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青少年犯罪案例分析
受害女子張某稱與朋友在烈士陵園散步時遭一夥人搶奪,被搶去黃色挎包一個,內有現金、身份證、銀行卡等物品,得手後犯罪嫌疑人向雲路街方向逃離。民警按照線索搜索至龍須巷某賓館時,發現兩名可疑男子光著上身、神色慌張,立即下車分別對其盤查,其中一名男子王某承認在九墩塘公園參與搶奪,正准備回賓館睡覺。民警立即對該賓館204房間進行檢查,將返回該房間的重慶籍青年李某抓獲。民警將三人帶回崗亭審查途中,發現一男子蹲在路邊形跡可疑,盤查中,該男子自稱叫呂某,也住在同一賓館204房間,民警隨即將其控制。
今年13歲的少年費小林是江蘇省東海縣曲陽鄉曹庄村村民。由於其父母年邁,家庭貧困,自小就被父母嬌縱的他,為了上網、吃喝玩樂,從6歲開始就經常偷拿家裡的錢。小學六年級輟學後,更加無人管教,一步步滑向罪惡的泥潭。2004年8月中旬的一天,某電視台播放了一樁綁架勒索案,綁架者綁架並殺害一個有錢人家的孩子,敲詐勒索贖金19萬美金。這則案例給費小林帶來了「靈感」,為了搞錢,他開始盤算著如何綁架殺害同村的小夥伴小龍,向他的父母勒索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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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年9月6日,費小林用欺騙的手法將小龍騙到村西楊樹林,用一根舊拉鏈絞勒小龍頸部致其窒息死亡,並就地挖坑埋屍,然後攜帶小龍的部分衣褲離開,准備伺機向小龍的父母實施敲詐。
同年9月17日,小龍的屍體被村民發現,連雲港市公安局刑警支隊和東海縣公安局刑警大隊開始偵查。費小林只好放棄敲詐小龍父母的打算,但他卻對公安機關的懸賞公告——提供破案線索獎勵人民幣2萬元——產生了濃厚的興趣。這不也是一個很好的發財機會嗎?2005年10月1日晚,費小林潛至當時受重點懷疑的小磊家,把小龍的牛仔褲扔進小磊家的豬圈。2005年10月7日上午,費小林趁和父母一起趕集的機會,單獨來到一間公用電話吧,撥通公安機關懸賞舉報電話,告知警方自己在小磊家的豬圈裡發現小龍褲子的「線索」,並要求「案子破了後,一定要給我獎金啊!」
東海縣公安局通過嚴格的排查,最終確認撥打電話的就是費小林。調查的結果,所有的犯罪線索和證據都指向了費小林這個貌不驚人的小小少年。在鐵的事實和證據面前,費小林不得不交代了自己從預謀、准備到實施綁架勒索的全部過程。令人啼笑皆非的是,費小林在供述完自己的犯罪事實後,竟還念念不忘懸賞,一直問辦案人員:「案子現在已經破了,我能拿到你們的2萬元懸賞金嗎?」
2. 違反《未成年人保護法》的案例、事實舉例
案例一:
1996年冬天某日的一個上午,某市一小學二年級(1)班班主任數學教師馬某(民辦教師),因該班學生劉某未完成家庭作業,非常生氣,把學生劉某叫到其辦公室訓話,他越說越著急,順手拿起在其旁邊的熱爐鉤子將劉某臉部燙傷有三處之多。馬某體罰學生的惡劣行為,在當地造成極壞的影響,教師馬某後來被學校開除。
本案中,教師馬某因學生劉某未完成家庭作業,就用爐鉤將該生臉部燙傷,並有三處之多,是一種明顯的故意傷害行為,應承擔法律責任。首先對於學生劉某造成的傷害應該給予賠償,根據我國現有的法律規定這應該屬於特殊的侵權責任,對於學生劉某的賠償責任應由學校承擔,在學校承擔民事責任之後,由學校對有過錯的老師馬某進行追償。另外鑒於馬某的故意傷害行為給學生劉某的身體造成了傷害,行為人馬某還應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
