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北京隨遷父母戶口要求
夫妻均達到離、退休年齡並同時提出申請。在戶口遷移的規定中,如果隨遷人如系獨生子女的,系二胎子女的,當地計劃生育部門須出具准生證,超計劃生育的須出具原始罰款收據及被投靠人單位計劃生育部門出具的處理決定。
1:受理條件,夫妻均達到離、退休年齡並同時提出申請
2:申請人已達到離休的年齡,並辦理離、退休手續;
3:必須滿足被投靠人是獨生子女或者其他子女的戶口都在北京、上海、重慶這幾個地方。
4:父母兩個人一起提出投靠申請,如果一方已經過世,需提供死亡證明。
5:申請人應持相關證件到被投靠人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請,被投靠人戶口所在地分須到戶政大廳申請,市局批准後辦理。
6:提供的證件證明,入戶申請書,申請人的《退休證》、《居民身份證》。
7:申請人和被投靠人單位人事部門查檔證明關系及子女情況證明。
申辦資格:
辦理投夫、投妻進德落戶,不受雙方年齡和雙方的婚齡限制,只要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即可憑結婚證、雙方身份證、戶口本到被投靠人戶口所在地申請辦理落戶,由派出所受理市局審批。
辦理時限:
凡由派出所審批辦理的戶口,5個工作日辦結。凡由市局審批辦理的戶口,從報送日之起15個工作日辦結。凡由市局直接受理審批辦理的戶口,5個工作日辦結。凡由派出所受理,市局審批的戶口,15個工作日辦結。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三條戶口登記工作,由各級公安機關主管。
城市和設有公安派出所的鎮,以公安派出所管轄區為戶口管轄區;鄉和不設公安派出所的鎮,以鄉、鎮管轄區為戶口管轄區。鄉、鎮人民委員會和公安派出所為戶口登記機關。
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由各單位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分散居住的戶口,由戶口登記機關直接辦理戶口登記。
居住在軍事機關和軍人宿舍的非現役軍人的戶口,由各單位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
農業、漁業、鹽業、林業、牧畜業、手工業等生產合作社的戶口,由合作社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合作社以外的戶口,由戶口登記機關直接辦理戶口登記。
簡要總結:
北京隨遷父母戶口要求:
夫妻均達到離、退休年齡並同時提出申請。在戶口遷移的規定中,如果隨遷人如系獨生子女的,系二胎子女的,當地計劃生育部門須出具准生證,超計劃生育的須出具原始罰款收據及被投靠人單位計劃生育部門出具的處理決定。
Ⅱ 父母隨遷子女落戶北京政策
法律分析:隨遷子女應系18周歲以下未成年子女,且符合本市計劃生育政策;系獨生子女的年齡不能超過25周歲。 且未婚、未就業(獨生子女指原配夫妻婚後生育的子女)申請人應持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證明到被投靠人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請,被投靠人戶口所在地分(縣)局已設立戶政大廳的,須到戶政大廳申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 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 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
Ⅲ 父母隨遷北京戶口條件
辦理條件
(一)夫妻投靠北京戶籍政策條件:
1、申請人為外省市無業人員或農業戶口,年滿45周歲;
2、結婚需滿10年;
3、被投靠人是本市非農業戶口;
4、在京有合法固定住所。投靠人超過45周歲不超過55周歲的,結婚應滿5年;超過55周歲的,結婚應滿2年;隨遷子女年齡原則不超過18周歲,且符合我市計劃生育政策。
(二)子女投靠繼父母第一個條件是投靠子女的'年齡限制,投靠時未滿18周歲。因為還有別的條件限制,建議操作時不超過14周歲。
1、夫妻結婚滿3年,任何一方之前離過婚,離婚協議需公證滿3年。這兩項可同時進行;
2、北京人名下無子女,之前的子女要判給對方,最多一個,並且不過14歲。
2、投靠人超過45周歲不超過55周歲的,結婚應滿5年;超過55周歲的,結婚應滿2年;
3、隨遷子女年齡原則不超過18周歲,且符合我市計劃生育政策。
(三)老人投靠子女在京入非農戶條件:
1、無業老人投靠子女入戶條件:申請人男性超過60周歲,女性超過55周歲(夫妻需同時申請);申請人外省市無子女;被投靠人為本市非農業戶口;在京有合法固定住所。
2、離退休老人投靠子女條件:夫妻均達離退休年齡,並已辦理離退休手續,幹部男滿60周歲,女滿55周歲,工人男滿55周歲,女滿50周歲;申請人外省市無子女;在京有合法固定住所。
(四)子女投靠父母在京入非農戶條件:投靠人為不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符合計劃生育北京落戶政策,父或母戶口在京且有住房。(如果父母無住房,為單位集體戶口,需出具單位同意入戶證明。)收費標准及依據:不收費。
Ⅳ 父母隨遷北京戶口條件是什麼
