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個人取得非獨生子女補貼可以免徵個人所得稅
獨生子女補貼不屬於納稅人本人工資、薪金所得項目的收入,不徵收個人所得稅。《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的通知》(國稅發[1994]089號)第二條第二項的規定。獨生子女補貼不屬於納稅人本人工資、薪金所得項目的收入,不徵收個人所得稅。
法律依據: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的通知》(國稅發[1994]089號)第二條第二項的規定。
獨生子女補貼不屬於納稅人本人工資、薪金所得項目的收入,不徵收個人所得稅。目前獨生子女補貼免徵個人所得稅的具體范圍為:
(一)對於個人按照我市計劃生育管理辦法的規定,從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之日起至子女14周歲止,每月取得的獨生子女保健費。
(二)自願終生只生育一個子女或者沒有生育只收養一個子女的個人,在退休時取得由所在單位根據省、市人口與計劃生育管理辦法規定。
按當地縣(市、區)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額的百分之三十發放的一次性獎勵。
(三)無子女或者因獨生子女死亡造成無子女的個人,在退休時取得由所在單位根據省、市人口與計劃生育管理辦法的規定。
按當地縣(市、區)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額的百分之百發放的一次性生活補助。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四條具體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十一條規定,福利費,是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從企業、事業單位、國家機關、社會組織提留的福利費或者工會經費中支付給個人的生活補助費;救濟金,是指各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支付給個人的生活困難補助費。
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生活補助費范圍確定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8〕155號》規定, 生活補助費,是指由於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而給納稅人本人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難,其任職單位按國家規定從提留的福利費或者工會經費中向其支付的臨時性生活困難補助。
『貳』 個稅非獨生填2000違法嗎
個稅非獨生填2000是違法的,僅有獨生子可以填2000,享有2000人民幣的額度,非獨生子不論是約定或是分攤都只有享有1000人民幣的額度。假如納稅人為非獨生子女,則個稅減稅需要分擔,不然系統查出後需要補交稅金,比較嚴重的會進行處罰。父母可以選擇由其中一方按扣減規范的100%扣減,也可以選擇由雙方各自按扣減規范的50%扣減,實際扣減方法在一個繳稅年內不能變更。
那麼,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有哪些?
個稅專項附加扣除(全稱: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是指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贍養老人等六項專項附加扣除。專項附加稅扣除的項目包括了:子女教育;成人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贍養老人的支出;個人對於教育等公益事業的捐贈等。
為廣大群眾減負,抓緊按照讓廣大群眾得到更多實惠的要求,專項附加稅扣除的標准如下:
1、子女教育的扣除標準是每個子女一千元,教育一般包括了學前教育和學歷教育;
2、繼續教育的專項扣除按照每年三千六或四千八的標准;
3、大病醫療的扣除標准為每年八萬元。
以上就是律師為大家解答的關於「個稅非獨生填2000違法嗎」的相關法律知識了。個稅非獨生填2000是違法的,僅有獨生子可以填2000,享有2000人民幣的額度。您了解了嗎?
