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子女和父母同在農村已分戶想把戶口轉到父母父母的戶口本要需要什麼程序
你們都分戶了,為什麼還想合戶呢?現在在農村分戶都是很不容易的,肯定分戶將來的利益是最大化的,你和你父母合戶也很容易到派出出所去合一下就行了,但是你要考慮好,對你們長遠有沒有什麼意義?
㈡ 農村戶口如何與父母分戶
國家規定農戶家來庭出現以下四種情況,源便符合分戶條件。一:父母和子女長期分開居住,雙方並不在同一個屋檐下生活,日子也是各過個的,這種情況,可以向相關部門申請分戶。二:要求分戶的農戶必須在經濟條件上能夠獨立,不再需要依靠父母。三:結婚可以成為分戶的條件和理由。四:離婚也是分戶的條件和理由。
㈢ 我是農村的和父母戶口分開後能合並嗎〉
符合條件(來如:父母戶口本上無其源他子女等)的前提下,可以:
1、當事人和父母應各自帶上本人的戶口本、身份證、戶口所在地的村(居)委會出具的同意並(合)戶證明;
2、去戶口所在地的轄區派出所,書面申請後,根據工作人員的提示,辦理相關手續即可。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的規定:
第五條戶口登記以戶為單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處的立為一戶,以主管人為戶主。單身居住的自立一戶,以本人為戶主。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共立一戶或者分別立戶。戶主負責按照本條例的規定申報戶口登記。
第十九條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戶、並戶、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戶口變動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
㈣ 農村子女與父母分開戶口需要什麼程序
1.和父母把戶口分開是可以的。前提子女已是成年人,子女有屬於自己的獨立的住房。
2.《常住戶口登記管理規定》第十一條
公民因婚姻關系變更等原因,且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有合法穩定住所的,可以向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請立(分)戶。
第十二條
符合家庭戶立戶條件的,可以由戶主向經常居住的合法穩定住所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報家庭戶立戶登記,並提交以下材料:
(一)家庭成員身份及相互關系證明;
(二)房屋產權證或房地產管理部門備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農村地區的宅基地使用權證;
(三)農村地區已婚子女夫妻雙方戶口與父母同在一個住址(院落)的,辦理在同一個住址分戶的,需提供結婚證。
房屋所有權、使用權發生轉移,原住戶戶口遷出後,新入住戶可以持上述證明材料申報立戶登記。
原則上一個住址,只登記一個家庭戶口(上述第3款情形除外)。非住宅用房、違法建造的房屋,不予登記戶口。
因此,符合以上規定,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有合法穩定住所的,可以向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請立(分)戶。
㈤ 農村子女和父母應如何分戶
你這話說反了,應該先有房產證,派出所才能給你辦理分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五條、第十七條和公安部三局關於執行戶口登記條例的初步意見第九條的規定,公民分戶應按如下規定辦理:分戶的條件是實際住房有兩個以上自然間,且單獨生活。單元樓房的分戶僅限於離婚分戶,筒子樓的分戶按平房分戶辦理。自建房等違章建築不予分戶。