關於在北京市「父母投靠子女」類型的戶口遷動,只規定了離休、退休人員的情況。如果是幹部身份,需要等到55周歲才可以辦理。受理條件:1.夫妻均達到離、退休年齡並同時提出申請(幹部男滿60周歲,女滿55周歲;工人男滿55周歲,女滿50周歲);2.申請人已達到離休、退休年齡,並辦理離、退休手續;3.申請人外省、市、(縣)無子女。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三條戶口登記工作,由各級公安機關主管。
城市和設有公安派出所的鎮,以公安派出所管轄區為戶口管轄區;鄉和不設公安派出所的鎮,以鄉、鎮管轄區為戶口管轄區。鄉、鎮人民委員會和公安派出所為戶口登記機關。
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由各單位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分散居住的戶口,由戶口登記機關直接辦理戶口登記。
居住在軍事機關和軍人宿舍的非現役軍人的戶口,由各單位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
農業、漁業、鹽業、林業、牧畜業、手工業等生產合作社的戶口,由合作社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合作社以外的戶口,由戶口登記機關直接辦理戶口登記。
第七條嬰兒出生後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嬰兒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棄嬰,由收養人或者育嬰機關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第八條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農村在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死亡登記,注銷戶口。公民如果在暫住地死亡,由暫住地戶口登記機關通知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注銷戶口。
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戶主、發現人應當立即報告當地公安派出所或者鄉、鎮人民委員會。
Ⅳ 北京父母投靠子女落戶政策
法律分析:無業老人投靠子女入戶條件:1、申請人男性超過60周歲,女性超過55周歲(夫妻需同時申請);2、申請人外省市無子女;被投靠人為本市非農業戶口;3、在京有合法固定住所。離退休老人投靠子女條件:1、老人已符合離退休年齡且辦理離退休證;2、老人所有子女戶口均在北京;3、老人或子女在京有合法固定住所。
申請材料:1.入戶申請書(申請人與被投靠人共同簽名);2.申請人的《(離)退休證》、《戶口簿》、《居民身份證》;3.申請人和被投靠人單位人事部門查檔證明或街道辦事處出具的父(母)子(女)關系及子女情況證明;4.被投靠人《戶口簿》、《居民身份證》;5.住房證明(指屬於申請人本人、父母或其直系親屬的合法固定住房);6.子、女因大學畢業分配、招工、招干、投靠等戶籍政策戶口進京的,須提供審批單位批準的進京批件復印件並加蓋單位人事部門或勞資部門公章;7.其他必要的證件證明。
法律依據:《北京市積分落戶管理辦法》
第四條 申請人申請積分落戶應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一)持有本市居住證;
(二)不超過法定退休年齡;
(三)在京連續繳納社會保險7年及以上;
(四)無刑事犯罪記錄。
第九條 獲得積分落戶資格的申請人,其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未成年子女可以隨遷落戶或投靠落戶;其配偶、父母及其他未成年子女按照本市現行親屬投靠落戶政策辦理落戶。
Ⅵ 父母投靠子女落戶北京
北京投靠子女落戶政策
《北京市積分落戶管理辦法》,只有滿足條件,才可以在北京辦理落戶。
第四條申請人申請積分落戶應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一)持有本市居住證;
3、申請配偶來市入戶,需提供以下證明材料:申請入戶的書面報告;夫妻雙方的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結婚證,以及街鎮計生部門出具的計生證明(或計生證);
申請來市入戶一方屬非農業人口的,須提供勞動部門出具的失業證;屬重病的需出具市一級醫院診斷結果證明,屬重殘的需出具市一級殘聯核發的殘疾證;屬特困戶的需提供街鎮政府出具的調查證明及有關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
4、被批准來市隨配偶入戶的,由派出所(或分局辦證中心)通知申請入戶人到市公安局綜合辦證廳領取《准遷證》後,回原戶口所在地派出辦理戶口遷出手續,領取《戶口遷移證》,然後再憑《准遷證》(第三聯)及《戶口遷移證》、配偶的戶口簿到派出所(或分局辦證中心)辦理入戶手續。
Ⅶ 北京父母隨子女遷戶口規定
法律分析:1.夫妻均達到離、退休年齡並同時提出申請(幹部男滿60周歲,女滿55周歲;工人男滿55周歲,女滿50周歲);
2.申請人已達到離休、退休年齡,並辦理離、退休手續;
3.申請人外省、市、(縣)無子女。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
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
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
Ⅷ 北京戶口父母隨遷手續
可以隨子女遷進北京。
