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獨生子女證丟失能補辦嗎
《獨生子女證》丟失後需要到原發證機關補辦。具體程序如下:先到單位或居委會開證明信,再攜帶戶口本、身份證、結婚證、准生證、夫妻2寸合影4張到街道辦事處填表,最後到女方戶籍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補辦。
《獨生子女證》全稱為《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作為一種榮譽。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② 獨生子女證丟失怎麼補辦
獨生子女補辦可到發證單位領取表格,父母雙方單位、居委會寫出介紹信、表版格蓋權章。帶上身份證、戶口復印件、結婚證、父母雙人照片到發證單位補辦。 1、補辦申請人出示原《領取獨生子女證申請表》原件及復印件,無原件者,復印件上應有出證單位領導簽字、蓋章。寫明:法律效力同原件。 2、個人申請,說明丟失原因。 3、夫妻雙方單位出示的現在婚育狀況因故離開單位的由本人現單位或村委會出示證明,並註明何時由原單位轉入現單位,社區出示的證明需附本人下崗證明或失業證明復印件一份。 4、結婚證及家庭成員的身份證、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
③ 農村獨生子女證丟失如何補辦。
獨生子女證丟失能補辦
資格條件:夫妻離婚前生育過一個孩子,離婚時孩子判由本人撫養,並且該孩子不滿十六周歲的;
可以不需要跟男方接觸的,有專門離婚對象領證程序。
辦理機構: 區、縣計劃生育委員會
《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補辦的,當事人持以下相關材料:
(1)夫妻雙方的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
(2)子女的戶籍證明;
(3)子女的出生證明或合法收養子女的證明;
(4)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時的原始檔案或夫妻一方某月發放獨生子女費的財務憑證(原件及復印件);
(5)工作單位或村委會、居委會的證明材料,向原發證機關申請補領新證。原發證機關變更、撤銷的,向女方戶籍所在地鄉鎮(街道)申請補辦。
另外,凡實行晚婚者(男25周歲,女23周歲),除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四日。婚假視為出勤,工資照發,福利待遇不變。
凡晚育者(女23周歲零10個月以後初育),女方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產假六十日。男方享受7天護理假,產假、護理假視為出勤,工資照發,福利待遇不變。
喪偶或離婚對象的領證程序
(1)由符合條件的一方到所在單位(無單位的到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領取《獨生子女證申請審批表》。
(2)經所在單位(無單位的由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初審同意後,送符合條件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審核(需攜帶戶口簿、結婚證、離婚證明原件)。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應在十五天內審核完畢,報所在地的區、縣計劃生育委員會審批(附戶口簿、離婚證明復印件)。
(3)區、縣計劃生育委員會應在接到《獨生子女證申請審批表》次日起三十天內審批完畢。對符合條件的,發給《獨生子女證》。
④ 遺失獨生子女證怎麼補辦
《獨生子女證》遺失或者損毀,可以原辦理街道計生科申請補辦。補領《獨生子內女光榮證》應當容提交領取過《光榮證》的相關證明材料。所以需要您提供原證辦理時的《<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審批表》作為補辦材料。
《<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審批表》一式四份,分別由夫妻雙方單位在個人檔案中、原證辦理地街道、鄉鎮和區縣級人口計生部門留存。您只要取得任意一份復印件,加蓋出具復印件單位印章,即可到原辦理街道計生科申請補辦。
⑤ 獨生子女證如何補辦
《獨生子女證》丟失後需要到原發證機關補辦。具體程序如下:
先到單位或居委會開證明信,再攜帶戶口本、身份證、結婚證、准生證、夫妻2寸合影4張到街道辦事處填表,最後到女方戶籍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補辦。
《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在2002年9月1日前稱《獨生子女證》(有地區稱《獨生子女光榮證》),是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作為一種榮譽。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2015年12月31日是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的最後一天。
(5)獨生子女證丟失如何補辦擴展閱讀:
《獨生子女證》注意事項
(1)《獨生子女證》發給獨生子女父母,不發給獨生子女本人。
(2)領取《獨生子女證》以自願為原則,必須由獨生子女父母提出申請,不申請者不得領證。
(3)孩子年齡超過16周歲的,憑自願原則也可申請領證,但在《獨生子女證》上要加蓋「不再享受條例規定優惠政策」章
(4)孩子戶口未申報的,不予發證。
(5)未辦理《生殖健康服務證》的,需補辦後再辦理此證。
⑥ 獨生子女證丟了怎麼補辦
獨生子女證丟失後,如果獨生子女父母有單位的,可以到單位補辦;如果獨生子女父母沒有單位的,可以到所在轄區的街道補辦。
⑦ 獨生子女證丟了怎麼補辦
找社區補辦
⑧ 獨生子女證丟失如何補辦
補辦流程:
1、由夫妻雙方申請,到所在單位(無工作單位的到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申請表》,如實填寫。
2、經雙方單位(無工作單位的由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核實,報女方戶籍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審批。
3、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應在接到《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申請表》之日起5日內予以審批。對符合條件的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對不符合條件的,應書面告知理由。
4、夫妻戶籍不在一地的,可以向其子女和父母一方的共同常住戶口所在地申請領榷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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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生子女確定標准
中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2004修訂)第二十條第一款第(一)項、第(十)項中的獨生子女按下列標准確定:
(1)夫妻雙方只生育一個子女或所生育子女只有一個存活的;
(2)無子女的夫妻依法只收養一個子女的;(3)由社會福利機構撫養成人且沒有兄弟姐妹的;
(4)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離異後,一方依法與該子女共同生活,未再婚或與無子女的人再婚但沒有生育的。
再婚夫妻,雙方各有一個子女,原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所生育子女已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再婚後未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的,可以繼續享受獨生子女父母待遇。
再婚夫妻,一方未生育過,另一方生育過一個子女且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再婚後未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的,生育子女的一方可繼續享受獨生子女父母待遇,未生育子女一方可享受條例第四十四條規定的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