(1)一家同居一處,因結婚單獨居住,不在一起生活的;
(2)經法院判決或調解的離婚當事人有房屋居住權,且確實在此居住的;
(3)經法院判決或調解的房產糾紛當事人有房屋居住權,且確實在此居住的;
(4)已辦理了私房析產、贈予以及繼承手續的;
(5)已在房屋管理部門辦理了房契分戶手續的;
農村分戶的條件:
1、本人成年且經濟獨立;
2、夫妻之間、未成年子女之間與父母之間不分戶;
3、不與戶主居住在一處,擁有單獨住房且有明確的門、戶、牌住址;
4、鄉、村、組同意分戶的證明。
分戶手續辦理:
1、鄉村組同意分戶的三級證明,證明上需加蓋公章,加簽經辦人姓名;
2、以本人名義提出分戶申請,並提供本人簽名的分戶申請書;
3、本人的房屋產權證明(農村建房審批表或房產證);
4、到民政部門申請房屋明確的門、戶、牌住址;
5、由原戶主與當事人各自帶上本人的身份證、戶口本、上述證明及資料,共同去戶口所在地的轄區派出所,根據工作人員的提示,辦理分戶手續即可。
㈥ 我是農村戶口,是和父母在一個戶口本上,想自己分開單獨拿戶口本,可以嗎
同一戶口的家庭成員,因婚姻、居住等原因分開生活的可以申請分戶。理論上合法夫妻不可分戶。
分戶需出示如下材料:
1、填寫分戶申請表;
2、由戶主提交書面分戶申請報告;
3、戶主及業主的身份證的原件及復印件;
4、房產證;
5、分戶人員的戶口簿、身份證等。
如果因學業將戶口遷出的話,再遷回則可以單獨落戶,一般變成城鎮戶口落戶在居委會。如果你戶口一直在農村則應該要憑結婚證或房產證才可以分戶吧,每個地方政策不一樣,可以去當地派出所咨詢下。
女方憑結婚證到戶口所在地打遷出證明,男方戶口所在地開出接收證明即可將女方遷入男方落戶,具體時間各地方有所不同
(6)農村子女可以和父母分戶口擴展閱讀:
一,只要你滿足一定的分戶條件,比如有單獨的房產(門牌號)那都是可以分戶的,這根戶口性質無關。
二,分戶的條件及程序: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的規定,分戶需滿足以下條件:
1、本人成年且經濟獨立;
2、夫妻之間、未成年子女之間與父母之間不分戶;
3、不與戶主居住在一處,擁有單獨住房且有明確的門、戶、牌住址;
4、鄉、村、組同意分戶的證明。
如確實需要分戶,還需提供以下材料:
1、鄉村組同意分戶的三級證明,證明上需加蓋公章,加簽經辦人姓名。
2、以本人名義提出分戶申請,並提供本人簽名的分戶申請書。
3、本人的房屋產權證明(農村建房審批表或房產證)。
4、到民政部門申請房屋明確的門、戶、牌住址。
參考鏈接:網路_分戶
㈦ 農村戶口子女和父母分戶口需要具備哪些條件
農村戶口子女和父母分戶口條件有:父母和子女長期分開居住;農戶必須在經濟條件上能夠獨立;結婚。
分戶需要資料:需要攜帶本人書面申請,《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結婚證》、獨生子女證等親屬證明,戶主、房主同意落戶證明,合法的房產手續(合法的房產手續包括農村宅基地證。
一、父母和子女長期分開居住
父母和子女長期分開居住,雙方並不在同一個屋檐下生活,日子也是各過個的,這種情況,可以向相關部門申請分戶。
在農村有部分年輕人由於工作原因,長期不能和父母住在一起,由於彼此不互相依存,也就有了分戶的先決條件,這樣的情況若是申請分戶是符合標準的,子女可以獨立門戶的。
二、農戶必須在經濟條件上能夠獨立
要求分戶的農戶必須在經濟條件上能夠獨立,不再需要依靠父母。也就是說要求分戶的子女達必須到能自立門戶的標准,擁有穩定的工作,有養活自己的經濟能力。
自己都不能掙錢養活自己,還得啃老的啃老族能說是獨立嗎?恐怕連自己都照顧不好怎麼自立門戶,實質還是依賴父母的巨嬰。
三、結婚
結婚可以成為分戶的條件和理由。
農村家庭一般兒女較多,獨生子女的少,若是兒女結婚後都還是和父母住在一起,是很不方便的,現在農村分戶政策規定子女在婚嫁之時,則有必要與父母分開居住,這種情況可以向政府提出分戶要求。