相關法規 :
《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15條:「學校、幼兒園的教職員應當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嚴,不得對未成年學生和兒童實施體罰、變相體罰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46條:「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被侵害人或者其監護人有權要求有關主管部門處理,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48條:「學校、幼兒園、托兒所的教職員對未成年學生和兒童實施體罰或者變相體罰,情節嚴重的,由其所在單位或上級機關給予行政處分。」
案例二:
小剛為某校八年級的學生,今年14歲,很調皮,不愛學習,讓班主任傷透了腦筋。「要不要小剛繼續在校讀書」問題在全班進行 無記名投票表決,給小帶剛來很大的精神壓力,他再也不肯到學校讀書了。小剛的父母覺得他繼續上學也不會有前途,就送他到一家商場當服務員。
小剛在當服務員期間,結識了一些不良青年,學會了吸煙、喝酒、賭博,而且小偷小摸,曾偷了同事少量錢財,受到了商場的警告。9月份的某天晚上,他竟入戶盜竊,因數額較大,觸犯了刑法,在逮捕歸案時,公安人員不開警車,不穿警服,不擴大知情面,並對小剛進行了不公開的審問。
案例三:
某一小學高年級,學生絕大部分為獨生子女,嬌慣成性,組織紀律性差。某一周三下午,綜合實踐課教師王老師上課期間,學生朴某在課堂上大聲說話,無理取鬧,王老師制止時,又與老師蠻纏,下課後王老師將朴某叫到王所住宿舍內批評朴某(只有兩人在場),學生不服,與其爭辯,王老師便給了朴某兩記耳光,並說要與學生玩命,以此表示自己將學生「管好」的決心,直至下午5點50分才放學生回家,第七節英語課沒上著。
3. 病例分析 個案,女性,19歲,大二學生,獨生子女,父母有工作,家庭支持好。喜歡舞
19歲大二女生獨生子女,父母有工作,家庭環境也很好。通過這一些可以看出來家庭還是不錯的啊。也可以理解為條件還是挺優越的。
4. 怎樣寫一篇案例分析論文
不同的學科有不一樣的案例分析,這里僅提供一篇,供你參考.
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案例分析論文
心理問題
學生姓名:徐子建 年齡:12歲 性別:男 年級:六年級
教師:宋桂香
學生心理問題:這個學生愛說謊
學生心理產生原因分析:兒童撒謊可以從很小的時候就開始出現。許多父母認為這可能是遺傳得到的或是跟壞孩子學來的,其實不盡然。事實上,導致兒童撒謊的原因,很大程度上來
自自己本身。如果父母對兒童的需要和自尊採取過分專斷的方法,對兒童的某些不適當行為橫加指責或濫施典型的為了自我保護而說謊。這樣,久而久之,兒童就形成了撒謊的習慣。家庭中父母與孩子間缺乏民主,信任與溝通是造成兒童撒謊最為多見的原因,另外,兒童撒謊也與他期望獲得重視有關,他們經常用吹牛的方式來吸引大人對自己的注重。值得注意的是,大部分兒童由於愛幻想,經常把想像中的或期望的事情當作真實的內容加以表述,這通常並不是撒謊,而只是由於認知和發展的限制,難以把理想與現實區分清楚,對於這種情
況,成人不要把他們指責為撒謊。學生心理問題矯正對策:
首先,教師、父母要增加對兒童的理解,尋求與兒童取得溝通的共同語言,打消孩子對師長、父母的戒備乃至恐懼的心理,要努力成為孩子的良師益友,讓兒童尊敬和依賴自己。只有這樣兒童才願意去袒露心計和毫無顧忌的表達自己。
