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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獨生子女證2019新規定

發布時間:2022-09-26 16:16:27

① 新獨生子女證是啥內容

新獨生子女證寫著父母的名字、身份證號、地址、工作單位,寶寶的名字,出生日期。

《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在2002年9月1日之前稱《獨生子女證》(有地區稱《獨生子女光榮證》),是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作為一種榮譽。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2019年3月15日起,河北省停止新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2021年8月30日消息,雲南省宣布即將停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注意事項

(1)《獨生子女證》發給獨生子女父母,不發給獨生子女本人。

(2)領取《獨生子女證》以自願為原則,必須由獨生子女父母提出申請,不申請者不得領證。

(3)孩子年齡超過16周歲的,憑自願原則也可申請領證,但在《獨生子女證》上要加蓋「不再享受條例規定優惠政策」章。

(4)孩子戶口未申報的,不予發證。

(5)未辦理《生殖健康服務證》的,需補辦後再辦理此證。

以上內容參考:

網路-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② 獨生子女證有哪些新的規定

獨生子女證新規定有: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可以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法律依據】
《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二十七條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的,按照規定獲得扶助。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按照規定應當享受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獎勵扶助的,繼續享受相關獎勵扶助。

③ 獨生子女證夫妻雙方可以共用一本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的,按照規定獲得扶助。

也就是說, 獨生子女證夫妻雙方都是共用一本《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 。

最新政策了解一下

國務院在2018年08月印發了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醫療衛生領域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的通知》。

計劃生育方面:主要包括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計劃生育家庭特別扶助、計劃生育「少生快富」補助3個計劃生育扶助保障項目,明確為中央與地方共同財政事權,由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共同承擔支出責任。除上述3個項目之外的原計劃生育項目,納入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統籌安排。在國務院公布的文件中雖然沒有公布具體的補貼標准,但是有些地區已經公布了補貼的金額。

比如:

一、江西:

2019年江西獨生子女父母獎勵申請時間1月至3月31日止,年審時間9月到10月初結束。

城鎮居民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對象以個人為單位,必須同時符合以下三個條件:

1、本省城鎮居民且未在外省(市、區)享受過同類獎勵的人員。

本省城鎮居民指以下任何一種:

①本省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國有獨資企業和國有控股企業的職工;

②具有本省戶籍的其他城鎮居民;

③戶口遷出本省但仍在本省領取退休金(養老金)的職工。

2、沒有違反計劃生育法規政策生育且為獨生子女父母的。

3、1933年1月1日以後出生,男性年滿60周歲,女性年滿55周歲。

對2016年1月1日後生育1個子女的夫妻不納入獎勵范圍。國有參股企業、國有股權退出企業、關閉破產企業、因國有企業改制而與企業脫離關系

獎勵標准:

從2016年1月1日起,符合獎勵條件的城鎮居民獨生子女父母,以個人為單位,按照每人每月100元發給獎勵金,直至亡故。獎勵金建立動態調整機制。

符合條件領取獎勵金的,從開始領取直至亡故,不足5000元的補足5000元。

男性超過60周歲、女性超過55周歲的,從2016年1月1日開始享受獎勵。2015年12月31日前已亡故的,不補發獎勵金。

城鎮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不納入收入統計范疇,不影響符合條件的城鎮獨生子女家庭依法應享受的城鎮最低生活保障等其他依法應當享受的獎勵扶助待遇。

二、佛山市

2018年底佛山市正式出台《佛山市城鎮獨生子女父母計劃生育獎勵辦法》(以下簡稱《獎勵辦法》),獎勵標准增加了。達到退休年齡的城鎮獨生子女父母每人每月可領。

獎勵對象:

1、《獎勵辦法》第二條明確規定,2015年12月31日(含31日)以前符合政策生育(含依法收養)子女,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本市戶籍城鎮居民,從男性年滿60周歲、女性年滿55周歲起可以申領獎勵金:

① 終身只生育了1個子女的夫妻;

② 終身沒有生育只依法收養了1個子女的夫妻;

③ 獨生子女(無論其是否已生育)死亡後,再生育1個子女或者只依法收養1個子女的夫妻。

2、《獎勵辦法》第三條還規定了可以參照第二條申領獎勵金的4種情形:

① 符合第二條條件,婚姻狀況發生變動後沒有再生育的一方;

② 再婚前沒有生育子女,再婚後只生育1個子女的一方(是否收養子女不影響本項執行);

③ 終身沒有生育(或收養)子女,再婚後只與1個繼子女形成撫養關系的一方;

④ 符合政策曾生育兩個及以上子女(含不夠間隔期生育)並同時存活,現只存活唯一子女且其他子女均在生育子女前死亡的夫妻。

獎勵金計發時間:

