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父母把房子過戶給子女有什麼方法
父母把房子過戶給子女有繼承、贈與、買賣三種方式。
通常父母將房子過戶給子女時都是通過贈與的方式辦理,具體辦理的手續如下:
1、父母與子女簽訂訂房屋贈與合同,約定將房屋無償贈與給子女,贈與書交由公證機關進行公證;
2、父母與子女攜帶相關資料,如戶口本、身份證、公證書、評估材料、鑒定材料、房產證等有關證件前往房屋所在地的房管進行房屋贈與過戶手續辦理的登記;
3、不動產登記部門核定應繳納的稅費,由贈與人或者受贈人向稅務機關繳納;
4、將納稅憑證交不動產登記部門審核後,不動產登記部門核發變更後的不動產權證書,取到新的房產證。
父母在決定將房屋贈與給子女時,必須清楚,一旦過戶完成,父母幾乎不可能再撤銷贈與行為,子女有權隨時將受贈的房屋出售、抵押。
【法律依據】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
第十四條 因買賣、設定抵押權等申請不動產登記的,應當由當事人雙方共同申請。
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當事人單方申請:
(一)尚未登記的不動產首次申請登記的;
(二)繼承、接受遺贈取得不動產權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決定等設立、變更、轉讓、消滅不動產權利的;
(四)權利人姓名、名稱或者自然狀況發生變化,申請變更登記的;
(五)不動產滅失或者權利人放棄不動產權利,申請注銷登記的;
(六)申請更正登記或者異議登記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可以由當事人單方申請的其他情形。第十六條 申請人應當提交下列材料,並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代理人身份證明材料、授權委託書;
(三)相關的不動產權屬來源證明材料、登記原因證明文件、不動產權屬證書;
(四)不動產界址、空間界限、面積等材料;
(五)與他人利害關系的說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規以及本條例實施細則規定的其他材料。
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在辦公場所和門戶網站公開申請登記所需材料目錄和示範文本等信息。
B. 父母房產過戶給子女的規定
父母的房子過戶給子女,可以通過買賣、贈與和繼承三種方式,不管哪一種都是要按照規定繳納一定的費用的,一般選擇繼承過戶的費用是最少的,對於農村的宅基地,子女只能繼承宅基地上的房屋,在繼承開始之後要按照規定辦理繼承過戶手續。
父母將房產贈與子女,受贈人需提交房屋所有權證、贈與書和契證,到相關部門辦理正式的房屋所有權變更登記手續後,這種贈與行為才具有法律效力。但依法屬於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
父母的房子過戶給子女有三種方式,買賣、贈與和繼承,不管哪一種都是要按照規定繳納一定的費用的,其中繼承過戶的費用是最少的,目前國家對繼承沒有開征遺產稅。
1、申請人申請辦理房屋產權繼承過戶一般需要具備以下資料:
(1)繼承公證書或其他符合規定的法律文書;
(2)繼承人身份證證明;(核驗原件)
本地:身份證復印件;
外地:身份證復印件,《暫住證》或《居住證》復印件;
2、辦理房屋繼承產權過戶程序如以下(以公證繼承登記為例):
(1)申請人到公證處辦理繼承公證手續領取繼承公證書;
(2)申請人到房地產測繪所辦理房屋面積測繪或轉繪手續,領取結果;
(3)申請人備齊資料到收件窗口申請繼承登記,收件人員收件立案受理,繳交登記費後核發《房地產申請登記回執》。
1、贈與房產過戶程序
(1)贈與人與受贈人訂立關於房屋贈與的書面合同。
(2)房產贈與過戶受贈人憑原房屋所有權證、贈與合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法》規定繳納契稅,領取契證。
(3)房產贈與過戶贈與人將房屋交付受贈人。這里的「交付」要以辦理了房屋產權登記為准。即贈與人和受贈人到房屋管理機關申請辦理所有權轉移登記。
2、房產贈與的流程
(1)房屋贈與人與受贈人訂立房屋贈與的書面合同。