其次,對於撒謊的兒童,應該認真嚴肅地指出說謊的危害,要讓兒童知道用撒謊來掩飾錯誤將是錯上加錯。人難免會犯錯誤,恰當地對待錯誤的方式應是證實自己的過錯,敢於承擔並改正錯誤。同時,應該讓他感到,坦率地承認自己的錯誤的後果與掩飾過錯的後果是不一樣的。雖然掩飾可以暫時掩飾過失,但會因此失去父母和他人的信任。
要注意幫助兒童克服因過去說謊而產生的罪惡感。使他們敢於面對自己的問題。說謊可以使兒童變成一個不負責任的人,但只要勇敢承認錯誤就依然可以成為一個有自尊的人。這里需要注意的是,兒童即已形成的舊習慣往往很難一下子徹底改正過來,如果偶然再犯,不要大驚小怪,認為前功盡棄了。
對學生養成教育的個案分析
學校的重要功能是育人。因此,學校的精神文明建設就要突出育人的這個主題。加強對學生的養成教育是到千百萬青少年學生道德素質的問題是決定著下個世紀中華民族道德素質問題是小學階段正是多種行為習慣的形成時期,良好的行為習慣的形成可以撞壞一個人的性格、情操,影響少年兒童的發展規律,提高勞動者的素質必須從小抓起,當代的小學生大多是獨生子女思想道德的明顯弱點在於思想上的優越性,意志上的軟弱性,學習上的被動性,生活上的依賴性,心理上的叛逆性,更需要老師對他們進行正確的引導。
案例:我班有一名學生,由於他母親長期在外地打工,把孩子扔給七十多歲的姥姥照看,平時缺少道德上的家教,所以他養成了不少的不良習慣,上學不認真學習,課堂上不注意聽講,經常罵人,說臟話,有一次,在老師講課進入高潮時,他發出一聲怪叫,老師問誰乾的,他不承認,就亂了課堂秩序,影響了老師講課。
案例分析:下課之後,我對這個學生的舉動仔細分析了一下,發現,他的這種行為是不對的,原因之一是他平時散漫慣了,沒人對他進行道德教育,七十多歲的姥姥教育他也是力不從心,原因二是他的這種行為是為了引起大家的注意,正因為他是不受大家歡迎的人,沒人願意跟他交朋友,他才會在課堂上有這種行為。
案例處理結果:下課之後,我把他叫到辦公室,針對這件事耐心地給他講了道理,我說:做為一名學生應該非常明確上課要認真聽講,不搞小動作,這是日常行為規范的要求,每個同學都應該自覺遵守紀律,如果大家都認為某種做法對自己合適就無視課堂紀律,影響老師講課,影響大家學習,那麼課堂不就變成了自由活動的場所了嗎?還談什麼學習文化科學知識呢?還談什麼尊重老師勞動呢?假如你是老師或者你是班裡其他同學,遇到今天這樣的事,你會怎麼樣呢?老師知道讓你做英語課代表,你願意嗎?你能改掉你不遵守課堂的紀律的缺點嗎?他回答:能。我說:那你得先跟英語老師道歉。之後,我還找了幾名學生跟他做朋友,並監督他改掉罵人的毛病,沒過多久,他果然進步不少,集體榮譽也強了。
個案反思:我覺得學生有了缺點錯誤,教師理應給予嚴肅的批評和熱情的幫助,然而批評不單純是批,單純的指責和訓斥,更不應諷刺、挖苦,不尊重學生的人格,否則會事與願違,應採用易於學生接受的方式、方法,促其改,才能以熱忱的態度、誠懇的忠言激其志。
5. 與法律知識有關的案例,寫3篇案例分析
第一個案例是一個13人組合的犯罪團伙。作案已有兩百多例,都是以搶劫,偷盜為主。有一次,他們准備搶劫,不聽受害者勸告,反而惱羞成怒地將其推下南明河,幸好受害者會游泳,自己游上了岸。更有些受害者不敢報案,所以他們作案的實際數字還沒有統計上來。據了解,這13人中有11人都生活在單親家庭,父母離婚。更有個家庭,他的爸爸死了,媽媽出走,只剩他和他爺爺,爺爺身體不好,沒有經濟來源,屬於低保家庭。他養成了懶懶散散的習慣,想上學就上,慢慢地就和不良少年混在一起。
