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母親有權趕子女出去嗎
法律分析:若子女已經成年的,則父母對其就沒有法定撫養義務了。如果父母要求成年子女離開產權屬於自己的房子,子女應該離開。但如果子女上為成年的,那麼父母有義務撫養未成年子女,不能將子女趕走,否則有可能構成遺棄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十七條 十八周歲以上的自然人為成年人。不滿十八周歲的自然人為未成年人。
第十八條 成年人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獨立實施民事法律行為。十六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第一千零六十七條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㈡ 父母可以趕成年孩子出門嗎
法律分析:父母對未成年有撫養義務,但成年後可以獨立生活就不需要撫養了,所有趕出門不犯法,是道德問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條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
㈢ 父母趕自已的小孩出門犯法嗎
犯法,任何情況,地點下父母打孩子都算犯法的,只是不是刑法,是未成年人保護法
㈣ 父親趕孩子出去是什麼罪行,要受到多大的法律懲罰
父親趕孩子出去,如果孩子未成年,父母構成遺棄罪,可能判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法律分析
對於父母一方遺棄子女,如果所遺棄的子女符合遺棄罪的范圍內,那麼遺棄的一方將依法受到處罰。本罪侵犯的客體是被害人在家庭成員中的平等權利。對象只限於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員。相關法律明確規定:「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並對家庭成員之間應履行的扶養義務作了規定。有負擔能力而拒不履行扶養義務,就侵犯了年老、年幼、患病或者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在家庭中的平等權利。本罪的主體為特殊主體,必須是對被遺棄者負有法律上的扶養義務而且具有撫養能力的人。只有具備這種條件的人,才可能成為本罪的主體。如果在法律上不負有扶養義務,互相間不存在扶養關系,也就不發生遺棄的問題。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即明知自己應履行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拒絕扶養的動機是各種各樣的,如有的把老人視為累贅而遺棄;有的借口已離婚對所生子女不予撫養;有的為創造再婚條件遺棄兒童;有的為了逼迫對方離婚而遺棄妻子或者丈夫等。總之,遺棄者都是出於個人主義極端自私自利思想或者是其他卑鄙動機。對於此類遺棄行為,侵犯了年幼的人在家庭中平等的權利,由遺棄的一方承擔相應的處罰。相信大家了解了這些內容之後,能夠清楚的認識到遺棄行為是有違道德的,為人所不齒的,同時也是違法的,希望大家能夠尊老愛幼,履行自己應盡的義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一條 對於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㈤ 父母趕孩子出門犯法嗎
法律分析:1、沒有年滿18周歲,或者年滿18周歲卻因為精神疾病或者重大殘疾,疾病的,生活不能自理確需監護人的,則其家長將其趕出門就違法了,嚴重的構成遺棄罪2、年滿18周歲的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如其對房屋具有居住權,則家長也不能將其掃地出門,是非法剝奪其居住權,也是違法的,子女可以通過法律途徑入住房屋。3、如果年滿18周歲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而且對房屋也無任何權利,則是家庭糾紛。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六十一條 對於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㈥ 父母趕未成年孩子出門犯法嗎
法律分析:違法。父母作為監護人對未成年的子女有撫養和教育的義務,因此,如果父母遺棄未成年人要受到法律的懲處,而未成年人給他人造成的損害一般要由父母來承擔賠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一條 婚姻家庭受國家保護。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護婦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殘疾人的合法權益。
第一千零四十二條 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
第一千零四十三條 家庭應當樹立優良家風,弘揚家庭美德,重視家庭文明建設。夫妻應當互相忠實,互相尊重,互相關愛;家庭成員應當敬老愛幼,互相幫助,維護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關系。
㈦ 家長趕孩子出門違法嗎
法律分析:違法,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依法履行對未成年人的監護職責和撫養義務,不得虐待、遺棄未成年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 第八條 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依法履行對未成年人的監護職責和撫養義務,不得虐待、遺棄未成年人;不得歧視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殘疾的未成年人;禁止溺嬰、棄嬰。
㈧ 父親趕孩子出去犯法嗎
法律分析:只要你不是10歲一下,你父親趕你出家門是不犯法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八條 夫妻雙方平等享有對未成年子女撫養、教育和保護的權利,共同承擔對未成年子女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
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五十五條 離婚後,父母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撫養費的,應當另行提起訴訟。
第五十六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一)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者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
(二)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者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
(三)已滿八周歲的子女,願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
(四)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
㈨ 父母趕孩子走犯法嗎
法律分析:1、沒有年滿18周歲,或者年滿18周歲卻因為精神疾病或者重大殘疾,疾病的,生活不能自理確需監護人的,則其家長將其趕出門屬於違法行為,嚴重的構成遺棄罪
2、年滿18周歲的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如其對房屋具有居住權,則家長也不能將其掃地出門,是非法剝奪其居住權,也是違法的,子女可以通過法律途徑入住房屋。
3、如果年滿18周歲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而且對房屋也無任何權利,則是家庭糾紛。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六十一條 對於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