根據北京市公安局《戶口審批工作規范》,老人投靠本市子女需符合如下條件:
1、夫妻均達到離、退休年齡並同時提出申請。
2、申請人已達到離休的年齡,並辦理離、退休手續。
3、必須滿足被投靠人是獨生子女或者其他子女的戶口都在北京。
4、父母兩個人一起提出投靠申請,如果一方已經過世,需提供死亡證明。
5、申請人應持相關證件到被投靠人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請,被投靠人戶口所在地分須到戶政大廳申請,市局批准後辦理。
6、提供的證件證明,入戶申請書,申請人的《退休證》、《居民身份證》。
7、申請人和被投靠人單位人事部門查檔證明關系及子女情況證明。
審批程序:
申請人應持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證明到被投靠人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請,被投靠人戶口所在地分(縣)局已設立戶政大廳的,須到戶政大廳申請,經分(縣)局審核,市局批准後辦理。
須提供的證件證明:
1、入戶申請書(申請人與被投靠人共同簽名)。
2、申請人的《(離)退休證》、《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3、申請人和被投靠人單位人事部門查檔證明或街道辦事處出具的父(母)子(女)關系及子女情況證明。
4、被投靠人《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5、住房證明(指屬於申請人本人、父母或其直系親屬的合法固定住房)。
6、子、女因大學畢業分配、招工、招干、投靠等戶籍政策戶口進京的,須提供審批單位批準的進京批件復印件並加蓋單位人事部門或勞資部門公章。
7、其他必要的證件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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Ⅸ 北京父母隨遷落戶政策
法律分析:(1)夫妻均達到離、退休年齡並同時提出申請(幹部男滿60周歲,女滿55周歲;工人男滿55周歲,女滿50周歲);
(2)申請人已達到離休、退休年齡,並辦理離、退休手續;
(3)申請人外省、市、(縣)無子女;
(4)夫妻二人均系北京調往青藏高原地區(青海省、西藏自治區)工作,現一方因病提前退休的;
(5)申請人夫妻一方原系本市家庭常住戶口,因工作調動或畢業分配等原因到外省市工作,已辦理離、退休手續,且一名子女戶口在京;
(6)原在本市工作,退休後子女接班頂替,戶口由京遷出,要求返京投靠子女的,由京遷出一方年齡須超過70周歲。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三條 戶口登記工作,由各級公安機關主管。
城市和設有公安派出所的鎮,以公安派出所管轄區為戶口管轄區;鄉和不設公安派出所的鎮,以鄉、鎮管轄區為戶口管轄區。鄉、鎮人民委員會和公安派出所為戶口登記機關。
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由各單位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分散居住的戶口,由戶口登記機關直接辦理戶口登記。
居住在軍事機關和軍人宿舍的非現役軍人的戶口,由各單位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
農業、漁業、鹽業、林業、牧畜業、手工業等生產合作社的戶口,由合作社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合作社以外的戶口,由戶口登記機關直接辦理戶口登記。
第十七條 戶口登記的內容需要變更或者更正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戶口登記機關審查屬實後予以變更或者更正。
戶口登記機關認為必要的時候,可以向申請人索取有關變更或者更正的證明。
Ⅹ 北京戶口父母隨遷手續需要什麼
申請人須持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證明到被投靠人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請,被投靠人戶口所在地分局已設立戶政大廳的,須到戶政大廳申請,經分局審核,市局批准後辦理。
海淀區的投靠申請受理統一在西釣魚台中關村科技園區行政服務大廳
工作時間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申請材料齊全報給市局審批,50個工作日返回到戶籍所在地,接到通知後需在40個工作日辦理完畢戶口遷移手續。
老人投靠子女需提供的證件證明
(1)入戶申請書(申請人與被投靠人同時簽名);
(2)申請人的《(離)退休證》、《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3)申請人和被投靠人單位人事部門查檔證明或街道辦事處出具的父(母)子(女)關系及子女情況證明;
(4)被投靠人《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5)住房證明(是指具有屬於申請人、被投靠人本人或其直系親屬的合法住房);
(6)子、女因大學畢業分配、招工、招干、投靠等戶籍政策戶口進京的,須提供審批單位批準的進京批件復印件並加蓋單位人事部門或勞資部門公章;
(7)如以上證件證明出現缺失等問題,需補交的其他必要的證件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