法律依據
《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第二十二條 納稅人贍養一位及以上被贍養人的贍養支出,統一按照以下標準定額扣除:
(一)納稅人為獨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
(二)納稅人為非獨生子女的,由其與兄弟姐妹分攤每月2000元的扣除額度,每人分攤的額度不能超過每月1000元。可以由贍養人均攤或者約定分攤,也可以由被贍養人指定分攤。約定或者指定分攤的須簽訂書面分攤協議,指定分攤優先於約定分攤。具體分攤方式和額度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
『叄』 個稅贍養老人非獨生子女怎麼扣
法律分析:由其與兄弟姐妹分攤每月2000元的扣除額度,每人分攤的額度不能超過每月1000元。可以由贍養人均攤或者約定分攤,也可以由被贍養人指定分攤。約定或者指定分攤的須簽訂書面分攤協議,指定分攤優先於約定分攤。
法律依據:《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 第二十二條 納稅人非獨生子女的贍養一位及以上被贍養人的贍養支出,按以下標準定額扣除:由其與兄弟姐妹分攤每月2000元的扣除額度,每人分攤的額度不能超過每月1000元。可以由贍養人均攤或者約定分攤,也可以由被贍養人指定分攤。約定或者指定分攤的須簽訂書面分攤協議,指定分攤優先於約定分攤。具體分攤方式和額度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
『肆』 個人所得稅非獨生子女可以扣2000嗎
法律分析:非獨生子女不可以扣2000。
納稅人為非獨生子女的,由其與兄弟姐妹分攤每月2000元的扣除額度,每人分攤的額度不能超過每月1000元。
個人所得稅是調整征稅機關與自然人之間在個人所得稅的征納與管理過程中所發生的社會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
征稅對象有以下幾點,
1、法定對象,我國個人所得稅的納稅義務人是在中國境內居住有所得的人,以及不在中國境內居住而從中國境內取得所得的個人,包括中國國內公民,在華取得所得的外籍人員和港、澳、台同胞;
2、居民納稅義務人,在中國境內有住所,或者無住所而在境內居住滿一年的個人,是居民納稅義務人,應當承擔無限納稅義務,即就其在中國境內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3、非居民納稅義務人,在中國境內無住所又不居住或者無住所而在境內居住不滿一年的個人,是非居民納稅義務人,承擔有限納稅義務,僅就其從中國境內取得的所得,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二條 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一)工資、薪金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五)經營所得;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七)財產租賃所得;
(八)財產轉讓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按納稅年度合並計算個人所得稅;非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取得前款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依照本法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
『伍』 個人取得非獨生子女補貼可以免徵個人所得稅
您好,可以免徵,個人所得稅的稅率:
一、工資、薪金所得,適用超額累進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五。
二、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適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後)。
三、稿酬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二十,並按應納稅額減征百分之三十。
四、勞務報酬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二十。對勞務報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實行加成徵收,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五、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二十。
下列各項個人所得,免納個人所得稅:
一、省級人民政府、國務院部委和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以上單位,以及外國組織、國際組織頒發的科學、教育、技術、文化、衛生、體育、環境保護等方面的獎金;
二、國債和國家發行的金融債券利息;
三、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的補貼、津貼;
四、福利費、撫恤金、救濟金;
二、全年一次性獎金的所得稅的計算方式
(1)全年一次性獎金的界定。全年一次性獎金是指行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等扣繳義務人根據全年經濟效益和對職工全年工作業績的綜合考核情況,向職工個人發放的一次性獎金。該項獎勵也包括年終加薪、實行年薪制和績效工資辦法的單位根據考核情況兌現的年薪和績效工資。
(2)全年一次性獎金的計稅方法。對於職工個人取得的全年一次性獎金,單獨作為一個月工資、薪金所得計算納稅。但考慮到該項收入與年度工作業績相關且數額往往比較大,在計算稅款時採用「按年平均取低稅率」的方法,降低稅額、減輕個人負擔。具體分兩個步驟進行計算:
第一步,將個人當月內取得的全年一次性獎金,除以12個月,按其商數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
