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房子可以寫父親和女兒的名字嗎
法律分析:房產證可以寫父親和女兒的名字,只需要依法登記。就可以生效。按照現行的規定,房產證上最多可以寫三個人的名字。如果房產證上寫了父親和女兒的名字,這種情況證明這套房子屬於父親與子女的共有財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依法屬於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
Ⅱ 房產證上父母及兒子都有名字,房子怎麼分配
房產證上父母及兒子都有名字房子分配方法是:那麼房子是父母與子女共同的財產,以父親母親一子為例(三人對房屋共有份額相同),在沒有其他約定的情況下,三人對房子各佔三分之一,如果父親去世了,其繼承人為母親,那麼他的1/3由母親,一子進行繼承。
Ⅲ 房產證上有父母和子女的名字子女如何繼承
父母和子女共有的房產,遺產分割時,應當先分出子女的財產,其餘的為父或母的遺產,由其配偶、子女、父母繼承。
通常情況下,房產證上有父母和子女的名字父母過世後子女不需要繳納繼承稅,只需要走公證,免營業稅、個人所得稅,公正時交公證費用。
在繼承產權之前一定要先確定可同時享有該物業產權的人數,並提供有效的證明。先要去辦理公證,需要提交的材料有被繼承人死亡證明、該套房屋的產權證明或其他憑證、戶口簿或其他可以證明被繼承人與法定繼承人的親屬關系的證明文件、繼承人的身份證件和其他公證處要求提供的文件。有遺囑的繼承權公證比後者需要多提供一份已經被公證過的遺囑。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一條 夫妻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七十條 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
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條 繼承從被繼承人死亡時開始。
相互有繼承關系的數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難以確定死亡時間的,推定沒有其他繼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繼承人,輩份不同的,推定長輩先死亡;輩份相同的,推定同時死亡,相互不發生繼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 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Ⅳ 房產證上父母和子女的名字,父母去世怎麼辦
法律分析:房產有父母的名字,則去世後,房產中父母相應的份額是父母的遺產,應該由其繼承人來繼承。相關繼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如父母仍健在就屬於繼承人,如只有子女仍健在,則子女是繼承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Ⅳ 房產證上有父母和子女的名字子女如何繼承
父親去世後,遺產由其配偶、子女、父母繼承。父親和兒子共有的房產,遺產分割時,應當先分出兒子的財產,其餘的為父親的遺產由其配偶、子女、父母繼承。根據民法典規定: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條繼承權男女平等。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第一千一百三十條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Ⅵ 房產證可以同時寫父母和子女的名字嗎
從生活常識來講,如果是家庭共同財產的話,當然可以的。
Ⅶ 房產證上有父母和子女的名字子女如何繼承
房產證上有父母和子女的名字子女繼承需到居委會開具法定繼承人證明,到派出所開具死亡證明;到區或市公證處辦理繼承權公證,到房地產測繪部門辦理房屋面積測繪或轉繪手續;持房地產權證、繼承公證書、房屋測繪等證明到房地產交易中心申請繼承登記,到駐場稅務所辦理稅收核定,發放已更改權屬人的房產證明。
因繼承、受遺贈取得不動產,當事人申請登記的,應當提交死亡證明材料、遺囑或者全部法定繼承人關於不動產分配的協議以及與被繼承人的親屬關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經公證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書。
房屋所有權依法發生轉移,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的,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三)房屋所有權證書;
(四)宅基地使用權證明或者集體所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證明;
(五)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
(六)其他必要材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條 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除有約定的外,遺產分割時,應當先將共同所有的財產的一半分出為配偶所有,其餘的為被繼承人的遺產。
遺產在家庭共有財產之中的,遺產分割時,應當先分出他人的財產。
Ⅷ 房本寫母親和孩子的名字
法律分析:房產證可以同時寫父母和子女的名字。
但是需要父母房產過戶給子女,即房產過戶,可以採用轉讓、買賣等方式。
產權從父母過戶到孩子時,需要提供資料主要有:房屋所有權證(現為不動產權證)、買賣雙方身份證明、房屋出售方婚姻狀況證明、房屋核檔證明、買賣契約以及其他房屋登記機構認為有必要提供的資料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條 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規劃確定為工業、商業等經營性用途,並經依法登記的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土地所有權人可以通過出讓、出租等方式交由單位或者個人使用,並應當簽訂書面合同,載明土地界址、面積、動工期限、使用期限、土地用途、規劃條件和雙方其他權利義務。前款規定的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出讓、出租等,應當經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零一條 處分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以及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作重大修繕、變更性質或者用途的,應當經占份額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體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間另有約定的除外。
Ⅸ 房產證上可以寫父母和子女的名字嗎
房產證可以寫父母和子女的名字,但是需要父母房產過戶給子女,即房產過戶,可以採用轉讓、買賣等。房產證購房者通過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權,可依法對所購房屋行使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的證件。房屋所有者憑證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房產證包括房屋所有權證和房屋共有權證。產權從父母過戶到孩子時,需要提供資料主要有:房屋所有權證(現為不動產權證)、買賣雙方身份證明、房屋出售方婚姻狀況證明、房屋核檔證明、買賣契約以及其他房屋登記機構認為有必要提供的資料等。
無貸房產證加妻子、子女、父母名字流程:
1、帶好三證(結婚證,身份證,房產證)及其復印件;
2、去房屋交易中心,窗口工作人員會審核提交的材料;
3、辦理房產證上加名字需要110元費用:80元手續費,25元籍圖費,5元貼花費。順利的話,大概20天可以拿到房產證。
法律依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第二十六條
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動產權利人可以向不動產登記機構申請變更登記:
(一)權利人的姓名、名稱、身份證明類型或者身份證明號碼發生變更的;
(二)不動產的坐落、界址、用途、面積等狀況變更的;
(三)不動產權利期限、來源等狀況發生變化的;
(四)同一權利人分割或者合並不動產的;
(五)抵押擔保的范圍、主債權數額、債務履行期限、抵押權順位發生變化的;
(六)最高額抵押擔保的債權范圍、最高債權額、債權確定期間等發生變化的;
(七)地役權的利用目的、方法等發生變化的;
(八)共有性質發生變更的;
(九)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不涉及不動產權利轉移的變更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