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房屋由兒女出資登記在父母名下,如何處理
法律分析:房屋由兒女出資登記在父母名下,房屋的處理方法要分情況而定,如果子女出資購買的房屋是贈與父母的,父母去世後應按照民法典處理,如果子女出資購買房屋登記在父母名下的行為屬於借名買房,則歸出資方所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條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並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
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與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組織、個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設立遺囑信託。
B. 父母名下有房子,子女再買房算不算第二套房
你好,如果說你和父母在一個戶口本的話,這算第2套房。如果說你和父母的戶口本是分開的,就不算是第2套房。當然了,以下幾點你也應該注意:
1,如果父母名下住房的房產證上寫有成年子女的名字,再為子女購房,算第二套;否則,算第一套。
2,自己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義再購
根據新的政策,家庭成員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即未成年子女也是被劃為家庭范疇的。
所以以未成年子女的名義申請貸款購房時,就會按照二套房政策執行。
3未成年時名下有房產,成年後再貸款購房
根據目前銀行「認貸又認房」,如果不出售現有房產的情況下,再貸款購房是屬於二套房的,將按照二套房的政策執行。如果按過去政策,未成年時的房產只要沒貸款,再申請房貸不算二套。
4有全款購買住房,再貸款購房
過去只「認貸」,這種情況不算二套房,但現在加了「認房」,雖然沒有貸過款,但只要是在房屋產權交易系統中能夠查到名下有房產,在不賣掉且申請貸款的情況下,也會被認定為二套房。
5有貸款購買住房,結清出售後再貸款購房
目前銀行對二套房認定是「認房又認貸」,也就是說雖然貸款買的房產出售以後,家庭名下已沒有任何住房,但因為其之前有貸款記錄,再申請房貸也會被算作二套房
6先商業貸購房,再使用公積金買房
目前公積金貸款政策也比較嚴格,只要借款人有過房貸記錄,不論房貸是否結清、房產是否出售,即便從未使用過公積金貸款,首次申請公積金貸款也會被算作二套房。
7婚前一方貸款購房,婚後以另一方名義再購且戶口不在一起
夫妻雙方結婚後雖然戶口沒有落在一起,但在民政局有結婚登記。銀行在批貸時除要求借款人提供戶口本外,還會要求借款人提供婚姻狀況證明,而結了婚的夫妻是不能提供單身證明的,所以另一方再購房時也會被算作第二套房。
8婚後共同貸款購房,離異後再購房
只要央行的徵信系統中能夠查到房貸記錄,那麼即便離異後房產判給一方,另一方再貸款購房時也會被認定為二套房。這使得很多試圖通過「假離婚」來規避二套房新政的想法也付諸東流。
9名下有商業公寓,再購普通住宅
根據目前的政策,商業公寓不在限購之列,所以再購普通住宅仍算首套。
C. 子女已經購房,父母沒有房子,子女以父母的名義購房,算不算二套房
不算,一般子女的戶口婚後和父母分開了,父母買的房也就和子女沒有任何關系了,因此用父母的名義買房,父母仍屬於首套,還能享受相關政策。
D. 父母名下有房,子女買房算二套房嗎
法律分析:銀行認定為二套房的七種情況:1、父母名下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義再購房;2、未成年時名下有房產,成年後再貸款購房;3、個人名下有全款購買的住房,再貸款購房;4、個人名下有貸款購買住房,結清出售後再貸款購房;5、首次購房使用商業貸款,再次購房使用公積金貸款;6、婚前一方曾貸款購房,婚後以另一方名義申請貸款購房,但兩人戶口沒有在一起;7、婚後雙方共同貸款購房,離異後一方再申請貸款購房
