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孩子欠錢父母有義務償還嗎
如果是成年子女的話,因其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故其在外的欠債,父母是沒有責任償還的。但如果此時子女尚未成年或者屬於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因父母是他的法定監護人,故對其外債就需要承擔償還責任了。
《民法典》第二十條
不滿八周歲的未成年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❷ 兒子賭博欠的錢,父母有義務還嗎
兒子欠債,若兒子未成年,父母作為兒子合法監護人有代替償還債務的法定義務。兒子如果是年滿18歲成年人,屬於行為能力責任人,對自己行為承擔法律責任和相應後果,父母沒有義務替成年子女償還債務。除非子女死亡,父母作為合法繼承人,在繼承完畢死者遺產之後,承擔遺產價值以內債務的清償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零三條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開設賭場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組織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參與國(境)外賭博,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開設賭場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賭博屬於違法行為,嚴重的可構成犯罪,賭博行為是我國法律所禁止的行為,因賭博而產生的欠款屬於非法債務,不受法律保護,所以「欠款人」有權拒絕償還因賭博而產生的欠款,「欠款人」的父母當然也就沒有償還義務。
另外,如果兒子欠的不是賭債而是其他的合法債務的,只要兒子已經成年,從法律上來講,應該由兒子自行負責償還,其父母也沒有幫助兒子償還債務的法定義務。
❸ 子女欠債父母有責任償還嗎
子女欠債父母不一定有責任償還。因為法律沒有規定父母要對子女的債務承擔償還責任,除非是父母繼承了子女的遺產,那麼子女就要以所得遺產的實際價值為限清償子女生前所負的債務,超出遺產實際價值的部分,父母可以繼續償還,也可以不予償還。父母作為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子女所負的債務可以不負清償責任。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條
繼承人以所得遺產實際價值為限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
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清償責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條
執行遺贈不得妨礙清償遺贈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
❹ 子女欠債父母有責任償還嗎
子女欠債父母是否有責任償還,要分情況,具體如下:
1、是未成年子女的債務,由於父母是未成年人的法定監護人,所以在未成年人他本人沒有財產可以償還的情況下,作為法定監護人的父母有義務替子女償還債務;
2、是子女已經成年,在這種情況下父母沒有義務和責任要替子女還債;
3、如果成年子女已經死亡但生前又有債務未清償,如果父母繼承了子女的遺產,則應當用遺產來清償子女生前所欠的債務,但是清償債務應以子女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
丈夫欠債妻子有義務償還嗎
丈夫欠債妻子是否有義務償還要看實際情況,具體如下:
1、如果用於夫妻或者家庭的共同生活的話,就算是夫妻共同債務了,有償還的義務;
2、如果能證明這個債務卻為丈夫一人債務的,可以拒絕債主還錢;
3、如果借錢用於賭博的話,國家法律是不保護此類的債權債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條
繼承人以所得遺產實際價值為限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
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清償責任。
❺ 子女欠債父母有責任償還嗎
成年子女欠債的情況下,父母是沒有責任償還的。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因此對於其個人債務應該自己來進行承擔,是要對自己行為承擔法律責任和相應後果的,當然父母如果是自願代為償還的,法律予以准許,這屬於個人的自願行為。或者是存在連帶擔保的情況下,那麼父母才有責任來進行承擔。❻ 子女的債務父母有義務償還嗎
法律分析:子女的債務,父母沒有義務償還。實踐中,欠款人無力償還有兩種不同的情況:一種是暫時無力償還。另一種是永久無力償還。如果是永久無力清償的話,則只能就欠款人的個人現有財產來清償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七條損害發生後,當事人可以協商賠償費用的支付方式。協商不一致的,賠償費用應當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確有困難的,可以分期支付,但是被侵權人有權請求提供相應的擔保。
❼ 子女欠債父母有責任償還嗎
子女欠債父母沒有責任償還。有的債權人可能會想要其家人還債,成年子女是完全行為能力人,自己承擔責任。 成年子女自己欠下的錢,債權人只能讓這個成年子女還,不能要求這些人的父母還錢, 法律上成年子女和父母的財產分得很清楚,不存在連帶責任。
如果這個成年子女死了,這就涉及到遺產的問題,繼承人要清償這個死去的成年子女的債務。但在數額上以死去的成年子女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
總之:父母對於成年子女的債務 不負償還義務。
債權人就算是追債,是以這個成年子女名下有多少錢為上限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三十三條
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
❽ 子女欠錢父母有義務償還嗎
法律分析:
若子女無民事行為能力或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則父母負有償還義務;若子女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父母對子女的借貸沒有償還義務。借款行為屬於法律行為,未成年人獨立實施的法律行為其效力受到一定限制。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如果未成年子女欠債的,父母是有償還的義務的。1、第一種是未成年子女的債務,由於父母是未成年人的法定監護人,所以在未成年人他本人沒有財產可以償還的情況下,作為法定監護人的父母有義務替子女償還債務。2、第二種情況是子女已經成年,在這種情況下父母沒有義務和責任要替子女還債。3、第三種情況是如果成年子女已經死亡但生前又有債務未清償,那麼如果父母繼承了子女的遺產,則應當用遺產來清償子女生前所欠的債務,但是清償債務應以子女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十九條 八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經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認;但是,可以獨立實施純獲利益的民事法律行為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
第二十條 不滿八周歲的未成年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第三十四條 監護人的職責是代理被監護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保護被監護人的人身權利、財產權利以及其他合法權益等。監護人依法履行監護職責產生的權利,受法律保護。監護人不履行監護職責或者侵害被監護人合法權益的,應當承擔法律責任。因發生突發事件等緊急情況,監護人暫時無法履行監護職責,被監護人的生活處於無人照料狀態的,被監護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應當為被監護人安排必要的臨時生活照料措施。
衍生問題:
欠款人死亡債務該怎麼辦?
1、欠款人的配偶承擔償還責任的情形。
欠款人的債務屬於夫妻共有債務的,死亡欠款人的配偶負有償還責任。
2、欠款人的遺產繼承人承擔債務的情形。
死亡的欠款人有繼承人並且繼承人繼承了其財產的,應當對欠款人生前的債務承擔清償責任。但是繼承人清償被繼承人生前的債務的以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的,除非繼承人自願償還,否則不承擔清償責任。如果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生前的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也就是說,繼承人是否承擔償還責任的事實基礎是其是否繼承了遺產。
❾ 孩子欠債父母有義務償還嗎
法律分析:父母沒有義務替子女還債。借款合同是借款人與出借人雙方訂立的合同,約束的主體應當是合同雙方,而不涉及合同當事人之外的第三方,因此,父母沒有為子女償還債務的合同義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九條 當事人一方未支付價款、報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錢債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支付。
第五百八十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錢債務或者履行非金錢債務不符合約定的,對方可以請求履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實上不能履行;
(二)債務的標的不適於強制履行或者履行費用過高;
(三)債權人在合理期限內未請求履行。
有前款規定的除外情形之一,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終止合同權利義務關系,但是不影響違約責任的承擔。
第五百八十一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根據債務的性質不得強制履行的,對方可以請求其負擔由第三人替代履行的費用。
❿ 子女欠債父母有責任償還嗎
法律分析: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對於子女欠債父母有是否有責任償還的,是需要根據其實際情況具體分析的。對於子女還未成年的情形,其父母作為監護人是有義務進行償還,對於子女是已經成年的情形,其父母沒有義務償還。對於子女去世的,父母繼承所得遺產的,應當承擔子女債務。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的債務可以不負清償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十三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監護人是其法定代理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條
繼承人以所得遺產實際價值為限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清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