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父母房產證改為孩子名字怎麼辦理公證
父母把房產證改成孩子名字一般是不需要公證的。只需滿足一般的協議生效條件即可,但當事人約定必須進行公證的除外。且前述的協議生效條件為,當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意思表示真實、協議不違反公序良俗或法律規定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第二十五條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申請辦理公證,可以向住所地、經常居住地、行為地或者事實發生地的公證機構提出。
第三十條
公證機構經審查,認為申請提供的證明材料真實、合法、充分,申請公證的事項真實、合法的,應當自受理公證申請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向當事人出具公證書。但是,因不可抗力、補充證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實有關情況的,所需時間不計算在期限內。
第三十六條
經公證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法律意義的事實和文書,應當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但有相反證據足以推翻該項公證的除外。
Ⅱ 父母出資買房.房產證寫子女名字,如何保證父母權益
父母出資的房子,除了寫子女的名字,也是可以加上父母的名字的。
如果是子女婚前,由父母買的房子,那麼本身就是婚前財產,受到法律的保護。
Ⅲ 父母給孩子買了房子,房本寫了孩子的名字。能否到公證處做公證:房款是父母出的
父母出錢給孩子買了房子,可以到公證處做公證:房款是父母出的。
Ⅳ 父母房產添加子女名字需要公證嗎
一、父母房產證上加子女名字如何辦理
1、如以贈與的手續來添加子女姓名,假定子女的受益額為房屋評估價值的1/3,其中所需公證費用契稅都相應按照評估價值1/3計算,按照目前規定,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將不動產贈與自家兒孫,免徵營業稅與個人所得稅,但《贈與協議》必須經過公證機關的公證。
2、如果用「交易」方式來處理,就不需要進行公證,可省去公證費用,但要增加一筆交易費用,採取交易形式需要你先還清貸款,但是最大的好處是自己申報交易價格,也不用支付房產評估費。
3、辦理房產證上加上子女名字有兩種流程情況,一種有房無貸,正常辦理;第二種有房有貸,先在銀行辦理抵押變更手續後,再去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整個費用也就是不足幾百元的工本費而已了。
4、購房加小孩名字也有隱患,比如在出售房子時,如果要出示未成年人的監護公證,又遺失孩子的出生證明,就會遇上麻煩了。
二、採用贈與方式加名需要的手續
1、贈與人與受贈人訂立房屋贈與的書面合同,即贈與書。按照規定,房屋贈與一定要採用書面形式。
2、房屋贈與的當事人(受贈人)憑原房屋所有權證、贈與書,按照規定繳納有關契稅。同時根據規定,房屋贈與必須辦理公證。
3、還必須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具體即指房屋贈與當事人要到房地產管理機構申請變更登記,提交申請書、身份證件、原房地產產權證、贈與書及公證書和契稅收據。
關於交納契稅的說法,國家稅務總局規定:「對個人無償贈與不動產行為,應對受贈人全額徵收契稅,全國統一契稅稅率3%,特殊情況為1%」
4、辦理完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後,方能增加子女為房屋共有人。
三、房產證加子女名字的費用
房產證上加子女名字可以通過贈與和買賣的方式進行,父母房產過戶給子女如果選擇房產贈與話,那麼房產證加子女名字費用包括契稅、公證費和產權登記費等。如果是滿五年的房子可以採用房屋買賣的方式過戶,過戶費用跟二手房交易稅費是一樣的。
贈予還涉及到以後房產出售時要上交房產評估值20%的個稅,銀行貸款有監護人進行償還;如果用「交易」方式來處理,就不需要進行公證,可省去公證費用,但要增加一筆交易費用,採取交易形式需要你先還清貸款,但是最大的好處是自己申報交易價格,也不用支付房產評估費。
Ⅳ 結婚後女方父母出資買房,房產證寫女兒的名字,怎樣證明是個人財產 我要證明 範文
結婚後女方父母出資買房,房產證寫女兒的名字,若要證明為個人財產,需要父母明確表示贈與給女兒個人,並且最好由丈夫共同簽字。比如說:本人某某,現明確為女兒某某出資購買某某房屋,該出資是我個人對於我女兒的贈與,並且不贈與給其丈夫某某,不屬於其夫妻共同財產。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二十九條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個人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
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依照約定處理;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款第四項規定的原則處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Ⅵ 父母以子女名義買房可以公證嗎
法律分析:父母為子女購買房屋後,可以辦理財產公證,一經公證就具有相應的法律效力,公證書可以作為證據使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第十一條 根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公證機構辦理下列公證事項:
(一)合同;
(二)繼承;
(三)委託、聲明、贈與、遺囑;
(四)財產分割;
(五)招標投標、拍賣;
(六)婚姻狀況、親屬關系、收養關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經歷、學歷、學位、職務、職稱、有無違法犯罪記錄;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證據;
(十)文書上的簽名、印鑒、日期,文書的副本、影印本與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自願申請辦理的其他公證事項。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公證的事項,有關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應當向公證機構申請辦理公證。
Ⅶ 母親名下的房子怎樣公證到兒子名下
母親將房產過戶給兒子需要辦理的過戶手續如下:簽訂轉讓、贈與或繼承合同,母親簽字(共有房產需要父母雙方簽字);提交申請材料,到房產局填寫表格和存量合同;房產局給予回執單,繳納稅費;交易雙方在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辦理完產權變更登記。
Ⅷ 父母出資登記在孩子名下房產要公證嗎
你好,父母出資購買房產登記在孩子名下是可以進行公正的,也可以不用公正。登記在孩子名下的房產就是屬於孩子的個人財產,無論父母怎麼公正都是不會改變這個性質的。
Ⅸ 父母用兒女的名字購房,簽代持協議,房屋實際產權人是父母,需要公證嗎費用是多少
房產代持協議,本質上也只是一種合同。不是一定需要公證才有效。合同只要符合有效要件,即可生效。公證可以,但不是必須。公證費看標的額。
1、如乙方不能在協議規定時間內付款,甲方有權解除協議,並對該商品房另行處置,同時甲方有權向乙方按逾期付款總額同期銀行存款利率收取違約金。
2、甲方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時,須以書面或電話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應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七日,內帶齊相關證件到甲方指定地點簽訂正式《商品房買賣合同》,本協議廢止。
逾期付款違約責任:
1、如乙方不能在協議規定時間內付款,甲方有權解除協議,並對該商品房另行處置,同時甲方有權向乙方按逾期付款總額同期銀行存款利率收取違約金。
2、甲方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時,須以書面或電話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應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七日,內帶齊相關證件到甲方指定地點簽訂正式《商品房買賣合同》,本協議廢止。
如乙方不能在約定時間內簽訂正式《商品房買賣合同》、按時付款及辦理貸款手續,甲方有權對乙方預定的商品房另行處理,並有權沒收乙方全部定金。如乙方享受優惠後,不能按協議方式全額付款,將不再享受優惠。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購房協議書
Ⅹ 婚後父母全額給女兒買房寫女兒一個人的名字,怎樣證明
婚後父母全額給女兒買房寫女兒一個人的名字,房產證就可以證明房子是女兒的個人財產。不是夫妻共同財產。
雖然是婚後購買,但是是女兒的父母全額出錢給女兒購買,只要女婿承認,寫一個購房過程,就是最現實的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