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獨生子女繼承房產是否需要遺囑
獨生子女繼承房產是否需要遺囑,要看獨生子女父母長輩是否健在而決定。
法定繼承第一順序繼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如果只有獨生子女一個人在世的,是可以不用立遺囑的;如果有兩個人以上在世的,因為所有人皆有繼承權,如果子女想要繼承房產,是需要經過其他繼承人同意的,這個時候如要繼承房產,是需要遺囑的。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㈡ 財產留給獨生子女需要立遺囑
80飛揚
【知心愛人-付笛聲 / 任靜】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圍繞遺產繼承往往會產生不少的問題。這不,成都的陳女士就遇到了讓她非常頭疼的事:本以為自己是父母的獨生女,繼承遺產很容易辦理,可是父母去世未立遺囑,作為獨女的她繼承遺產就遇到了很大的難題……
將財產留給獨生子女不用立遺囑?
案情回放:陳女士很苦惱,因為在繼承去世母親放在銀行的存款時遇到了難題。陳女士是父母的獨女,銀行方面問到陳女士父母有沒有立下財產繼承的遺囑時,陳女士感到很納悶,「我爸媽就我一個女兒,他們的財產當然就由我繼承啦,還需要什麼遺囑呢?」但是銀行方面認為僅憑陳女士一人的說法是無法確認她的繼承權的,所以不能將其母親的存款給她。在現實生活中,有陳女士這種想法的人很多,覺得反正自己都是父母的獨子(女),無論父母立不立遺囑,自己都可以隨便繼承父母的財產。
受傳統觀念的影響,現在很多人還沒有生前立遺囑的意識。獨生子女家庭的父母認為只有一個孩子,將來自己的遺產都是孩子的,不可能發生繼承糾紛,也就沒必要辦理遺囑。但目前越來越多的獨生子女在繼承遺產時出現障礙。那麼,獨生子女家庭有必要立遺囑嗎?
公證員解答:在父母沒有設立遺囑的情況下,獨生子女是否就是唯一的繼承人,可以理所當然地繼承遺產呢?我國《繼承法》第十條規定: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撫養關系的繼子女。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可見,獨生子女並不是唯一的第一順序繼承人,被繼承人的父母也是第一順序繼承人,與獨生子女享有同等繼承權,獨生子女並不理所當然是唯一法定繼承人。
另外,如果唯一繼承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會出現什麼情況?在獨生子女家庭,當父母雙亡,繼承人是未成年獨生子女的繼承也存在著障礙。由於未成年獨生子女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無法獨立行使權利和提起訴訟,在確定監護人之前,也會面臨著繼承父母遺產的障礙。
這種障礙也會出現在沒有子女的家庭中。當夫妻倆年老體邁,如果一方出現因患有小腦萎縮或高血壓、糖尿病導致的精神障礙而全部或部分喪失了民事行為能力時,由於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無法獨立行使權力和提起訴訟,在確定監護人之前,繼承配偶的遺產存在著現實的障礙。
沒人爭財產但也要有被告?
案情回放:銀行建議陳女士先去走訴訟程序,拿到法院判決書就可以繼承存款。雖然對銀行的做法感到不滿,不過陳女士還是按照銀行的指示去法院打官司立案。可是當法院工作人員問她被告是誰時,陳女士又懵了:「沒有人和我爭財產,我告誰呀?」想來想去,她有個親姨媽,於是陳女士和姨媽商量,請姨媽出庭當被告,走一下過場讓自己贏下官司,這樣就可以繼承母親的錢了,陳女士姨媽也同意出庭。
結果法官電話聯系陳女士姨媽,通知她到法院參加訴訟時,陳女士姨媽卻說她同意姐姐名下的財產由陳女士繼承,但要求陳女士向她支付財產的折價款,否則不同意配合訴訟。陳女士很氣憤,覺得當初和姨媽說好的事現在臨時變卦,認為姨媽提這個要求是在趁火打劫。在本案中,如果是走法院訴訟來繼承的途徑,那訴訟的原被告該怎麼確認呢?