法律依據:《關於規范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中第二套住房認定標準的通知》 第一條 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數,應依據擬購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成員名下實際擁有的成套住房數量進行認定。
E. 父母能以子女的名義買房嗎
父母能以子女的名義買房嗎
父母能以子女的名義買房嗎,現在很多父母買房子的時候都是會選擇用孩子的名義的,如今,很多的父母會選擇用孩子的名義來買房子,有的是為了孩子的以後而打算;有的是夫妻雙方感情出了危機,下面了解父母能以子女的名義買房嗎。
一、用子女名義購房的好處
1、規避稅費
相比常見的贈與房產與繼承財產來說,直接以子女的名義買房能夠省下可觀的稅費,而且也不用擔心日後也許會徵收的遺產稅。
2、預置婚前財產
根據法律規定,婚前購買的房產屬於個人所有,其配偶是無權分割的。因此會有一部分具有危機意思的父母,選擇以子女名義來預先購置房產,以此來規避離婚分割財產的風險。
3、避免破產風險
有些父母由於從事風險性的商業經濟活動,存在一定的破產風險,因此在有能力的時候,通常會選擇為子女購置房產。一方面是為子女的未來提供有力的保障,另一方面也是為了避免破產之後出現無家可歸的.風險。
4、避免離婚時的財產糾紛
即便是在婚姻當中,也有很多夫妻因為房產的歸屬問題而大打出手,誰也不肯吃虧。一旦出現此類僵持局面,有一些夫妻就會在對孩子共同的愛護之心下,選擇將房產登記在子女的名下。
二、用子女名購房的風險
1、未滿18歲不能貸款
貸款只能針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必須滿18歲方可申請。如果子女未成年,就不能選擇貸款,而只能全款購房。
2、出售、抵押不方便
國家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收入、儲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財產的所有權。即便是父母也不能隨便出售、抵押子女名下的房產。只有孩子年滿18周歲之後,經孩子同意才能賣出或抵押。如果因為特殊情況必須要出售,那麼首先取得所有監護人的簽名文件,確認其監護人資格,然後再簽署保證書,保證書中要指出:出售房產是為了孩子的利益,比如孩子患嚴重疾病等特殊情況等才可以。
3、出資人無權收回房屋
當父母把房產登記在子女名下時,即便是父母出資,也是子女享有房屋的所有權,這意味著房子與父母沒有任何關系了。就算是父母年老後,子女不盡贍養義務,父母也很難拿回房產。
4、易發生產權糾紛
如果以子女的名義購房,那麼房產就不算作夫妻之間的共同財產。當夫妻雙方離婚時,在子女名下的房產不參與分割。如果子女沒成年,那麼誰擁有監護權,誰就擁有房產。因此即便買房時是你出的資,日後離婚時,很可能一分錢都拿不到。
還有一種特殊情況:如果給子女買房時的父母是已經離異的。假設是母親這方出資購房,並且登記在子女的名下,一旦子女出現意外,父母雙方是均半繼承的,這對於出全款的母親來說是不小的損失。
此外,如果子女在婚後不幸去世,其配偶、子女和父母同為第一順序繼承人,都有權繼承逝者的所有財產(包括婚前財產)。因此,就算房子是子女的婚前財產,但是根據繼承順序的規定,子女名下的房產也將被其配偶優先繼承。
父母是可以用子女名字買房的,父母用子女名字買房,還可以給子女提供一定的經濟保障,即使父母的生意失敗,該房產也不會受到牽連。而且該房子可以作為婚前財產,不用擔心子女離婚時房子遭到分割。但是父母用子女名買房還是存在著諸多風險。
父母用子女名買房有什麼風險?
