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關於申請單程往香港照顧父母問題
你這麼有孝心那麼你接你母親回大陸住呀~ 再說你父親不在香港的, 你根本不可能申請去香港, 去香港你真的不用再想了. 好好想想怎麼可以照顧你媽吧~
Ⅱ 內地居民申請香港照顧父母(細節問題)
1、一定要的,如果行動不便,可能要醫院出具的證明才可以。
2、找香港民政事務署,在港父母年齡及在港確無子女的證明。
3、其中一方在港就可以申請,不過在內地一方也要滿60周歲
Ⅲ 香港政策有沒有規定內地子女過港照顧父母只有大兒子才可以申請去,小兒子不能申請去
對照以下規定似乎沒有一條符合你提問的情況。 內地居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請前往香港或者澳門定居。 (一)夫妻一方定居香港或者澳門的;可同時申請偕行未滿十八周歲的子女。 (二)十八周歲以上、未滿六十周歲,其在香港或者澳門定居的父母均六十周歲以上且在香港或者澳門無子女,需要其前往照顧的。 (三)六十周歲以上且在內地無子女,需要投靠在香港或者澳門定居的十八周歲以上子女的。 (四)未滿十八周歲,需要投靠在香港或者澳門定居的父母的。 (五)有其他特殊情況需要前往香港或者澳門定居的。
Ⅳ 去香港照顧父母
中國大陸公民赴香港定居 (1)父母一方定居香港、分居多年的;(2)定居香港、的父母年老回體弱,必須由內地子女前答往照料的;(3)內地無依無靠的老人和兒童,須投靠在香港、的直系親屬和近親屬的;(4)定居香港、直系親屬的產業無人繼承,必須由內地子女去定居才能繼承的;(5)有其他特殊情況必須定居的。申請赴香港、定居的證明材料1.父母一方定居香港、澳門,分居多年的,可以申請去香港團聚。分居多年的具體年限,由於各地情況不同,規定的分居年限也不一樣。申請者是男性的配偶,容易獲准。申請去香港的須分居滿4年以上。
Ⅳ 內地父母如何申請去照顧香港的子女
雙非子女在香港出生其父母畢攜有資格申請探親雙程證到香港照顧雙非小孩申請照顧小孩在香港讀書 , 往來港澳通行證 可以在香港逗留一年 雙非小孩的父母60歲敏數游以後。雙非小孩年滿18歲以上 , 長期在香港居住生活。其父母可以申請去香港團聚的,是以無人照顧橋銷投靠香港雙非子女這樣申請的。 申請赴港澳定居需提交填寫完整並貼有本人近期正面彩色照片的「申請表」表上應填寫單位或派出所出具的政審意見
Ⅵ (*分求教)去香港定居照顧老人,我該怎麼辦
你是抄沒辦法去了!襲
因為你繼父有子女在香港。。。雖然是繼父的子女,但是法律上也是你媽媽的子女。所以你媽媽在香港是屬於有子女的。而且他們有香港身份證且居住在香港,你媽媽就屬於在香港有子女!即使他們不贍養你母親,但是這個跟在香港有沒有子女這事是沒有矛盾的。。就算你媽媽跟他們斷絕關系,也是不幸的,因為法律上父母和子女的關系是無法斷絕的(只有夫妻關系可以斷絕)。所以內地相關部門不讓你去是合情合理。
Ⅶ 申請去香港定居照顧父母要什麼手續
申請去香港定居照顧父母要到當地公安局辦理《港澳通行證》。
經批准前往香港、澳門定居的內地公民,由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發給前往港澳通行證。持證人應當在前往香港、澳門之前,到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注銷戶口,並在規定的時間內前往香港、澳門。
經批准短期前往香港、澳門的內地公民,發給往來港澳通行證。持證人應當在規定時間內前往並按期返回。
(7)去香港照顧父母子女不肯簽字怎麼辦擴展閱讀:
申請材料
1、提交填寫完整並貼有申請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8×33mm)的《內地居民前往香港或者澳門定居申請表》;
2、交驗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原件,並提交復印件;
3、交驗港澳關系人的香港或者澳門居民身份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原件,並提交復印件。港澳關系人是外國籍的,須交驗香港或者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外國護照原件並提交復印件;
4、提交申請人所在工作單位或者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對申請人前往香港或者澳門定居的意見;
5、提交與申請事由相應的證明;
6、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進行審查認為確有必要的其他證明。
Ⅷ 香港照顧父母類'辦理要求
我兩年前就是辦照顧父母到香港定居的。我在廣州申請,我當時辦理的要求,必須為父母專都在屬香港定居,必須都超過60歲,以父母其中一方的年齡算分(當然是選擇年齡大的一方算啦),60歲就60分,例如你爸70歲,你媽60歲,選擇按父親年齡算分,所以你的申請分數為70分,明白了吧。
Ⅸ 申請去香港照顧父母,條件都達到,但裡面要求提交的 父母身邊無子女的證明 要去哪搞
建議到律師樓找律師,或到民政署找政務主任、行政主任或太平紳士監誓,宣誓香港無子女證明,應有法律效力。費用不多,頂多幾百塊!1| 評論
Ⅹ 去香港照顧老人必須雙方父母在港才可以申請
內地居民有下列情復形之一的,可制以申請前往香港或者澳門定居。
夫妻一方定居香港或者澳門的;可同時申請偕行未滿十八周歲的子女。
十八周歲以上、未滿六十周歲,其在香港或者澳門定居的父母均六十周歲以上且在香港或者澳門無子女,需要其前往照顧的。「在香港或者澳門無子女」,指沒有具有香港或者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的或者經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批准前往香港或者澳門定居的子女。
六十周歲以上且在內地無子女,需要投靠在香港或者澳門定居的十八周歲以上子女的。
未滿十八周歲,需要投靠在香港或者澳門定居的父母的。
香港或者澳門永久性居民子女。
有其他特殊情況需要前往香港或者澳門定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