(2)房屋贈與的雙方當事人憑房屋所有權證、贈與合同等材料,按規定繳納有關稅費。
(3)房屋贈與可以辦理公證,可以具體咨詢房產交易中心。
(4)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房屋贈與當事人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產交易中心申請轉移過戶登記,一般需要准備下列材料:(1)過戶申請書;(2)身份證件;(3)房地產權證;(4)贈與書及公證書;(5)有關稅費的收據。
(5)贈與人將房屋交付受贈人。這里的交付以辦理房屋產權轉移登記為准。
1、雙方當事人在房屋買賣合同簽訂後,持房地產權屬證書、當事人的合法證明、轉讓合同等有關文件向房地產管理部門提出申請,並申報銷售價格;
2、房地產管理部門對提供的有關文件進行審查;
3、房地產管理部門核實申報的銷售價格,並根據需要對轉讓的房屋進行現場勘查和評估;
4、房地產轉讓當事人按照規定繳納有關稅費;
5、由房地產管理部門核發過戶單。
在辦理上述手續後,雙方當事人應憑過戶手續。
以上三種過戶方式中,多數情況下繼承的費用是最少的,也是最快捷的,因為我國還沒有開征遺產稅,辦理繼承過戶只要繳納公證費,其他稅費全免。
C. 父母的房子怎麼過戶給子女
就目前來說,父母將房產過戶給子女有三種方式:繼承、贈與、買賣。
三種方式的操作流程各有差別,所需繳納的費用也有所不同。
一、繼承
這種方法成本最低,但流程手續是最繁雜的,而且繼承是在父母去世後才能辦理。
按照法律程序,繼承分為法定繼承和遺囑繼承兩種:1.法定繼承即原房屋產權人在沒有立遺囑的情況下,只有一個子女,那麼產權人去世後房產自然繼承給下一代;或者原房屋產權人育有多個子女,其父母還在世,需要其他繼承人放棄繼承權,由一個子女單獨享有繼承權。2.遺囑繼承就是由房屋產權人留下遺囑明確房產由那個子女來繼承,但這種繼承方式若有其他繼承人不同意,還需要通過訴訟來解決。
在辦理過程中,只需要繳納少部分公證費用等,繼承權公證費用主要按照繼承人所繼承的房地產的評估價2%來收取,最低不低於200元。
優點是只有公證費,工本費,沒有契稅,個稅,增值稅這些稅費;缺點就是要證明你爸是你爸之類的各種各樣的奇葩證明,精力不旺盛的估計得累死,時間和精力會耗費得讓人原地爆炸;房產的繼承人在以後出售需要繳納20%的個稅(正常房屋買賣個稅1%),如果證滿五唯一則可以免徵。
二、贈與
這種方式過戶,是最簡單快捷的。贈與方與受贈方平等自願的前提下,手拉手一起去房管局就可以了。
直系親屬間贈與,只需繳納相關稅費,契稅為房屋估價(市場價)的4%,適合子女今後准備將房產作為自己居住或者出租使用,若今後子女在受贈不足5年內出售該房子,子女要按據實徵收方式繳納差額的20%的個稅,同時還要繳納5.3%增值稅。非直系親屬間的贈與所收費用較高,甚至不如直接買賣劃算。主要費用包括:4%契稅+差額的20%個稅+增值稅。普通住宅滿2年免增值稅,不滿2年按計稅價格的5.3%;非普通住宅滿2年按(計稅價格-購房價格)*5.3%徵收,不滿2年按計稅價格的5.3%徵收。
優點:房屋產權人可以自主進行選擇,把房屋贈與任何一人。缺點:受贈人出售此房時,將被徵收20%個稅。如果滿五唯一,免徵個稅。
三、買賣
最簡單,最直接的方式,與普通買賣無異
以上三種都不能走房貸程序,前兩個好理解,至於第三種也不能走房貸程序是因為屬於關聯交易,銀行審批一般不會通過的,會認定有騙貸嫌疑,
D. 父母的房子怎樣過戶給子女
父母想要將房子過戶給子女,一共有三種方式:贈與、繼承、買賣。
一、贈與房產流程:(1)直系親屬之間的贈與:第一步:受贈人提交購房資質審核。第二步:雙方簽訂贈與協議第三步:雙方到公證處做親屬公證(在一個戶口本上不需要公正)第四步:雙方拿著親屬公證書到建委繳稅、辦理產權轉移登記
直系親屬之間的贈與稅費僅需3%的契稅。(2)非直系親屬之間的贈與第一步:受贈人提交購房資質審核第二步:雙方簽訂贈與協議第三步:雙方拿著贈與協議到公證處做贈與公證第四步:拿著公證書到建委繳稅、辦理轉移產權登記非直系親屬之間贈與房產的公證費用:非直系親屬之間贈與房產的公證費用:成本價購房的樓房每平方米60元、平房每平方米40元,商品房按照評估價的百分之二收取(無評估值的,以該地區平均價格計算)。辦理贈與的工本費80元,不分是否直系親屬。