第二個案例是團伙殺人案。2001年,某區的保安撥打了110,警察接到了電話,得知有人被刺傷。110馬上趕到現場,把受害人立即送往醫院。經調查,是不良少年幫害,錯傷他人。有一個叫王**幫在網上發布消息,要報復**。帶了十多個人,乘上了中巴車,到了兇案地,當場殺傷三名中學生,一人重傷,兩人輕傷。案發後罪犯坐火車逃到重慶。過了一段時間,他們認為沒事了,就陸陸續續地回到貴陽,結果全被公安機關抓獲。經調查,他們的家庭也都是單親家庭。
第三個案例是搶劫案。2001年2月5號,有一個九中的女學生被搶。她用手機打電話,罪犯想據為己有,結果被警察抓獲。經過調查,他也是很早就輟學。沒有人管,就逃學。和社會上的不良少年接觸,結果走上犯罪道路,被判刑三年。
第四個案例是1993年發生在軍體校。兇手的爸爸是離異再婚,他和後媽的關系處地得很緊張,所以產生了殺人的念頭,便悄悄地把手槍偷回家中,把自己的後媽打死了,還把後媽剛剛生了才六個月的妹妹勒死了。
從這四個案件來看,都有一個重要的原因:家庭破滅,受到社會上的不良接觸,逐步走上了犯罪的道路。看黃色書刊,電影,上網。也有自身原因,不良習慣,小時候,經常偷偷摸摸地偷同學的東西,同學不向老師反映。所以就給他了機會,產生了僥幸心理。
家庭,父母教育都很重要,如果教育不好,危害很大,離婚使孩子過早地嘗到苦澀,或把孩子當成包袱。家長把昔日的憐愛變成厭惡,把細心呵護變成不聞不問。這樣一來對於未成年孩子來說是無法承受的,所以他們就走向犯罪。人生出來,本來就是友善的,最重要的就是父母親的教育。他們的犯罪特點是低齡化,團伙化,手段惡劣,情節嚴重,有時會產生報復心理,不考慮後果。有時喊起一大群人,一起坐車從城南到城北拿刀殺人。
為了增強自我防範意識,我們應遵守以下幾點:
1、自我安全防範,不要與不良青少年交往。
2、不要登陸不良網址。
3、不觀看,不下載黃色資料。
4、遠離毒品,拒絕吸毒。
當我們在生活中遇到犯罪的時候應該做到以下幾點:
1、要躲避犯罪,樹立自我保護意識,不提倡斗爭。
2、如果受害,應告知學校,教師及家長,或向有關部門報告。
3、加強法制觀念學習。法制教育已納入學習規劃。
聽了李所長的講述後,我認為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原因是家庭,父母帶來的。也有自身的心理問題。但最重要的是要有一個良好的心態,良好的心理素質,去面對,去承受外界所帶來的壓力。我也學會了許多遇到犯罪事件發生在自己的身邊時,我們應該怎樣防範,杜絕這類事件的發生。
法制教育心得
人生如一張白紙,在成長的過程中會自然而然在白紙上添上色彩!有的色彩繽紛也;有的灰暗一片;更有的在還沒有添滿色彩但這張紙就早已不在了!
能夠使白紙變成色彩繽紛也是不容易的一件事啊!首先這個人必需知法守法,而且要持之而行!這樣才能踏上人生里美好的第一步!
曾經看過的一個案例:15歲的初三學生庄海在初一年級時就加入了共青團,當選為班長,工作負責、學習優良,先後評為三好學生、優秀共青團員。有一天與父母告別後准備回家時,發現一個初二學生在他父母後面做鬼臉,這本來是一件很小的事情,問一問、說一說,都可以解決問題,但是庄海非常生氣,認為是對自己父母的侮辱,竟和幾個同學一起上去教訓他一頓。原以為被教訓者不會怎樣,沒想到卻引起這個學生邀約一幫人來報復。為了不甘示弱,又發生了對報復者的報復,在雙方毆打中,庄海拿出隨身帶的一把刀捅上去,造成一死一傷,法院判處庄海犯故意傷害罪。在監獄里,庄海面對鐵窗、鐵門,回顧這不該發生事,無限悔恨。
所以說要使人生走得輝煌燦爛就必需知法守法,而且要持之而行!不要為一時的沖動而做出犯法的事情令自己悔恨終生!自毀前程!
世界上有黑人,白人,黃種人,而每個人的生活環境都不同。所以把白紙弄得灰暗一片有時並不是自己所想的!因此家庭是每個人走出第一步的前奏!好的家庭教育就會出好的孩子,反則反之!以下是兩個普遍而惡劣的家庭環境!請家長們必須教育好自己兒子的第一課!