1、增加購房者自己的經濟壓力
如果購房人給子女買房時子女還是未成年人,則不具備貸款的條件。因為未成年人不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在辦理購房登記時應由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代理,由法定代理人代為申請未成年人房屋登記的,需要提交能夠證明代理人身份的材料。
由於未成年人不能獨立進行民事活動,沒有償還貸款的能力,如果買賣合同約定房屋的購買方是未成年人,則該房屋買賣不能申請銀行貸款,只能是一次性付清全部購房款才能交易,無形中增加了購房者自己的負擔。
2、提高了子女獨立買房成本
子女成年後想獨立買房的,因為名下已有一套房產,新房將被視為二套房,申請商貸需要支付更高的首付比例,在一線城市如果不是本地戶籍甚至會被限購。另外,子女名下房屋面積過多,超過免稅面積,將來還需要繳納房產稅。
3、易發生產權糾紛
如果以子女的名義購房,當夫妻雙方離婚時,在子女名下的房產不參與分割。如果子女沒成年,那麼誰擁有監護權,日後離婚時,很可能一分錢都拿不到。
4、出資人無權收回房屋
當父母把房產登記在子女名下時,這意味著房子與父母沒有任何關系了。父母也很難拿回房產。
5、出售、抵押不方便
國家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收入。只有孩子年滿18周歲之後。如果因為特殊情況必須要出售,確認其監護人資格,然後再簽署保證書,保證書中要指出:出售房產是為了孩子的利益,比如孩子患嚴重疾病等特殊情況等才可以。
一、以未成年人的名義買房該如何辦理?
由於未成年人不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因此未成年人購房辦理房屋登記時應由其法定代理人(一般為父母))代理,這種代理屬於法定代理,並不需要委託或授權。
但是如果是由法定代理人代為申請未成年人房屋登記的,就需要提交能夠證明代理人身份的材料,如果是因處分未成年人房屋申請登記的,還應當提供為未成年人利益的書面保證。
據了解,目前未成年子女購買房產程序可以分為兩步:第一步是簽署《商品房買賣合同》,簽訂時需要提交未成年子女的身份證明和監護人的身份證明。
還有監護關系證明並且監護人的圖章也要提供。第二步就是到房管局進行產權登記,登記時需要提供房屋買賣合同、購房發票,還有初始登記的所有權證。
二、以未成年人的名義買房存在哪些風險?
1、無法取得銀行貸款
由於未成年人不能獨立進行民事活動,沒有償還貸款的能力,如果買賣合同約定房屋的購買方是未成年人,則該房屋買賣不能申請銀行貸款,只能是一次性付清全部購房款才能交易。
2、夫妻離婚時易引起糾紛
由於房屋產權證的所有人是孩子,雖然父母是實際出資人,但離婚時,夫妻任何一方都無法分得該房屋。從撫養權的角度來看,誰取得了子女的撫養權,誰就可以事實上使用或者擁有該房屋,所以,孩子擁有房產,將會造成夫妻財產分割及子女撫養難以達成協議的困境。
3、孩子與父母易引起糾紛
孩子成年後,也可能會和父母發生財產權屬糾紛。孩子成年後,如果不贍養父母或者其他種種原因,父母想收回房屋時,就會因存在法律障礙而無法收回。
4、房屋不能隨意處置
以孩子的名義買房多數都是一次性付款,這樣對於不夠富裕的家庭來說,出現生活困難的可能性較大,到時如果想要對該房屋進行抵押或出售時,將會受到法律規定的限制,特別是遇到家庭矛盾時,將會更加使代理人處於進退兩難的境地。
F. 父母名下有房子,子女再買房算不算第二套房
父母名下有房子,跟子女買房沒有關系。只要子女名下沒有房子。就算首套房。因為父母是父母的房子,子女是子女的房子。
G. 想買房,放父母名下
建議買房放在自己名下,放在父母名下,就是父母的,就是歸父母的父母子女共同所有,就不是你一個人的了,如果以後再把房子過戶到你的名下,過戶費也是一筆不小的費用。如果房子在父母名下,以後免不了會有一些麻煩事,還是放在自己名下省心些。
H. 跟父母一個戶口本,父母名下有房,再買房的話算第二套房嗎
法律分析:不算。
一、如果父母名下無房,子女購房屬於首套房;如果父母名下已有房產,子女購房則屬於二套房。
二、銀行認定為二套房的七種情況:
1、父母名下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義再購房
2、未成年時名下有房產,成年後再貸款購房
3、個人名下有全款購買的住房,再貸款購房
4、個人名下有貸款購買住房,結清出售後再貸款購房
