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父母出錢給子女買房離婚時怎麼處理
法律分析:根據我國法律規定,一般情況如下:
1、婚後父母資助子女買房,房產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佔有。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辦理。
2、婚後按揭購房,一方父母出首付款,產權登記在自己的子女名下,由夫妻共同還貸的,離婚時該房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3、婚後一方父母資助子女買房,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視為對自己子女的贈與行為,該房產為出資方子女的個人財產,對方無權請求分割該房產。
4、婚後一方以個人財產出資買房,取得房產證的,應該屬於購房者一方的財產,對方無權請求分割該房產。
5、婚後一方以夫妻共同財產購房,該房產理應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6、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認定為對個人子女的贈與,但是明確表示贈予雙方的除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二十九條
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個人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依照約定處理;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款第四項規定的原則處理。
2. 父母參與出資購買的房屋子女離婚後房屋如何分割
法律分析:一、婚後一方父母出資買房的,產權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是對自己子女的贈與,與婚姻關系存儲期間的另一方沒有任何關系,離婚時作為夫妻一方個人財產,不予分割。二、婚後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房屋,不管產權登記在哪一方名下,離婚時按照出資份額按份分割。1)父母在雙方結婚前的出資,視為對自己子女的贈與,另有約定除外;2)父母在雙方結婚後的出資,視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另有約定除外。在實踐中,還有一種情況:在離婚時,一方突然提出,買房子的錢是向父母借的,不是父母贈與的,並拿出借據證實。對此,法院一般的做法是,首先看另一方的態度,如果另一方不承認,法院一般不對該債權債務是否成立進行實質性審查,因為債權人不能作為第三人參加訴訟。因此,法院在這類案件中,在對房屋進行分割的同時,會告訴主張是借錢的一方可以另案起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後,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3. 婚後父母出錢給子女買房離婚時怎麼處理
法律分析:婚後父母出錢給子女買房離婚時怎麼處理:一、婚後一方父母全款為子女購房,且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 :這種情況,基本沒有爭議,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七條第一款的規定,此種情況房產應屬於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二、婚後一方父母部分出資(首付或尾款)為子女購房,並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 ,這種情況,就存在一定的爭議。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七條第一款規定,「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民法典》第1063條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該款雖然並沒有明確說明「一方父母全額出資」,但該條的立法本意是,當父母全額出資時,子女及其配偶再無需以婚後的共同財產履行繼續出資的義務,因此該款規定只屬於一方個人財產的情況,必須為其父母全額出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4. 父母出錢給子女買房離婚時怎麼處理
一、父母出錢給子女買房離婚時怎麼處理
1、父母出錢給子女買房離婚時處理如下:
(1)婚後父母一方全額出資買房,產權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只能視為出資父母對自己子女的贈與,該房產應認定為出資方子女的個人財產,不能視為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2)婚後一方父母出資買房,產權登記在另一方名下,有著贈與夫妻雙方的意思。因此,除非有證據證明婚後父母一方出資買的房子是贈與自己的子女的,在離婚房產分割時,一般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3)婚後父母雙方出資買房,產權登記在一人名下,購買的房產科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享有房子的所有權。也就是說,在離婚房產分割時,應該考慮父母的出資額進行分割;
(4)婚後父母雙方出資買房,產權登記在雙方名下,離婚房產分割時按照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5)婚後按揭購房,一方父母出首付款,產權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由夫妻共同還貸的,離婚房產分割時,房產應認定夫妻共同財產。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二、父母離婚之後孩子的撫養權歸誰
父母離婚之後孩子的撫養權判決如下:
1、兩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會判給女方;
2、兩周歲以上的子女,會優先考慮條件較好的一方撫養孩子;
3、八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隨母生活發生爭議的,應考慮子女本人的意見;