1、家長過分溺愛,一味嬌慣,使子女的慾望不斷升級。現在大部分家庭都是三口之家,而孩子又往往是獨生子女,有的父母認為孩子少,應該讓孩子過得幸福一些,特別是那些過去經歷過苦日子的人不願讓孩子再「吃苦」。因此,對子女總是百依百順,要啥給啥,讓獨生子女成了家庭的「小皇帝」。在家庭無來源或不充足時,那些被嬌慣的孩子便以非法手段在外「撈」錢,以滿足自己的心理上的「不平衡」。
2、家庭教育的錯誤引導。有的父母一貫好逸惡勞,不務正業,貪圖享受,往往表現出舉止不端,品行不正,素質低下,自身形象差,客觀上不能為孩子當好「第一教師」,使子女在潛移默化中受到不良品行的影響。如有的家長經常搓麻將、逛舞廳,不僅無暇顧及孩子的學習和生活,更無精力管教孩子,疏於對子女的家教,導致子女放任自流,是非不辯,美醜不分,最終由「小皇帝」淪落為「小囚犯」。
所以每個家庭都要為自己的孩子負責任!要使兒子走出第一步之前有個美好的家庭環境!請不要給每個張白紙添上灰暗的顏色!
最後就來來說說一些曾經在學校里是一些大哥大姐!這些人往往只是風光一時!但出社會後就往往會觸犯法律,或者在互相仇殺中失去了寶貴的性命以紅色的鮮血完結了這張不該結束的白紙!
中國有9年義務教育因此每個人都有經過校園的機會所以學校應該做到關心、幫助每個學生!
提幾點建議吧:(一)、關心差生、輟學的學生
關心學生是學校教師的神聖職責,差生、輟學生是困難、問題較多的學生群體,他們最需要關心、幫助。校園搶劫強索案件的違法犯罪的青少年中,差生或輟學生占很大比例,關心教育管理好這些學生,能有效預防和控制校園搶劫和強索案件的發生,從一定意義上說,學校對差生的漠不關心甚至放棄差生。學校就一定會自己留下的苦果自己吃。
(二)、加強學校校風校紀建設,加強法制宣傳教育。
校風校紀和法制教育宣傳教育是青少年素質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青少年遵紀守法、健康成長,是抵制不良影響、預防犯罪最根本的因素。
(三)、保持高度的警惕性,早期發現,採取有針對性的實在措施,例如建立專職輔導員;對重點人、重點地方、重點時間採取事前防範措施;關注學校周邊地區青少年動向,發現危險信號及時通報公安機關並採取措施,校警聯合建安全文明學校。
(四)、防止格外違法犯罪青少年向學校滲透,或與學校某些學生聯合作案,增加危害性,增加預防和處置的復雜性。
(五)、發現教唆者、犯罪組織者、造成嚴重危害的,要與政法部門通報、聯系、合作,及時處理,該上報的一定上報,該送有關部門處理的一定送有關部門,該懲辦的就要懲辦。
6. 獨生子女的概念,案例分析。
獨生子女就是沒有兄弟姐妹的孩子。而你是有哥哥的,所以不能算是獨生版子女。國家有相應的標權准,現發給你了解:
獨生子女按下列標准確定
條例第二十條第一款第(一)項、第(十)項中的獨生子女按下列標准確定: (1)夫妻雙方只生育一個子女或所生育子女只有一個存活的; (2)無子女的夫妻依法只收養一個子女的; (3)由社會福利機構撫養成人且沒有兄弟姐妹的; (4)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離異後,一方依法與該子女共同生活, 獨生子女
未再婚或與無子女的人再婚但沒有生育的。 再婚夫妻,雙方各有一個子女,原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所生育子女已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再婚後未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的,可以繼續享受獨生子女父母待遇。 再婚夫妻,一方未生育過,另一方生育過一個子女且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再婚後未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的,生育子女的一方可繼續享受獨生子女父母待遇,未生育子女一方可享受條例第四十四條規定的獎勵。
7. 如何面對孩子間的沖突――案例分析反思
鏡頭一
