶助、計劃生育「少生快富」補助3個計劃生育扶助保障項目,明確為中央與地方共同財政事權,由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共同承擔支出責任。除上述3個項目之外的原計劃生育項目,納入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統籌安排。
中央制定計劃生育扶助保障補助國家基礎標准,並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情況逐步提高。中央財政參照上述基本公共衛生服務支出責任中央分檔分擔辦法安排補助資金。
㈨ 獨生子女補貼最新政策
獨生子女最新政策包括的內容有:
(一)每月發給10元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獎勵費自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之月起發至其獨生子女滿十八周歲止;
(二)女職工除享受本條例第二十條規定的休假外,經所在單位批准,可以再增加產假三個月,但減免三年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
(三)獨生子女的托幼管理費和十八周歲之前的醫葯費,由夫妻雙方所在單位依照有關規定報銷;
(四)獨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滿五十五周歲,男方年滿六十周歲的,每人享受不少於1000元的一次性獎勵;
(五)農村在推行養老保險制度時,應當為獨生子女父母優先辦理養老保險。農村安排宅基地,對獨生子女父母應當給予優先和照顧;
(六)鄉鎮人民政府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扶持獨生子女家庭發展生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