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父親欠債被起訴變黑名單,對孩子以後考公務員有影響嗎
父親欠債被起訴變黑名單,對孩子以後考公務員沒有影響。
下列人員不可以報考公務回員考試:答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3)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五年的。
(4)現役軍人。
(5)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工作人員。
(6)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
(1)父母欠債被起訴子女能出國嗎擴展閱讀:
公務員考試規定:
一、招生對象
中央、國家機關的公務員考試是面向全國進行招考的,而地方的公務員考試主要面向當地的居民和在當地就讀的大學生以及本省生源的大學生。但2013年大部分省份也對戶口的限制進行放寬,這就需要考生報名時認真閱讀招考簡章。
二、考試時間
從2002年起,中央和國家機關公務員招錄工作的時間將固定下來:報名時間固定在每年10月下旬,考試時間則固定在每年11月的第四個星期日。
三、戶口限制
2012年中央國家機關國家公務員已基本上不再要求戶口限制,人才不限地域,這是人事工作的一項重大改革。地方國家公務員也基本上在逐漸取消這一限制,很多地方公務員招考都是面向全國,包括人民警察的招考。
參考資料:網路-國家公務員考試
『貳』 父母欠債被起訴,子女會被凍結資金嗎
會凍結你父親和你母親的賬戶和名下財產,其他無需擔心
『叄』 父親欠債被起訴,無法償還被拘留,以後對子女考公務員有影響嗎
答: 父親欠債被起訴,無法償還被拘留,以後對子女考公務員肯定有影響的
問題問的挺好的
很高興為你回答
『肆』 父母因為債務被起訴,對子女有什麼限制嗎(出行、工作限制等)
1、問題過於寬泛,只能簡單回答。父母因為債務被起訴,如果法院判決父母還款,而且也按照判決履行了還款義務的,對父母及子女都沒有影響。
2、父母是債務人而不是子女,所以判決後子女也沒有代替父母還款的法定義務,除子女作為保證人。
3、判決下來後,如果父母拒不執行判決的,可能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此時可能對子女有些影響,如參軍、考公務員等。
『伍』 父母欠債被起訴但未強制執行會對子女報考中國人民公安大學有影響嗎
會對子女報考中國人民公安大學有影響的
『陸』 父母欠債被起訴子女政審能通過嗎
能通過。政審是看你有沒有通敵賣國行為,欠債還錢這是民事行為,和政審沒關系。
『柒』 父親欠債被起訴,對子女有影響嗎
如果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了,對子女是會有影響的,具體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的若干規定》
第三條 被執行人為自然人的,被限制高消費後,不得有以下以其財產支付費用的行為:
(一)乘坐交通工具時,選擇飛機、列車軟卧、輪船二等以上艙位;
(二)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進行高消費;
(三)購買不動產或者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
(四)租賃高檔寫字樓、賓館、公寓等場所辦公;
(五)購買非經營必需車輛;
(六)旅遊、度假;
(七)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
(八)支付高額保費購買保險理財產品;
(九)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費行為。
被執行人為單位的,被限制高消費後,禁止被執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影響債務履行的直接責任人員以單位財產實施本條第一款規定的行為。
(7)父母欠債被起訴子女能出國嗎擴展閱讀:
會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情況: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
第一條被執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依法對其進行信用懲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
(二)以偽造證據、暴力、威脅等方法妨礙、抗拒執行的;
(三)以虛假訴訟、虛假仲裁或者以隱匿、轉移財產等方法規避執行的;
(四)違反財產報告制度的;
(五)違反限制消費令的;
(六)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執行和解協議的。
『捌』 父親欠債被告會影響子女上學嗎
如果僅僅是被起訴是不影響子女上學的,但是如果在判決生效之後,拒不履行生效判決的義務被對方申請強制執行的話,則會對子女上學產生一定的影響。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及有關消費的若干規定》第三條的規定,被執行人為自然人的,被採取限制消費措施後,不得有以下高消費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七)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也就是說如果成為被執行人之後,子女是不能就讀高消費的私立學校的。
司法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及有關消費的若干規定》
第三條 被執行人為自然人的,被採取限制消費措施後,不得有以下高消費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一)乘坐交通工具時,選擇飛機、列車軟卧、輪船二等以上艙位。
(二)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進行高消費。
(三)購買不動產或者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
(四)租賃高檔寫字樓、賓館、公寓等場所辦公。
(五)購買非經營必需車輛。
(六)旅遊、度假。
(七)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
(8)父母欠債被起訴子女能出國嗎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2012年修正)第十九章一般規定
第二百二十四條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以及刑事判決、裁定中的財產部分,由第一審人民法院或者與第一審人民法院同級的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
法律規定由人民法院執行的其他法律文書,由被執行人住所地或者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
第二百二十六條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請執行書之日起超過六個月未執行的,申請執行人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上一級人民法院經審查,可以責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內執行,也可以決定由本院執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執行
第二百二十九條被執行人或者被執行的財產在外地的,可以委託當地人民法院代為執行。受委託人民法院收到委託函件後,必須在十五日內開始執行,不得拒絕。執行完畢後,應當將執行結果及時函復委託人民法院;在三十日內如果還未執行完畢,也應當將執行情況函告委託人民法院。
受委託人民法院自收到委託函件之日起十五日內不執行的,委託人民法院可以請求受委託人民法院的上級人民法院指令受委託人民法院執行。
『玖』 兒子欠債被起訴人找不著開庭父母可以去嗎
謝邀
按照我國《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當事人或者是其委託的代理人可以代表其出庭進行應訴答辯,每個當事人最多可以委託兩名代理人,因此,作為當事人的父母可以通過簽訂授權委託書書的形式參加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