「哇―」隨著哭聲,我連忙過去,只見苗苗細皮嫩肉的小手上有一道被指甲劃過的血印。我問是誰乾的,旁邊的小朋友七嘴八舌的告訴我是:「石浩南!」我生氣地問:「浩南,你為什麼要欺負苗苗?」浩南紅著臉,很委屈的說:「我要走過去喝水,苗苗把路攔住了,不讓我過去,我才挖她的。」
鏡頭二
晨間活動:搭積木
戴鑫挺和戴家濠,兩個平時就愛一起玩的好朋友,你看現在各自都專心致志的搭著積木,玩得可真起勁。這時,戴鑫挺缺一塊三角形的積木,就去搶戴家濠的,戴家濠不肯給,戴鑫挺就把戴家濠在玩的積木推倒了,接下來兩個好朋友為了一塊積木發生了爭吵,互不相讓。
分析:以上兩個案例的發生,我想原因也不外乎以下幾個原因:
一、環境因素:
現在的孩子大都是獨生子女,真是集萬千寵愛於一身,從小生活在一個絕對「愛心」的世界裡,大人對孩子只是付出,不求回報,孩子對大人對他的關心視為理所當然的事,他怎麼會設身處地地為別人著想呢?這樣的家庭出來的孩子自然會形成以自我為中心的思想意識。
二、孩子的年齡因素:
幼兒時期的孩子由於他的年齡特點,他們的認知水平還很低,而且幼兒都具有強烈的自尊心,但又由於生活經驗很缺乏,所以他們的道德認識和行為意識常常脫節,缺乏合作意識,易於與他人發生沖突。表現在活動中一旦與人發生糾紛時就動手打人,而且不願意承認錯誤。
三、幼兒的個體差異因素:
幼兒由於遺傳素質、後天的教育和環境不同,幼兒的類型、氣質和性格也會千差萬別。如有的孩子脾氣溫順文靜;有的孩子脾氣急躁好動;有的孩子膽小懦弱不善交往;也有的孩子豪爽大方熱心過頭等等。在集體生活中有的孩子就表現出很受認歡迎,而有的孩子則常受到別人的冷落。
綜上述原因,我認為在處理幼兒間的沖突時老師要強調因人而異,而且新《綱要》中也指出「尊重幼兒在發展水平、能力、經驗、學習方式等方面的個體差異,因人施教,努力使每一個幼兒都能獲得滿足和成功。」只有這樣才能更好地有利於孩子個性的健康發展。
反思:
老師要對孩子的沖突、採取正確的方法,要學會客觀的看待孩子之間的沖突,不能簡單粗暴的解決了事。孩子發生沖突固然上破壞了教學秩序給老師增加了負擔,但孩子間的沖突也是他們在集體生活中學習交往,學習如何待人接物的一種方式。
一、正確地看待幼兒的沖突
心理學家認為,沖突能促進個體變化、適應和發展,尤其在社會認知的發展上。沖突不僅有助於認知的發展,而且有助於提高個體與他人合作的能力。在幼兒社會化的過程中,隨著交往圈逐漸擴大,幼兒對外關系的焦點也由親子關系逐漸向同伴關系轉移。他們在與同伴交往、活動中常常會發生這樣或那樣的沖突。在孩子與同伴的沖突中,很多家長擔心自己的孩子吃虧,不放心讓幼兒獨立地解決問題;而在幼兒園中,許多教師也在當幼兒出現沖突時,為了避免事態變大,而常常包辦解決沖突。確實,假如幼兒在生活中真的一點沖突都沒有,這對幼兒的發展未必是好事。但如果幼兒處於太多的沖突之中,又會導致幼兒出現各種心理障礙。對學前兒童的沖突既不能置之不理,也不能為了避免沖突而將幼兒置之溫室之中,關鍵是要教會幼兒自己解決沖突。我們應該相信孩子的能力,給他們提供機會,讓他們充分體驗成功或失敗,並在其感官中成長。
二、幼兒沖突的解決策略
孩子間的沖突基本來自同伴。因此解決幼兒同伴沖突可以採取以下策略:
1、給幼兒創造一個寬松的環境。
寬松的環境會讓幼兒身心放鬆,可增加幼兒身體和心理的活動空間,促進幼兒之間融合關系的發展,避免緊張關系的發生。寬松的環境主要包括活動材料充足,活動場地寬敞明亮,限制性要求少,鼓勵性言語多,等等。
2、教給幼兒一些避免和解決沖突的基本技巧。
教師在教育教學活動中要有意識地教給幼兒一些人際交往的技能技巧。如教幼兒如何傾聽別人說話,如何向別人道謝和道歉,如何向別人提出要求,如何表達自己的願望,以及如何展開話題進行交際,等等。這些技能的熟練運用,可以使幼兒避免一些沖突,也能使他們自己嘗試解決沖突。
教師可以有意識地設計一些教育活動,模擬現實中幼兒經常發生的一些沖突情境,讓幼兒觀看並進行討論,讓幼兒想一想,他們為什麼會產生沖突,如何解決,等等。教師也可以利用現實中正在發生的沖突進行隨機教育。這些活動可以促使幼兒自我反思、自我判斷,還可以促進幼兒道德水平的提高。
4、增強幼兒自己解決沖突的能力。
在幼兒園的日常生活中,沖突時有發生,所有的沖突都讓教師參與解決,既不現實也不可能,而且還會增加幼兒的依賴性,削弱或剝奪他們的獨立性。事實上,由於幼兒間的沖突沒有多少利害的關系,幼兒自己完全可以解決,為此教師要敢於放手並鼓勵幼兒自己想辦法解決。這樣可以培養幼兒獨立解決問題的能力及責任感。
5、家園配合,共同努力
