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父母能要回轉賬給子女的錢嗎
法律分析:視情況,如果轉賬成功的,就不能要回來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條 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條 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銷的具有救災、扶貧、助殘等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定。
『貳』 老人給子女的錢可以要回嗎
法律分析:如果錢還沒有支付,那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以前無需任何理由均可撤銷贈與;如果已經交付,一般情況都是不能要回來的,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一)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二)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特別注意:贈與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一年內行使。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三條 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
(一)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近親屬的合法權益;
(二)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
贈與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行使。
第六百六十四條 因受贈人的違法行為致使贈與人死亡或者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的,贈與人的繼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銷贈與。
贈與人的繼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六個月內行使。
『叄』 父母贈與子女存款,是否可以要回
1,適用合同法的,贈與合同是非要式合同,不以書面形式為生效要件,另,根據合同版法的權規定,即便法律規定是要以書面形式才生效的,但一方履行主要義務,另一方接受的,合同成立並生效。所以適用合同法的規定,但父母如果想要反悔,必須證明自己的權益被受贈與人「嚴重」侵害,如果只是一般的不盡贍養義務恐怕不行。如果是常年虐待毆打父母的,或者父母現在的生活陷入嚴重困難的(必須是達到了一般貧困標准,不能和原生活標准相比),可以要求撤銷贈與。2,如果父母有充足理由撤銷贈與,可以在起訴時請求法院調取相關證據,就是委託法院調查該贈與款項的使用情況。法院可以要求子女自己出示,也可以依法調查。另,即便這筆錢被用光了,父母若有充足理由撤銷贈與,仍可以要求子女用其他財產償還,不必需是原款項。3,如果父母能要回,子女除「償還後將無法保障正常生活」,可以暫時不還,其他情況。。。必須返還。因為合同法規定,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的,雙方應各自返還因履行合同獲得的財物。
『肆』 我想問一下父母健在的時候其中之一把錢給了子女等其死後另一個有沒有全利要回
這裡面涉及到兩個抄問題,一襲是夫妻二人都在世時將財產贈予他人的行為是否有效,二是其中一方死後遺產如何分配。我們先假定給子女的錢是夫妻共同財產(現金很難明確屬於夫妻一方財產)女方把錢給了兒子,後來女方去世。現在開始分析,贈予行為必須是明示同意,不能默示同意。如果女方把錢給兒子,男方並不知情,那女方就是處理了雙方共同的財產,其中的一半是男方的,女方無權把男方的一半錢送給兒子,男方可以把屬於他的那一半要回來。這還沒完,從你的描述看,女方死後沒有留下遺囑,她的遺產分配要按照法定繼承來進行,配偶子女父母都是第一順序繼承人。如果女方的父母已經不在人世,就只有一個兒子,那麼就是男方和兒子平分女方的遺產,也就是女方有權給的那一半錢裡面,男方再分走一半的一半也就是總數的四分之一。最終結果是男方拿回四分之三,兒子拿走四分之一。
『伍』 父母分給子女的現金可以要回嗎
可以要回,父母給子女的,有需要的時候可以要回來,個人認為不但可以要回,子女還應該多給父母點
『陸』 母親,分給倆兒子錢,反悔了,往回要,能要回嗎
原則上來說是不可以要回的。但是要看是否有贈予協議,是否有附加的贈予條件,如果子女沒達到附加的贈予條件要求的話,還是有可能要回已經送出去的錢的。
『柒』 父親給子女的錢可以要回嗎
父親給子女的錢可以要回嗎?我的回答是不可以一回,如果你經濟緊的時候可以再向子女要點兒,也不要提你給她的錢,你再要回來,這樣會傷了父子關系,也容易鬧成矛盾,互相心裡都不舒服,如果你真正的需要錢,你的子女有孝心,不用你要,他也給會給你的,這是他的傭金任務,也是他的孝心,所以我的回答是父親給子女的錢,你不可以要回來,因為你們是有血緣關系的,誰花誰的錢都是理所當然的?
『捌』 父母贈與子女錢能追回嗎
法律分析:父母自願贈與子女的錢是不能要回來的。因為父母的贈予行為導致財產的所有權轉移給了接受贈予的子女,子女對贈予的財產享有任意的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四十條 所有權人對自己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依法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
『玖』 父母給子女的錢可以要回嗎
如果錢還沒有支付,那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以前無需任何理由均可撤銷贈與;
如果已經交付,一般情況都是不能要回來的,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一)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二)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如果錢還沒有贈與子女,那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以前,無需任何理由均可撤銷贈與;如果贈與的錢已經贈與子女,一般情況都是不能要回來的。因受贈人的違法行為致使贈與人死亡或者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的,贈與人的繼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銷贈與。贈與人的繼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六個月內行使。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銷的具有救災、扶貧、助殘等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定。
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
(一)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近親屬的合法權益;
(二)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
贈與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行使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八條 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
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銷的具有救災、扶貧、助殘等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定。
『拾』 父母一方給子女的錢另一方可以要回一半嗎
要分情況決定父母是否有權要回贈與給子女的錢款:
1、如果錢還沒有支付,那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以前無需任何理由均可撤銷贈與;
2、如果已經交付,一般情況都是不能要回來的,受贈人嚴重侵害贈與人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
法律依據
《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條
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
《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八條
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銷的具有救災、扶貧、助殘等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定
父母借錢給子女是屬於民間借貸的行為,從法律上是可以追回的,需要父母提供證明借貸關系的證據,然後向法院起訴追討債務。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二條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訴時,應當提供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以及其他能夠證明借貸法律關系存在的證據。
當事人持有的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沒有載明債權人,持有債權憑證的當事人提起民間借貸訴訟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被告對原告的債權人資格提出有事實依據的抗辯,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原告不具有債權人資格的,裁定駁回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