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2021年獨生子女補貼發放時間是什麼時候
2021年獨生子女補貼發放時間是什麼時候,每個省份的獨生子女補貼發放的時間都不太一樣,具體的以當地為准。
【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二十七條: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2021年對於自願生育一個孩子的夫妻,不再發放《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不再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等相關獎勵優待政策。之前已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繼續按規定的條件、標准、年限,享受各項計劃生育獎勵優待政策;
2021年獨生子女費依然還是集中於孩子出生後且18周歲之前,以及父母60周歲以後兩個階段。具體能領多少錢補貼,目前並沒有統一的標准出爐,每個地區的獨生子女補貼標准可能都不一樣,有按月補貼的,大部分地區每月每人200元左右,不過也有一次性支付的,比如某地區每人一次性補貼2000元左右;
2021年獨生子女補貼費發放方式有穩定工作的朋友在單位領取,檔案關系在街道辦事處的無業人員在街道辦事處領取,農村居民在鄉鎮政府領取。對獨生子女費發放新規定如果不清楚的話,可以問問所在村委會或者居委會,或者在當地政府網站上上查詢信息,也可以撥打當地計生委電話詢問。
Ⅱ 2020獨生子女費發放時間
2020年獨生子女費發放規定如下:
1、辦理了獨生子女光榮證的父母每年都可以領到至少60元以上的補助,一直到孩子18周歲。
2、父母年滿59歲後,國家都會給予其父母每年960元的補助。
3、針對農村的獨生子女補貼政策,即村落獨生兒女戶的養老保險補助。獨生子女家庭的父母在購買新農保時,給予一定補助,有的處所還是全免的。
4、獨生子女的父母,在女方年滿五十五周歲,男方年滿六十周歲時,每人享有至少1000元的一次性嘉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四十五條: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只生育一個子女,並已落實節育措施的夫妻,經雙方共同申請,其所在單位或者村(居)民委員會核實,由女方或者男方戶籍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衛生和計劃生育主管部門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對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從其領證之日起至獨生子女十四周歲止,每月發給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對於城鎮居民中的獨生子女父母,男性滿六十周歲,女性滿五十五周歲,按照一定標准發放計劃生育獎勵金。
夫妻均為國家工作人員、事業單位和各類企業職工的,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由雙方所在單位各負擔50%;夫妻一方為國家工作人員、事業單位和各類企業職工,另一方為農民或者城鎮無業居民、個體工商戶的,由國家工作人員、事業單位和各類企業職工所在單位負擔;夫妻均為農民或者城鎮無業居民、個體工商戶的,由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解決。
農村居民中的獨生子女父母或者生育兩個女孩的父母,按照國家規定由人民政府發給獎勵扶助金。
對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或者婚後終身無子女的農民或者無業人員,可給予一次性投保獎勵,或者在其年老喪失勞動能力時,由當地人民政府和集體經濟組織通過各種形式給予適當的經濟補助和生活上的照顧。已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後申請再生育的,從領取《生育證》之日起停止享受獎勵和優待,生育後不再退還已領取的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
Ⅲ 每年獨生子女費什麼時候可以領
獨生子女費發放新規定:
屬於城鎮居民的獨生子女從領證開始每個月有10塊錢的保健費。
2.在職職工的單位負責發放保健費,如果無職業則由當地政府發放。
3.獨生子女的父母男的滿了60周歲女的滿了55周歲可以領取計劃生育獎勵金。
4.農村戶籍獨生子女一次性獲得補助金,由當地政府發放。
5.獨生子女如果發生亡故,而父母未再生育的可以申請扶助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二十七條,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的,按照規定獲得扶助。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按照規定應當享受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獎勵扶助的,繼續享受相關獎勵扶助。
Ⅳ 獨生子女費什麼時候可以領
農村居民:年滿60歲的獨生子女家庭父母,可以每月160元的補貼。
二、城鎮居民:城鎮居民的獨生子女父母補貼以當地的平均收入為准,一般略高於當地的平局收入水平。
三、事業單位居民:
1、在子女年滿18歲之前,每人每月5--8元的標准
2、一次性上一年度該單位職工上年平均工資的30%--40%
Ⅳ 有獨生子女證什麼時候可以領錢
農村居民:年滿60歲的獨生子女家庭父母,可以每月160元的補貼。
二、城鎮居民:城鎮居民的獨生子女父母補貼以當地的平均收入為准,一般略高於當地的平局收入水平。
三、事業單位居民:
1、在子女年滿18歲之前,每人每月5--8元的標准
2、一次性上一年度該單位職工上年平均工資的30%--40%
