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父母去世後,財產房子肯定屬於獨生子女嗎
不一定,需要根據具體情況才能確認:
首先,根據《繼承法》的回規定,繼承的方式主答要有兩種:一種是法定繼承、一種是遺囑繼承。有遺囑當然按照遺囑執行。但關鍵在於父母去世時如果沒有遺囑怎麼辦?法定繼承中配偶、子女、父母都是法定第一順序的繼承人,也就是說爺爺奶奶要和獨生子女共同分享那個房產權的。更加復雜的是,如果奶奶爺爺相繼去世,他們權益下的房產份額有可以被其他子女,也就是獨生子女的伯伯、叔叔和姨娘等人來分割。
所以,聰明的人應該父母在世時把房產轉移到孩子名下、或者是先立下遺囑並公證給孩子、最差也得在父母去世後,有爺爺奶奶到公證處公證放棄點房產權利,讓房產由孩子一人繼承,這樣就不會出現叔叔姑姑等來分房產的問題了
㈡ 父母去世後,房屋肯定屬於獨生子女嗎
需要看父母有無遺囑指定繼承人,有遺囑,就需要按照遺囑執行繼承,
無遺囑,按照你爹媽各自第一序列繼承人,死者配偶,死者子女,死者爹媽,三方平分繼承。
所以,只要有遺囑指定這個孩子單獨繼承,就可以。
無遺囑,這個孩子需要和自己祖父母,外祖父母,三方平分繼承這房子。
㈢ 父母去世,房產肯定屬於獨生子女嗎
父母去世後,如果沒有遺囑或遺贈撫養協議的,遺產由其配偶、子女、父母繼承,除非沒有其他第一順序繼承人的,房產才能由獨生子女一人繼承。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規定:
第五條 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第九條繼承權男女平等。
第十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第十一條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他的父親或者母親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第十二條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岳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第十三條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條對繼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繼承人扶養的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人,或者繼承人以外的對被繼承人扶養較多的人,可以分給他們適當的遺產。
第十五條繼承人應當本著互諒互讓、和睦團結的精神,協商處理繼承問題。遺產分割的時間、辦法和份額,由繼承人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㈣ 父母去世了,房產一定屬於獨生子女嗎
死者有遺囑前提抄,就有遺襲囑指定繼承人去繼承住房和其他遺產,。
沒有遺囑,由死者雙方各自第一序列繼承人,配偶,子女,父母,三方平分繼承。
《繼承法》:
第五條 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第九條 繼承權男女平等。
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㈤ 父母去世後,房產屬於獨生子女那可不一定
很多朋友都認為:身為獨生子女的70,80,90後,如果有一天父母「黃金入櫃」了,那麼父母名下的房產就一定是自己的!真是這樣兒嗎?
看到這個題目,你一定會產生疑問:這么簡單的問題還用討論嗎,我是父母唯一的孩子,父母過世之後的所有財產當然由我來繼承咯!
「燃鵝」,事實真的是這樣嗎?
來看看下面這個最近刷爆朋友圈的案例吧,父母去世,留下一套學區房……
小麗是獨生女兒,父親十年前去世,母親今年剛過世。父母親生前在杭州留下一套127平米的房子,價值約300萬元。
房產原先登記在父親名下。父親去世時小麗還未成家,因此沒去辦理手續。
現在母親已經去世,小麗也已成家,女兒兩周歲,再過一年就上幼兒園了。
因為父母留下的房子是學區房,小麗就想把房屋過戶到自己名下,然後把戶口遷進去。
房管局拒絕辦理
小麗拿著房產證和父母的死亡證明到了房管局,要求過戶。房管局卻說,僅憑這些東西沒法給小麗辦過戶手續。
小麗要麼提供公證處出具的繼承公證書,要麼拿法院的判決書去,他們才給辦。小麗沒辦法,誰願意沒事打官司啊,就馬上去了公證處。
公證處碰壁
「公證處的人說讓我把我爸媽的親戚全部找到,帶到公證處去才給辦公證。可我爸媽的親戚全國各地都有,有的都出國了,我到哪去找他們?」小麗要哭出來了。
這是非常典型的一個案例,沒有狗血劇情、沒有復雜糾紛,但作為獨生女的小麗,卻無法順利獲取父母去世後留下的房產~
這是為什麼呢?
聽聽律師怎麼說!即使小麗費盡周折找到她遍布全國甚至在國外的七大姑八大姨,眾堂表親兄弟姐妹,她也不一定能達到將房子過戶到她名下的目的!
律師詳細詢問了小麗父母雙方家庭的情況,最後得出的結論是:小麗父母留下的這套房子,按法定繼承的分配結果是:
沒錯!!房子被分的支離破碎,傳說中的七大姑八大姨的也來分房子!
不要懷疑自己的眼睛了,更不用猜測小麗家庭是不是太復雜。不,小麗的家庭跟大部分的家庭沒什麼兩樣,一點也不復雜!