1、《獎勵辦法》實施後到齡的人員,獎勵金自到齡的當月開始計發。

2、在1980年2月2日至2008年12月31日期間退休(或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按原來的獎勵政策已經或應當享受退休金加發5%(含按工資100%發給)或一次性獎勵的人員,獎勵金自2018年7月1日開始計發。

3、到齡後從市外遷入的人員,獎勵金自遷入當月開始計發。申請人在遷出地屬按月獎勵的,自遷出地終止待遇的次月開始計發。

原來已經正在領取每月150元獎勵的獨生子女父母,在新《獎勵辦法》實施後不需要重新辦理申請手續,新的獎勵標准從2018年7月1日開始執行。

新增對象的獎勵申請由村(居)委會初審後報鎮(街道)衛生計生部門審核確認。相關申請手續及其他事宜請按佛山市戶籍所在地衛生計生部門的指引辦理。

④ 新獨生子女證是啥內容

紅色的小本,封面上寫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封面最下面寫著「XXX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裡面寫著父母的名字、身份證號、地址,寶寶的名字,出生日期,如下圖:

⑤ 最新辦理獨生子女證標准

由女方到所在單位領取《獨生子女證申請審批表》。經雙方單位或者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初審同意後,送女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審核,需攜帶戶口簿、結婚證原件。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應在十五天內審核完畢,報所在地的區、縣計生委審批。區、縣計生委對符合條件的,發《獨生子女證》。只要是辦理了獨生子女光榮證的父母每年都可以領到至少60元以上的補助,一直到孩子長到18周歲位置。
只有獨生子女的父母可以辦理名望證,凡持有《獨生兒女父母名望證》的夫妻,自領證到兒女滿足18周歲前,每個月可付出10元獨生兒女嘉獎費。國企工人們所熟知的退休補助,即獨生子女的父母按前提措置退休的職工,退休金加發百分之五。針對農村的獨生子女補貼政策,即村落獨生兒女戶的養老保險補助。獨生子女家庭的父母在購買新農保時,給予必定補助,有的處所還是全免的。獨生子女的父母,在女方年滿五十五周歲,男方年滿六十周歲時,每人享有至少1000元的一次性嘉獎。
辦理獨生子女證的條件是什麼?
1、夫妻生育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2、夫妻按有關規定收養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3、夫妻原有兩個計劃內生育的孩子,其中一個意外死亡,另一個不滿十六周歲的;
4、夫妻喪偶後只有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5、夫妻離婚前生育過一個孩子,離婚時孩子判由本人撫養,並且該孩子不滿十六周歲的;
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過一個孩子,另一方未生育過孩子,現家庭只有這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7、再婚夫妻再婚前雙方各生育過一個孩子,其中一個由對方撫養,現家庭只有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8、經過批准可以生育第二個孩子的夫妻放棄生育,且現家庭孩子年齡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計生法》
第十八條: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條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規定。少數民族也要實行計劃生育,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規定。夫妻雙方戶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之間關於再生育子女的規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於當事人的原則適用。

⑥ 獨生子女新規定是什麼

獨生子女的新規定是:
1、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的,按照規定獲得扶助;
2、依法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繼續享受相關獎勵扶助,並在老年人福利、養老服務等方面給予必要的優先和照顧。
【法律依據】
《計劃生育法》第三十一條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按照規定應當享受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獎勵扶助的,繼續享受相關獎勵扶助,並在老年人福利、養老服務等方面給予必要的優先和照顧。
第三十二條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的,按照規定獲得扶助。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對上述人群的生活、養老、醫療、精神慰藉等全方位幫扶保障制度。

⑦ 江西省獨生子女有那些政策

根據《江西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四十九條規定:只生育一個子女,並已落實節育措施的夫妻,經雙方共同申請,其所在單位或者村(居)民委員會核實,由女方或者男方戶籍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對持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從其領證之日起至獨生子女14周歲止,每月發給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夫妻均為國家工作人員、事業單位和各類企業職工的,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由雙方所在單位各負擔50%;夫妻一方為國家工作人員、事業單位和各類企業職工,另一方為農民或者城鎮無業居民、個體工商戶的,由國家工作人員、事業單位和各類企業職工所在單位負擔。

⑧ 獨生子女新政策

獨生子女新規定;擁有獨生子女證的,國家會進行一定的補助。但是現在二胎放開的情況下。補助會越來越少,有的地方每月就只有五元的獨生子女費。在農村會好一些,但是每月也不會多很多。
【法律依據】
《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二十七條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的,按照規定獲得扶助。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按照規定應當享受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獎勵扶助的,繼續享受相關獎勵扶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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