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二胎開放後,獨生子女還有必要辦獨生子女證嗎為什麼
您好,對於這個問題我有以下的看法,希望對您能夠有所幫助。關於獨生子女證這個東西其實就是2016年以前二胎政策沒有出來的時候,國家是鼓勵只生一胎的。生二胎的話是需要繳納一定的罰款的,所以說那個時候就鼓勵大家都支持獨生子女。對於獨生子女的保障也有很多,可以領取很多的慰問金之類的一些貧困補助。
另外,對獨生子女家庭的獎勵優待,各地政策不一樣,甚至同縣(區)的鎮、街道或村委、居委都有不同的待遇。獨生子女家庭的獎勵和補助政策還是不少的,涉及醫療、養老、救助、社保等方面,廣大獨生子女父母們要關心當地的衛生計生政策。
② 2016年以後生了二胎還能辦理獨生子女證嗎
③ 生二胎需要取消獨生子女證嗎
是的,按照各省市計生政策規定,對於已經辦理了獨生子女證的夫妻,如果附合生育二胎條件的,可在批准生育二胎之日起,收回獨生子女證並停發獨生子女相關待遇。對於不附合生育二胎條件的,要依法繳納社會撫養費,並追回原享受的獨生子女費。
辦理獨生子女證後,仍然可以生育二胎。
但當事人生育二胎後,將不再享受獨生子女的待遇。辦了獨生子女證的夫妻還是能生二胎的,但是應注意生二胎時需要把獨生子女證注銷掉。因為獨生子女證有許多作用:可以報銷獨生子女的托幼管理費和部分醫療費用;在農村,優先為獨生子女家庭辦理養老保險,而且在安排宅基地時,優先照顧和安排獨生子女家庭;每月對獨生子女家庭發放獎勵金,等等。
獨生子女光榮證是沒有期限的,當辦理獨生子女證的家庭生育二胎或者其獨生子女死亡時,該證才會被注銷或者取消。關於實行全面開放二胎的政策後能否補辦獨生子女光榮證,是這樣規定的,如果自己的孩子在所在地省內全面實行二孩政策之前出生的,隨時都可以補辦。如果所在地省內全面實行二孩政策之後出生的,則不能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三十二條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合理配置、綜合利用衛生資源,建立、健全由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和從事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的醫療、保健機構組成的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網路,改善技術服務設施和條件,提高技術服務水平。
第三十三條 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和從事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的醫療、保健機構應當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針對育齡人群開展人口與計劃生育基礎知識宣傳教育,對已婚育齡婦女開展孕情檢查、隨訪服務工作,承擔計劃生育、生殖保健的咨詢、指導和技術服務。
④ 全面放開二胎後還能辦理獨生子女證嗎
二胎政策全面放開後,不再辦理獨生子女證了。
國家計生委王培安副主任答記者問時說:實施全面兩孩政策後,提倡按政策生育。對自願生育一個孩子的夫妻,不再發放《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不再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等相關獎勵優待政策。之前已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繼續按規定的條件、標准、年限,享受各項計劃生育獎勵優待政策。已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要求再生育的,不再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優惠待遇,此前享受的不退還。特別需要指出的是,各地要積極採取措施,加大對有特殊困難的計劃生育家庭的幫扶力度,切實解決他們在生活保障、養老照料、大病醫療、精神慰藉方面的困難和問題。
⑤ 辦了獨生子女證又生了二胎怎麼辦
法律分析:獨生子女證是國家發給自願終身生育一個兒女的夫妻的榮譽證書,現在已經開放三胎生育政策了,按新政策規定獨生子女家庭生育二胎的交回獨生子女證辦理二胎准生證就可以了,所以只需交回獨生子女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二十七條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的,按照規定獲得扶助。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按照規定應當享受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獎勵扶助的,繼續享受相關獎勵扶助。
⑥ 放開二胎之後還能辦獨生子女證嗎
我最近在網上看到了這樣一條消息,放開二胎之後還能辦獨生子女證嗎?國家實行二胎政策後,獨生子女證並非不能辦理了,只要是2016年1月1日前出生的小孩,需要辦理獨生子女證的仍然可以辦理。但2016年1月1日以後出生的小孩,就不能辦理獨生子女證了。我們大家都知道,現在國家實行三胎政策,國家正在鼓勵人們生育。而且如果哪一天父母走了,獨生子女就會淪為孤兒,所以,在有能力的情況下,還是可以考慮生二胎和三胎的。
⑦ 現在的二胎政策生育獨生子女證好辦嗎
二胎政策下獨生子女證還能辦理的。但需要一孩在2016年1月1日前出生。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我國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的政策實施期間,享受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獎勵扶助的,應當繼續給予父母相關獎勵扶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二十七條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按照規定應當享受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獎勵扶助的,繼續享受相關獎勵扶助,並在老年人福利、養老服務等方面給予必要的優先和照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