【法律依據】:
《獎勵辦法》第二條明確規定,2015年12月31日(含31日)以前符合政策生育(含依法收養)子女,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本市戶籍城鎮居民,從男性年滿60周歲、女性年滿55周歲起可以申領獎勵金:
① 終身只生育了1個子女的夫妻;
② 終身沒有生育只依法收養了1個子女的夫妻;
③ 獨生子女(無論其是否已生育)死亡後,再生育1個子女或者只依法收養1個子女的夫妻。
Ⅵ 獨生子女費發放日期是什麼時候
根據各地的規定具體的發放日期都有所不同。各地的獨生子女費基本上是當年3一4月申報,一般會在10一11月發放當年的_用。所以一般是10一11月。但是按規定18周歲前的獨生子女才可以享受獎勵金,而過了18周歲就不能享受了。同時,如果父母到了60周歲,可以一直享受了。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實施全面兩孩政策改革完善計劃生育服務管理的決定》 第十五條 加大對計劃生育家庭扶助力度。切實保障計劃生育家庭合法權益,使他們優先分享改革發展的成果。對政策調整前的獨生子女家庭和農村計劃生育雙女家庭,繼續實行現行各項獎勵扶助政策,在社會保障、集體收益分配、就業創業、新農村建設等方面予以傾斜。完善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和特別扶助制度,實行扶助標准動態調整。幫扶存在特殊困難的計劃生育家庭,妥善解決他們的生活照料、養老保障、大病治療和精神慰藉等問題。推進計劃生育與扶貧開發相結合,繼續實施「少生快富」工程。對政策調整後自願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不再實行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優惠等政策。
Ⅶ 獨生子女補貼2022年幾月份發
2022 年度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將於8 月1 日開始發放
獨生子女補貼是給獨生子女父母的,主要有三種形式,一是獎勵費,二是退休時一次性獎勵金或補貼,三是一定比例的養老金加發。具體標准因地而異。
目前,全國各個省份陸續修訂了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從各地修訂後的條例來看,依然保留了獎勵費。從各地確定的標准來看,多數是每月10元或5元,一直發放到獨生子女滿18歲為止,部分地區發放到滿14歲為止。
比如,北京的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就是每月10元,從領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開始發放到子女滿18歲。
再比如,貴州發給獨生子女父母一次性獎勵費100元至500元,並從領證當月起每月領取5元以上的獨生子女保健費,至子女滿14周歲止。浙江每年發放100元獎勵費,發到滿14歲為止。
獎勵費標准各地不一樣,這筆錢一般是由父母所在單位發放的,雙方各承擔50%,但是由於種種原因,可能很多人並沒有從單位領到過這筆錢。
Ⅷ 獨生子女費發放時間
根據各地的規定具體的發放日期都有所不同。各地的獨生子女費基本上是當年3一4月申報,一般會在10一11月發放當年的覅用。所以一般是10-11月。但是按規定18周歲前的獨生子女才可以享受獎勵金,而過了18周歲就再沒有了。
法律依據:《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二十七條: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
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養子女的,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給予必要的幫助。
Ⅸ 2020年獨生子女費什麼時候發放
大約10一11月份。
獨生子女費各地大約基本都是每年3一4月申報,當年10一11月份發放。
所以大約10一11月你發放。
你的情況應該是子女已經超18周歲或沒有按規定申報造成的。
按規定獨生子女在18周歲以前必須每年申報領領獨生子女費。
Ⅹ 獨生子女補貼每年幾月份發放
獨生子女補貼每年的10一11月份發放。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的,享受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獎勵扶助的,繼續享受相關獎勵扶助。
獨生子女費基本上是當年3一4月申報,一般會在10一11月發放當年的。所以一般是10一11月。但是按規定18周歲前的獨生子女才可以享受獎勵金,而過了18周歲就不能享受了。同時,如果父母到了60周歲,可以一直享受了。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三十一條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按照規定應當享受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獎勵扶助的,繼續享受相關獎勵扶助,並在老年人福利、養老服務等方面給予必要的優先和照顧。
第三十二條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的,按照規定獲得扶助。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對上述人群的生活、養老、醫療、精神慰藉等全方位幫扶保障制度。
第三十三條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對農村實行計劃生育的家庭發展經濟,給予資金、技術、培訓等方面的支持、優惠;對實行計劃生育的貧困家庭,在扶貧貸款、以工代賑、扶貧項目和社會救濟等方面給予優先照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