不信,你接著往下看她和律師的對話。
小麗你是獨生女?是的,我爸媽就我一個女兒。你父母哪一年結婚的?好像是1983年。房子是什麼時候買的?2003年。房產登記是什麼時間?2004年11月。房產登記在誰的名下?我爸爸一個人名下。你爸爸什麼時候過世的?是十年前過世的,應該是2006年年底吧。你爸和你媽過世時有沒有留下遺囑?我爸沒有,我媽生前跟我口頭說過,她走後這套房子歸我。你爸爸過世時你爸爸的父母是否還健在?我爸爸過世時我爺爺已經去世,我奶奶還在,我奶奶是我爸爸過世後不到一年過世的。那你爸爸有兄弟姐妹幾個?我爸爸有四個兄弟姐妹。那你把你爸爸的兄弟姐妹的家庭情況,包括在不在世、婚姻情況、子女情況跟我一個一個說一下。我爸爸在家排行老三,大伯在我爸過世時已經過世,我大嬸還在。大伯大嬸有三個孩子,兩個在上海,一個出國了。二伯還在,不過五年前離婚了。二伯二嬸有兩個孩子,一個在杭州,一個在北京。我小姑姑和小姑父在黑龍江,有一個女兒。我爸爸和爺爺奶奶過世後,就沒怎麼走動,姑姑姑父家的具體情況我不太清楚。你媽媽在你爸爸過世後沒再成家吧?沒有沒有,我媽一直跟我過。你媽過世時,你外公外婆是否還健在?都過世了。這套房子,要由你一個人繼承,除非其它有繼承權的人到公證處或者法院明確表示放棄。
律師分析
1、這套房子是你父母的婚內共同財產,你父親去世,這套房產的1/2屬於你母親,1/2屬於你父親的遺產。
2、你父親死亡時,有三個繼承人,那就是你母親、你、還有你奶奶。如果沒有特殊情況,那麼三人平分1/2。因此你母親在原有1/2的基礎上再獲得1/6,合計2/3,你分得1/6,你奶奶分得1/6。
3、你奶奶過世後,屬於你奶奶的?本該由你爸四兄弟姐妹轉繼承,一人1/24,但這時你大伯和你爸先於奶奶過世了。根據法律規定,由你大伯和你爸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也就是你大伯的1/24由你大伯的三個孩子繼承各1/72,你爸的1/24由你繼承。加上前面的1/6,你現在有5/24。
4、你二伯的1/24,根據法律的規定,婚內繼承的遺產除非遺囑指定歸個人,否則就是夫妻共同財產。從理論上講,你二伯離婚後,這1/24應該分成兩半,你二伯1/48,你二嬸1/48。
5、你小姑姑和小姑父沒離婚,因此共同擁有1/24。
6、現在你母親過世,你母親只有你一個繼承人,因此你母親的財產全部由你繼承。所以你最終的財產繼承份額是5/24+2/3=7/8。
小麗聽完趙律師的分析,直接哭不出來了!
律師建議年邁父母生前能立下遺囑!
小麗這樣的家庭結構,不就是我們大部分人的家庭結構嗎?
小麗父母的做法,不就是我們或者我們父母現在通行的做法嗎?
律師表示這只是給小麗算理論上的房產繼承份額而已,具體要怎麼把這套房子分配下去,那就更復雜啦。
律師認為,這一切,假如小麗的父母在生前立下遺囑的話,就不會那麼麻煩了。
提醒:遺產繼承也要及時處理,千萬不要誤以為自己是獨生子女就一定簡單。
即使有遺囑,也不一定就能簡單處理,如果拖得時間長,問題就會更復雜。
我們中國人總認為立遺囑不吉利,其實,年邁父母在身體尚健康時,如能立個遺囑,也是給子女省事。
子女和父母商談立下遺囑,也並非不孝順。也希望天下父母都有一個健康的好身體。珍惜和他們在一起的時光。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7-12-07,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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㈥ 父母去世後,房屋一定屬於獨生子女嗎
死者有遺囑前提,就有遺囑指定繼承人去繼承住房和其他遺產,。
沒有遺囑,由專死者雙屬方各自第一序列繼承人,配偶,子女,父母,三方平分繼承。
《繼承法》:
第五條
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第九條
繼承權男女平等。
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㈦ 父母名下房產一定是屬於獨生子女繼承嗎
父母名下房產不一定屬於獨生子女繼承。父或母死亡的,還有其他法定繼承人與孩子一起繼承房產,包括父或母的配偶、父母。如果被繼承人留有遺囑將房產留給其他人的,則按照遺囑處理遺產。
【法律依據】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㈧ 父母不在了,獨生子女戶口在城裡,農村房產確權能否確到獨生子女名下
如果父母健在的時候沒有留下遺囑,應該是過後不了的到他的名下。
㈨ 父母去世後,房屋肯定屬於獨生子女嗎
父母復去世後,房屋不一定屬於獨制生子女。如父母將房屋贈與他人或繼承人喪失繼承權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
第三條 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包括:
公民的收入;
公民的房屋、儲蓄和生活用品;
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公民的文物、圖書資料;
法律允許公民所有的生產資料;
公民的著作權、專利權中的財產權利;
公民的其他合法財產。
第五條 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第七條 繼承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喪失繼承權:
故意殺害被繼承人的;
為爭奪遺產而殺害其他繼承人的;
遺棄被繼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繼承人情節嚴重的;
偽造、篡改或者銷毀遺囑,情節嚴重的。
㈩ 父母去世後房屋屬於獨生子女嗎 不是唯一繼承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
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