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獨生子女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
納稅人為獨生子女的,每月2000元,定額扣除。
稅務總局個稅問答明確,對於獨生子女家庭,父母離異後重新組建家庭,在新組建的兩個家庭中,只要父母中一方沒有納稅人以外的其他子女進行贍養,則納稅人可以按照獨生子女標准享受每月2000元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除上述情形外,不能按照獨生子女享受扣除。
納稅人為非獨生子女的,由其與兄弟姐妹分攤每月2000元的扣除額度,每人分攤的額度不能超過每月1000元。
分攤方式:
1、贍養人均攤;
2、贍養人約定分攤。須簽訂書面分攤協議;
3、被贍養人指定分攤。須簽訂書面分攤協議。優先於約定分攤。
法律依據
《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
第二十二條 納稅人贍養一位及以上被贍養人的贍養支出,統一按照以下標準定額扣除:
(一)納稅人為獨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
(二)納稅人為非獨生子女的,由其與兄弟姐妹分攤每月2000元的扣除額度,每人分攤的額度不能超過每月1000元。可以由贍養人均攤或者約定分攤,也可以由被贍養人指定分攤。約定或者指定分攤的須簽訂書面分攤協議,指定分攤優先於約定分攤。具體分攤方式和額度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第二十三條 本辦法所稱被贍養人是指年滿60歲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滿60歲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二十九條 本辦法所稱父母,是指生父母、繼父母、養父母。本辦法所稱子女,是指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繼子女、養子女。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擔任未成年人的監護人的,比照本辦法規定執行。第三十條 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額一個納稅年度扣除不完的,不能結轉以後年度扣除。第三十一條 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具體操作辦法,由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另行制定。
2. 贍養父母專項附加扣除的標準是每月多少元
法律分析:個人所得稅贍養老人專項扣除是指納稅人贍養年滿60歲以上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贍養支出,可以稅前扣除。
納稅人為獨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納稅人為非獨生子女的,應當與其兄弟姐妹分攤每月2000元的扣除額度。
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的分攤方式包括由贍養人均攤或約定分攤,也可以由被贍養人指定分攤。採取指定分攤或者約定分攤方式的,每一納稅人分攤的扣除額最高不得超過每月1000元,並簽訂書面分攤協議。指定分攤與約定分攤不一致的,以指定分攤為准。
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印發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的通知》 第二十二條 納稅人贍養一位及以上被贍養人的贍養支出,統一按照以下標準定額扣除:
(一)納稅人為獨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
(二)納稅人為非獨生子女的,由其與兄弟姐妹分攤每月2000元的扣除額度,每人分攤的額度不能超過每月1000元。可以由贍養人均攤或者約定分攤,也可以由被贍養人指定分攤。約定或者指定分攤的須簽訂書面分攤協議,指定分攤優先於約定分攤。具體分攤方式和額度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
3. 個稅專項附加扣除政策的條件和標准
1.納稅人的子女接受學前教育和學歷教育的相關支出,按每個子女每年1.2萬的標準定額扣除;
2.納稅人接受學歷或非學歷繼續教育的支出,在規定期間可按每年3600元的或4800元的定額扣除;
3.納稅人在一個納稅年度內發生的自負醫葯費用超過1.5萬的部分,可在每年6萬的限額內據實扣除;
4.納稅人本人或配偶發生的首套住房貸款利息支出,可按每月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
5.住房租金根據納稅人承租住房所在城市的不同,按每月800到1500元的定額扣除;
6.納稅人贍養60歲以上父母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其中,獨生子女按每人每月2000元的標准扣除,非獨生子女與其兄弟姐妹分攤每月2000的扣除額度。
法律依據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布《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操作辦法(試行)》的公告》第三條 納稅人享受符合規定的專項附加扣除的計算時間分別為:
(一)子女教育。學前教育階段,為子女年滿3周歲當月至小學入學前一月。學歷教育,為子女接受全日制學歷教育入學的當月至全日制學歷教育結束的當月。
(二)繼續教育。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為在中國境內接受學歷(學位)繼續教育入學的當月至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結束的當月,同一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的扣除期限最長不得超過48個月。技能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為取得相關證書的當年。
