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購房合同上寫父母名字,房產證上可以寫孩子名字嗎
如果是全款購房,購房合同上是父母的名字,房產證上可以添加孩子的名字,是屬於共同產權,但不能只寫孩子一個人的名字。
❷ 父母買的房子登記在子女名下算誰的
父母買的房子登記在子女名下屬於子女房產。如父母在登記前或登記時明確表示贈與的,如在房產證上或房管部門的檔案中有贈與的明確記載,有經有關部門證明的贈與書或房產的公證證明,或者有其他足以證明贈與事實成立的情形,該爭議的房產權就應歸登記人所有。父母購置、建造的房屋,登記在子女名下,雖然登記的原因不明,但沒有充分確鑿的證據否定登記的,產權應該屬於登記人所有。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依法屬於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第二百一十六條
不動產登記簿是物權歸屬和內容的根據。
不動產登記簿由登記機構管理。
❸ 買房簽合同寫父母的名字,房產證只寫子女的名字可以嗎
買房簽合同寫父母的名字,
房產證
只寫子女的名字,是絕對不可以的。
因為辦理房產證的依據,是
房屋買賣合同
。合同上是父母的名字,房產證就只能同樣也是父母的名字,不能增加,不能減少,更不能變更為其他人的名字。
❹ 幾年前賣的房子協議父親簽的,現在要過戶到買方兒子名下可以嗎
根據查詢相關資料顯示:可以。如果房子尚未辦理過戶,那麼買賣雙方變更合同使買方兒子成為合同當事人即可。如果房子已經辦理過戶,那麼按照自然人自願贈與的程序使房子的所有權變更到兒子名下即可。
❺ 父母為子女買房,房屋產權登記為子女
法律分析:婚前父母為子女全款出資買房,並登記在子女名下,婚前全款買的房屬於登記人的婚前個人財產,結婚後也不會自動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而婚前父母出首付款為女子購房,並登記在子女名下,夫妻一方婚前簽訂房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❻ 父母出錢買房寫孩子的名產權歸誰
法律分析:父母出資用孩子名義買房歸屬是誰,父母出資子女買房歸屬方到確定需要分具體情況如下:(一)父母全出資。1、父母全出資未登記。2、父母出全資已登記。(二)父母部分出資(往往是首付款)。1、以父母自己名義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並將不動產所有權過戶到子女一方名下的情形。2、以子女名義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並將不動產所有權登記在一方子女或雙方子女名下的情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❼ 購房合同寫的父母的名字房產證能否辦到子女的名下
法律分析:不可以。購房合同上寫父母名字,本次辦理房產證時不能添加孩子的名字。在房產證上寫孩子名字通過以下方式可以實現:買賣、贈與、分割協議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
法律依據:《房屋登記辦法》 第三十三條 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身份證明;
(三)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者房地產權證書;
(四)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項材料,可以是買賣合同、互換合同、贈與合同、受遺贈證明、繼承證明、分割協議、合並協議、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或者其他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
❽ 買賣合同上是爸爸名字,能不能過戶簽女兒名字
不可以。
這屬於父親房產過戶給兒子,即房產過戶,有繼承的、贈與的、轉讓、買賣等方式,需要父親先去不動產登記中心辦理不動產證,然後再做房屋產權變更手續,即產權轉移從父親轉移到兒子。
過戶需要提供資料主要有,房屋所有權證現為不動產權證、買賣雙方身份證明、房屋出售方婚姻狀況證明、房屋核檔證明、買賣契約以及其他房屋登記機構認為有必要提供的資料等,就目前來說,子女取得父母房產的途徑主要有三種,包括繼承、買賣和贈與。
❾ 買房簽合同寫父母的名字,房產證只寫子女的名字可以嗎
買房簽合同寫父母的名字,房產證只寫子女的名字,是絕對不可以的。
因為辦理房產證的依據,是房屋買賣合同。合同上是父母的名字,房產證就只能同樣也是父母的名字,不能增加,不能減少,更不能變更為其他人的名字。