4、父母雙方可協議輪流撫養子女,這個會根據雙方自願達成的撫養協議,或者在法院的參與下達成撫養協議。
5. 父母出資給子女購房離婚算誰的
您好。父母出資時間的不同會產生不同的法律後果,具體分析如下:
1.婚前,父母出資給子女購房,但是登記在一方名下,視為父母對子女的贈與,該財產屬於這一方的個人財產,離婚時不能進行分割。
2.婚前,父母出資給子女購房,登記在雙方名下,可以認定為是父母對雙方的贈與,離婚分割財產時會考慮雙方的貢獻大小、結婚的時間長短等因素,具體確定分割的比例。
3.婚後,父母出資給子女購房,登記在一方名下,有約定按按約定,沒有約定的,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離婚分割房產時會根據雙方的貢獻代銷、結婚期限的長短等因素,具體確定分割比例。
4.婚後父母出資給子女購房,登記在雙方名下,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除非協議中明確贈與其中一方。
以上論述以出資全款為默認條件,如若您所說父母出資指的是父母部分出資,則需根據父母出資的具體情形個案研究,建議您就具體細節咨詢律師,若您需要更深入的法律幫助,您可聯系我們進一步溝通。
相關法律:
1.《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29條: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個人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
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依照約定處理;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款第四項規定的原則處理。
2.《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6. 父母出錢給子女買房離婚時怎麼處理
法律分析: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對於父母出錢給子女買房的情形,其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個人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依照約定處理;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對贈與為夫妻的夫妻共同財產處理,在離婚時是可以先進行協商的,對於協商不成的情形,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由法院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分割的。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二十九條 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個人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
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依照約定處理;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款第四項規定的原則處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7. 父母出資買房離婚怎麼分
父母出資買房離婚怎麼分
父母出資買房離婚怎麼分,父母會給孩子買房子的,房子對於我們來說是很重要的,婚後父母出資買房,離婚時房產怎麼分割,不同的情況處理會有些差別,婚後父母一方全額出資買房,產權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以下看看父母出資買房離婚怎麼分。
父母出錢買的房在離婚時要如何分割,要看具體情況:
1、如果房產是在子女婚前購買的,並登記在其子女一人名下的,該房產屬於子女的個人財產,離婚時不必須進行分割;
2、如果房產是在子女婚後全款購買,且登記在子女一人名下的,房子也屬於子女的個人財產,實質上屬於父母對子女的個人贈與;
3、結婚後,男女雙方父母共同出資購買,無論是登記在夫妻一人還是二人的名下,按照司法解釋的規定,可以算作是夫妻雙方按各自父母出資的份額按份共有,離婚時可以按各自擁有的份額進行分割;
4、一方父母不論是在子女婚前還是婚後購買的房產,如果登記了兩個人的名字,也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可以一人一半地分割。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 第七條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
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
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十八條【夫妻一方的財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一、婚後父母出資買房,離婚房產怎麼分
要分情況分析:
1、婚後父母一方全額出資買房,產權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
這種情況下,只能視為出資父母對自己子女的贈與,該房產應認定為出資方子女的個人財產,不能視為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2、婚後一方父母出資買房,產權登記在另一方名下。
此種情況,有著贈與夫妻雙方的意思。因此,除非有證據證明婚後父母一方出資買的房子是贈與自己的子女的,在離婚房產分割時,一般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3、婚後父母雙方出資買房,產權登記在一人名下
此種情況,在離婚房產分割時,應該考慮父母的出資額進行分割。
4、婚後父母雙方出資買房,產權登記在雙方名下。
婚後由父母雙方出資買房,且登記在雙方名下的,視為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房產分割時按照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除非,雙方針對房產另外有約定。
5、婚後按揭購房,一方父母出首付款,產權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由夫妻共同還貸的.,離婚房產怎麼分割
