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國家最近出台的關於獨生子女殘疾對其滿49周歲的父母給予補助的政策
各地政策不同,以湖北為例:
根據《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扶助工作的通知》
一、加大經濟扶助力度
(一)統一城鄉特別扶助金標准。自2016年1月1日起,將女方年滿49周歲的獨生子女死亡家庭夫妻的特別扶助金標准提高到每人每月500元、獨生子女傷殘家庭夫妻的特別扶助金標准提高到每人每月400元,並建立動態增長機制。提標所需資金除中央財政承擔部分外,其餘由省和市縣財政各承擔50%。
(二)實施一次性撫慰金制度。對女方年滿49周歲、獨生子女死亡的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每戶發放1萬元一次性撫慰金,所需資金由省和市縣財政各承擔50%。
(1)獨生子女殘疾或死亡補助擴展閱讀
《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扶助工作的通知》
二、做好養老保障工作
(一)落實養老保險補貼。對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中經核定的特困家庭夫妻及其傷殘子女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按每人每年不低於100元的標准給予繳費補貼,所需資金由縣級財政承擔。
(二)實施養老特別扶助。對年滿60周歲及以上的農村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特別扶助對象,符合條件的應按規定及時納入農村五保供養范圍;對符合條件自願集中供養的,應優先安排集中供養;
對年滿60周歲及以上,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且無法定贍養義務人或者其法定贍養義務人無贍養能力的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特別扶助對象,經個人申請和審批,實行政府供養;
對其他年滿60周歲及以上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扶助對象,特別是其中失能或部分失能的,個人申請入住政府投資興辦的養老機構的,養老機構應優先安排。有條件的地方可對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主要成員中,生活長期不能自理、經濟困難的老年人發放護理補貼。
⑵ 獨生子女是殘疾人的有什麼政策
優惠來政策有:
1.每個月的時候給源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十元錢的補助,只要在你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之後開始領取一直到領取到你的子女十八歲的時候。
2.還享受產假的增加,在經單位的批准後,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可以增加三個月的產假,但是在享受這三個月的產假的時候,要減少三年的是、獨生子女獎勵費的發送。
3.獨生子女上幼兒園和十八歲之前的醫葯費,可以在相關的單位進行報銷。
4.獲得獨生子女的父母,在女方五十五周歲的時候和男方在六十周歲的時候,兩個人要享受過不少於一次性獎勵的一千元整。
5.當前的養老制度已經推往農村,辦理養老保險的時候應該獨生子女父母的優先辦理。
⑶ 獨生子女殘疾特服補貼下來了嗎
一、就是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殘疾人和健全人一樣。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二十七條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
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養子女的,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給予必要的幫助。
二、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發放規定:
第一點:每個月的時候給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十元錢的補助,只要在你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之後開始領取一直到領取到你的子女十八歲的時候。
第二點:還享受產假的增加,在經單位的批准後,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可以增加三個月的產假,但是在享受這三個月的產假的時候,要減少三年的是、獨生子女獎勵費的發送。
第三點:獨生子女上幼兒園和十八歲之前的醫葯費,可以在相關的單位進行報銷。
第四點:獲得獨生子女的父母,在女方五十五周歲的時候和男方在六十周歲的時候,兩個人要享受過不少於一次性獎勵的一千元整。
第五點:當前的養老制度已經推往農村,辦理養老保險的時候應該獨生子女父母的優先辦理。
【提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且子女年齡在十八周歲以內的,符合申請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
1、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後不再生育;
