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子女投靠惠州父母應該如何遷移戶口
申報材料;入戶申請,子女戶口證明,父、母親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復印件。父、母親結婚證。派出所審核後加蓋戶口專用章。申請人持申請材料向區政務中心公安分局窗口提出申請,由窗口工作人員初審後受理。對申請材料齊全符合遷戶規定的當場辦理戶口《准遷證》。申請人持《准遷證》到遷出地派出所辦理《遷移證》,後到遷入地派出所辦理入戶手續。由遷入地派出所戶籍窗口受理申請,在規定工作日內,完成調查、審核審批手續和作出批准或不批準的決定,作出批准決定的簽發《准遷證》,並將審批結果通知申請人。申請人憑《准遷證》到遷出地公安派出所辦理《遷移證》並注銷戶口。遷入地公安分局戶政中隊或派出所戶籍窗口憑《准遷證》和《遷移證》當場辦理入戶手續。
⑵ 2019年最全的惠州戶口遷移手續材料
辦理機構公安局
承辦科室戶政科咨詢電話:2829924
辦理時間、辦理時限及辦理地址
辦理時間:法定工作時間
辦理時限:52個工作日
辦理地址:惠州市江北20小區公安大樓
辦事依據
國務院批轉《公安部關於處理戶口遷移的規定》的通知
申請資格、條件
1、夫妻投靠入戶:夫妻雙方分居兩地(不同省、市、縣)或一方為農業人口,另一方為非農業戶口性質的,均可申請夫妻投靠入戶。
2、父母投靠子女入戶:凡男性超過60周歲,女性超過55周歲的老人,可根據本人的意願申請投靠子女入戶。
3、子女投靠父母入戶:凡與父(母)分居兩地的未成年子女或在校學生,均可申請投靠父(母)入戶。
4、購買(自建)商品房入戶:在城鎮內合法購買商品房或合法自建住宅的購(建)房者及其直系親屬。港、澳、台人員及華僑用僑匯在我市購買商品房住宅,可准許境內非直系親屬申請。
5、投資、興辦工商企業入戶(一):有合法固定住所和固定經營場地的個體工商戶和私營企業主,准許他們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和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生育的子女在該城鎮落戶。在惠城區市區有合法固定住所和固定經營場地,連續經營3年以上的個體工商戶和私營企業主,准許他們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和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生育的子女在惠城區市區落戶。
6、投資、興辦工商企業入戶(二):有固定住所,個人連續3年每年繳納個人所得稅1000元以上,或者3年內累計繳納3000元以上的私營企業管理人員,可在企業所在地落戶。
所需材料
1、夫妻投靠入戶需審核證明材料:
(1)申請人的書面報告;
(2)夫妻雙方的《居民身份證》、《戶口薄》;
(3)《結婚證》;
(4)計劃生育部門出具的計劃生育證明;
(5)其他因特殊困難(如疾病、傷殘、特困等)需要照顧解決的有關證明。
2、父母投靠子女入戶需審核證明材料
(1)申請人的書面報告;
(2)申請人和所投靠子女的《居民身份證》、《戶口簿》;
(3)申請人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子女情況和雙方關系證明。
3、子女投靠父母入戶需審核證明材料
(1)申請人的書面報告;
(2)子女和父、母的《戶口簿》;
(3)父、母的《居民身份證》、《結婚證》;
(4)子女的《出生醫學證明》或計生部門出具的權威證明;
(5)屬在校學生的由所在學校出具在校證明。
4、購買(自建)商品房入戶需審核材料
(1)申請人的書面報告。
(2)申請人的房地產證或銀行購房按揭憑證、稅務購房發票、購房合同書(驗原件)。
(3)惠州市房地產交易中心咨詢登記表(憑房產證或購房按揭、購房合同書辦理)。
(4)自建住宅業主的土地使用證或國土所有關證明(驗原件)。
(5)申請人的《居民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未滿16周歲小孩的《出生醫學證明》、計劃生育部門出具的計劃生育證明。
(6)申請人當地派出所證明(如帶親屬入戶須證明關系)。
5、投資、興辦工商企業入戶(一)需審核材料
(1)申請人的書面報告;
(2)申請人的工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納稅憑證;
(3)申請人《居民身份證》、《戶口薄》、《結婚證》、未滿16周歲小孩的《出生醫學證明》、計劃生育部門出具的計劃生育證明;
(4)申請人遷出派出所證明(如帶親屬入戶須證明關系)。
6、投資、興辦工商企業入戶(二)需審核材料
(1)申請人的書面報告;
(2)申請人個人納稅憑證、勞動合同書;
(3)申請人《居民身份證》、《戶口薄》。
辦事流程
1、遷入地公安派出所受理申請,在20個工作日內,責任區民警對申請人提供的證明材料進行調查核實並提出意見,由主管所領導簽署意見,報縣(市)公安局或者城市公安分局戶政部門。
2、縣(市)公安局或者城市公安分局戶政部門接到上報材料後,在15個工作日內,對審批許可權內的申請,作出批准或者不批準的決定,作出批准決定的,同時簽發《准遷證》。對審批許可權外的申請,加具審核意見後上報地級市公安局戶政部門。
3、地級市公安局戶政部門接到上報材料後,應當在15個工作日內作出批准或者不批準的決定,作出批准決定的,同時簽發《准遷證》。
4、遷入地公安派出所接到上級公安機關戶政部門審批決定後,應在2個工作日內通知申請人。
5、遷出地公安派出所憑《准遷證》當場簽發《遷移證》並注銷戶口。
