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如何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根據河北省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辦公室關於《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登記發放有關問題的通知:
一、《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登記發放范圍
凡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或符合《河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規定可以申請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
二、《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登記發放程序
申請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應提供身份證、戶籍登記卡、結婚證、第一個子女生育登記卡等有效證件和近期二寸夫妻合照三張,並填寫《〈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申請登記表》一式三份(見附件1),由夫妻雙方所在單位簽署意見並加蓋公章,報經女方戶籍所在地鄉鎮或者城市街道辦事處計生辦審核無誤後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申請登記表》由鄉鎮或者城市街道辦事處計生辦、男女雙方所在單位各保存一份。
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登記發放管理
《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由鄉鎮或者城市街道辦事處計生辦政法員負責發放,政法員要及時對發放情況進行登記,填寫《〈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發放情況登記表》一式兩份(見附件2),其中一份作為檔案資料長期保存,另一份上報縣級計生局。
縣級計生局對《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發放情況及時進行統計,並於每年11月底前將《〈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發放情況統計表》上報市級人口計生委,市級人口計生委每年12月底前,將《〈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發放情況統計表》上報省人口計生委(見附件3)。
《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由省人口計生委統一制定式樣(見附件4),由市級人口計生委負責印製,免費向群眾發放。
四、幾點要求
1、獨生子女父母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後,發生獨生子女死亡的,應及時繳回其《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因其他原因又生育子女的,按《河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七條規定繳回《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2、與《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相關的資料應長期保存。《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發放情況應作為政務公開的重要內容定期公開。
3、過去有關《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登記發放的規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准。
因此,可根據以上規定申請補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② 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申請表怎樣辦理
1,《申請表》,由夫婦雙方親自填表,不得代辦。
2,《申請表》一式填寫兩份,由夫婦雙方單位分別蓋章、由女方單位送戶口所在居(村)委會核准,然後交雙方單位各保存一份。
3, 如再生育第二個子女,應主動退還所享受的一切待遇
4,申請表中應寫明:我們夫婦已有一個孩子,自願積極響應黨和政府的號召,不再生育第二個子女。特申請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③ 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申請表的照片是是什麼底色
這個每個省不一樣,我們湖南,夫妻照片各一,隨便啥底,1寸胡
④ 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申請表節育措施怎麼填
上環,節扎,吃葯,你是哪種
⑤ 去哪裡《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申領表
《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申領表,應該在戶籍所在地村委或社區居委會領取並填寫,再由夫妻雙方單位審核蓋章。夫妻一方無單位或雙方無單位的,在戶籍地社區(村)委會蓋章; 再由鄉鎮或街道計生辦批准並發證。
申領資料: 1.《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申請表》一式一份; 2.小孩一寸照片一張。
希望我的回答能對你有所幫助。
⑥ 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申領表怎麼填寫
有什麼填什麼,夫妻意見那寫
自願終生只生育一個子女
單位和社區意見填寫 情況屬實,同意夫妻申請
