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獨生子女可休「照料假」如何落為實際
近日,四川省公布了關於「獨生子女每年累計不低於3天照料假」的徵求意見稿,引發關注。記者發現,福建、湖北、廣西也已公布相關內容。不少專家認為,類似新政是應對社會老齡化問題的一個積極探索,但落實「紙上假期」在實際操作上仍有待完善。
如何才能常回家看看?
律師告訴記者,不僅是獨生子女的「照料假」,如帶薪年假、探親假等的具體實施,很多並未完全被勞動者所熟知。我國大部分家庭「四老兩小」的養老模式帶來了一些養老問題,解決這些問題同樣需要通過法律,來規范社會各相關機構發揮其職能,保障子女更好地撫養老人。
如果用人單位未依法給予勞動者休假的權利,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勞動爭議發生後,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對於由「照料假」等給用人單位帶來的成本,可以從稅收及其他優惠政策方面給予用人單位補貼。
廈門大學社會學教授葉文振建議,有關部門應進一步了解大部分員工和其父母對「照料假」等對假期天數等的真實需求,這樣制定政策、執行起來才會更有針對性,效果也會更好。另外,可以考慮進一步擴大「休假人員」的范圍,如只要夫妻一方是獨生子女,在申請照料假時,配偶也能同時休假,以減輕家庭的壓力。
田毅鵬表示,需建立一個與社會整體相銜接、相互兼容的配套體系,才能更好地將「紙上假期」落到實處,去應對和解決養老中面臨的問題。
這是一個很實際的問題,各單位在執行力度上存在問題,也就造成獨生子女很難做到回家照顧老人。
❷ 福建省為保障獨生子女照料假設置了什麼法律責任
2017年3月1日,《福建省老年人權益保障條例》正式施行。其中規定:獨生子女的父母年滿60周歲,患病住院治療期間,用人單位應當支持其子女進行護理照料,並給予每年累計不超過10天的護理時間,護理期間工資福利待遇不變。
獨生子女「照料假」體現了各地以人為本的發展理念和民生關懷,無論對個人家庭還是對整個社會都有好處。「照料假」給獨生子女提供了盡孝盡善的好機會,有利於密切家庭成員關系,構建溫暖有愛的家庭氛圍,也有利於形成尊老敬老的社會氛圍。希望能夠早日落到實處!
❸ 哪些省區出台了"獨生子女照料假"
上世紀70年代,我國開始全面推行計劃生育政策,期間產生了大量獨生子女家庭,伴隨而來的,是這些家庭日益增長的養老壓力,在父母生病時,獨生子女往往有些分身乏術。為了緩解獨生子女家庭的養老壓力,今年以來,不少地方紛紛出台了貼心政策。
四川規定,獨生子女的父母年滿60周歲,患病住院醫治期間,用人單位應當支持其子女進行照料,並給予每年累計不低於3天的照料假,照料期間工資福利待遇不變。同時,用人單位應當按照有關規定保障供養人省親休假的權力。
河南規定,凡是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老年人住院治療期間,用人單位應當給予其子女每年累計不超過20日的護理假,護理假期間視為出勤。
期待「獨生子女照料假」政策的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