兒女結婚分戶,小家庭成為獨立的一戶,而不是和父母擠一起也可以減少婆媳矛盾的發生。
㈧ 農村戶口子女和父母分戶口需要具備哪些條件
從原則上講,只要當事人具有獨立的住所,就可以進行分戶。但是,就這個問題,各地的戶籍政策不同,沒有統一的,細化的規定。當事人應該到自己戶籍所在地的戶籍管理部門進行了解。
另外,公安機關作為戶籍管理部門,有告知當事人戶籍政策的義務。根據《戶口登記條例》第三條 規定,戶口登記工作,由各級公安機關主管。城市和設有公安派出所的鎮,以公安派出所管轄區為戶口管轄區;鄉和不設公安派出所的鎮,以鄉、鎮管轄區為戶口管轄區。鄉、鎮人民委員會和公安派出所為戶口登記機關。
以下是辦理戶口遷移的具體情況和應對方法:
1,同一派出所的戶口遷移
憑戶口簿、公民身份證直接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戶口遷移;屬婚遷的,須附交結婚證、計劃生育證明等復印件;屬分房、購房、建房辦理遷移的,須附交房產證復印件。
2,不同派出所的戶口遷移
憑戶口簿、公民身份證到入戶派出所辦理准予遷入證明;屬婚遷的,須附交結婚證、計劃生育證明等復印件;屬分房、購房、建房辦理遷移的,須附交房產證復印件。憑入戶派出所開具的准予遷入證明,到遷出派出所辦理《市內遷移證》後,再到入戶派出所辦理遷入手續。
3,跨區遷移
憑戶口簿、公民身份證到入戶派出所辦理申請,填寫《入戶申請表》,派出所受理後呈分局審批;屬婚遷的,須附交結婚證、計劃生育證明等復印件;屬分房、購房、建房辦理遷移的,須附交房產證復印件。經分局審核同意後,憑入戶派出所開具的准予遷入證明,到遷出地派出所辦理《市內遷移證》,再到入戶派出所辦理遷入手續。
㈨ 農村怎麼把兒女和父母的戶口本分開需要什麼證件
一,只要你滿足一定的分戶條件,比如有單獨的房產(門牌號)那回都是可以分戶的,答這根戶口性質無關。
二,分戶的條件及程序: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的規定,分戶需滿足以下條件:
1、本人成年且經濟獨立;
2、夫妻之間、未成年子女之間與父母之間不分戶;
3、不與戶主居住在一處,擁有單獨住房且有明確的門、戶、牌住址;
4、鄉、村、組同意分戶的證明。
㈩ 農村戶口要和父母戶口分開流程怎麼走怎麼辦
一,只要滿足一定的分戶條件,比如有單獨的房產(門牌號)那都是可以分戶的,這跟戶口性質無關。
二,分戶的條件及程序: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的規定,分戶需滿足以下條件:
1、本人成年且經濟獨立;
2、夫妻之間、未成年子女之間與父母之間不分戶;
3、不與戶主居住在一處,擁有單獨住房且有明確的門、戶、牌住址;
4、鄉、村、組同意分戶的證明。
(二)如確實需要分戶,還需提供以下材料:
1、鄉村組同意分戶的三級證明,證明上需加蓋公章,加簽經辦人姓名。
2、以本人名義提出分戶申請,並提供本人簽名的分戶申請書。
3、本人的房屋產權證明(農村建房審批表或房產證)。
4、到民政部門申請房屋明確的門、戶、牌住址。
(10)農村子女可以和父母分戶口擴展閱讀:
應注意的問題
根據身份證管理辦法規定,身份證姓名只能是其戶口「姓名」內容,不能製作「曾用名」等其他名稱,因此請同學們在辦理戶口遷移手續時一定要仔細檢查;
製作身份證,是以本人戶口為依據,因此戶口遷移證所填內容一定要與本人學籍資料所填內容相同,以免對您在校的學習,生活帶來不便;
學生在校期間無特殊情況,其姓名、年齡等戶籍內容一般不予更改。
被錄取的新生戶口辦理
憑錄取通知書,本人戶口本,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遷移手續,經派出所審驗合格後,簽發戶口遷移證。遷移證內各項內容必須填寫,不許有空白項,身份證號碼齊全。
新生到校報到時,向學校招生機關交驗錄取通知書,辦理入校手續,將戶口遷移證遞交學校戶口管理機關,經審查遷移證內容合格後,由學校戶口管理單位統一辦理入戶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