6、遷入地公安派出所憑《准遷證》和《遷移證》當場辦理入戶手續。
收費標准及依據
收費情況:
戶口准遷證收費標准:4元/證。
收費依據:
廣東省物價局關於調整戶口准遷證、遷移證收費標準的復函
⑶ 孩子隨母親遷戶口流程
先到孩子母親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開具准遷證,然後攜帶准遷證及孩子的戶口本到孩子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開具遷移證(准遷證兩聯,派出所留存第二聯),最後再攜帶准遷證第三聯及開具的遷移證到孩子母親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落戶。辦理准遷證的理由為子女投靠父母或者父母與子女相互投靠,如果小孩是未成年人的,需要提供小孩及其母親的戶口本、身份證、親屬關系證明(也可以以出生醫學證明證明),小孩沒有辦理身份證的無需提供身份證,然後到派出所窗口寫申請及填寫遷入審批表、如果小孩是成年人的,還需要與母親共同生活才允許遷到母親的戶口上,這需要社區民警出具調查報告來證明。
一、孩子落戶隨母親需要什麼手續:
1、如果是新生兒報戶口,那麼需要母親的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准生證原件和復印件、小孩的出生醫學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2、小孩的戶口隨父隨母都可以。
3、除以上證件以外不需要其它特殊證明。
二、婚遷戶口的流程:
1、夫妻雙方各持本人身份證、結婚證、戶口本到要落戶的一方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填寫夫妻投靠入戶申請表。
2、派出所審核後開具同意接受戶口的准遷證;
3、持准遷證到要遷移戶口的一方戶籍派出所辦理准予遷出戶口的遷移證;如果是遷移戶口,那所需證明材料就多了,最好咨詢戶口遷入地的派出所。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
⑷ 結婚子女投靠父母戶口遷移條件及程序
法律分析:一、申報材料;入戶申請,子女戶口證明,父、母親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復印件。父、母親結婚證。派出所審核後加蓋戶口專用章。
二、申請人持申請材料向區政務中心公安分局窗口提出申請,由窗口工作人員初審後受理。對申請材料齊全符合遷戶規定的當場辦理戶口《准遷證》。申請人持《准遷證》到遷出地派出所辦理《遷移證》,後到遷入地派出所辦理入戶手續。
1、由遷入地派出所戶籍窗口受理申請,在規定工作日內,完成調查、審核審批手續和作出批准或不批準的決定,作出批准決定的簽發《准遷證》,並將審批結果通知申請人。
2、申請人憑《准遷證》到遷出地公安派出所辦理《遷移證》並注銷戶口。
3、遷入地公安分局戶政中隊或派出所戶籍窗口憑《准遷證》和《遷移證》當場辦理入戶手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
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
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
⑸ 子女投靠父母戶口遷移條件及程序
法律分析:以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穩定職業或穩定生活來源為基本落戶條件。子女投靠父母的,子女年齡不超過法定婚齡且未婚又無正式工作。投靠人系在職幹部、職工的,按工作調動辦理戶口遷移。申請遷入地派出所受理並核實相關材料,報分、縣(市)局核准並簽發《戶口准遷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
⑹ 惠州隨遷需要什麼資料
1.隨遷子女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的戶口簿;
2.隨遷子女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的身份證;
3.隨遷子女父親或母親(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惠城區參加社會保險證明(可現場通過「粵省事」查詢核驗);
4.隨遷子女父親或母親(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惠城區辦理的有效《廣東省居住證》或《居住登記回執》(如隨遷子女監護人中有一方屬惠州市內惠城區外戶籍,則提供其戶口簿即可);
5.隨遷子女的出生醫學證明(如戶口簿能直接體現親子關系,則無需提供該證明)。
辦理流程
1、申請人攜帶上述材料到申請轉入的學校(第一志願學校)進行申請
2、學校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核驗,符合申請條件的,申請人按要求填寫紙質申請表,或由學校工作人員協助其通過「hzschool惠上學」小程序完成申請填報。
⑺ 子女投靠父母戶口遷移條件及程序
父母所在地的公安戶籍部門同意遷入的很快,你只要在父母戶口所在地辦理戶口准遷證明,到子女戶口所在地辦理遷出手續,再到父母戶口所在地辦理戶口落實登記手續就好了.路途近的,二三天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