5、首次購房使用商業貸款,再次購房使用公積金貸款
6、婚前一方曾貸款購房,婚後以另一方名義申請貸款購房,但兩人戶口沒有在一起
7、婚後雙方共同貸款購房,離異後一方再申請貸款購房
法律依據:《 關於規范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中第二套住房認定標準的通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貸款人應對借款人執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
(一)借款人首次申請利用貸款購買住房,如在擬購房所在地房屋登記信息系統(含預售合同登記備案系統,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記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
(二)借款人已利用貸款購買過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請貸款購買住房的;
(三)貸款人通過查詢徵信記錄、面測、面談(必要時居訪)等形式的盡責調查,確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I. 父母可以用子女名字買房有什麼風險
由於如今的各種稅收政策,很多父母在買房時會直接寫子女的名字,就算以後要把房產贈與給子女,或者未來子女繼承房產,都能省下不少的稅費。如果購買的是第二套房屋的話,用子女名字買房還可以省下二套房房產稅,但是很多人還不知道,父母可以用子女名買房?
由於如今的各種稅收政策,很多父母在買房時會直接寫子女的名字,就算以後要把房產贈與給子女,或者未來子女繼承房產,都能省下不少的稅費。如果購買的是第二套房屋的話,用子女名字買房還可以省下二套房房產稅,但是很多人還不知道,父母可以用子女名買房?父母用子女名買房有什麼風險?
父母可以用子女名買房嗎?
父母是可以用子女名字買房的,父母用子女名字買房,還可以給子女提供一定的經濟保障,即使父母的生意失敗,該房產也不會受到牽連。而且該房子可以作為婚前財產,不用擔心子女離婚時房子遭到分割。但是父母用子女名買房還是存在著諸多風險。
父母用子女名買房有什麼風險?
1、增加購房者自己的經濟壓力
如果購房人給子女買房時子女還是未成年人,則不具備貸款的條件。因為未成年人不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在辦理購房登記時應由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代理,由法定代理人代為申請未成年人房屋登記的,需要提交能夠證明代理人身份的材料。
由於未成年人不能獨立進行民事活動,沒有償還貸款的能力,如果買賣合同約定房屋的購買方是未成年人,則該房屋買賣不能申請銀行貸款,只能是一次性付清全部購房款才能交易,無形中增加了購房者自己的負擔。
2、提高了子女獨立買房成本
子女成年後想獨立買房的,因為名下已有一套房產,新房將被視為二套房,申請商貸需要支付更高的首付比例,在一線城市如果不是本地戶籍甚至會被限購。另外,子女名下房屋面積過多,超過免稅面積,將來還需要繳納房產稅。
3、易發生產權糾紛
如果以子女的名義購房,那麼房產就不算作夫妻之間的共同財產。當夫妻雙方離婚時,在子女名下的房產不參與分割。如果子女沒成年,那麼誰擁有監護權,誰就擁有房產。因此即便買房時是你出的資,日後離婚時,很可能一分錢都拿不到。
4、出資人無權收回房屋
當父母把房產登記在子女名下時,即便是父母出資,也是子女享有房屋的所有權,這意味著房子與父母沒有任何關系了。就算是父母年老後,子女不盡贍養義務,父母也很難拿回房產。
5、出售、抵押不方便
國家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收入、儲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財產的所有權。即便是父母也不能隨便出售、抵押子女名下的房產。只有孩子年滿18周歲之後,經孩子同意才能賣出或抵押。如果因為特殊情況必須要出售,那麼首先取得所有監護人的簽名文件,確認其監護人資格,然後再簽署保證書,保證書中要指出:出售房產是為了孩子的利益,比如孩子患嚴重疾病等特殊情況等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