二、繼承房產流程:(一)、辦理房產證過戶手續要到被繼承人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銷戶籍,辦理死亡證明;(二)、辦理房產證過戶手續要到區或市公證處(原外銷商品房到市公證處)辦理繼承權公證,房產繼承分兩種:一是遺囑繼承,二是法定繼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1、被繼承人死亡證明;2、辦理房產證過戶手續需要該套房屋的產權證明或其他憑證;3、戶口簿或其他可以證明被繼承人與法定繼承人的親屬關系的證明文件;4、辦理房產證過戶手續需要繼承人的身份證件;
有遺囑的繼承權公證另需提交的資料:被繼承人所立遺囑(該遺囑必須是已公證過的遺囑,其他形式的遺囑由於無法認定其真實性,因此暫不予採納)。
(三)、辦理房屋過戶登記,申請人是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
申請人應當向登記機構提交下列文件:《房地產登記申請書》(原件)、身份證明(復印件)、房地產權證書(原件)、繼承權公證文書或者遺囑公證書和接受遺贈公證書(原件)契稅完稅憑證(原件)。(四)、遺贈和法定繼承、遺囑繼承不同,需要支付稅收。三、買賣房產流程:父母帶《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房屋所有權證》和子女帶《身份證》、《戶口簿》、《婚姻證明》一同到到當地房屋產權登記部門辦理房屋產權交易過戶手續,將該房屋產權過戶到子女名下即可。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條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九條贈與的財產依法需要辦理登記或者其他手續的,應當辦理有關手續。
房屋贈與,指一方(贈與人)自願把自己所有的房屋無償贈與他人(受贈人),他人願意接受的民事法律行為。房屋贈與的雙方當事人應訂立書面合同
E. 父母房子如何過戶給子女
父母將房產過戶給子女有三種方式:
1、以出讓的形式過戶,也就是按照交易程序以出售的形式辦理過戶;
2、以贈與的方式轉讓所有權,包括贈與公證、房屋評估評估、所有權轉讓;
3、通過繼承轉移所有權,但這種情況需要發生在父母其中一方死亡的情況下,這種情況並不常見。
繼承房產流程:
1、辦理房產證過戶手續要到被繼承人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銷戶籍,辦理死亡證明;
2、辦理房產證過戶手續要到區或市公證處(原外銷商品房到市公證處)辦理繼承權公證,房產繼承分兩種:
(1)遺囑繼承;
(2)法定繼承。
3、辦理房屋過戶登記,申請人是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
申請人應當向登記機構提交下列文件:《房地產登記申請書》(原件)、身份證明(復印件)、房地產權證書(原件)、繼承權公證文書或者遺囑公證書和接受遺贈公證書(原件)契稅完稅憑證(原件);
4、遺贈和法定繼承、遺囑繼承不同,需要支付稅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法》 第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徵契稅:
(一)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軍事單位承受土地、房屋權屬用於辦公、教學、醫療、科研、軍事設施;
(二)非營利性的學校、醫療機構、社會福利機構承受土地、房屋權屬用於辦公、教學、醫療、科研、養老、救助;
(三)承受荒山、荒地、荒灘土地使用權用於農、林、牧、漁業生產;
(四)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之間變更土地、房屋權屬;
(五)法定繼承人通過繼承承受土地、房屋權屬;
(六)依照法律規定應當予以免稅的外國駐華使館、領事館和國際組織駐華代表機構承受土地、房屋權屬。
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國務院對居民住房需求保障、企業改制重組、災後重建等情形可以規定免徵或者減征契稅,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F. 父母房子過戶給子女
