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父母給婚後子女買的房子歸誰
【法律分析】:父母給婚後子女買的房子歸誰要看房子是登記在誰的名下。父母出資全款買房,房產的歸屬權寫上父母的名字,父母可以決定暫由兒子媳婦或者是女兒女婿居住,但沒有對房屋的歸屬權。根據父母的意願,自願的將這所房產贈與孩子,房產證上就應該寫孩子的名字,這就屬於夫妻的共同財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㈡ 婚後父母贈與子女的房產,是否屬於子女個人財產
婚後父母贈與子女的房產,按照法律規定來說,是屬於子女的個人財產。因為這個時候是父母明確指定,贈予給自己兒女的,因此就屬於個人財產,如果沒有明確贈予一說,那麼就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不過為了不必要的糾紛,盡量還是在婚前贈予自己的子女比較好,這樣才能夠讓房子在子女名下。
所以大家對於這種法律一定要有相應的了解,只有這樣,才能夠很好的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如果不太了解的話,也要在網路上搜索相應的知識,也可以找相應的律師介入。不過婚後父母贈與子女房子是具有爭議的,因此這個具體情況還是要按照相應的事件,進行討論的。如果父母只出了一個首付,需要由子女還貸款的話,那麼這個時候就容易引發相應的矛盾,而且房子的產權問題也會出現一定的問題。
㈢ 婚後由男方父母出資購買的房子歸誰
婚後由男方父母出資購買的房子歸誰,視情況而定:
1、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也就是說,如果父母在婚後為子女買房,房產證上是誰的名字,房產就歸誰;
2、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也就是說,除非父母有明確意思表示贈與一方,否則婚後為子女購房出資應視為對雙方的贈與。父母贈與一方的意思表示必須是在出資買房時作出,而並不是在參與訴訟時作出,且意思表示應當明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㈣ 如果女兒結婚後父母給女兒買房子算誰的
法律分析: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二十九條 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個人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依照約定處理;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款第四項規定的原則處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㈤ 2021年最新婚姻法出台後,婚後父母出資買的房子所有權歸誰
司法解釋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七條第一款規定:“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可以先看一下上述這條司法解釋。這是2021年《新婚姻法》的規定。婚後由父母出資買的房子,所有權是歸其子女所有的。屬於個人財產,而不是夫妻的共同財產。其實出台這樣的政策,也是挺符合我國現在的國情的,現在不像以前了,離婚現象已經普遍存在,隨著時代的發展,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等各種因素,現代人婚姻的穩定性普遍沒有以前高,離婚率也一直呈上升狀態。
現在的一些地方寸土寸金,可能父母辛苦打拚了一輩子,只賺回了那套房子。再者說,如果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不都是夫妻雙方共同享有居住權嗎?只有在離婚的時候才涉及到歸誰所有。而既然離婚了,是人家父母買的房子,為什麼要歸一個前妻或者前夫所有?
所以,婚後由父母出資購買的房子,是看作父母對自己子女的贈予的,歸自己子女一方所有。
㈥ 父母出資給婚後子女買房財產怎麼歸屬
父母出資給婚後子女買房財產按如下規定歸屬:
1、如果登記在父母名下,則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2、如果登記在出資子女名下,則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3、如果登記在夫妻二人名下,則屬於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法定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在夫妻雙方婚前或婚後未對夫妻財產作出約定或者約定無效的情況下,直接適用法律規定的夫妻財產制度。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㈦ 父母出資給婚後子女買房財產歸屬
父母出資給婚後子女買房的,如果登記在父母名下,則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如果登記在出資子女名下,則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如果登記在夫妻二人名下,則屬於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離婚後屬於分割范圍,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1、如果登記在父母名下,則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2、如果登記在出資子女名下,則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3、如果登記在夫妻二人名下,則屬於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婚後一方父母出資購房的注意事項
首先,如果是父母以自己名義購買子女的婚房,並且同意子女居住,那麼該套房屋的所有權是歸購房的父母的。
其次,一方父母如果以子女的名義買房,那麼就需要確定該套房產是否是贈與給子女夫妻雙方二人,如果要贈與夫妻雙方那麼就應當做出聲明,表示該套房產贈與給自己的子女及其配偶。如果只是將房產贈與自己的子女,則不需要做出聲明。
較後,再為子女購買婚房時需要考慮該套房產對夫妻間的影響,如果因為房子的原因造成夫妻之間或夫妻與父母之間的不理解,那就不好了。因此,父母為子女購房時應該和子女們商量好,避免出現家庭不和。
【法律依據】:《婚姻法》解釋三第七條
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㈧ 結婚後父母買的房子屬於誰
婚後由一方父母部分出資為子女購買房產,夫妻雙方支付其餘款項,如果該房產登記在出資方子女名下,父母出資部分應視為對其子女個人的贈與;如果該房登記夫妻雙方名下或者出資方子女配偶名下,父母出資部分應視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
婚後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房產的認定?
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若登記在雙方名下,則視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且是平分的。
婚後父母出資房產的認定:
1, 要保留好父母一方匯款給子女一方的記錄,這是很關鍵的。
2, 同時要看父母匯款給一方的時間與購房時間的間隔是否合理,也就是說能否合理的認定父母當時給錢是否能認定為購房之用。
3, 若父母僅僅只付了一部分房錢,法院分配房子權利時,會先確定夫妻雙方共同的出資款是多少(這筆錢包括首付部分+ 還貸款本金及利息),然後分別確定男方出了多少錢,女方出了多少錢(父母出的錢視為子女一方出的錢),然後根據雙方出錢占房子現在凈值的比例來確定雙方各應分多少錢。
㈨ 婚後父母出資買的房子要歸誰
根據法律規定,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所以說,這種情形下,該房產應屬於夫妻雙方共同所有,離婚時原則上應當平均分割。但是,婚後一方父母出資購買房屋,且只寫自己子女的名字的,屬於對自己子女的贈與,則屬於個人房產。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