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父母不認子女在法律上會怎麼樣
1. 基於血緣的父母和子女關系不能解除,收養關繫上的父母子女關系可以依法解除。繼承有遺囑的按遺囑處理,沒有遺囑的,按法定繼承處理,父母配偶子女都是法定繼承人。
2. 《收養法》第二十六條 收養人在被收養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養關系,但收養人、送養人雙方協議解除的除外,養子女年滿十周歲以上的,應當徵得本人同意。
收養人不履行撫養義務,有虐待、遺棄等侵害未成年養子女合法權益行為的,送養人有權要求解除養父母與養子女間的收養關系。送養人、收養人不能達成解除收養關系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七條 養父母與成年養子女關系惡化、無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協議解除收養關系。不能達成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八條 當事人協議解除收養關系的,應當到民政部門辦理解除收養關系的登記。
第二十九條 收養關系解除後,養子女與養父母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即行消除,與生父母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系自行恢復,但成年養子女與生父母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系是否恢復,可以協商確定。
Ⅱ 孩子生下來,他的父親不認他,我該怎麼辦
那你的心狠點了,去的時候把孩子帶上,他相認就好,讓他每個月給點撫養費,經常去看看孩子,如果去了他要是不認,那就直接把孩子給他留下,自己不要難受,讓他知道孩子不是你一個人的,讓他自己去帶孩子,他肯定會和你好好商量的則么解決了,不然就沒法解決,只能是你自己受苦受累啦,讓他感受感受。
Ⅲ 父母不認子女在法律上會怎麼樣
法律分析:情況嚴重的話可以構成遺棄罪。孩子是父母的,父母應該承擔撫養權,通過法律可以要求母親承擔撫養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八十三條 對於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Ⅳ 爸爸媽媽為什麼不認自己的女兒
父母不認兒女的事件應該是比較少數的,可能存在一些特殊情況,1、老舊的思想觀念為了生兒子,造成兒女太多不得不選擇放棄其中的某一個女兒或者幾個女兒。這個在80、90年代還是很常見的。2、父母因家庭原因不得不放棄女兒,例如貧窮、疾病等。3、父母因女兒身患疾病無力治療或不想治療而遺棄。4、父母生性薄涼自私冷血,只愛自己。其實遇到這種悲劇的時候,希望被放棄方不要太糾結於此,已經被人放棄過一次,自己千萬不能放棄自己,過好自己的人生才是最重要的,以後自己有了兒女好好的呵護,讓他們延續自己的善良
Ⅳ 家長不認我這個女兒犯法嗎
家長不願意承認你這一個女兒並不是犯法的因為你已經這么大了。為什麼他們不願意承認你當中一定會有原因的。
Ⅵ 如果把孩子生下來親生父親不認他會受到法律的制裁嗎
你好,孩子生下來後,父親不認他/她,並不能磨滅孩子與父親之間的親子關系,父親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親給付撫養費。而如果父親否認親子關系的情況下,孩子的母親或者成年子女可以依法向法院申請親子鑒定確定父子、父女關系。
法律依據:
《民法典》
第二十六條 父母對未成年子女負有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
成年子女對父母負有贍養、扶助和保護的義務。
第二十七條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
第一千零六十七條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
第一千零七十三條 對親子關系有異議且有正當理由的,父或者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確認或者否認親子關系。
對親子關系有異議且有正當理由的,成年子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確認親子關系。
Ⅶ 請問母親不認自己親生兒子可以起訴嗎
您好,不管父母認不認,母子之間都存在血緣關系,都存在親情關系,都需要履行撫養贍養的義務。
不能起訴要求母親認自己為兒子,但可以起訴要求母親履行撫養義務。
Ⅷ 親生父母不認我我該怎麼辦
親生父母不認我,我該怎麼辦?
你不是還有養父母啊,很多時候,生恩不一定抵得上養恩,既然父母緣淺,就不要指望什麼,當個陌生人交往吧,沒有希望就不會有失望,不是嗎?
你還是先想想會不會以後牽扯到贍養問題吧
對生父母是否負有贍養義務,需確定你與養父母之間是否為合法的收養關系。
第一種情況,你與養父母構成合法的收養關系。依照《收養法》第15條的規定,收養應當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登記,收養關系自登記之日起成立。另依照《婚姻法》第26條,《收養法》第23條之規定,自收養關系成立之日起,養父母與養子女間的權利義務關系,適用法律關於父母子女關系的規定;養子女與生父母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因收養關系的成立而消除。因此,如果養父母在收養你時辦理了合法的登記手續,你與生父母之間的權利義務自收養關系成立之日起消除,對生父母不再負有贍養義務。
第二種情況,你與養父母不構成合法的收養關系。即你的養父母在收養你時未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登記。在這種情況下,依據《收養法》第15條、第25條規定,你與養父母之間的收養關系不符合法律規定,應當確認不具有法律效力。對於在你剛出生一個月時就把你拋棄的生父母,在司法實踐中,認為贍養義務不以撫養義務為前提,一般傾向於仍負有贍養義務。
Ⅸ 父親不認兒子的後果
你好,孩子生下來後,父親不認他/她,並不能磨滅孩子與父親之間的親子關系,父親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親給付撫養費。而如果父親否認親子關系的情況下,孩子的母親或者成年子女可以依法向法院申請親子鑒定確定父子、父女關系。
法律依據:
《民法典》
第二十六條 父母對未成年子女負有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
成年子女對父母負有贍養、扶助和保護的義務。
第二十七條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
第一千零六十七條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
第一千零七十三條 對親子關系有異議且有正當理由的,父或者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確認或者否認親子關系。
對親子關系有異議且有正當理由的,成年子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確認親子關系。
把孩子生下來親生父親不認是否會受到法律的制裁需要根據以下情況來判斷:
1、視孩子的情況而定,如果孩子未成年或者無獨立生活能力,而孩子的父親不承擔相應的責任,則孩子的監護人有權起訴孩子的父親。
2、依照我國法律,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父親不履行撫養的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親給付撫養費的權利。
3、如果是私生子,父親知曉孩子出生卻不盡義務可構成遺棄罪,私生子可以參與分父親遺產,私生子母親可以要求父親支付撫養費和補償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後,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第一千零七十一條 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
不直接撫養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應當負擔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撫養費。第一千零六十七條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十一條 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