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子女父母 > 獨生子女計劃生育是誰提出來的

獨生子女計劃生育是誰提出來的

發布時間:2022-12-24 21:21:22

① 中國獨生子女是誰提出的

法律分析:1962~1969年。限制生育政策提出,並在部分市、縣試行。1962年12月中共中央和國務院發出關於認真提倡計劃生育的批示。一年之後中共中央和國務院明確提出,大力提倡晚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和計劃生育法》 第二十七條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的,按照規定獲得扶助。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按照規定應當享受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獎勵扶助的,繼續享受相關獎勵扶助。

② 當年誰提出來的獨生子女政策

第一個提出「計劃生育」的邵力子,第一個提出「計劃生育」政策的是馬寅初2,邵力子最早在1921年任《民國日報》主編的時候,就提倡計劃生育,在自己主編的副刊上發表十月革命後《俄國婚姻律》,把節制生育與婦女解放問題結合在一起宣傳3,1954年9月17日,邵力子在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上作了關於計劃生育的主題發言。這是他第二次在重大政治會議上發表自己的意見4,馬寅初在1957年6月召開的全國人大一屆四次會議上,提出了《新人口論》,正式提交了計劃生育的提案。這是第一個關於「計劃生育」政策的人大提案。

③ 計劃生育是誰先提出

在新中國是馬寅初先生最早提出「計劃生育」主張的。馬寅初先生於1957年提出了「新人口論」,主要內容是:我國應控制人口增長,節制生育,實行計劃生育,其中最重要的是實行普遍避孕。
計劃生育主要內容及目的是:提倡晚婚、晚育,少生、優生,從而有計劃地控制人口。計劃生育這一基本國策自製訂以來,對中國的人口問題和發展問題的積極作用不可忽視。到21世紀初,中國的計劃生育政策又做出了一些調整。由於20世紀80年代出生的第一批獨生子女已經到達適婚年齡,在許多地區,特別是經濟較為發達的地區,計劃生育政策有一定程度的放鬆。
資料擴展:
2015計劃生育新政策
由於生育率低,國家人口規劃指出要完善生育政策。在低生育率和人口老齡化加速的社會大趨勢下,有學者贊同或明確支持逐步放開二胎政策。
在計劃生育基本國策不變的前提下,日趨靈活的人口政策將有助於緩解中國人口老齡化帶來的社會壓力。
一項受到學界一定認同的測算顯示,如果2015年全國城鄉統一放開「單獨二胎」,則每年多出生的人口將比現在增加100萬人左右,超過200萬人的可能性很小。
中國發展研究基金會發布的《人口形勢的變化和人口政策的調整》報告特別提出,近期生育政策的調整方案應該是在全國分步實施放開「二孩」。
第一步,在城市地區和嚴格執行一孩政策的農村地區即刻放開二胎;
第二步,2015年,在實行「一孩半」(即有的地區第一胎為女孩的夫婦可以生二胎)政策的地區放開二胎,實現全國全面放開二胎的目標。
專家研究認為,分區域分步分開二孩,可以避免同時全部放開二孩帶來的人口大起大落式的劇烈變動,也可避免放開單獨」(即夫妻雙方一方是獨生子的可生二胎)帶來的花費時間較長、貽誤時機等問題。

④ 獨生子女是誰提出的

1957年7月,馬寅初在的人民日報上發表《新人口論》提出節制生育政策。當時中國沒有明確的人口生育政策,但由於政府嚴格限制流產等規定,被專家認為,實際上是在實行鼓勵人口增長的生育政策。

1962-1969年。限制生育政策提出,並在部分市、縣試行。1962年12月中共中央和國務院發出關於認真提倡計劃生育的批示。一年之後中共中央和國務院明確提出,大力提倡晚婚。並對不利於計劃生育的規定進行了修改。1964年國務院成立了計劃生育委員會。節制生育的實際工作在城市展開,農村約有五分之一的縣不同程度地開展了計劃生育工作。

⑤ 計劃生育基本國策是哪個會議提出的

黨的十二大。

1982年9月,黨的十二大把計劃生育確定為基本國策,同年12月寫入憲法。

1991年5月,中共中央、國務院作出《關於加強計劃生育工作嚴格控制人口增長的決定》,明確貫徹現行生育政策,嚴格控制人口增長。

2002年9月,《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施行。

到了2011年11月,中國各地全面實施雙獨二孩政策。

人口生育政策的調整

新中國成立以來,我國的人口生育政策隨經濟社會發展經歷過十數次調整。

上世紀50年代,由於社會安定、醫療衛生條件提高,我國迎來了第一波人口過快增長時期。3年自然災害結束後,1962年-1973年,我國又迎來一輪生育高峰,總出生人口一度有3.2億。

1971年,為減緩當時人口過快增長,國務院下發《關於做好計劃生育工作的報告》。此舉被認為是我國計劃生育工作的真正起點。到1978年,全國建立起一套完整的計劃生育機構和運作模式,當時有兩個口號:一個是「晚、稀、少」;另一個是「一個不少,兩個正好,三個多了」。第二年召開的全國計劃生育工作會議,將有關生育政策的文件內容從「最多兩個」改為「最好一個」。至此,獨生子女政策正式開始實施。

1982年12月4日,計劃生育寫入新修改的憲法,規定:「夫妻雙方有實行計劃生育的義務。」此後,我國嚴格執行計劃生育政策,其間略有微調,例如放開「雙獨二胎」及部分省份農村地區實施「一孩半」政策。30多年來,我國人口發展呈現出重大轉折性變化:人口總量增長勢頭明顯減弱,但老齡化程度不斷加深,人口紅利有逐漸消失的風險。