2、再婚夫妻雙方再婚前累計只生育(包括收養)一個子女,符合生育第二個子女條件,再婚後不再生育的;
3、夫妻生育的第一個子女死亡後,又生育了一個子女,不再生育的;
4、夫妻依法生育了兩個子女,其中一個子女死亡,現只有一個子女,書面表示不再生育的;
5、夫妻依法收養一個子女後,書面表示不再生育的。
⑷ 殘疾人獨生子女補貼費是什麼
就是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殘疾人和健全人一樣。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二十七條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
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養子女的,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給予必要的幫助。
⑸ 殘疾人獨生子女補貼費是什麼
殘疾人獨生子女補貼費就是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殘疾人和健全人一樣。
獨生子女費:是計劃生育政策自實施以來,中國對獨生子女實行獎勵政策。凡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從領證之月起到子女14周歲止,每年發放獨生子女保障費60元,單方領證的對象發放30元根據地區不同的情況,發放的獨生子女費是不同的,這就牽涉到獨生子女費的發放標准。
⑹ 上海獨生子女意外死亡傷殘補助的政策
《若干規定》明確規定:持有《光榮證》的上海市戶籍市民,若其獨生子女在未滿16周歲之前發生意外傷殘,自願不再生育和收養子女的,夫妻雙方將各得不少於3000元的一次性補助;若獨生子女在未滿16周歲之前死亡,夫妻雙方將各得不少於5000元的一次性補助。
2008年8月11日,上海市政府辦公廳轉發了市人口計生委、市財政局、市殘聯三部門聯合制訂的《上海市計劃生育家庭特別扶助制度實施辦法》,扶助標准在國家規定的基礎上分別提高50%,即獨生子女傷殘的扶助每人每月120元,獨生子女死亡的扶助每人每月150元。同時,上海將計生獎勵補助政策融入社會普惠政策,本市市民在申請社會救助時,計劃生育獎勵與補助費不計入個人和家庭收入范圍。依法生育子女的婦女,按照國家和上海市的規定,享受生育保險待遇,2007年生育津貼人均1.5萬元;晚育的婦女,另外增加一個月生育生活津貼2000多元。
http://www.sh.xinhua.org/2008-09/03/content_14302825.htm
⑺ 獨生子女傷殘死亡家庭特別扶助對象的確認條件有哪些
2014失獨家庭補助標准最新政策
國家衛計委、民政部、財政部、人社部、住建部聯合印發《關於進一步做好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扶助工作的通知》,將城鎮「失獨」家庭的特別扶助金提到了每人每月340元,並享受一系列關懷政策。
國家衛計委相關負責人表示,為解決獨生子女傷殘死亡家庭的特殊困難,從2008年起,國家全面實施計生家庭特別扶助制度,獨生子女傷殘或死亡後未再生育或合法收養子女的夫妻,自女方年滿49周歲後,夫妻雙方分別領取每人每月不低於80元(傷殘)或100元(死亡)的特別扶助金。2012年,特別扶助金標准分別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於110元(傷殘)、135元(死亡)。2013年,全中國領取特別扶助金的特扶對象共67.1萬人,其中獨生子女死亡的特扶對象40.7萬人。
2014年起,中國加大對計劃生育困難家庭的經濟扶助力度,城鎮特扶標准分別提高到每人每月270元(傷殘)、340元(死亡),農村每人每月150元(傷殘)、170元(死亡),建立動態增長機制。中央財政按照不同比例對東、中、西部地區予以補助。
同時,對符合條件的特扶對象,參保給補貼,醫療享救助;有再生育意願的,醫療費用納入醫療救助支付范圍;申請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的,優先安排。
2014失獨家庭補助標准最新政策
一、經濟扶助
國家衛生計生委、民政部、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五部委發出《通知》提出對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要加大經濟扶助力度,做好養老保障工作,提高醫療保障水平,廣泛開展社會關懷活動。
自2014年起,將女方年滿49周歲的獨生子女傷殘、死亡家庭夫妻的特別扶助金標准分別提高到:城鎮每人每月270元(傷殘)、340元(死亡),農村每人每月150元(傷殘)、170元(死亡),並建立動態增長機制。中央財政按照不同比例對東、中、西部地區予以補助。
二、保障房優先安排
開展社會關懷活動,對生活貧困、住房困難的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申請廉租房、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的,要優先給予安排;對農村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要按照有關規定優先納入農村危房改造范圍。
三、城鄉醫療