⑦ 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申請表 證號如何填寫
證號不是你填的,是計生辦根據實際情況進行編號填寫的。
⑧ 獨生子女光榮證申請表怎樣填寫
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申請表
姓名 女 年 齡
男 年 齡
小孩姓名 出生時間 性別
結婚時間
戶籍地址
現居住地址
聯系電話
女
方
單
位
意
見
(公章)
年 月 日
男
方
單
位
意 見
(公章)
年 月 日
女
方
村
居
委
意
見
(公章)
年 月 日
男
方
村
居
委
意
見
(公章)
年 月 日
女方
戶籍
地鎮
街道
計生
部門
意見
(公章)
年 月 日
發證時間
經辦人
服務證編號
備
注
申請人簽名:(女) (男) 申請時間: 年 月 日
註:1、此表一式三份,申請人、村(社區居)委、鎮(街道)計生部門各保存一份。
2、申請人應帶材料:申請人《計劃生育服務證》、全家戶口本;夫妻離異的,申請方應提供戶口本、離婚證、離婚判決書或離婚協議書,另一方沒有再生育證明,申請方為女方的還應提供計劃生育服務證。喪偶的應提供戶口本、一方死亡證明,申請方為女方的應提供《計劃生育服務證》。
⑨ 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申請表單位意見怎麼寫
同意申報。
《獨生子女證》在2002年9月1日後稱《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是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作為一種榮譽。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申請條件
1、夫妻生育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2、夫妻按有關規定收養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3、夫妻原有兩個計劃內生育的孩子,其中一個意外死亡,另一個不滿十六周歲的;
4、夫妻喪偶後只有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5、夫妻離婚前生育過一個孩子,離婚時孩子判由本人撫養,並且該孩子不滿十六周歲的;
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過一個孩子,另一方未生育過孩子,現家庭只有這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7、再婚夫妻再婚前雙方各生育過一個孩子,其中一個由對方撫養,現家庭只有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8、經過批准可以生育第二個孩子的夫妻放棄生育,且現家庭孩子年齡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折疊編輯本段辦理程序
夫妻雙方及其子女都為本市農村常住戶口或者城鎮常住戶口的領證程序:
(1)由女方到所在單位(無單位的到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領取《獨生子女證申請審批表》。
(2)經雙方單位(無單位的由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初審同意後,送女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審核(需攜帶戶口簿、結婚證原件)。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應在十五天內審核完畢,報所在地的區、縣計劃生育委員會審批(附戶口簿復印件)。
(3)區、縣計劃生育委員會應在接到《獨生子女證申請審批表》次日起三十天內審批完畢。對符合條件的,發給《獨生子女證》。[1]
折疊編輯本段喪偶或離婚對象的領證程序
(1)由符合條件的一方到所在單位(無單位的到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領取《獨生子女證申請審批表》。
(2)經所在單位(無單位的由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初審同意後,送符合條件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審核(需攜帶戶口簿、結婚證、離婚證明原件)。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應在十五天內審核完畢,報所在地的區、縣計劃生育委員會審批(附戶口簿、離婚證明復印件)。
(3)區、縣計劃生育委員會在接到《獨生子女證申請審批表》次日起三十天內審批完畢。對符合條件的,發給《獨生子女證》。
折疊編輯本段其他情況的領證程序
(1)夫妻雙方的常住戶口在本市,而子女常住戶口在外地的,經子女常住戶口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出具證明後,按照「夫妻雙方及其子女都為本市農村常住戶口或者城鎮常住戶口的領證程序」辦理。
(2)夫妻一方為本市農村常住戶口,另一方為本市城鎮常住戶口。
折疊編輯本段所需材料
1、原配夫妻:夫妻雙方和子女的戶籍證明、結婚證明;
2、離婚對象:符合條件一方和子女的戶籍證明、離婚證明;
3、喪偶對象:符合條件一方和子女的戶籍證明、喪偶的證明;
4、再婚對象:夫妻雙方和子女的戶籍證明,離婚證明,結婚證明。
折疊編輯本段作用
辦理了《獨生子女光榮證》的獨生子女,可以享受到眾多優待。包括自發證日起到14周歲止,每月由獨生子女的父母單位發給的保健費10元;在招工、解決住房、扶貧救濟及子女入托、入學等方面,同等條件下可以優先照顧;更重要的是作為獨生子女的母親,除了享受國家規定產假之外,還增加35天產假,男方可以享受10天的看護假。[2]
折疊編輯本段注意事項
1、《獨生子女證》發給獨生子女父母,不發給獨生子女本人。
2、領取《獨生子女證》以自願為原則,必須由獨生子女父母提出申請,不申請者不得領證。
3、孩子年齡超過16周歲的,憑自願原則也可申請領證,但在《獨生子女證》上要加蓋「不再享受條例規定優惠政策」章
4、孩子戶口未申報的,不予發證。
5、未辦理《生殖健康服務證》的,需補辦後再辦理此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