新《綱要》中指出「家庭是幼兒園重要的合作夥伴。應本著尊重、平等、合作的原則,爭取家長的理解、支持和主動參與,並積極支持、幫助家長提高教育能力。」
但是很多家長受傳統思想的影響,認為沖突是一種消極行為,有破壞性因素而加以避免,有的更甚至要求孩子受到欺負了,就要「報復」回來。實際上,沖突是自我中心的關鍵要素,能幫助幼兒逐漸形成採納同伴觀點的能力,為幼兒人際關系奠定基礎。因此,我們應該幫助家長正確看待幼兒同伴間沖突的教育價值,讓家長在家庭中也為幼兒提供解決同伴沖突的機會。同時,家庭的溫馨氛圍、家長的民主態度和家長的社交能力等潛在的環境因素對幼兒的社會性發展也有一定的影響,家長也應注重發揮環境潛移默化的作用,使幼兒能愉快地和同伴交往,並形成良好的同伴關系。
蘇霍姆林斯基說過:「任何時候都不要揭發幼兒不良的應受指責的行為,不要急於把兒童的缺點在集體面前當眾宣布,應該讓幼兒表現出克服缺點的內在的精神力量,讓集體首先看到他好的方面,這就是教育的藝術。」讓我們記住大師的話,正確地看待沖突,並因人因事地處理好幼兒的沖突,才能保證幼兒的身心健康發展。
8. 未成年人保護法案例分析
未成年人保護法案例分析
某一小學高年級,學生絕大部分為獨生子女,嬌慣成性,組織紀律性差。某一周三下午,綜合實踐課教師王老師上課期間,學生朴某在課堂上大聲說話,無理取鬧,王老師制止時,又與老師蠻纏,下課後王老師將朴某叫到王所住宿舍內批評朴某(只有兩人在場),學生不服,與其爭辯,王老師便給了朴某兩記耳光,並說要與學生玩命,以此表示自己將學生「管好」的決心,直至下午5點50分才放學生回家,第七節英語課沒上著(教師下班時間為5:30)。
【案例分析要點】
(1)學生朴某在課堂上大聲說話,無理取鬧,當王老師制止時,又與老師蠻纏,這對老師不尊重,違反了《小學生守則》第二條專心聽講,《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第三條,尊敬老師,接受老師的教導,與老師交流。也違反了《中國人民共和國教師法》第八章法律責任第三十五條,侮辱、毆打教師的,根據不同情況,分別給予行政處分或者行政處罰。 因此,鑒於情節不是特別嚴重和惡劣,學生朴某應該向王老師承認錯誤,賠禮道歉
(2)王老師作為人民教師對學生嚴格要求,對工作認真負責應該是好的,但採取的方法不當,對學生的人格不夠尊重,違反了《中國人民共和國教師法》第二章權利和義務第八條的規定:教師義務(四)「關心、愛護全體學生,尊重學生人格」,以及違反了《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三章第21條「學校、幼兒園的教職員應當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嚴,不得對未成年學生和兒童實施體罰、變相體罰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
打學生「耳光」是屬於侵犯學生人身權利行為;致使學生一節課沒上,是侵犯了學生受教育權的行為,王老師行為是違法行為,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根據《教師法》第37條,《義務教育法》第29條,《未成年人保護法》第48條之規定,可先由學校給予王老師一定的行政處分。如果矛盾激化,必要時要通過法律手段予以調解。 案例反思:
從這一案例,我們可以看出,教師要懂法守法,尤其要了解我國的教師法和教育法等基本的法律法規,增強教育管理和組織協調能力,學會做學生思想工作.,用規律法規來約束自己的行為,並將此作為保障自己合法權利的手段;同時,應該保障受教育者的合法權利不受侵犯。 其次,學校有計劃的組織家長會,定期家訪,一來增加溝通,讓家長理解教師工作的性質、內容、難度,二來可以對家長進行「家庭教育」方法的輔導,使他們掌握教育方法、配合學校糾正孩子的不良行為習慣。
還要加大宣傳力度,以靈活的形式宣傳教育的政策、法規,讓全社會真正把教育工作重視起來,形成學校、家庭、社會三方面教育合力,對孩子實施有效的教育,促進孩子健康、和諧發展。
9. 獨生子女的心理特點及成因分析
(一)自負心理。由於父母的過分溺愛和嬌寵,獨生子女成為整個家庭的軸心,父母家人的生活完全圍繞著孩子,怎能不讓孩子自負,產生以自我為中心的觀念?
