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父母的債務 子女可以不還嗎
父母的債務,應由父母承擔償還責任,與子女無關,子女無需承擔償還責任。
當然,子女有經濟能力,願意代父母償還,也未嘗不可。
2. 子女是否有承擔父母債務的責任
法律分析:不是。我國法律沒有父債子還這種規定,也就是說,子女沒有義務給父母的債務承擔清償責任,除非子女繼承了父母的遺產,那麼同時是繼承父母的債務的,這時候就有義務返還了。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條 分割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但是,應當為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
3. 父母的債務需要子女承擔嗎
父母債務子女一般不要承擔,父母欠下的債由父母雙方自己承擔償還責任。若是父母去世,子女繼承了父母的遺產,那麼按照繼承的相關規定,子女就要承擔債務,在遺產范圍內償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條
分割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但是,應當為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條
繼承人以所得遺產實際價值為限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
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清償責任。
4. 父母的債務需要子女承擔嗎
一般來講,父母的債務無需子女承擔。
1、我國現行法律沒有規定父債子還,這是由債權具有相對性所決定的。
2、但倘若父母死亡,子女繼承了父母的遺產,那麼同時子女系繼承了父母的債務的,即子女繼承父母遺產應當清償父母生前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父母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作為繼承人的子女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子女放棄繼承的,對父母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
3、倘若父母在世,子女如果已經有自己的獨立經濟收入,各自都有自己的財產。一般父母所欠債務,子女沒有必須償還的的義務。但是子女有贍養父母的義務。其中如果父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而不得不承擔的債務,如:因為父母疾病欠債,修理自己居住房屋,生活費的欠債等債務,子女可以從道義上協助父母還債。如果是父母不應該欠其他債務,如賭債等,子女不必要為父母還債。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五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
依法成立的合同,僅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條 繼承人以所得遺產實際價值為限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
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清償責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條 既有法定繼承又有遺囑繼承、遺贈的,由法定繼承人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超過法定繼承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由遺囑繼承人和受遺贈人按比例以所得遺產清償。
5. 父親的債務子女要承擔嗎
子女沒有義務給父親的債務承擔清償責任,除非子女繼承了父親的遺產,那麼同時是繼承他的債務的,這時候就有義務返還了。
法律依據
《繼承法》第三十三條規定:「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該法第二十五條規定:「繼承開始後,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沒有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
繼承人繼承遺產的,在繼承遺產范圍內償還債務;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可以不償還債務,但是應當在遺產分割前放棄繼承。
總之:繼承遺產就須繼承債務,即父母死後子女繼承了其遺產的,需要在遺產價值范圍內還債。
子女的個人財產不用來還債,或者是接受了父親的饋贈導致父親無非償還債務,也須代替父親償還債務。另外法律明文規定對於賭債是不予以承認的,如果只有未標明是賭債,那麼這個欠條在證據不足的情況下是成立的。
6. 父親的債務子女要承擔嗎
我國法律沒有父債子還這種規定的。也就是子女沒有義務給父親的債務承擔清償責任,除非子女繼承了父親的遺產,那麼同時是繼承他的債務的,這個時候就需要進行債務償還。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條【被繼承人稅款、債務清償的原則】繼承人以所得遺產實際價值為限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清償責任。
在父親去世之後,如果兒子繼承了父親的遺產,那麼兒子需要在繼承父親遺產的價值范圍內,對父親生前應當繳納的稅款和所負的債務,承擔有限的清償責任。
但是,對於超出兒子所繼承遺產價值部分的債務,兒子是沒有償還義務的。另外,如果兒子在繼承開始後,放棄對父親遺產的繼承,則兒子也無需對父親的債務承擔償還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五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依法成立的合同,僅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五百六十八條 當事人互負債務,該債務的標的物種類、品質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將自己的債務與對方的到期債務抵銷;但是,根據債務性質、按照當事人約定或者依照法律規定不得抵銷的除外。
7. 父母債務子女要承擔嗎
法律分析:父母債務子女一般是不需要承擔。但如果父母去世,且子女依法繼承其父母遺產的情況下,該子女需要在其繼承的遺產實際價值部分范圍內,對父母生前的債務承擔相應的清償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條 繼承人以所得遺產實際價值為限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
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清償責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條 執行遺贈不得妨礙清償遺贈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
8. 兒女有義務承擔父母的債務嗎
法律分析:子女沒有義務給父母的債務承擔清償責任,除非子女繼承了父母的遺產,那麼同時是繼承父母的債務的,這時候就有義務返還了。繼承遺產就須繼承債務,即父母死後子女繼承了其遺產的,需要在遺產價值范圍內還債。子女的個人財產不用來還債,或者是接受了父母的饋贈導致父親無非償還債務,也須代替父母償還債務。父母在世,子女如果已經有自己的獨立經濟收入,各自都有自己的財產。一般父母欠的債,子女沒有必須償還的的義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條 既有法定繼承又有遺囑繼承、遺贈的,由法定繼承人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超過法定繼承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由遺囑繼承人和受遺贈人按比例以所得遺產清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