國家統計局的數據顯示:我國勞動年齡人口總量從2012年首次出現下降,當年減少了345萬人,但60周歲及以上人口為20243萬人,占總人口14.9%,學界認為這屬於較高佔比情況。

為此,2013年11月,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堅持計劃生育的基本國策,啟動實施一方是獨生子女的夫婦可生育兩個孩子的政策(即單獨兩孩政策)。

2014年,受原國家衛計委的委託,中國社科院人口和勞動經濟研究所研究員王廣州曾帶團研究論證逐步推行全面兩孩政策的可行性。在他看來,當時探索全面放開兩孩政策,是決策層在科學研判國內人口形勢和人口問題的背景下,作出的人口發展戰略調整,既符合人口發展客觀規律,也符合絕大多數人民群眾的期待,對改善中國人口結構和家庭結構具有重大戰略意義。

一年後,全面兩孩政策公布。中國社科院人口與勞動經濟研究所所長張車偉認為,在我國面臨人口老齡化加劇和勞動力減少的背景下,全面兩孩政策積極順應了群眾對生育兩孩的普遍需求,也有助於優化人口結構。

以上內容參考 網路——計劃生育、中國網——新中國生育政策變遷 「可以兩個」時代到來

⑥ 計劃生育是誰提出來的。哪年執行的

計劃生育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項基本國策,即按人口政策有計劃的生育。1982年9月被定為基本國策,同年12月寫入憲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25條規定:「國家推行計劃生育,使人口的增長同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相適應。」第49條還規定:「夫妻雙方有實行計劃生育的義務。」而《婚姻法》則將計劃生育作為一個基本原則確立在總則之中。
不應因「二孩」政策的出台否定控制人口總量、降低生育水平的成效。要注重人口發展規律的調研,尤其是對人口發展趨勢的預測預警,特別是應加強對單獨二孩和全面二孩效果的監測評估。
要積極促進原有計劃生育體系和隊伍轉型,在衛生宣傳、生育服務方面盡快行動起來,發揮積極作用。
在新中國是馬寅初先生最早提出「計劃生育」主張的。馬寅初先生於1957年提出了「新人口論」,主要內容是:我國應控制人口增長,節制生育,實行計劃生育,其中最重要的是實行普遍避孕。
計劃生育主要內容及目的是:提倡晚婚、晚育,少生、優生,從而有計劃地控制人口。計劃生育這一基本國策自製訂以來,對中國的人口問題和發展問題的積極作用不可忽視。到21世紀初,中國的計劃生育政策又做出了一些調整。由於20世紀80年代出生的第一批獨生子女已經到達適婚年齡,在許多地區,特別是經濟較為發達的地區,計劃生育政策有一定程度的放鬆。
認真貫徹這項國策,對解決我國人口問題,對實現工農業生產總值翻兩番,人民生活達到小康水平以及以後更大的發展,都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歷史意義。
計劃生育政策一直是各界關注的熱點,評價中國的計劃生育政策,應有這幾個立足點:
其一,計劃生育政策實施以來,成就巨大,有效控制了人口過快增長。統計顯示,我國人口出生率由有人口學家認為,放開單獨家庭生二胎,是中國生育政策調整的一小步,對中國人口增長的影響並不大。

⑦ 獨生政策是誰提出來的

法律分析:獨生政策是中共中央辦公廳和國務院聯合頒布的。獨生子女最新政策包括的內容有:每月發給10元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獎勵費自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之月起發至其獨生子女滿十八周歲止,女職工享受經所在單位批准,可以再增加產假三個月,但減免三年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農村在推行養老保險制度時,應當為獨生子女父母優先辦理養老保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二十七條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的,按照規定獲得扶助。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按照規定應當享受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獎勵扶助的,繼續享受相關獎勵扶助。

⑧ 獨生子女政策是誰提出來的

法律分析:馬寅初,男, 漢族人,中國當代經濟學家、教育學家、人口學家。新中國建立後,他曾擔任中央財經委員會副主任、華東軍政委員會副主任、北京大學校長等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十八條 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條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規定。

少數民族也要實行計劃生育,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規定。

夫妻雙方戶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之間關於再生育子女的規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於當事人的原則適用。

⑨ 獨生子女是誰提出的

第一個提出計劃生育的是毛澤東,但推出獨生子女政策的是鄧小平。

閱讀全文

與獨生子女計劃生育是誰提出來的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那曲居民養老金每月有多少 瀏覽:605
襄陽農工醫院老年公寓官網 瀏覽:156
什麼血型去哪體檢 瀏覽:797
退休後生病社保還能保嗎 瀏覽:934
長沙社保交滿養老金 瀏覽:112
陝西2016年養老金調整方案 瀏覽:611
大學體檢怎麼測身高要脫鞋嗎 瀏覽:489
關於孝敬的報幕詞 瀏覽:757
廣場舞九月九重陽節 瀏覽:735
2017年山東企業退休年齡 瀏覽:270
罵孩子的父母是一種什麼體驗 瀏覽:407
伊寧體檢換證在哪裡 瀏覽:51
農村養老需求與對策 瀏覽:347
馬玉濤真的患老年痴呆了嗎 瀏覽:719
上海教師退休年齡2019 瀏覽:312
人大副職省級退休年齡 瀏覽:261
老年人自己笑是什麼原因 瀏覽:160
護理80的老人多少錢 瀏覽:928
老年痴呆一定就是智力殘疾嗎 瀏覽:529
老人磕著了去醫院掛什麼科 瀏覽:6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