父母把房子過戶給子女的,有3種處理方法。分別是:1、以出讓的形式過戶。也就是按照交易程序以出售的形式辦理過戶;2、以贈與的方式轉讓所有權。一般包括贈與公證、房屋評估評估、所有權轉讓;3、通過繼承轉移所有權。繼承轉移的,需要存在父母中的一方死亡的情況,否則無法使用。G. 父母的房子怎麼過戶給子女
1、以出讓的方式辦理過戶,也就是以買賣的方式按照交易的程序去辦理過戶。房屋買賣辦理過戶的主要費用有營業稅、個人所得稅和契稅三種。其中房產滿5年,營業稅是免徵的,同時個稅也免徵,只需要繳納契稅和產權轉移登記費,如果房產未滿5年,需要繳納營業稅和個稅,同時繳納契稅和產權轉移登記費。2、以贈與的方式辦理過戶,先辦理贈與公證,然後辦理房屋評估作價和房屋鑒定,較後辦理過戶。辦理贈與過戶,需要交納個人所得稅、契稅和公證費。贈與過戶是沒有營業稅的,因為贈與被認為是無償受贈的行為,所以需要受贈人繳納個人所得稅,同時贈與過戶也需要繳納公證費。3、以繼承的方式辦理過戶,但這種情況需要發生在父母一方死亡的情況下,不是很常用。繼承過戶與買賣和贈與相比,稅費支出是較低的,因為繼承的房產沒有營業稅、個稅和契稅,只需要繳納公證費。
H. 父母怎麼把房子過戶給子女
房屋過戶給子女可以採取買賣過戶的方式,也就是直接由父母轉讓房產給子女。具體的流程如下:父母和子女簽訂房產轉讓合同。房產轉讓合同應當包括房屋的基本信息,成交價款及支付方式,違約責任等內容;繳納相應的稅費,包括了契稅,個人所得稅,增值稅;雙方攜帶房屋的產權證,買賣合同,身份證等材料,到房地產管理機構申請辦理房產變更登記。完成了過戶手續,那麼法律上房屋就已經是屬於子女所有的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七條 房地產轉讓,是指房地產權利人通過買賣、贈與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將其房地產轉移給他人的行為。
I. 父母的房子怎樣過戶給子女
房產是家庭的重要財產之一,多數父母會選擇把房產過戶給子女。房屋過戶給子女可以採取買賣過戶的方式,也就是直接由父母轉讓房產給子女。具體的流程如下:
(1)父母和子女簽訂房產轉讓合同。房產轉讓合同應當包括房屋的基本信息,成交價款及支付方式,違約責任等內容;
(2)繳納相應的稅費,包括了契稅,個人所得稅,增值稅;
(3)雙方攜帶房屋的產權證,買賣合同,身份證等材料,到房地產管理機構申請辦理房產變更登記。完成了過戶手續,那麼法律上房屋就已經是屬於子女所有的了。在依法取得的房地產開發用地上建成房屋的,應當憑土地使用權證書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申請登記,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核實並頒發房屋所有權證書。房地產轉讓或者變更時,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申請房產變更登記,並憑變更後的房屋所有權證書向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經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核實,由同級人民政府更換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權證書。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辦理。
可以通過買賣、贈與、繼承的方式將房屋過戶給子女。
房產贈與子女,受贈房屋需提交房屋所有權證、贈與書和契證,到相關部門辦理正式的房屋所有權變更登記手續後,這種贈與行為才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第三十七條 房地產轉讓,是指房地產權利人通過買賣、贈與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將其房地產轉移給他人的行為。
第六十一條 以出讓或者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登記,經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核實,由同級人民政府頒發土地使用權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