(二)享樂心理。獨生子女從小嬌生慣養,衣來伸手,飯來張口,事事都由父母包辦代替,極少參加勞動(特別是體力勞動),無從體會勞動的苦與樂,更無從培養正確的勞動觀念。再加上孩子要風得風,要雨得雨,一切都遂心如願,因而,在孩子的意識里,自然就會形成享樂心理。據天津對1500名中小學生的一項調查表明,51.9%的學生長期由家長整理生活用品和學慣用品,74.4%的學生在生活和學習上離開父母就束手無策。有些家長出於對孩子的愛,從不讓孩子插手家務,干一些力所能及的活,甚至還替孩子代做家庭作業。具有享樂心理的孩子,最主要的表現就是,好吃懶做,學習怕累,勞動叫苦,上學逃課,幹活偷懶,拈輕怕重,甚至僱人值日。只知索取,不求貢獻。
(三)孤獨心理。在現代社會,人們競爭激烈,生活節奏快,工作壓力大,家長們為了工作,為了生活,為了掙錢,往往無暇顧及孩子, 「留守孩子」與爺爺、奶奶生活在一起,即使有些家長有時間陪伴孩子,也因「代溝」問題,親子間共同語言不多,難以有效溝通,成為無話不談的知心朋友。而且,家長對孩子的關心和愛,通常更多地表現在物質生活方面,以為孩子有錢花,吃好喝好玩好了,就什麼也不缺了。很少關注孩子的精神生活需求與心理感受。特別是獨生子女,上無兄姐,下無弟妹,孤身一人,更少與同齡人溝通交流的機會,沒有知心朋友,找不到情感傾訴的對象,常常感到非常苦悶、憂郁、孤獨。孤獨的孩子一般性格內向,不好活動,沉默寡言,容易多愁善感。嚴重的孤獨感甚至使孩子產生離家出走、自殺等極端行為。
(四)冷漠心理。冷漠即漠然、冷酷、無情,對什麼都無所謂,沒興趣,漠不關心。大部分獨生子女一生下來就泡在「糖水」、「蜜罐」里,依偎在父母的懷抱里,沒有衣食之憂,沒有患難的經歷,沒有多子女家庭兄弟姐妹之間互相嬉戲、吵鬧、幫助、照顧的手足親情,缺乏集體生活的親身感受。不懂生活之艱辛,世道之變幻,人間之真情。對來自父母的翔呵護和生活滿足,似乎天經地義,他們得之泰然,受之坦然。還有些獨生子女生活在殘缺的單親家庭、離異家庭,自小失去父愛或母愛,缺乏家庭溫暖,憤世嫉俗,冷眼旁觀,傲視萬物。在這樣的環境下成長起來的孩子,如果父母疏忽了對他的情感教育引導,就很有可能形成冷漠心理。
10. 試分析應如何做好獨生子女的家庭教育工作。
相信當你面臨這個問題的時候,不是你將要為人父母就是已經為人父母了,能夠意識到這一點就代表你一定能夠解決這個問題。
其實跟子女溝通不是那麼困難,只要多多的跟他心平氣靜的跟他慢慢的溝通,不要著急,現在的孩子有點逆反心理很正常,當年誰沒有呢。
多陪他參加一些戶外活動,體育活動啦,跟他培養共同愛好,有了相同的愛好就有了共同語言,當他遇到問題就會慢慢找你商量的,不要著急慢慢來,不要著急,相信在你的人格魅力之下你們之間的溝通不會有問題的,祝福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