公證員解答:我們知道,打官司肯定要有原告、被告才符合民事訴訟法的要求。法定繼承要根據順序訴訟,有第一順序繼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的,訴訟在第一順序繼承人之間進行,也就是說原告、被告都得是第一順序繼承人;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的,訴訟在第二順序繼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之間進行。這些情況均需要該順序全部繼承人參加訴訟。
然而,獨生子女家庭沒有兄弟姐妹作被告,當第一順序只有唯一一名繼承人時,其提起遺產繼承或確認權利的訴訟,因為沒有適合的被告,如果嚴格按照法律規定進行立案審查,是無法立案的。也就是說,繼承人總不能自己和自己打官司吧,因此這種起訴就不符合法律規定的案件受理的條件。不過好在司法實踐中已經考慮到這一困難,法院在立案審查時,在嚴格審查材料的前提下均已適當放寬,允許第一順序繼承人起訴第二順序繼承人或其他旁系血親親屬。
要證明自己是唯一繼承人
案情回放:陳女士再三權衡,覺得走訴訟途徑不劃算,花錢不說還費時間。恰好身邊有個學法律的朋友給她說可以辦個繼承公證。於是陳女士到公證處去詢問相關事宜,陳女士了解到:需要有證據證明自己是父母的唯一合法繼承人,除了自己擁有的獨生子女證(因國家計生政策變化,有部分領取《獨生子女證》的夫妻又生育了第二個孩子,使得《獨生子女證》不再是「獨生」證明),還需要有其他相關親屬關系證明,比如陳女士父母的戶籍、檔案、相關工作記錄等信息。
可是陳女士的戶口很早之前因為讀書就跟她爸媽的戶口分開了,以前的檔案都查不到了,現在也不知道該去哪裡找這些證明,這讓陳女士很頭疼。公證員告知陳女士可以提供一下她父母戶口所在地的信息、還有他們以前的工作單位等,可以幫她去做調查。調查人員到陳女士父母所在社區、派出所及他們生前所在單位了解情況,陳女士確實是獨生子女,陳女士的爺爺奶奶、外公外婆也早於陳女士的父母去世了,也就是說陳女士是父母的唯一法定繼承人。
又由於陳女士只知道她母親在哪個銀行存錢,卻不清楚具體金額,公證處告訴陳女士拿著出具的《存款查詢函》先去銀行查詢一下存款信息。陳女士到銀行查詢了存款金額後,公證處為陳女士出具了繼承公證書,跑上跑下幾番折騰,陳女士終於拿到了母親在銀行的存款。
在現實生活中,我們的爺爺奶奶他們生活的年代檔案管理沒有那麼規范,爺爺奶奶去世也沒有什麼證明材料,如果遇到這種情況該怎麼辦?要繼承的存款信息不明確的時候又該怎麼辦?
公證員解答:
一、對於因時間久遠或單位的「關停並轉」而造成的檔案丟失、「死檔」問題,實踐中公證機構並不會機械地要求必須以其他繼承人的死亡證明為准,如果子女提供的其他文件材料等證據能夠相互印證,則同樣可以辦理繼承公證。在現實生活中,通過上述方式仍然無法獲得圓滿解決的情形,屬於極為罕見的個案。如果真的遇到了極端情形又該怎麼辦?公證機構一般首先會盡力調查;如果確實無法查清,但公證人員可以對相關事實形成內心的確信,則公證機構同樣可以根據推論來做出公證。
二、因繼承人要求繼承的遺產,絕大多數是父母生前以自己的名義在銀行開戶的存款,父母去世前又沒有就財產進行說明的,繼承人很可能拿不到存摺或者不知道存摺、信用卡的密碼。而遺產在繼承開始後實際分割前屬於繼承人共同共有狀態,銀行因無法確定繼承人是否為唯一權利人而不願為其辦理支取存款及辦理掛失支取手續,從而導致繼承人無法實現繼承權。
對獨生子女繼承的建議
雖然通過訴訟的方式可以解決繼承問題,但訴訟中難免會承受高額的訴訟成本和訴累。其實,獨生子女家庭以及無子女家庭在生活中完全可以通過其他途徑避免出現上述訴訟的情況。
一方面,獨生子女家庭,父母可在晚年辦理公證遺囑,將遺產留給子女繼承,或者在晚年將自己名下的房產贈予子女並辦理過戶手續,將銀行存款轉交子女保管。無子女家庭,夫妻之間可相互辦理公證遺囑,將遺產留給對方,或者身體不好的一方提前將房產過戶至身體健康一方的名下,共同持有銀行卡並共同設置取款密碼。
