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獨生子女證可以異地辦理嗎
獨生子女證不可以異地辦理。
一、首先報好孩子出生戶口,符合領證條件者,填寫領取獨生子女證申請表,一式兩份,分別
由雙方所在單位簽名並蓋公章。
二、持申請表及戶口簿、結婚證書來校計劃生育辦公室登記,如系外地調入換證者,還需帶原來的獨生子女證。
三、領取獨生子女證後,持街道所發通知書來校計生辦登記證號,最後轉勞資料。
個人申請,到戶口所在地的鄉(鎮、街道)計劃生育部門領取《獨生子女優待證(現不叫獨生子女證)》申請表,填寫後到本單位(或村、居委會)簽署意見。帶夫妻雙方的身份證、結婚證、小孩出生證明、一家三口半身二寸合影照三張、節育證明,到戶口所在地鄉(鎮、街道)的計劃生育部門辦理即可(不收費)。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七條
嬰兒出生後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嬰兒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棄嬰,由收養人或者育嬰機關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㈡ 獨生子女證的有效期是多少年
獨生子女證沒有有效期限制。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在國家相關生育政策實行期間,願意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即可申請領取《獨生子女光榮證》。也就是說在沒有新規定出台前,符合前述條件的,獨生子女證長期有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二十七條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的,按照規定獲得扶助。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按照規定應當享受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獎勵扶助的,繼續享受相關獎勵扶助。
㈢ 獨生子女證跨省有效嗎
法律分析:無效。獨生子女證一般是獨生子女父母戶口所在地有效,從領證之月起到子女十四周歲止,每月發給五至二十元的獨生子女保健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二十七條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的,按照規定獲得扶助。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按照規定應當享受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獎勵扶助的,繼續享受相關獎勵扶助。
㈣ 獨生子女證是全國統一的嗎
全國通用。獨生子女費是財政撥款,有工作單位那就是單位在工資中發,農民則與鎮政府財政所代發,城中村有社區計生部門代發。你說的居委會現在已經不存在了,全部叫社區。
㈤ 我市2017年12月多辦的獨生子女證,現在還能生效嗎
只要你辦到了獨生子女證就會有效,但現在已經不能再辦理獨生子女證了,因為已經開放二胎了。
㈥ 獨生子女證異地認可嗎
認可
【拓展資料】
獨生子女認定標準是:
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夫妻生育一個子女後,向國家承諾不再生育子女,國家發給你一個證書,證明你向國家作出過承諾,國家出台相應的獨生子女獎勵政策規定,《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就作為一個享受該政策的一個重要憑據。
」各省對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具體規定存在差異。主要差異表現在《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格式全國沒有統一,申請表格,辦理機關或有不同,具體申請條件也不盡相同。獎勵項目、標准也各不相同。已知的辦理時的一次性獎勵費和獨生子女保健費項目名稱全國基本統一。
申請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領取《獨生子女證》:
(1)夫妻生育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2)夫妻按有關規定收養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3)夫妻原有兩個計劃內生育的孩子,其中一個意外死亡,另一個不滿十六周歲的;
(4)夫妻喪偶後只有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5)夫妻離婚前生育過一個孩子,離婚時孩子判由本人撫養,並且該孩子不滿十六周歲的;
(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過一個孩子,另一方未生育過孩子,現家庭只有這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7)再婚夫妻再婚前雙方各生育過一個孩子,其中一個由對方撫養,現家庭只有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8)經過批准可以生育第二個孩子的夫妻放棄生育,且現家庭孩子年齡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㈦ 我是2018年7月31號辦理的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這個還有效嗎
辦理的證件肯定是有效的。
獨生子女證制度是我國實行計劃生育政策的一項重要制度,是國家對承諾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書面認可文件(類似於《結婚證》),夫妻生育一個子女後,向國家承諾不再生育子女,國家發給你一個證書,證明你向國家作出過承諾,國家出台相應的獨生子女獎勵政策規定,《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就作為一個享受該政策的一個重要憑據。
《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在2002年9月1日之前稱《獨生子女證》(有地區稱《獨生子女光榮證》),是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作為一種榮譽。
㈧ 獨生子女證有效期
獨生子女證沒有有效期限制。
獨生子女證並沒有過期的這種說法,只要本人持有獨生子女證,符合條件享受政策的情況下,就可以享受相對應的政策。所以,對於獨生子女證有有效期的這一說法,並不需要過多的擔心。如果你所在的省份,完全開放了二胎政策,並且已經產下二胎。那麼,這樣的情況獨生子女證,將自動失效。原因十分簡單,因為你已經有兩個孩子,對於整個家庭來說,並不是獨生子女家庭。
2016年1月1日之後,對自願生育一個孩子的夫妻,不再發放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不再享受相關獎勵優待政策。
符合政策領證的朋友無需擔心以前的證件會過期或失效。凡是持有獨生子女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獨生子女優待證等全國各個時期頒發的獨生子女相關證件,均持續有效,可依法享受應有的各項福利,不需要重新辦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三十一條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按照規定應當享受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獎勵扶助的,繼續享受相關獎勵扶助,並在老年人福利、養老服務等方面給予必要的優先和照顧。第三十二條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的,按照規定獲得扶助。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對上述人群的生活、養老、醫療、精神慰藉等全方位幫扶保障制度。
㈨ 異地可以補辦獨生子女證嗎
你好,關於您問的異地可以補辦獨生子女證嗎是這樣的,可以,但需要回到戶籍所在地辦理三級證明。具體政策規定如下: 夫妻雙方戶口不在一地,在孩子申報戶口後,由女方到所在單位(無單位的到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領取《獨生子女證申請審批表》。經雙方單位初審同意後,送女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審核(需攜帶戶口簿、 結婚證 原件)後,報所在地的區、縣計劃生育委員會審批(附戶口簿復印件)合格,會發給《獨生子女證》。 夫妻雙方及其子女都為本市農村常住戶口或者城鎮常住戶口的領證程序: (1)由女方到所在單位(無單位的到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領取《獨生子女證申請審批表》。 (2)經雙方單位(無單位的由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初審同意後,送女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審核(需攜帶戶口簿、結婚證原件)。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應在十五天內審核完畢,報所在地的區、縣計劃生育委員會審批(附戶口簿復印件)。 (3)區、縣計劃生育委員會應在接到《獨生子女證申請審批表》次日起三十天內審批完畢。對符合條件的,發《獨生子女證》。 喪偶或 離婚 對象的領證程序 (1)由符合條件的一方到所在單位(無單位的到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領取《獨生子女證申請審批表》。 (2)經所在單位(無單位的由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初審同意後,送符合條件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審核(需攜帶戶口簿、結婚證、 離婚證 明原件)。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應在十五天內審核完畢,報所在地的區、縣計劃生育委員會審批(附戶口簿、離婚證明復印件)。 (3)區、縣計劃生育委員會在接到《獨生子女證申請審批表》次日起三十天內審批完畢。對符合條件的,發給《獨生子女證》。 其他情況的領證程序 (1)夫妻雙方的常住戶口在本市,而子女常住戶口在外地的,經子女常住戶口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出具證明後,按照「夫妻雙方及其子女都為本市農村常住戶口或者城鎮常住戶口的領證程序」辦理。 (2)夫妻一方為本市農村常住戶口,另一方為本市城鎮常住戶口。
㈩ 原戶籍地辦的獨生子女證在現居住地能有效嗎
當然有效啊,全國通用的,建議您在原戶籍社區出具一份目前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婚姻情況證明,轉交目前戶口所在地社區居委會,以便納入社區管理,就能該社區享受獨生子女證國家優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