此種情形,首付款可以認定為只贈與出資父母的子女,離婚房產分割時,房產應認定夫妻共同財產。
6、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二、如何收集買房出資證據
1、一方或雙方出資買房的,產權最好是登記在兩個人名下,如果只是登記在一人名下,雙方最好簽訂協議,約定各自的出資金額或雙方對此房屋所佔的份額。
如果沒有登記又無約定的,需要根據實際的出資情況收集上面所列的證明材料。如,匯款證明、銀行轉賬(取款)證明等等。另外,還貸的單據也要保存好,只要是能證明自己對房產出資的相關證明都應該保留好。
2、至於如何收集以上買房出資的證據,也得視具體情況而定。在此,需要提醒的是在此提醒一下,盡量避免用現金支付,即便用支票或銀行轉賬的方式付款,也盡量將房款直接匯至開發商賬戶,不要匯至對方賬戶。
第一種情況的處理方式:如果父母是在子或女結婚之前為雙方購置的房屋出資,那麼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或女的個人贈與,與子或女結婚之後的配偶無關。
這種情況下該房屋屬於子或女一方的婚前財產,不參與離婚時的財產分割。如果父母在子或女結婚之前為其出資購置房屋出資並明確表示該房屋是給子或女及其配偶雙方的。
那麼視為父母對子或女及其配偶雙方的贈與,該房屋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在離婚時參與分配。
如果子或女結婚之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父母對子或女及其配偶雙方的贈與,在子或女離婚時作為夫妻共同財產予以分割。
如果父母在子或女結婚之後為其雙方出資購置房屋,同時父母明確表示贈與自己的子或女,那麼該房屋屬於子或女一方的財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在子或女離婚時不參與分割。
上述規定在司法實踐當中有一個難點需把握,即結婚前後是否贈與自己的子女或同時贈與子女的配偶舉證責任在分配上是不同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二條的規定的對父母的「明確表示贈與」。
須在子或女購房前或辦理房屋所有權證之前做出,並且應有證據證明,最有證據效力的形式是辦理公證,表明是贈與自己的子女還是贈與雙方。
如果父母在辦理房屋所有權證之後或在子或女准備離婚時才簽訂的對子或女的贈與合同,這種做法實際上是侵害了子或女配偶一方的合法權利,這樣事後做出的贈與合同可能不會被法院採納。
第二種情況的處理方式:第二種情況實際是與第一種情況相同,只不過父母出資的比例不是百分之百,而是一部分,這部分出資按上述第一種處理方式辦理。另外一部分子女及其配偶自己出資部分,雙方有約定的按約定處理,沒有約定的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平均分割。
第三種情況的處理方式:第三種情況父母的出資仍按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二條的規定處理,銀行貸款部分屬於夫妻的共同債務,按照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釋關於夫妻共同債務的方式處理。
第四種情況的處理方式:第四種情況房屋的所有權屬於父母,該房屋不能作為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夫妻對購買該房屋的出資應視為夫妻的共同債權,在離婚時按照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釋的相關規定按照債權分割的規定處理。
父母出資為子女購房大致分為下列幾種情況:
第一種:父母出資購買了一套房產,子或女的配偶未出錢,但房屋所有權證上房屋的所有權人一欄則記載了子或女的姓名;
第二種:父母出資一部分,其餘由子或女出資購買房屋,房屋所有權證登記在子或女的名下;
第三種:父母出首付款,其餘房款由子或女通過銀行貸款支付,房屋所有權證登記在子或女的名下;
第四種:父母出資一部分,子或女出資一部分,房屋所有權證登記在父母名下。
除以上四種,還有一些其它的方式,在此不再一一列舉。在司法實踐當中,經常出現的父母出資的情況大致如上述四種情況。
8. 父親出錢買房子孩子離婚怎麼辦
法律分析:視具體情況而定。第一、婚後父母一方全額出資買房,產權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離婚房產怎麼分割這種情況下,只能視為出資父母對自己子女的贈與,該房產應認定為出資方子女的個人財產,不能視為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這么分的原因是考慮到我國的國情,父母出資買房,為的是自己的子女能過上美好的生活,傾其所有資助子女買房。如果此時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將有失公平。
第二、婚後一方父母出資買房,產權登記在另一方名下,離婚房產怎麼分割婚後一方父母出資買房,產權登記在另一方名下是最常見的。這種情況,離婚房產怎麼分割呢慮現實情況,此種情況,有著贈與夫妻雙方的意思。因此,除非有證據證明婚後父母一方出資買的房子是贈與自己的子女的,在離婚房產分割時,一般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第三、婚後父母雙方出資買房,產權登記在一人名下,離婚房產怎麼分割這種情況在實踐中也較為常見,而且爭議最多。我國婚姻法對此種情況規定,購買的房產科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享有房子的所有權。也就是說,在離婚房產分割時,應該考慮父母的出資額進行分割。
第四、婚後父母雙方出資買房,產權登記在雙方名下,離婚房產怎麼分割婚後由父母雙方出資買房,且登記在雙方名下的,視為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房產分割時按照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除非,雙方針對房產另外有約定。
第五、婚後按揭購房,一方父母出首付款,產權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由夫妻共同還貸的,離婚房產怎麼分割此種情形,首付款可以認定為只贈與出資父母的子女,離婚房產分割時,房產應認定夫妻共同財產。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第二十二條 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