如果在發放年終一次性獎金的當月,個人當月工資、薪金所得低於稅法規定的費用減除標准,應將全年一次性獎金減除「個人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與費用減除標準的差額」後的余額,按上述方法確定全年一次性獎金的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
第二步,將個人當月內取得的全年一次性獎金,按上一步確定出的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計算征稅。
如果個人當月工資、薪金所得高於(或等於)稅法規定的費用減除標準的,稅款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個人當月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x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如果個人當月工資、薪金所得低於稅法規定的費用減除標準的,稅款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個人當月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一個人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與費用減除標準的差額x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注意事項。在一個納稅年度內,對每一個納稅人,該計稅方法只允許採用一次實行年薪制和績效工資的單位,個人取得年終兌現的年薪和績效工資按上述計稅方法執行個人取得除全年一次性獎金以外
的其他各種名目的獎金,如半年獎、季度獎、加班獎、先進獎、考勤獎等,一律與當月工資、薪金收入合並,按稅法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
三、提前退休人員取得補貼收入的所得稅的計算方式
機關、企事業單位對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正式辦理了提前退休手續的個人,按照統一標准向提前退休人員支付一次性補貼。這部分補貼收入不屬於免稅的離退休工資收入,按照辦理提前退休手續至法定退休年齡之間所屬月份平均分攤計算個人所得稅。
應納稅所得額=(一次性補貼收入:辦理提前退休手續至法定退休年齡的實際月份數-費用減除標准)
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x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x提前辦理退休手續至法定退休年齡的實際月份數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這是我們中華人民應盡的義務。但是有些公民依法繳納稅務的觀念比較薄弱,他們認為國家扣他們的血漢錢是不應該的,但是我們轉念一想,我們掙得錢還是國家經濟的所得。
【法律依據】
[1]《個人所得稅管理辦法》第二條[2]《個人所得稅管理辦法》第三條
『陸』 個稅非獨生填2000違法嗎
【法律分析】:違法。只要不是獨生子女,無論是約定分攤還是制定分攤,都只能享受抵扣1000元。納稅人為非獨生子女的,由其與兄弟姐妹分攤每月2000元的扣除額度,每人分攤的額度不能超過每月1000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二條規定: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一)工資、薪金所得;(二)勞務報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五)經營所得;(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七)財產租賃所得;(八)財產轉讓所得;(九)偶然所得。
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按納稅年度合並計算個人所得稅;非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取得前款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依照本法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
『柒』 個稅非獨生填2000違法嗎
這是違法的,只要不是獨生子女,無論是約定分攤還是制定分攤,都只能享受抵扣1000元。納稅人為非獨生子女的,由其與兄弟姐妹分攤每月2000元的扣除額度,每人分攤的額度不能超過每月1000元。因此,非獨生子女是不能通過父母指定或兄弟協商享受2000元扣除標準的。贍養老人專項附加個稅扣除指定分攤協議書被贍養人:(父親)贍養人:(兒子)、(女兒)根據新個稅法規定,非獨生子女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需擬定分攤協議,現針對此規定贍養人做出如下指定分攤::分攤比例50%,抵扣金額額度1000元,:分攤比例50%,抵扣金額額度1000元。本協議一經簽訂後一個納稅年度內不允許變更,如需變更須在下一納稅年度在此進行指定。現行規則是以獨生子女與否作為判斷標準的,並未考慮其他因素。個人覺得關於贍養老人的扣除細則以後有待完善,建議你按照獨生子女的標准扣除,共同贍養人信息處標注「已去世」,然後交由單位或上級部門審核。按現行政策規定,獨生子女是指一對夫妻生育的唯一子女,因兄弟姐妹去世只餘一人的,不屬於獨生子女。
【法律依據】:《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規定,納稅人為非獨生子女的,由其與兄弟姐妹分攤每月2000元的扣除額度,每人分攤的額度不能超過每月1000元。因此,非獨生子女是不能通過父母指定或兄弟協商享受2000元扣除標準的。
『捌』 新個稅,非獨生子女約定或指定分攤全額2000元可以么
不可以的,只有獨生子女才可以填寫2000元金額。
你是非獨生子女,無論你們是採取協商,均攤,還是指定,一方的最高抵扣金額最高就是1000元。所以就是指定你是贍養人,那你也只能填1000元,不能填寫2000元。
新的個稅附加稅政策網上都有明確解釋和解答,你可以具體看一看
『玖』 新個人所得稅專項扣除信息,贍養老人項,我是非獨生子女,還有一個姐姐,但是姐姐有殘疾,無法贍養老人,
你和姐姐可以簽訂協議,贍養老人項由你一個人扣除。根據稅務規定,是可以協商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