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個稅申報中如何判斷是否是獨生子女
法律分析:獨生子女納稅人贍養老人,按照每月2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是基於納稅人是獨生子女的事實。納稅人違背事實,做虛假扣除申報,根據《個人所得稅法》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60號文的規定,會影響個人社會信用評價,並會被實施聯合懲戒。也涉嫌逃稅,有罰款、滯納金等法律後果。
法律依據:《國務院 關於印發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的通知》
第二十二條 納稅人贍養一位及以上被贍養人的贍養支出,統一按照以下標準定額扣除:
納稅人為非獨生子女的,由其與兄弟姐妹分攤每月2000元的扣除額度,每人分攤的額度不能超過每月1000元。可以由贍養人均攤或者約定分攤,也可以由被贍養人指定分攤。約定或者指定分攤的須簽訂書面分攤協議,指定分攤優先於約定分攤。具體分攤方式和額度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
第二十三條 本辦法所稱被贍養人是指年滿60歲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滿60歲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對於獨生子女家庭,父母離異後重新組建家庭,在新組建的兩個家庭中,只要父母中一方沒有納稅人以外的其他子女進行贍養,則納稅人可以按照獨生子女標准享受每月2000元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
② 獨生子女個人所得稅
法律分析:獨生子女按照每月2000元標准扣除。根據國家最新的個人所得稅政策,贍養老人專項扣除的每月2000元是根據家庭為單位,不論是一位還是兩位老人,都是2000元額度。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
第一條 為了加強稅收徵收管理,規范稅收徵收和繳納行為,保障國家稅收收入,保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 凡依法由稅務機關徵收的各種稅收的徵收管理,均適用本法。
第三條 稅收的開征、停徵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的規定執行;法律授權國務院規定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
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稅收開征、停徵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和其他同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決定。
第四條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納稅人。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扣繳義務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繳納稅款、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
③ 報稅的時候可以謊報是獨生子女嗎
不能,這是違法行為。
獨生子女和非獨生子女在贍養老人方面扣除是不同的。如果非獨生子女,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稅需要和其他兄弟姐妹分攤,否則監測系統查出來需要補繳稅款,嚴重會進行罰款。父母可以選擇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標準的100%扣除,也可以選擇由雙方分別按扣除標準的50%扣除,具體扣除方式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
納稅人需要留存備查的相關資料應當留存5年,稅務機關可以對納稅人提供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進行抽查,法律規定,申報內容的真實性、完整性由納稅人負責。如果造假,不僅要補繳稅款還將被處罰,5年之內再次發現,將錄入徵信系統並實施聯合懲戒。
④ 個稅填獨生能查出來嗎
法律分析:不行。這是惡意隱瞞。是違法行為。獨生子女和非獨生子女在贍養老人方面扣除是不同的。如果非獨生子女,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稅需要和其他兄弟姐妹分攤,否則監測系統查出來需要補繳稅款,嚴重會進行罰款。父母可以選擇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標準的100%扣除,也可以選擇由雙方分別按扣除標準的50%扣除,具體扣除方式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二條 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一)工資、薪金所得;(二)勞務報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五)經營所得;(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七)財產租賃所得;(八)財產轉讓所得;(九)偶然所得。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按納稅年度合並計算個人所得稅;非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取得前款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依照本法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
⑤ 個人所得稅 獨生子女謊報怎麼認定
按規定個人所得稅和是否獨生子女沒有任何關系的,不要什麼事都和獨生子女混為一談,因沒有任何關系所以無法回答你。
⑥ 個稅申報獨生子女能查出來么
個稅申報獨生子女能查出來。
個人所得稅法是調整征稅機關與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間在個人所得稅的征納與管理過程中所發生的社會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個人所得稅法,就是有關個人的所得稅的法律規定。在我國,個人年度收入超過一定的限額時,必須進行個稅申報。
自行納稅申報是指以下兩種情形:
1、納稅人取得應納稅所得後,根據取得的應納稅所得項目、數額,計算出應納的個人所得稅額,並在稅法規定的申報期限內,如實填寫相應的個人所得稅納稅申報表,報送稅務機關,申報繳納個人所得稅;
2、納稅人在一個納稅年度終了後,根據全年取得的應納稅所得項目、數額、應納稅額、已納稅額、應補退稅額,在稅法規定的申報期限內,如實填寫相應的個人所得稅納稅申報表,並報送稅務機關、辦理相應事項。
個稅申報的收入計算包括:
1、工資、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3500元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2、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按照應納稅所得額計算。實行查賬徵收的,按照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以及損失後的余額計算;實行定期定額徵收的,按照納稅人自行申報的年度應納稅所得額計算,或者按照其自行申報的年度應納稅經營額乘以應稅所得率計算;
3、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按照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計算,即按照承包經營、承租經營者實際取得的經營利潤,加上從承包、承租的企事業單位中取得的工資、薪金性質的所得計算;
4、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按照未減除費用(每次800元或者每次收入的20%)的收入額計算。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十二條 納稅人取得經營所得,按年計算個人所得稅,由納稅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終了後十五日內向稅務機關報送納稅申報表,並預繳稅款;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辦理匯算清繳。
納稅人取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和偶然所得,按月或者按次計算個人所得稅,有扣繳義務人的,由扣繳義務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繳稅款。
⑦ 個稅申報獨生子女能查出來么
個稅申報獨生子女不能查出來,這是惡意隱瞞。是違法行為。獨生子女和非獨生子女在贍養老人方面扣除是不同的。如果非獨生子女,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稅需要和其他兄弟姐妹分攤,否則監測系統查出來需要補繳稅款,嚴重會進行罰款。父母可以選擇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標準的100%扣除,也可以選擇由雙方分別按扣除標準的50%扣除,具體扣除方式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二條
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一)工資、薪金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五)經營所得;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七)財產租賃所得;
(八)財產轉讓所得;
(九)偶然所得。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按納稅年度合並計算個人所得稅;非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取得前款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依照本法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
⑧ 個稅非獨生子女填成獨生子女
個稅非獨生子女填成獨生子女需要進行變更,這是隱瞞行為,會造成逃稅,根據法律規定,中國境內的居民個人具有繳費的義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一條規定 在中國境內有住所,或者無住所而一個納稅年度內在中國境內居住累計滿一百八十三天的個人,為居民個人。居民個人從中國境內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
在中國境內無住所又不居住,或者無住所而一個納稅年度內在中國境內居住累計不滿一百八十三天的個人,為非居民個人。非居民個人從中國境內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