另一方面,萬一出現案例中所說的情形,唯一的第一順位繼承人可以到法院向第二順位繼承人提起法定繼承糾紛的訴訟,通過法院判決的方式繼承。立案時,需提交與被繼承人的親屬關系證明、遺產的相關產權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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㈢ 現在很多是獨生子女不願結婚,他們的遺產沒遺囑會被國家沒收嗎
現在有很多獨生子女都不願意結婚,他們的遺產沒有立遺囑,並不會被國家沒收。即使獨生子女沒有遺產繼承人,但是家裡面一定會有親人,例如父母,或者是七大姑八大姨。如果獨生子女和七大姑八大姨的關系比較好,也有權利去享受獨生子女的遺產,而且應該針對性的去了解一下獨生子女的遺產究竟有多少。這樣在分配的時候才能夠減少親人之間的矛盾,如果獨生子女在還沒有去世的時候,就提前了立遺囑,能夠把自己的身後事進行交代,而法院就會按照立遺囑的人意願去進行分配。
隨著時代在變,對於獨生子女想著即使沒有父母的遺產,自己也可以通過自己的能力去打拚。對於獨生子女而言,有利就有弊,雖然能夠享受父母所有的恩情。但是在父母老年生活時,如果面臨著父母雙方都生病了,獨生子女一個人去照顧父母就會顯得有些疲憊。
㈣ 獨生子女無遺囑繼承
法律分析:如果父母生前未設立遺囑公證,作為獨生子女的繼承人需要通過辦理繼承權公證的方式繼承遺產或者通過法院訴訟的方式繼承遺產,向相關機構出具有法律效力的繼承公證書或法院判決書,辦理遺產繼承手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㈤ 獨生子女在父母未立遺囑情況下可以全部繼承父母所有財產嗎
獨生子女在父母未立遺囑情況下不一定可以全部繼承父母所有財產,因為第一順位繼承人除了配偶子女之外還有父母。也就是說獨生子女的爺爺奶奶,外公外婆也享有繼承父母財產的權利,所以獨生子女不一定可以繼承全部 財產。
㈥ 只有一個孩子,需要立遺囑嗎你怎麼看
根據現在出現了很多案例,我認為最好的情況下還是立遺囑。因為目前類似於這樣的糾紛已經產生了很多總有一些人出於不良的目的,會惦記你的財產,如果不立遺囑的話,反而會給孩子增加更多的煩惱。
另外,在實際生活中,還會有各種特殊情況的存在,如果需要到法院打官司的話,那麼設計的流程會非常多,也會非常麻煩,並且在鑒定的時候也會有各種各樣的問題出現。打官司肯定要有原告、被告才符合民事訴訟法的要求,如果父母雙亡的情況下,這種起訴就不符合法律規定的案件受理條件,法院都無法受理,公證的程序就額外顯得更加重要,遺囑也會起到關鍵性作用。從這個角度來看,立遺囑真的好處還是比較多的,至少可以避免更多的糾紛。
通過以上的問題可以反映出,就算是獨生子女在實際操作的過程中也會遇到各種各樣的問題,雖然繼承法中也有明確的規定,但是中間在執行的時候肯定會有一些漏洞可以鑽,為了保護自己孩子的權益,最好還是立上遺囑。
㈦ 獨生子女的父母需不需要立遺囑呢
要啊,必須的!
你究竟是想把遺產留給配偶呢?還是全留給孩子?
要知道,不立遺囑,配偶能佔四分之三的財產,而孩子只能佔四分之一!你死了之後,配偶拿著四分之三的財產再婚了,你孩子不就吃虧了嗎?
立了遺囑之後,你的那部分財產全給孩子,孩子就有二分之一的份兒。
為了孩子,立遺囑吧!
㈧ 獨生子女需要立遺囑嗎
你好,我覺得獨生子女一般是不需要立遺囑的,老人過世會自動將遺產給孩子。除了特殊情況外,比如獨生子不孝順,老人不想把遺產給孩子,這個時候可以立遺囑。
㈨ 沒有遺囑獨生子女能否繼承父母財產
繼承開始後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沒有遺囑的按照法定繼承辦理。依據法定繼承,獨生子女能夠繼承父母財產。
【法律依據】:《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