《通知》提出,提高醫療保障水平。各地要將符合條件的低收入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成員納入城鄉醫療救助范圍,給予相應的醫療救助,並幫助其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或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對有再生育意願的獨生子女傷殘死亡家庭,參加生育保險或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要將其接受取環、輸卵(精)管復通等計劃生育手術及再生育服務的醫療費用按照規定納入支付范圍;免費向農村居民提供取環、輸卵(精)管復通等計劃生育手術服務,並給予住院分娩補助;對確需實施輔助生殖技術的,要做好咨詢指導工作,並給予必要的幫助。鼓勵和支持各級醫療機構開通「綠色通道」,建立社區醫療服務巡診制度,為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提供便利的就醫條件。
四、養老保障
優先入住養老機構
《通知》要求,做好養老保障工作。對符合條件的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成員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規定給予參保繳費補貼。對60周歲及以上的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成員,特別是其中失能或部分失能的,要優先安排入住政府投資興辦的養老機構。有條件的地方可對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成員中的生活長期不能自理、經濟困難的老年人發放護理補貼。
⑻ 獨生子女傷殘死亡家庭扶助對象和標準是什麼如何辦理
常住戶籍人口中獨生子女死亡或傷、病殘後未再生育或收養子女家庭的專夫妻。
女方年滿49周歲
只生育一個屬子女或合法收養一個子女
現無存活子女或獨生子女被依法鑒定未殘疾(傷殘疾達到三級以上)符合以上條件的,攜帶戶口本、身份證來計生辦填寫審批表,並進行公示。
國家衛生計生委、民政部、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五部委發出《通知》提出對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要加大經濟扶助力度,做好養老保障工作,提高醫療保障水平,廣泛開展社會關懷活動。
自2014年起,將女方年滿49周歲的獨生子女傷殘、死亡家庭夫妻的特別扶助金標准分別提高到:城鎮每人每月270元(傷殘)、340元(死亡),農村每人每月150元(傷殘)、170元(死亡),並建立動態增長機制。
開展社會關懷活動,對生活貧困、住房困難的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申請廉租房、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的,要優先給予安排;對農村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要按照有關規定優先納入農村危房改造范圍。
⑼ 怎樣關愛獨生子女傷殘和獨生子女死亡特別扶助家庭
時間:2011年的某一天
地點:小紅家
人物:媽媽,爸爸,小星,小雨,小紅
幕起:早上,媽媽哼著歌幫小紅打掃房間,看見抽屜的日記……
媽媽(自言自語):「嘿,這小紅整天玩耍,也會寫日記?看她寫什麼。」
(忽然,從日記本中掉下一封信……)
媽媽(撿起信,念著):「親愛的,你過得好嗎?我們分開一段時間了,我很懷念我們的過去,那時候的歡聲笑語,我仍記憶猶新。……(奇怪)怎麼沒名字啊?」
媽媽(大喊):「孩子他爸,出大事啦!」
爸爸(笑著):「是天塌了,還是地裂了?這么迫切。」
媽媽(把信遞給爸爸):「看,這比天塌了還嚴重吧?」
爸爸(詫異):「這什麼事啊?寫情詩也得留個名字吧?」
媽媽(半嘲半諷):「傻了吧你,這是你女兒的信。」
(吱——家門開了,小紅回到家)
爸爸(欲言又止):「……」
小紅(感到不自然):「媽,怎麼了?」
媽媽(把信放在桌上):「怎麼回事!」
(一會兒,小星回到家)
小星(看著信,大笑):「哇,哪個帥哥的信?關關雎鳩,在河之洲……(嘲諷)
小紅(大叫):「別傻了,小星!媽,你怎麼能怎麼做呢?這是我的隱私!」
媽媽:「我這不是關心的你嘛,現在主要是學習,不能談情說愛。再說了,這媽媽看女兒的東西怎麼啦?」
小紅(不耐煩):「的好朋友,鄭重聲明,她是女的,不是你們想像的那樣,我跟她很「鐵」,所以不用寫署名。還有,像這種情況,下不為例!」
(小紅拿著信,走進了房間……)
(「鈴鈴鈴」電話響了)
(媽媽聽見,在小紅房門口偷聽)
小紅:「哦,今晚去開Party呀?好,好,好,我今晚准時到,掛了啊,拜。
媽媽(偷偷地找小星):「給你個任務,今晚小紅要去開Party,我怕她出什麼事,你跟蹤她,有情況回來匯報!」
小星(偷笑,做了個敬禮的姿勢):「Yes,Sir!」
(小雨聽見,告訴了小紅……)
小紅(氣憤):「媽,你怎麼能讓小星跟蹤我呢?這樣我沒有自由!」
媽媽:「我這不是為你好嘛?這大晚上的,一個女孩子出去不方便,所以才讓他跟著你的。再說了,我不這樣做,我能安心嘛?」
小紅(氣憤):「你簡直不可理喻!」
小紅走進房間,關上房門……)
(爸爸得知此事)
爸爸:「孩子他媽,這就是你的不對了。這家長對孩子的關愛出於溝通。你這樣做既侵犯了隱私,又限制了自由,還跟她鬧起了矛盾。有時候,家長對孩子的過分關愛,會很容易激發矛盾的。你應該主動向她道歉,讓她原諒你。唉,現在的孩子,「傷不起」呀……」
(媽媽覺得理屈,到房門口道歉)
小紅:「媽,我知道您什麼都是為我好,您的出發點是好的。您都道歉了,我還能怎麼樣呢?我接受您的道歉。」
媽媽(笑了):「那你是原諒媽媽了?」
小紅(笑容滿面):「『神馬都是浮雲』啦!」
旁白:在孩子的成長中,家長的過分關愛,會導致引發「愛的沖突」;在生活中,應該多與孩子溝通,培養和睦的家庭氛圍。最後,祝天下的百姓都有個和睦幸福的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