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國家規定產假是多少天
國家規定的產假,一般從分娩前半個月至產後兩個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版後長至四個權月。
產假及其生育津貼相關規定如下: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第八條: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准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准由用人單位支付。
女職工生育或者流產的醫療費用,按照生育保險規定的項目和標准,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支付。
B. 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2016產假多少天
2016年廣東產假安排如下:
1、女職工享受98天基本產假+30天計生獎勵假(即二孩以內)=128天;
2、男職工享受15天的護理假;
3、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4、沒有晚育假和獨生子女產假。
5、凡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的,不論是生育一孩、還是二孩,以及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再生育的,都可以享受增加30天產假的優待。
C. 2016產假新規定
2016年產假比2015年增加了,但各個省份的標准都不同,大多在國家規定的98天之外,延長產假60天。2016年產假規定明確了配偶的護理假,其中江西是15天,四川是20天,寧夏是25天。其中,四川省規定,合法生育孩子的夫婦,女方延長生育假60天,男方有20天護理假。女方能享受158天產假,若男女方合計,不管一孩二孩,夫妻一共至少休假178天。
江西規定,符合規定生育的夫妻,除享受國家規定的假期外,增加產假60日,並給予男方護理假15日。
寧夏則規定,符合政策生育的夫妻,在原來98天產假基礎上,增加產假60天,並給予其配偶25天護理假。如果按照夫妻合計,可共休假183天。
北京等地規定,符合規定生育的女性產假可從國家規定的98天增加30天,共128天;並增加配偶產假15天。
廣東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28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修改《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決定,合法生育獎勵增加50天,由此產假增加到178天。自2016年9月29日公布起開始施行。
在此之前,廣東省女性職工的產假均為128天,其中包括98天順產假和30天獎勵假,剖腹產等難產的情況可增加30天;也就是說如今獎勵假已延長至80天之後,產假最少可享受178天,剖腹產等難產的情況則在產假基礎上增加30天,論基礎產假,數廣東的208天為最長。此次修改中,陪產假沒有作調整,仍為15天。
另外,根據新條例,廣東目前正在休產假的女職工也可享受50天的延長假。即2016年9月29日後依法生育,以及在此前依法生育且法定生育假期尚未休完的,均可按新條例規定享受80日的獎勵假。2016年9月29日前依法生育且法定生育假期已經休完的,不適用新條例。
D. 二胎產假國家規定2016
法律分析:取消晚婚晚育假,將原來的獨生子女母親產假調整為獎勵假30天。這意味著,凡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的,不論是生育一孩、還是二孩,以及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再生育的,都可以享受增加30天產假的優待;同時,丈夫的陪產假從10天增加到15天。
法律依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 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E. 國家規定2016年產假多少天
我國規定剖腹產產假155天。
我國勞動法明確規定:女職工生育享內受少於90天產假容。
90天又分:產前假15天和產假75天兩部分 。
所謂產前假15天系指預產期前15天休假,難產增加產假15天;
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嬰兒增加產假15天。_
實行晚育者(24周歲生育第胎)增加產假15天;領取《獨生子女優待證》者(生育胎生多胞胎屬於獨生子女)增加產假35天。
剖腹產產假:90天+30天(晚育)+35天(辦理獨生子女證)=155天。
F. 獨生子女產假是多久呢
法律分析:獨生子女產假加多少天沒有統一規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 第七條 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G. 獨生子女休假新規定
獨生子女與探親假能不能享受沒有明確的聯系,能不能享受探親假主要依據職工是不是和配偶、父母生活在一起。
職工探親假期:
1、職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給予一方探親假一次,假期為三十天;
2、未婚職工探望父母,原則上每年給假一次,假期為二十天。如果因為工作需要,本單位當年不能給予假期,或者職工自願兩年探親一次,可以兩年給假一次,假期為四十五天;
3、已婚職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給假一次,假期為二十天。
一、獨生子女的產假是怎麼規定的
1、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應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可增加產假15天。
2、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二、獨生子女陪護假多少天2021年新規定
1、獨生子女父母一方年滿60周歲的,獨生子女每年(從其父母一方滿60周歲起按照周年計算)享受5天陪護父母假,不包含國家法定節假日、休息日、職業假。
2、獨生子女每年享受的陪護假應當在當年內使用,不能結轉到下一年使用,可以一次性使用,也可以分次使用。陪護假期間的工資、獎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由用人單位照發。
三、辦理獨生子女證明需要什麼手續
一、應該提交的資料:
1、夫妻雙方的《居民身份證》或《居民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本人頁須和首頁復印在一張)1張。
2、夫妻雙方的《結婚證》原件和復印件1張
3、《生育服務證》原件和復印件1張
4、第一個子女身份證明,即《居民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本人頁須和首頁復印在一張)1張
5、夫妻雙方近期1寸免冠相片各兩張。
6、夫妻雙方填寫的《《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申領表》一式兩份,並經單位、戶籍地村(社區)委員會核實並簽注意見。
7、夫妻雙方已經落實節育措施證明。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二十七條 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H. 2016年產假最新規定 2016年產假有多少天
15年休產假,有晚育假;2016年休產假,取消晚育假;16年開始新政策,產假延長,具體等各地方政府出台細則(有些地方如廣東已經確定有30天的延長假,15年開始休產假是無法享受的;山東省政府法制辦出台的徵求意見稿將原來條例修改為:符合法律和本條例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產假六十日,並給予男方護理假七日。增加的產假、護理假,視為出勤,工資照發,福利待遇不變。)。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12月21日至27日在北京召開,此次會議初次審議了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修正案草案,明確在2016年1月1日施行。明確全國統一實施全面兩孩政策,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地方可以結合實際對允許再生育子女的情形制定具體辦法(具體延長生育假到幾天各地還未定)。修正案草案修改了與全面兩孩政策不協調的獎勵保障措施,刪除了對晚婚晚育夫妻、獨生子女父母進行獎勵的規定。
申請產假需要的資料有:申請書,結婚證,准生證,身份證,醫生開的懷孕周數的證明,有些單位還要求B超結果顯示胎兒周數的證明等等。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I. 陪產假多少天假,2016年陪產假最新規定
陪產假假期由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規定。
陪產假,又名陪護假、護理假,即依法登記結婚的夫妻,女方在享受產假期間,男方享受的有一定時間看護、照料對方的權利。勞動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並未對陪產假做出明確的規定,由各省、自治區、直轄《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各地規定不同,建議咨詢當地人社局。
《山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第二十五條符合法律和本條例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產假六十日,並給予男方護理假七日。增加的產假、護理假,視為出勤,工資照發,福利待遇不變。
《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第三十一條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三十日的獎勵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產假。在規定假期內照發工資,不影響福利待遇和全勤評獎。
《北京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第十八條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組織的女職工,按規定生育的,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享受生育獎勵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陪產假十五天。女職工及其配偶休假期間,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組織不得降低其工資、予以辭退、與其解除勞動或者聘用合同。
女職工經所在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組織同意,可以再增加假期一至三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