(三)大病醫療。為醫療保障信息系統記錄的醫葯費用實際支出的當年。
(四)住房貸款利息。為貸款合同約定開始還款的當月至貸款全部歸還或貸款合同終止的當月,扣除期限最長不得超過240個月。
(五)住房租金。為租賃合同(協議)約定的房屋租賃期開始的當月至租賃期結束的當月。提前終止合同(協議)的,以實際租賃期限為准。
(六)贍養老人。為被贍養人年滿60周歲的當月至贍養義務終止的年末。
前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學歷教育和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的期間,包含因病或其他非主觀原因休學但學籍繼續保留的休學期間,以及施教機構按規定組織實施的寒暑假等假期。
4. 父母贍養專項附加扣除的標准
個人所得稅贍養老人專項扣除是指納稅人贍養年滿60歲以上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贍養支出,可以稅前扣除。納稅人為獨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納稅人為非獨生子女的,應當與其兄弟姐妹分攤每月2000元的扣除額度,每一納稅人分攤的扣除額最高不得超過每月1000元。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的分攤方式包括由贍養人均攤或約定分攤,也可以由被贍養人指定分攤。採取指定分攤或者約定分攤方式的,每一納稅人分攤的扣除額最高不得超過每月1000元,並簽訂書面分攤協議。
指定分攤與約定分攤不一致的,以指定分攤為准。公安、人民銀行、金融監督管理等相關部門應當協助稅務機關確認納稅人的身份、金融賬戶信息。教育、衛生、醫療保障、民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住房城鄉建設、公安、人民銀行、金融監督管理等相關部門應當向稅務機關提供納稅人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住房租金、贍養老人等專項附加扣除信息。
父母贍養費的給付內容有哪些?
1、老年人基本贍養費。主要包括老年人必然發生的衣、食費用及日常開支。
2、老年人的生病治療費用。老年人為贍養糾紛起訴至法院時,人民法院對其已經發生的醫療費及已患一些慢性病將來必需支出的相對確定的醫葯費,應當作為給付內容確定由贍養人承擔。
3、生活不能自理老人的護理費用。如果老年人生活不能自理的,其子女有義務照料其基本生活,但其因故不能親為時,他人或養老機構代為照料發生的有關費用應由子女支付。
4、老年人的住房費用。贍養人有義務妥善安置老年人的住房。在其無房可供老人居住老人又無自住房的,則應將合理房租費用一並計算在贍養費內。
5、必要的精神消費支出。
【法律依據】:
《國務院關於印發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的通知》
第二十三條 本辦法所稱被贍養人是指年滿60歲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滿60歲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第二十九條 本辦法所稱父母,是指生父母、繼父母、養父母。本辦法所稱子女,是指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繼子女、養子女。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擔任未成年人的監護人的,比照本辦法規定執行。
5. 非獨生子女贍養父母約定金額分別寫三百可以抵扣三百還是六百
不管約定贍養父母金額多少,非獨生子女個人所得稅抵扣按每月1000元算,獨生子女按2000元。
6. 獨生子女個稅贍養老人扣除標准
法律分析:納稅人贍養一位及以上被贍養人的贍養支出,統一按照以下標準定額扣除:‖納稅人為獨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納稅人為非獨生子女的,由其與兄弟姐妹分攤每月2000元的扣除額度,每人分攤的額度不能超過每月1000元。可以由贍養人均攤或者約定分攤,也可以由被贍養人指定分攤。被贍養人的范圍包括生父母、繼父母、養父母,還包括子女均已去世的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對於父母離異後再組合家庭,只要被贍養人中有一位年滿60歲,即可申請贍養老人的專項附加扣除。像小王這樣的,其親生父母,就可以按照獨生子女標准享受每月2000元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申報時註明與被贍養人的關系就好了。但無論是有一位年滿60歲還是兩位都年滿60歲,每個月扣除都是2000元。
法律依據:《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
第二十二條 納稅人贍養一位及以上被贍養人的贍養支出,統一按照以下標準定額扣除:(一)納稅人為獨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二)納稅人為非獨生子女的,由其與兄弟姐妹分攤每月2000元的扣除額度,每人分攤的額度不能超過每月1000元。可以由贍養人均攤或者約定分攤,也可以由被贍養人指定分攤。約定或者指定分攤的須簽訂書面分攤協議,指定分攤優先於約定分攤。具體分攤方式和額度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
第二十三條 本辦法所稱被贍養人是指年滿60歲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滿60歲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7. 非獨生子女,贍養老人個稅抵扣,父母可否指定一人抵扣
非獨生子女贍養老人個稅抵扣,父母
不能指定一人抵扣其他子女都是給了
贍養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